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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城镇建设调查报告优秀

时间:2023-10-17 08:56:40 调查报告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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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城镇建设调查报告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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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城镇建设调查报告优秀

小城镇建设调查报告优秀1

  为进一步推进乡镇小城镇建设和城乡统筹,主动为县委县政府出台相关文件提供决策依据。x月x日,xxx率建设局、规划局和国土局的主要负责人深入xxx镇就小城镇建设的可行性、主要工作打算和措施进行专项调研。同时对当前防汛安全和计划生育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小城镇建设基本情况

  xxx镇位于绥宁县东北部,xxx穿境而过,东南临xxx,西接xxx、xxx,北抵xxx。东西宽约6公里,南北长约16公里。距县城67公里。辖15个行政村,1个居委会,111个村民小组,5300余户,2万余人。镇政府所在地xxx村。全镇总面积57.45平方公里。有耕地1.51万亩,水田1.46万亩,旱地0.22万亩,园地1.33万亩,林业用地5.8万亩。近年来,该镇小城镇建设得到了初步发展,规划布局逐步规范合理,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交通区位优势的进一步改善,小城镇的吸引力和辐射能力显著增强。具体表现在一下几个方面:

  1、规划布局逐步规范合理。该镇制定了小城镇建设规划和商住小区规划。其中商住小区位于xxx,xxx旁,总面积21.49亩,总体规划了4条街道,89个门面,布局严谨,通过修建民族花桥使得商住小区和集贸市场紧紧连在一起,构成一个有机整体。

  2、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全力实施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行动,村庄环境卫生得到了进一步美化。集中资金、集中力量,通过全镇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重点突破了城镇自来水工程,使得全镇三分之二的村民接上了干净的自来水。加快了电网线路的规划改造的步伐,逐步完善了村庄道路建设。

  3、交通区域优势进一步改善。省道S221线穿境而过,随着xxx等人文资源的开发推进、xxx旅游线路的建立、省道S221的扩改完成,该镇的交通区位优势将进一步凸显。

  4、小城镇的吸引力和辐射能力显著增强。该镇位于两河的交汇地区,属于经济中心地带,有诸多周边乡镇的生意人在此做集贸生意,带动了该镇的商贸零售业的发展,也吸引了更多的人来此居住,该镇的辐射能力进一步增强。据了解,该镇现阶段商业用地供地价格应不高于县城,预估价为每平方米1000—1300元,有意在开发区购地的大概在150户以上,其中不少是在外经商的本镇成功人士,因此老百姓有强烈的购买愿望和一定的购买力。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征地难度增加。该镇的小城镇开发涉及xxx6组35户的责任田,由于该组是省级文物保护单位——xxx所在地,因此,将地征收,该组大部分群众将无地建房。该组的全体村民要求适当提高征地价格,在门面合理的前提下优先考虑卖给他们。

  2、“一户多宅”现象突出。出于交通便利和民俗民风的原因,许多村民纷纷迁出老宅基地,在村组道路旁的耕地重新选择宅基地,导致原有的宅基地既没有人居住,也没有被开垦出来作为耕地,使得“一户多宅”现象突出。

  3、无序建房的现象突出。源于对城市功能的追求,加之缺乏统一的村庄规划,群众私自选择宅基地,既没有统一的建筑图纸,也没有体现集中联建的风格,无章建房、乱占耕地建房现象突出。

  4、违法违规建房现象突出。源于农村群众内心无限的攀比心理,借审批手续过于繁琐和时间过长,农村群众都不想也不希望通过合法的程序申请宅基地。为了节省建筑时间,加快建设进度,从而出现了抢占宅基地的`现象,违法违规建房现象突出。

  三、主要的意见和建议

  1、改革建房指标制度。废除建房指标制,严格实行“一户一宅基地”政策,制止乱占耕地建房现象,加大违法违规建房的整治力度,保障有大宗闲置土地可以使用。

  2、加强规划编制,尤其是村一级的规划编制。要认真做好小城镇开发的修建性详规。加强老院落的规划编制,着重体现当地的建筑风格和民族特色;要搞好村庄规划修编工作,推进危房改造、土地整治、避灾搬迁、村庄整治严格按规划进行;农村现有村落闲散用地,要切实充分利用,节约使用,特别是组织沿公路两线的村民按规划进行集中联建。

  3、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围绕实施水、电、路、气、房和环境改善“六到农家”工程,加快推进院落道路建设,完善城镇的电网建设,突破通信、互联网建设瓶颈,着力建设好城镇下水道、防洪提和休闲广场等市政设施。

  4、资金筹措方式多样化。采用时常化运作,通过宣传促动、政策带动,鼓励国家、集体、个人及本乡镇在外成功人士回乡投资建设,最大限度的吸纳社会闲散资金,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引进专业房地产开发公司。同时要紧盯国家的产业政策和投资走向,结合各乡镇小城镇特色和优势(xxx种基地),千方百计争取国家资金扶持。

  5、加大政策倾斜力度。县委县政府要加大政策扶持,示范带动力度,在充分调研、深入研究基础上,选择1-2个乡镇进行小城镇建设和集中联建试点。适当授权,加大乡镇城建办的执法力度,同时加大对各乡镇小城镇开发建设的规划和监管指导力度。

小城镇建设调查报告优秀2

  一、存在的问题

  1、一户多房。

  在我们采集实有房屋信息的过程中,发现一户多房的情况大量存在,主要表现为:

