关于社会调查报告范文集合十篇
随着个人的文明素养不断提升,报告与我们愈发关系密切,其在写作上具有一定的窍门。一起来参考报告是怎么写的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社会调查报告10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社会调查报告 篇1
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率不断上升,如何防止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成为困扰家庭、学校和社会的难题,遏制未成年人犯罪对于建设和谐社会有着重要意义。
一、未成年犯罪统计
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率不断上升,据有关部门统计,平均每年上升13%左右,增长率超过了我国GDP的增长率。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向记者透露了一项得关注的数据:20xx年上海未成年人犯罪人数与1998年相比,增长217。01%。这数 据折射出我国整体青少年犯罪率增长趋势。
“未成年人犯罪需要得到重视。”辽宁省政法委副书记唐俊杰举出了一些具体的数字。 上个世纪90年代,辽宁省判处的青少年罪犯占同期罪犯总数的41。4%%。其中未成年罪犯(14—18周岁)占青少年罪犯总数的14%%。进入本世纪,辽宁省青少年犯罪状况虽然整体呈下降趋势,但未成年人犯罪率逐年攀升。从全省法院判处的未成年罪犯看,20xx—20xx年分别为1487、1510、1792、1806人,年平均增长率为7。15%%。调查表明,辽宁省近3年来,青少年犯罪类型发生了重要变化,杀人、伤害、绑架、抢劫等暴力案件突出,涉案达9039人,占全部青少年犯罪总数的46%%。 青少年犯罪的偶发性突出,初次犯罪的占全部青少年罪犯的94%%左右。他们事先并没有特定的目标及作案动机,往往因为一种单纯的欲望产生犯罪的念头,并立即实施。这又与他们受教育程度有很大的关系。大学生犯罪只占到0。29%%,小学学历占到了19%%,初高中则占到了78%%。青少年好讲哥们义气,一件小事就会产生激情而导致犯罪。在违法行为中,扰乱公共秩序、结伙斗殴、寻衅滋事和殴打他人占全部青少年违法的47。6%%,形成了“激情”犯罪的深厚土壤。
二、未成年犯罪原因
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越来越呈现出暴力型、团伙化、低龄化趋势,其中,闲散未成年人、离异家庭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率,失学和辍学未成年犯罪率,农村留守未成年人、流动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率持续走高。网络犯罪也成为近几年青少年犯罪的高发区。
1、未成年犯罪与未成年自身身心发展特征有关
未成年身心都处在成长阶段,接受能力强,但认识能力和理解能力差,内心很脆弱,人生观和价值观都处在确立阶段,就像春天的树苗需要照顾和呵护,在复杂的社会环境下很容易受到侵害。其次未成年人遇事不够冷静,稍有矛盾,一个不够友善的眼神,一句无伤大雅话语,一次无关紧要的身体碰撞,都可能在情绪失控下,引发事端,或双方大打出手,或一方吃亏邀人再打架,引发伤害案件发生。未成年人自控力较差,情绪冲动之下很容易爆发激情犯罪,经常出手时不计后果。
2、未成年人犯罪与网络有很大关系。
未成年人网络犯罪,主要有以下几个类型:
第一,网络游戏内容渲染,青少年盲目模仿。网络游戏的内容多是带色情、搏杀、武斗等暴力情节,使一些痴迷于游戏的青少年大受影响,甚至纷纷仿效。
第二,过度沉迷网络游戏,不计后果。一些痴迷于网吧的青少年,由于没有经济来源,无经济能力支付游戏费用,但又抵挡不住游戏诱惑,很容易产生违法犯罪念头,为达目的铤而走险。
第三,在网吧内物色作案对象,在外实施抢劫。一些长期“泡”在网吧的青少年,比较熟悉网吧的环境和出入人员的情况,于是选择网吧为作案点,将出入网吧的人员作为实施犯罪的对象。
2、失学和辍学导致未成年犯罪。
失学和辍学导致未成年犯罪的主要原因有:
第一,失学和辍学未成年脱离学校的监护,失去接受良好的教育机会,文化素质低。除一部分人中专在读外,其他均为初中或初中以下文化程度,且均为无业人员。14岁至18岁的未成年人本应在学校接受系统教育,但一些人却因种种原因过早脱离学校进入社会,他们还没有建立起成熟的世界观、人生观,没有一个明确的是非标准,缺乏理性,仅凭自己感情意气行事,小小少年就流入社会极易走上违法犯罪道路。认识和思想水平局限,这部分未成年身心都处在成长阶段,接受新事物容易先入为主,很容易受到社会不良风的影响,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第二,失学和辍学的儿童大部分因为家庭条件不好,很难和其他人享受同样的生活水平,心里产生不平衡,导致报复和仇视心理,加之缺乏父母的引导和教育,自由散漫,我行我素,缺乏与同龄认的接触。找不到正确的人生方向,很容易误入歧途。第三,失学和辍学未成年既没有工作也没有学习压力,容易沉迷网络,没有经济来源他们也很容易走上犯罪道路。
三、未成年犯罪的特点和规律
深刻认识未成年犯罪活动的特点,并努力探索和掌握未成年犯罪活动的规律,是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未成年犯罪的先决条件。犯罪规律和犯罪特点是有区别的,前者反映的是某事物一定时期或阶段表现出的某种特殊现象,后者反映的是某事物在整个发展过程中经常出现的有规则的现象,前者反映的内容具有较大的偶然性和不稳定性,以及自身认识的主观性,而后者反映的内容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和客观性。弄清这种区别有助于我们深刻认识未成年犯罪的不同现象,以便制定有效的对策。
通过分析比较,我认为当今未成年犯罪活动的主要特点是:
1、未成年犯罪率呈逐年增长的趋势。
具体表现在:一是未成年犯罪在绝对数上有大幅度增长,未成年犯罪数量近几年增长惊人。
二是未成年犯罪在犯罪的总数比重上逐年增长,未成年犯罪占犯罪总数的21。5%。
2、农村未成年犯罪突出,据省统计收押的农村未成年犯罪人数占收押总人数的57。5%。
3、未成年犯罪趋向低龄化。研究表明,我国未成年犯罪的年龄集中在16岁,且有逐年降低的趋势,有些地方13岁的未成年犯罪数量也在增加。
4、未成年女性犯罪的比重也在增大。据某市统计20xx年的女性未成年犯罪率比
20xx年的女性未成年犯罪率增长1.5倍。
通过认真分析,我认为当前未成年犯罪活动的规律是:
1、以侵犯财产为主要目标。根据调查,侵犯财产罪占整个未成年犯罪的50%以上。可以说在所有未成年犯罪类型中,侵犯财产罪是数量最多的一种。这是由未成年经济上的非独立性决定的,即主观上有强烈的或畸形的物质欲望和需要,客观上又没有独立的经济来源,故只有通过犯罪这种不正当的途径来获取。
2、以性发泄为重要需要。一方面未成年在性生理上日趋早熟(主要是受生理规律和社会周围环境的影响和刺激);另一方面未成年在性心理上又不成熟,尤其表现在识别事物、正确对待和控制自己行为方面显示出的极度弱化。这种矛盾和失衡造成了未成年人对自己的性欲望、性需求不能控制,而以放纵和发泄为基本行为特征,由此侵害他人的性权力,造成性犯罪。
3、以结伙为基本形式。未成年是人的一生中急剧变化的时期,尤其在心理和情绪上具有较大的特殊性和不稳定性,如易冲动、爱虚荣,反抗意识增强等。加之该时期既爱多交朋友,又缺乏一定的认识能力和辨别是非的能力,故易上当受骗,甚至交坏朋友。由于未成年人小力单,不敢一人独自作案,而几个人凑到一起却往往表现出极大地冲撞和胆大妄为,所以他们常常选择结伙犯罪。
4、既是受害者又是害人者。未成年犯一开始往往以受害开始,有些未成年女犯开始是被男性玩弃,很值得同情。由于不懂得运用法律武器,她们往往从实行报复开始,逐步发展成玩弄异性的坏人,甚至挑逗男性争风吃醋、相互械斗和残杀,或被迫他人做大案,以满足自己较高的物质享受和欲望,变成了害人者。
四、未成年犯罪的危害程度
1、让家庭受伤。
多少父母为此流干眼泪,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不论是受害者还是害人者,其家庭都遭受到毁灭性的打击。
2、让孩子受伤。
多少孩子为此葬送前途,多年来一直关注并研究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的运城某中学退休教师张富学说,其实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受伤害最深的往往是“娃娃”本身。就拿在校好学生来说,一旦受到坏学生的拉拢而参与犯罪,如果判了刑,他们会失去学习的机会;即使不判刑,他们也会产生一种“破罐子破摔”的念头,就很难再安心学习,无论是自尊心还是自信心,都会受到极大的伤害。他们中十有八九会从以前的好学生和阳光少年变成“问题孩子”。有时候,小时候的这一次犯罪经历会影响甚至葬送他们的一生。在校差等生犯罪后,绝大多数不会再回学校上学,有的就沦落为“问题少年”,有的甚至会继续犯罪。轰学的“问题少年”就更不用说了,那么小就在社会上混,受到的不良侵蚀会更多,一旦走上犯罪道路,可能一辈子都很难再做一个堂堂正正的、对社会有用的人。这些人成年后,再次犯罪的几率很高。可以说,不论未成年人实施了怎样的犯罪,也不论他们犯罪前是什么类型的孩子,一旦犯罪,在给他人和社会造成了巨大危害的同时,也葬送了自己的美好前途。虽然他们是害人者,但同时他们也是受害者。
3、让社会受伤。
多少安定和谐被破坏未成年人往往对犯罪的后果,危害性估计不足甚至毫无认知,为达到犯罪目的而不顾一切,尤其是财产型犯罪中,经常使用非常低劣、破坏性极强的手段,给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极大的危害,甚至危及公共安全。
五、预防措施
根据以上案发特点,为进一步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现就我市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及保护
(一)全社会共同参与,齐心协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构建良好的社会环境。首先,各职能部门要在地方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协调合作,各负其责,依法严惩卖淫、赌博等犯罪活动,加大对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电子游艺厅、录像厅等社会文化场所的监督和管理,坚决查禁传播淫秽、色情、凶杀、暴力、封建迷信活动的出版物,铲除毒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文化,创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其次,地方政府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积极开展主题鲜明的教育活动,综治办、民政、团委、妇联等部门要充分发挥作用,采取未成年人喜闻乐见的形式,对他们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法制教育、行为规范教育和文化知识等教育,切实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再次,街道、居委会、村委会应负起责任,成立帮教小组,想方设法切实解决未成年人的再就学和就业问题,尤其是对那些无人管的未成年人,真心关心他们的生活,注意他们的思想变化,及时施教,预防各种不良行为的发生,防止走上犯罪道路。第四,各政法部门,一方面要重点打击教唆未成年人犯罪和向未成年人传授犯罪手法以及严重危害未成年人人身、财产安全的犯罪活动;另一方面,要做好保护性的预防工作。在办案的各个环节,积极实行感化教育,认真执行不公开审理未成年人案件、与成年人分押、分教、分管等规定,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注意做好社区矫治工作,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为未成年人提供一个良好的悔过自新的环境。