  第一、农户拥有新旧多处房屋,有的农户拥有两处以上的房屋,甚至有房屋跨村的情况。一户多房带来的问题主要是:首先增加了信息采集的工作量,从而降低了采集信息的准确率,尤其是在房屋跨村户信息采集过程中,往往会出现自相矛盾的情况;

  其次一户多房存在一种分家不分户各自建房的情况,即户主与其亲属各居一房,而两家并未分户。此种情况造成了对于房屋实际所有者认定的困难。

  2、人房分离

  我乡的人房分离的情况主要是举家外出打工造成的,这种户约有100户。人房分离对于我乡信息采集工作的主要影响是降低了所采集信息的准确率,同时为了核实房屋信息工作量也有一定的增加,减缓了工作进度。

  3、过度存在非法建筑

  通过在实有住房登记过程中的核查,我们发现,我乡的民房约有30%没有办理必要的国土手续。发生此种问题的原因是:

  第一、国土部门对农村宅基地的管理力度不够;

  第二、农村群众的依法依规建房的意识淡薄。

  因为农村宅基地属于集体土地,管理情况比较混乱,近年来,国土部门加强了对集体土地的管理,但是由于集体土地同时也守村集体管理,故管理混乱的情况并未得到实质性的改变。这些非法建筑的存在不仅造成了国土管理的困难,而且也因为没有法律保障容易引起民事纠纷,是间接的社会不稳定因素。

  4、房屋权属不清

  在此次信息采集中发现了一些房屋建在非居住者宅基地上的情况,这些房屋约占全部实有房屋的15%。因为目前我乡没有实行房屋产权制度,所以这些房屋的产权并不受法律保护,如果发生房主与宅基地所有人的产权纠纷,房主的权益难以得到保障。这种房屋产权不清的问题之所以发生主要原因是村民私下赠与、调换、买卖农村宅基地,这些行为绝大多数只有口头协议,一旦发生纠纷双方的权益都得不到保障,政府处理起来也比较困难。

  二、对策和思考

  针对出现的问题我们主要采取如下的措施应对:

  1、对是在无法居住的房屋不予登记。主要是针对有多处住房的农户,如果其拥有的住房中存在无法居住的危房,则不登记该处房屋。对于享受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的农户一律只登记新房。

  2、对为分户的家庭房屋一律登记在户主名下。对于子女结婚后未与父母分户的情况,如果子女和父母分别有房,则所有房屋都登记在户主名下。

  3、只登记正常居住的非法建筑,对于为正常居住的非法建筑不予登记。正常居住的非法建筑督促其屋主尽快完善相关手续,没有正常居住的非法建筑不予登记,在这些非法建筑中目前在建、尚未完工的,要求国土部门下达停工通知。

  4、权属不清但有人居住的房屋登记在实际居住户名下。对于此种权属不清的问题,我们向住户建议尽快与宅基地所有者达成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协议,避免发生权属纠纷。

  5、对于长期无人居住,也不清楚未来是否有人居住的房屋不予登记。这种房屋时指屋主超过三年经管且也不清楚其是否有经管意向的房屋,此种房屋大都情况较差,很多已经是危房,并不具备容纳人口居住的条件。

  三、几点建议

  1、从已掌握的情况来看,我乡的建房土地使用管理存在历史遗留问题多、管理力量薄弱、力度不够,群众的国土管理意识薄弱这几个主要问题。

  这些问题看似独立,实际上环环相扣,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农村集体土地的管理以村集体为主,缺乏正规性,资料管理也没有系统性。因为管理力度不够,所以群众也没有建立起依法依规用地的意识,虽然近年来农村用地管理力度逐年加强,但更像是在土地资源日以珍贵的发展背景下临时抱佛脚的应急行为,没有同意规划,工作方式零敲碎打,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基层国土管理部门权力小、资金少、人手不足,没有形成合力,缺少与其他部门的`合作。这就需要从根本上改变过去应急操作的做法,针对问题主动出击,建立起一套操作性强的农村国土管理政策体系,方能起到釜底抽薪的效果。

  2、农村房屋也要实行不动产登记

  目前我乡的房屋所属权并没有法定的相关证照可以依据,农民只有土地使用证没有房屋产权证,这意味着农村房屋的权属和土地使用权是统一的,这样做虽然管理起来简单,但是极大地限制了人口的流动性,在目前人口流动性增加、小城镇建设加快的发展背景下已显得不再适用。事实上我乡很多权属不清的房屋都是群众为了方便出行而将房屋建在公路沿线造成的,这类行为没有法定流程可走,纠纷时有发生,20xx年我乡土地相关纠纷中宅基地纠纷所占比例达到了惊人的80%,可见出台明确农村房屋权属规定已是当务之急。

  3、加强对闲置房屋的管理

  本次实有房屋信息采集统计处的短期闲置房屋占房屋总数的15%,如果算上没有予以登记的长期闲置房屋,这个比例将达到30%。房屋闲置的主要原因有,外出打工、周期性居住、城市购房、屋主死亡无人继承等。房屋的闲置一方面造成资源的浪费;另一方面也有可能成为犯罪、邪教等危害社会行为的容身之所,成为治安隐患。由此我们建议对闲置房屋实行更加规规范、系统的管理,如有可能应赋予村集体处置闲置房屋的权力。

  以上是我乡本次“三实”房屋信息采集行动中各种情况的归纳总结,对于我们发现的问题希望上级有关部门引起重视,对于我们的建议希望上级部门予以采纳,期望以此达到抛砖引玉的效果,为全乡农村房屋管理工作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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