(二)公检法机关要加强协调配合,对在处理未成年人犯罪上统一认识,严格依照相关政策,统一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处理的司法尺度,为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人罪犯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建议公安机关加强巡查力度加强对繁华地区及网吧等娱乐场所的监管和法制宣传,加强对违法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网吧行为的查处。
(三)加强管理,重视素质教育,为未成年人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随着《九年义务教育法》的深入实施,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大多数是刚走出校门不久或正在学校读书,与学校的教育和管理有着紧密的联系。当前,学校应把重点解决学校管理不完善,重"应试教育",轻素质教育,片面地追求升学率,教师素质参差不齐等问题作为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重要途径,加强管理,全面推行素质教育。第一,抓好学生的思想品质教育。要改变教学模式,不仅注重教书还要注重育人,除了传受科学文化知识外,还要进行系统思想道德教育,爱国主义、集体主义、世界观和人生观的教育,使智育和德育并重,帮助学生树立坚定的理想信念。第二,切实加强法制教育。教育部门和政法部门要加强联系,加强协作,根据社会现状和学生的思想实际,结合法律工作实践,有针对性地大力加强学生法制教育,增强学生的法制意识。第三,着力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要加强对教师上课时间以外的管理,加大教学技能培训力度,对教师的教学质量考核不仅要体现在升学率方面,还要体现在学生犯罪率、中、小学生中途辍学率上,增强教师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责任感。另外,还要组织力量加强对校园环境的综合整治,遏制校园的不良习气,树正气、压邪气,大胆管理。
社会调查报告 篇2
随着经济的发展,目前,我国城镇化率逐年大幅度提高,进城务工农民逐年增加。这导致了农村中土地利用产生了一系列的问题。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土地是农业的基础,是农民生活的重要保障。所以土地利用的问题,直接关系到其他产业的发展和国民经济的提高。
一、 调查名称:城市化下的xx省农村土地利用现状
二、 调查目的:
l通过本次社会实践活动,调查农村土地利用现状,促进农村土地科学、合理利用,探索农村土地利用新模式。
l通过深入、全面地调查,掌握农村土地利用第一手资料,并进行分析总结,向有关部门提出一些可行的建议。
l通过暑期社会实践调查,充分发挥专业特长,将理论知识应用于实践,提高社会实践能力,增强社会责任感。
三、 调查对象:农民、部分政府人员、学生。
四、 调查方式:问卷调查、访谈、实地考察、资料。
五、 调查时间:20xx.8.15----20xx.8.20
六、 调查内容:部分乡村土地利用现状,农民的主要收入来源,以及农民对城市化的看法,并对现象所反映的问题提出可行性措施,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村的知识水平。我们做了两个调查问卷,各向对象提出了10个问题。(见附1、2)
七、 调查结果:
通过为期一个星期的社会实践调查,在发放了一百多份调查问卷后,我们得出了如下结果:目前,xx省部分地区的土地利用现状分为两种情况:
1、平原地区农村土地利用现状
2、山区地区农村土地利用现状。
(一)平原地区农村土地利用现状及原因分析
平原地区农村土地利用率较高,但土地利用方式比较单一,土地撂荒现象存在但比较少,而土地利用不合理现象较为严重,如:挖农田里的土卖给砖窑厂,农房规划不合理,以及乱占耕地现象。从调查报告中分析得到,存在这种现象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 平原地区土地开阔,便于集约化耕种,机械化水平较高。
2、 国家目前实行的种粮补贴政策,提高了农民的种田积极性。
3、 平原地区人口密集,劳动力丰富,但季节性外出务工较多。
4、 城市化不断推进使大量农田被侵占
5、 部分地区的村民委员会并没有实施可行性的便民、利民以及提高农民收入的措施。
同时在调查的过程中了解到,农民的收入不仅仅局限于对土地的利用,还来自于经商、外出务工、养殖等其他方式。
(二)山区地区农村土地利用现状及原因分析
山区地区农村土地利用率较低,但土地利用方式比较多元化,撂荒现象比较严重,土地利用不尽合理,如毁林造地,农村宅基地利用粗放,浪费、闲置现象严重,农村办的工厂用地较为浪费等。从调查报告中分析得出,存在这种现象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 山区地区地形起伏大,不利于集约化耕种。
2、 山区耕地面积少,建筑用地规划不合理。
3、 山区坡度大,水土流失现象严重,土地较贫瘠,产量不高。
4、废弃的房屋得不到及时的拆除,一定程度上导致农村土地的闲置。
八、 调查体会:
通过此次调查我切实了解到了农村土地利用的现状,感受到了农村发展的滞后,体会到了农民生活的艰辛。作为一个从农村出来的孩子,我觉得自己身负着推动农村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的使命。此次的经历加上我个人的薄见,我认为农村的发展,土地是根本和关键,是农民增收的一大优势。但基于目前我们的不合理利用方式,土地并没有使大部分农民走向富裕,因此我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1、 改变当前单一的种植模式,发展多种经营。
2、 国家加大对农村的政策、财政支持。
3、 改变当前粗放的经营模式,实行规模化、集约化经营。
4、 加强对农民的培训,提高他们的科学文化素质。如:“科技下乡”等。
5、 加强对农村建设用地的合理规划。
社会调查报告 篇3
根据县综治统一安排,我局扎实开展了20xx年下半年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民意调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成立了局综治民调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相关股室人员担任。成立了民调“大走访”活动督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相关股室人员担任。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
二、广泛宣传发动。
9月6日召开机关股室及二级机关负责人会议,集中学习了《自治县20xx年下半年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民意调查工作方案》和《自治县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民意调查奖惩考评办法》,同时认真学习了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钟胤进在全县综治民调动员大会上的讲话。9月13日,召开全系统干部职工大会,要求全体干部职工按照《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民意调查问卷样本》的要求如实回答上级问题。
三、扎实开展大走访活动。
建立“大走访”活动入户走访任务分配制,责国土资源所、国土资源所、国土资源所、长安营国土资源所;责儒林国土资源一所、茅坪国土资源所、丹口国土资源所;负责儒林国土资源二所、西岩国土资源所、威溪国土资源所;负责汀坪国土资源所、五团国土资源所、南山国土资源所。
同时,我局共抽调5名工作人员,加班加点,登门入户,走访了新田社区辖区司法局全体干部职工及家属,详细了解民情,着重掌握当前公安系统对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的力度,对公、检、法、司、其他党政干部队伍建设的评价以及当地干部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其他工作意见和建议,认真听取意见,认真做好记录。
社会调查报告 篇4
走近民工,杯水送温暖!5月29日,由山东理工大学校团委主办,该校三农学社承办的“迎党建90周年,我为民工送温暖”志愿服务活动在淄博张店区施工工地和劳务市场等地举行。
三农学社携手淄博慈善总会义工站共40名志愿者分成东校和西校两个小组,分别在两校区集合完毕后,由小组负责人向志愿者讲解了活动路线安排,安全事项等问题。两支队伍统一着装分别沿步行街和人民西路出发,在行程期间志愿者们在自行车上安置宣传旗帜及标语采用自行车流动宣传方式号召社会上更多的有力人士关注进城务工人员。到达劳务市场后,志愿者认真的态度,礼貌的语言,得到了务工人员的认可与欢迎。期间,志愿者递给民工们一瓶瓶的饮用水,缓解他们烈日下工作的饥渴,通过与民工们在一起聊家常来了解他们的工作情况、子女教育及生活上所遇到的困苦,并分送有关食品安全、劳动合同等小知识的单页来提高民工安全生产知识及维权意识。最后,两支队伍在东校区汇合,互相交流活动心得。
此次活动旨在通过志愿服务为农民工排忧解难,在全社会努力营造理解、尊重和关爱农民工的浓厚氛围,推动建立和完善农民工公共服务体系。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满足他们的合理诉求,改善他们的就业创业环境,创新社会管理方式,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社会调查报告 篇5
这个假期,我来到了XX市XX区敬老院,看望了那里的老人,给他们送去新春的祝福,还送上了营养品,并与他们亲切交谈。通过与他们的谈话,我了解了老人们过去的生活和工作情况,也了解了他们现在的养老情况。
住在这所敬老院里的老人们大多在70岁以上,他们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被送到敬老院来(这与我以前在其他敬老院了解的情况也是一致的),如子女不在身边无人照顾;身边亲人大多已过世,孤身一人;一个人待在家里太孤单,想有人能够陪伴。从她们的口中,我大致了解到过去老人们的生活状况。建国初期,绝大多数年轻人都没有文化,但迫于生计,只能外出干些体力活或技术含量不高的工作,如在织布厂工作,生产烟草等。由于当时人们生活条件十分艰苦,即使是在城市,生活物资供给一样严重不足,大部分人最大的希望便是能吃饱穿暖。因为条件有限,许多人不能去上学,只能利用空闲时间去夜校读书识字。生活在乡下的人,为了能去学校读书,冬天里也穿着草鞋踩着冰雪去几公里甚至十几公里外的地方求学。路上饿了就吃从家里带的生红薯或其他干粮充饥,要是遇上荒年,就吃路边生长的野菜,生存条件极为艰苦。
现在这些老人们的孩子都长大了,都成家立业了,他们被子女送到敬老院来更多的也是一种迫于生计的选择。在我所了解的老人中间,绝大多数人的子女都只在缴纳生活费时才来看望一下老人,顺便购买一些物品,见面交谈的时间也不会太长,真正关心老人生活起居细节的更是少之又少。子女们普遍对父母们的生活情况关注较少,以为把老人送到敬老院就万事大吉了。更有甚者,子女之间互相推卸养老责任,只顾自己享乐。这种情况着实令人心痛。
在与老人们的交谈过程中,我发现很多老人口中都会说只要自己的子女过得好,自己怎样都无所谓,只要儿女们心中都有自己的父母就行了,他们来到敬老院生活至少还有人可以一起生活、说说话,陪伴他们度过晚年,这比孤单一人待在家里好。我注意到,每当老人们说起自己的家、自己的儿女时,他们的脸上、眼神中总会流露出温馨、留恋、幸福,甚至泪眼婆娑。由此可见,老人们的内心深处是非常渴望回归家庭、渴望亲情的!
的确,老一辈人为我们新中国建设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他们在过去所经历的苦日子值得我们年轻一代人永远铭记,我们要感谢那些为我们创造现在美好生活的前辈们,并以他们为榜样,发扬艰苦奋斗精神,树立回报社会的意识,努力学习,争取成长为祖国的栋梁之才,不辜负老前辈们的期望。
然而,伴随着时间的流逝,老一辈已相继老去,庞大养老群体的出现成了一个十分现实的社会问题。即使我国正加大养老保障制度的完善,但这不能解决根本问题,因为老人们缺乏的是家庭式的关心和温暖。当孩子们事业有成之时,都想着如何对自己的父母好点,让他们过上安享晚年的生活。殊不知,又有多少人真正可以在父母的有生之年好好的服侍他们一回?又有多少子女知道老人们心中的渴求?
我认为,传统“养儿防老”模式虽然受到现实的挑战,但是,“养儿防老”的传统并没有过时,并且永远不过时。解决养老的问题,除了政府要加大养老资金的投入以外,还要解决一个“良知”的问题。“养儿防老”是中国的传统文化,孝敬老人自古以来就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父母辛苦地养育子女,当父母老了的时候需要子女们照顾的时候,子女们应该尽最大努力承担起照顾父母的责任,而那些推卸养老责任的子女应该遭到良知的谴责。倘若子女养老养成了一种社会风气,每个人都真心实意地为老人着想,那么,国家的养老制度也就显得不那么重要了。反之,最好的养老制度也温暖不了老人的心。
所以,我呼吁全社会的人都来关心养老问题。如果每个人都有一颗孝敬老人的心,那么解决养老的问题就是水到渠成的事情了。只有人人都唤起自己的良知,才能让老人们真正实现老有所依老有所养,从而促进整个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社会调查报告 篇6
XX年春晚农民工代表旭日阳刚以汪峰一首《春天里》感动了全国,《咱们工人有力量》更是振奋人心,因此农民工这个字眼不得不再次成为人们议论的焦点.为了更多的了解当下农民工问题,寒假期间我专门走访了村子里在外打工的一些叔叔阿姨,在与他们的谈话中我进一步了解到他们的不易与艰辛!在文中我将对如下两个问题进行阐述并发表一下自己的观点。
(—)拖欠民工工资问题:据调查,拖欠民工工资大多发生在建筑工地。在建筑攻打的民工劳动强度大,劳动和生活条件差。而建筑工程又流动性比较大,有关部门管理相对困难,许多民工工资被拖欠和克扣。这个问题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民工背井离乡,常年在外卖苦力,挣的是“血汗钱“和”活命钱“,拖欠民工工资,无论从法律上还是从道义上讲,都是极其恶劣的行为。
(二)民工权益保障问题:民工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导致有些民工怕上当受骗不敢外出务工,有些为了讨要工钱铤而走险,以身试法,用绑架,暴力,跳楼,自杀等非正常手段解决,有些看别人靠非法手段聚敛财富相安无事,就放纵自己偷盗,抢劫,绑架,坑蒙拐骗等非法手段寻求生存生活,成为严重影响社会安定团结和经济发展的主要因素,应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是什么原因造成民工的权益受到侵害呢?
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通过我对着方面的查询与调查,总结出以下四点主要原因。
一, 现有法律对侵权者处罚太轻,调查中我发现一个怪现象,企业用人单位老板有意和民工不签合同,以便侵害民工权益在发生伤残赔偿是推脱责任逃避法律制裁,有些用人单位即便签了合同,大都是一企业老板自身利益为重,不考虑民工权益的霸权合同,民工一旦提出签订合同按法律享受权益时,往往遭到解雇开除。在我国人多岗少就业严峻的情况下,民工为了生存生活只能忍辱负重,任人宰割。
二, 摆不正民工权益保障的位置,前段时间新闻媒体对北京某执法部门落实每月按时不足额给民工发工资时,出台这样条款“用人单位每月保证300元工资,如有困难的单位可逐步落实“。我们不明白,出台这样的单位领导为何对用人单位那么地暧昧,处处考虑周到,就连每月足额发工资的法规于不顾大打其折扣,还是有困难可逐步落实。相反,对民工却是冷漠,苛刻。当企业用人单位发生侵害民工权益和特大恶性以及事件是,有部门追究,有写领导竟以影响投资环境,安定团结冠冕堂皇的理由进行袒护,压制处理。
三、劳务市场监管不力
目前全国劳动力市场而言,企业老板,用人单位私招成为普遍的社会现象,职业更是鱼目混杂,坑蒙拐骗,泛滥成灾,发生侵权后无人过问;而拿着纳税人工资的当地政府,劳动监督部门连自己管辖内有多少用人单位,多少在业人员都搞不清楚。执法摆出一副官僚衙门作风,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如此执法,如此监管全国拖欠民工工资达千亿元之后就不足为怪了。
四、受害民工投诉艰难
民工遭受侵权后,按说解决途径很多,可向劳动监察,政府,信访,劳动仲裁,法院等执法部门投诉得到解决,可事实上民工投诉极其艰难。因国情人多岗少就业严峻,民工要求用人单位签定合同往往遭解雇,开除。这样的法律,这样的公道,久而久之民工不再相信法律、相信公道,有冤大都自人倒霉。
针对以上两个问题,如何解决拖欠民工工资的问题和切实保障民工权益,我将谈一谈自己的观点。
我认为,解决拖欠民工工资问题要“标本兼治”,要运用行政、经济、法律手段综合治理。一是布置各地认真清查,对查出后被投诉拖欠农民工资的单位,要责令其及时补发。对拒不补发的,要与有关不满一起帮助农民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二是对严重拖欠农民民工工资的施工企业,按低一级资质认定。三是因建设单位拖欠施工器乐工程款导致拖欠工资的,要会同有关部门追究建设单位责任。房地产项目资金不到位的,坚决不予办理施工许可;房地产企业拖欠工程款导致拖欠民工工资的,不批准其新开发项目,并在资质年检中予以处理。
对于保证民工权益的问题,我有以下几点建议:
一、完善法制,加大打击侵权粒度。
现有法律对侵权时间大都以罚款不了了之,处罚太轻,起不到应有作用。在私有经济占主导地位的今天,民工占用企业老板的财产大都好的罪判刑。而企业老板有意侵害民工权益聚敛财产却相干无事。
二、科学有序地规范劳务市场管理秩序
目前劳务时常秩序混乱,监管失控,在这种情况下不能放任自流,危害社会。职介应由劳动部门统一管理。以规范劳务市场秩序纳入科学有序监督管理体系。
四、建立健全民工权益监督保障体系
劳务监察部门要经常对民工工资、福利发放,三险的交纳进行坚持督促形成工作制度。这样就形成工会协作,劳动监督,政府法律作后盾的一体的社会保障民工权益体系。
五、民工侵权纠纷法院应该先受理后收费
民工遭遇侵权后,大都因手续不全,交不起各种费用被执法部门拒绝受理,这导致民工铤而走险,用非正常手段解决,不利于社会的安定团结和经济发展。在人多岗少九月严峻特殊国庆下,对交不起诉讼费的,应先受理,判决执行后扣除。切实保护民工的切身利益,是我们全社会的责任。
社会调查报告 篇7
调查时间:20xx.10.22-25
调查地点:学校及附近
调查目的:了解汉字不规范使用情况,增强大家正确使用汉字的意识,促进汉字健康发展。
生活中,我们时时处处都会用到汉字。可以说,汉字与我们的一切都息息相关。没有了汉字,不可想象我们的生活会变成什么样。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许多不尊重汉字的现象也应运而生。这种现象不仅会损坏我们城市的文明形象,更严重的是还会影响汉字的健康发展。为此,我们小组利用课余时间,开展了社会用字调查活动。通过调查,我们发现不规范使用汉字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由于读音相同而用错
比如把“进”写成了“近”,把“珍惜”写成了“珍稀”。出错率最高的是“的”、“地”、“得”这三个字。应用“的”写成“地”;该用“得”写成“的”。我们小组共十个人,有九个人的日记里都有用错这三个字的问题。
二、由于字形相近而写错
比如把“席”写成了“度”,把“期望”写成了“欺望”。我们教室后面的黑板报上,就把“虚心使人进步”写成了“虑心使人进步”。
三、由于粗心而多笔少画
比如在“武”字的斜钩上多写一撇,在“具”字的里面少写一横。像这样由粗心造成的错别字还有很多。在我们学校门口,有个卖蛋卷的,他就把八笔的“卷”写成了九笔,变成了一个不伦不类的字。
不调查不知道,一调查我们才发现,用错写错汉字的现象很严重。所以我提议,汉字是我们中华民族的瑰宝,是我们祖先留下来的宝贵遗产,我们应该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去爱护每一个汉字。正确书写汉字,规范使用汉字,这是一件人人有责的事,希望我们每一个炎黄子孙都行动起来,为净化汉字做出最大的努力。
社会调查报告 篇8
我们调查了xx村受教育状况 村民中有30%受过初等教育、1%受到过高等教育。现在村里只有13个高中生。如今儿童的上学年龄限制到6岁,但有50%的孩子八岁才开始上学。
我们还调查了农民的生活状况,据调查村民的粮食、蔬菜,肉制品都自给,只买一些油盐、因此大部分家庭每月生活费在100元以下。
经过这一段时间与乡亲们的接触,我深深地感到:农村对教育的重视程度比起城市有过之而无不及,甚至越是贫穷地区的人们对教育的渴望越强烈。教育滞后的根源不在于观念的落后而在于经济的落后.
在我们调查的家庭中有80%的家庭的三分之二家庭收入用于孩子的教育,绝大部分的家长非常希望孩子能上到大学.我依然清楚地记得乡亲们朴实的话语,搞调查时,当问及孩子们的.学习情况时,他们总说:我的孩子能像你们一样就好了.其实我们这么辛苦,啥也不图,就希望他们多学点东西,找一条好的出路.还记得有个老汉对我们说:俺孩子能上到哪,我供到哪,就算砸锅卖铁也得上. 由此,我们转过头来想一想,一个地区是否重视教育能单凭入学率或人口文化水平来衡量吗?答案是否定的。对于农村来说,判断人们重视教育程度的标准应是他们用于教育的开支所占家庭收入的比重。虽然农村地区经济落后,但也正因为落后,他们比城里人更渴望受到教育、更渴望个个都能考上大学!当你看到周家村的乡亲省吃俭用供孩子们上学的时候;当你听到老汉说砸锅卖铁也得上的时候,你还会说他们不重视教育、还在扳着指头数有几个失学儿童吗?!那么,盲目地给老少边穷地区扣上不重视教育、教育意识薄之类的帽子是不是过于武断、是否含有某些歧视成份呢?不是因为我是一个农村的学生我才说这样的话,而这是我们调查的真实情况,而且在这一方面我以过亲身的体验。
从开始调查到调查结束,我的心情经历过一次次的万千感慨、一遍遍的心潮澎湃。在与乡亲们从接触到磨合再到打成一片,乡亲
们对我们关怀备至,待我们如亲生儿女,我们体会到乡亲们淳朴的情怀,也感受到了农村对知识的渴求,对富裕的渴望。面对这份深重的情谊,我们都想尽自己的最大努力为xx村的父老乡亲们做出贡献。但是对于有一些想法我只是想得到却无能为力帮助他们,然而现今我们只能在宣传xx村成功的经验的同时,提一些不够成熟的建议。
以前该村是连乡村公路都没有通,目前,村民们的收入主要是靠养猪和种土豆,公路以到了村公所,这样就为他们提供了更多的赚钱机会,比如,他们可以种很多的土豆,还可以养猪,养牛销售出去。 当然,这取得的一切成绩离不开村领导付出的巨大努力和广大村民的辛勤劳动。
通过几天的实践,我们发现该地农民的经商意识非常薄弱,或许是受传统观念影响太深,其时,逐步使他们转变观念对经济发展是有重要意义的。
在我们调查完了以上的项目后我还又参加了xx村的雪灾调查,自20xx年1月中旬以来,持续肆虐的强降雪使我们村遭受了史无前例的冰雪灾害,在我和村委会的参观过程中他们主要是调查了,雪灾对越冬作物的影响,我村小麦已陆续停止生长,进入越冬期。今年大雪暴雪天气过程对我村的小麦的降雪量和低温程度基本正常。到目前为止,降雪过程对我村冬小麦生产利大于弊。有利因素为,首先,处于越冬期的冬小麦且有积雪覆盖,减轻了冻害发生;其次,气温降低减缓小麦旺长的势头,有利于改善群体结构,低温过程冻死一些晚弱苗,群体结构更趋合理;第三,低温大雪降低越冬的虫口密度,抑制病害蔓延,对减轻来年病虫害有利。竹子:目前,这次大雪、暴雪天气主要对我竹子造成了不利影响,在我村偏高一点的社所有的竹子都压段了,还有在我村威林寨的一片松树林全被压段,主要危害首先是降雪持续时间长,雪量过大,竹子和松树较高和叶子很多而且脆弱的植株体经不起重压造成茎杆折断等机械损伤;二,由于气温较低,树木上的冰挂易造成其枝条压裂、压断和压倒。在个别的社家禽大棚也有倒塌现象。还有一些是连住房都被雪给压塌了。
对养殖业的影响:寒冷天气使牲畜大量失热,增重速度下降,幼畜、病弱畜、家禽往往经不起寒流降温而造成死亡。羊场场房、圈舍倒塌。在二月一日的一天我和xx乡的几个领导及xx村委会到xx村西洋平社去参观那里的受灾情况,那里的村民说他们家的母猪生下了十四只小猪由于天气的寒冷被冻死了十二只,只活了两只,按今年的物价他们家就损失了7000元左右。还有的是刚生下的小羊羔以被冻死,这西损失都很大。通过村委会调查后xx村委员会发动所有的农民及时清除各类林木,特别是常绿树木、经济果木林、苗木枝梢的积雪、冰挂,防止压折造成损失。及时处理断裂枝干,对完全折断的枝干应及早锯断削平伤口,涂以保护剂,以防腐烂;对已撕裂未断的枝干,不宜轻易锯掉,宜先用绳索吊起或支撑起,恢复原状,受伤处涂以保护剂并绑牢,促其愈合恢复生长。同时要及时施肥、恢复树势;树体伤口多易引起病虫害,应加强病虫害的防治。
林地、果园地的田间积水也要尽快排除,防止涝渍和冻害。在这一次受灾拯救过程中xx村会的书记他是我们全村的榜样,他和村民们吃住在一起,奋战在一起。在抗灾一线,他废寝忘食,身先士卒,带头苦干;在办公室,他通宵达旦,运筹帷幄,不知疲倦,在他的身上体现了一名领导干部敢于战天斗地的勇气与魄力,他忘我工作的精神深深感染和鼓舞了农民的斗志,在他的带领和指挥下,参与抗灾的广大农民群团结一心,众志成城,取得了一场又一场攻坚战的胜利。他不仅是我的偶像而且还是我学习的榜样。我们通过大学学习后,要想尽快的成为现代化建设的有用人才,适应社会的需要,就要在学习期间,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认识社会,认识自己的社会位置,明确自己的历史使命,激发自己的学习热情,调整和完善自己的知识结构,战胜各种困难和挫折,锻炼意志和毅力,为适应以后的工作做一定准备.这是我参加这次社会实践的目的之一
社会调查报告 篇9
为了贯彻我国“审判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执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20xx年12月始,北辰法院在审理未成年刑事案件中,开始适用未成年被告个体情况社会调查报告制度。同时,XX区法律援助中心被确定为国际司法桥梁资助项目试点单位,使这一制度在我院更加顺利展开。但社会调查报告作为新生事物,在实际操作运行中,对社会调查报告的主体、性质、作用等,司法实践中存在很大的争义。为总结经验,健全和完善我国的未成年被告人个体情况社会调查报告制度,笔者拟对上述争议问题发表自己粗浅的看法,以期抛砖引玉,为这一制度更加规范的适用,裨益于司法实践。
一、未成年刑事案件社会调查报告制度产生的依据
未成年刑事案件社会调查报告制度产生的依据是20xx年4月12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为若干规定)第二十一条:“开庭审理前,控辩双方可以分别就未成年被告人性格特点、家庭情况、社会交往、成长经历以及实施被指控的犯罪前后的表现等情况进行调查,并制作书面材料提交合议庭。必要时,人民法院也可以委托有关社会团体组织就上述情况进行调查或者自行调查。”这就是我国未成年被告人个体情况社会调查报告制度。
二、社会调查主体
对未成年被告人个体情况社会调查的主体,《若干规定》规定了四种调查主体:
1.控方,即公诉人;
2.辩方,即辩护人;
3.法院;
4.法院委托的社会团体组织。但在司法实践中,各类社会调查主体,在实际操作中,均存在着各种实际问题:(1)对公诉人作为社会调查主体,因最高人民检察院没有作相关的司法解释,所以公诉机关认为该社会调查报告制度不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必经程序,因此不属于其工作职责范围,实际司法中,公诉人做社会调查的也寥寥无几。(2)辩护人担任社会调查主体,是目前在司法界适用较多的。这对保护未成年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由辩护人提供的社会调查报告,在内容上大多存在着“报喜不报忧”的问题,即只调查对未成年被告人定罪量刑有利的事实和情节,却有意无意地忽略了对该未成年被告人不利的一面,不能客观全面地反映被调查主体的真实情况。(3)由主审法官本人担任社会调查主体,这不仅与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控辩式诉讼方式相悖,而且容易产生“先入为主”、“先定后审”等问题。(4)法院委托的社会团体组织。由于《若干规定》对此规定得比较原则,使实际工作中,人民法院应该委托哪一社会团体组织、对调查人员的要求、经费的承担以及调查后如何在庭审中出示,均未做具体规定,所以在司法实践中采用此种方式的很少。
三、社会调查报告的性质
对社会调查报告能否作为证据使用以及社会调查报告应在刑事诉讼庭审中的哪一阶段出示,存有以下争议:
1.一种观点认为,社会调查报告不能作为刑事证据。理由是:社会调查报告的内容,只是对未成年被告人在案发前的日常生活、学习表现、家庭情况、社会交往和成长经历的调查,与其犯罪事实是否存在、是否有罪、罪责轻重等均无关,因此不能把调查报告作为刑事证据使用,而只能作为法庭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量刑时的一种参考。因此其不能在法庭举证、质证阶段出示。
2.另一种观点认为,社会调查报告可以作为刑事证据。理由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对未成年罪犯量刑应当依照刑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并充分考虑未成年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动机和目的、犯罪时的年龄、是否初次犯罪、犯罪后的悔罪表现、个人成长经历和一贯表现等因素。”因此社会调查报告作为对未成年个人成长经历和一贯表现的调查,只要符合刑事诉讼法有关证据规定,应该是具备证据效力的。可以在法庭举证、质证阶段出示。
笔者认为,对社会调查报告,是否具有证据性质以及在刑事诉讼庭审中的哪一阶段出示,不能一概而论,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对社会调查报告中,附有未成年被告人以往学习、工作等表现,如在学校的“三好”学生奖状、工作单位等颁发的先进个人等证书、所在学校或居住地的村委会、居委会出具的以往表现的证明,只要符合刑诉法证据的相关规定,就可以作为刑事证据(书证),在法庭举证、质证阶段出示;对社会调查报告,只是辩护人通过对未成年人成长经历的调查,自己书写形成的调查报告,笔者认为此种调查报告,不能作为证据,只能作为量刑的参考。可在法庭辩论阶段,作为辩护意见的依据,与辩护词一并宣读。
四、社会调查报告的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第三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一规定为未成年人犯罪定罪量刑提供了法律依据。我国对未成年人犯罪实施刑罚,一向贯彻“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未成年被告人个体情况社会调查报告,对未成年被告人性格特点、家庭情况、社会交往、成长经历以及实施被指控的犯罪前后的表现等情况进行的全面调查,为参与审理的法官考量未成年被告人的主观恶性程度,因而对其适用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提供了依据。因此,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判过程中实行“社会调查报告制度”是十分必要的。
五、对规范社会调查报告制度的设想
1.社会调查报告的主体,建议统一适用社会调查员制度。社会调查员即为地方设置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办公室(简称预青办)人员。随着我国对未成年罪犯社区矫正工作的高度重视,设置预青办的地方越来越多,人员和机构是现成的;预青办人员可以站在中立的立场客观、全面地进行调查;预青办人员是我国未成年罪犯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其先期了解未成年被告人的成长经历,更有利于其后期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2.社会调查员的调查报告,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建议通过立法的方式,规范社会调查员制度。使社会调查员通过调查并制作的个体情况社会调查报告,内容客观真实、全面完整、准确公正。而且由社会调查员出庭宣读报告,该报告在法庭上接受控辩双方的询问和质证,并经过查实以后,可以作为定案的根据。
3.社会调查报告作用的延伸。社会调查员出庭,除宣读社会调查报告外,对未成年人自愿认罪的案件,法官可以邀请其参与法庭教育。由于社会调查员进行了社会调查,因而就整个法庭而言,除未成年被告人的监护人外,社会调查员是最了解和熟悉被告人成长轨迹的人,由他们参与法庭教育,效果应该是最佳的、最理想的。另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八条:“对于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并应当收监服刑的未成年罪犯,少年法庭应当填写结案登记表并附送有关未成年罪犯的调查材料及其在案件审理中的表现材料,连同起诉书副本、判决书或者裁定书副本、执行通知书,一并送达执行机关。”因此,社会调查报告,应当送达到执行机关。另笔者认为,为更好的发挥社会调查报告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作用,对被判处管制、缓刑、免于刑事处罚的未成年被告人,人民法院在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监所科、司法局社会矫正办公室、预青办送达相关执行手续时,一并将未成年被告人个体情况社会调查报告(涉及个人隐私部分除外)送达,以便于上述部门尽快了解情况,利于对未成年犯罪有针对性地进行帮教。
社会调查报告 篇10
在寒假期间,管理系同学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并相应的作出了较为细致全面的调查报告。从本期开始,我们将陆续刊载优秀调查报告。本期推出关于“大学生考研目的”的调查。
调查结果表明,绝大多数学生考研具有明确的目的性:获得高学位,便于就业(共6162人,占总数的56.28%)和提高自身素质(共3360人,占总数的30.69%);其他的学生表示考研是为搞学术研究或因为从重心理、顺大流(分别占总数的8.08%及2.23%)。
面对“考研热”,学子们有以下感言:
甲:考研人数的剧增,从现实来看“获高学位,找好工作”所占的因素我认为多得多,热门思想汇报但我不否认还有别的因素。
就我而言,我可以说从小到大还没认真想过我究竟是为何而读的书,或确切的说我不能说清。从外表看来好象不外乎为了今后的立足。可从自身感觉来说好象又不是,我隐约感觉到我是以提高自身素质为前提的。因为自小到大我的学习动力就来自那无形的感觉,我学的东西除了那学校要求的外,课外的学习都是自己所感兴趣。
我相信每个人心中都有那么一种理想,一种无形的理想。有些只是在这花花世界之中被现实压力所困惑罢了。我真希望有那么一天我们学生都能跟着自己的感觉学习,学那些自己感兴趣的东西,而不再想今天这样,为了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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