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读后感
当认真看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都增长了不少见闻,写一份读后感,记录收获与付出吧。那么如何写读后感才能更有感染力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时代》读后感,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时代》读后感1
我是一只小书虫,家里有很多书,有《我要做好孩子》、《福尔摩斯探案集》、《时代广场的蟋蟀》……其中,我最欢的就是《时代广场的蟋蟀》了。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名叫柴斯特的蟋蟀因一次意外被带到纽约而发生的一系列故事。
柴斯特在它的家乡—康涅狄格州的一根树桩上练习跳跃,被一股腊肠的香味吸引了,它随着香味跳进了一个野餐篮里,不知不觉就被带到了纽约的'一个贫穷的小报摊。从此,它开启了自己新的生活。
每个人都会犯错,这只小蟋蟀也不例外,有一次,它梦见自己找到了一片柳叶,不知是什么缘故,叶子干干的,像纸一样,还有点苦。等它被风吹醒,它才发现,自己吃的不是树叶,而是一张纸币,而且是两美元!因为这件事,玛利欧(蟋蟀的主人)的妈妈十分恼火,把柴斯特关了起来,等玛利欧把钱还了才得以恢复自由。还有一次,它在与亨利猫和塔克鼠的派对中“唱”的太高兴了,使塔克舞兴大发,弄翻了火柴盒,造成了一场火灾。
柴斯特在纽约的生活引发了很多趣事,也造成了很多损失,但它一直没有推脱责任,而是勇敢的去面对、去改正错误。柴斯特还是一名“音乐家”,它会用自己超凡的音乐天赋感谢朋友们,用美妙的音乐回报白利尼一家。
看了这本书籍,我深深的沉浸当中,柴斯特的境遇告诉我们,友谊和爱是生活中最重要的,我们要尊重朋友和他们拥有的能力,用爱去感激爱你的人。相互友爱,人间才更美好!
《时代》读后感2
时维三月,序属戊戌之春。余处江南之地,太湖之滨,春意盎然际,见红梅尚在,玉兰乍开,山湖相映,东风入怀。陶醉于斯,常物与我两相忘。此情此景尽可述以文之,然碌碌滞于俗,笔锋式微,以为憾也。
是日,官网推尹董春天一文,行云流水,一气读罢,如银瓶乍破,更如惊蛰之雷,不绝于耳,唤醒于心。兵器之计在于春,兵工人亦如此。夫当志存高远、敢为人先、不弛于空想、不骛于虚声。又有世界一流、做大做强做优之愿景,更应勇于创新、经略海外,坚信思想价值,保持奋斗姿态。感尹此文思良久,忆电子院峥嵘岁月,十载盈虚沉浮,几度物换星移。虽艰难困苦,终玉汝于成。又知世事瞬息万变,竞争态盛,读书笔记欲长立并勇立于潮头,需万众一心,张弛有数。然物欲横流,若志不强毅,意不慷慨,则难守初心,兵工人惟红专并进、理实交融,不负韶光如斯,不辜兵器之春、时代之春,方能春华而秋实。
余不逢“兵器之春”已两文之多,象牙塔下,眼镜湖畔,虽好读书,只期有所会意,却不求甚解,文亦无所精进。
今见此文,恐尹董昼有思之,夜即书之,勤勉至此,吾辈羞愧。又新至科研岗位,常有不会不懂不足困扰,幸与导师会于苏城之内,“及时当勉励,岁月不待人,业精于勤而荒于嬉;无论事难或大,皆作于细与易”,师言有拨云见日之效,吾既已知往者不谏,来者尚可追,当怀揣时代初心,汲取先进力量,以梦为马,砥砺前行,筑梦正当时,奋斗趁春天。
《时代》读后感3
我读完了金山先生的《时代》,让我对北京女足的历史有了一些了解。 以及北京女足对国家队的贡献、先农坛的历史、北京女足的一些球迷以及球迷组织的内容,我有了比较系统的了解。 总而言之,这本书让我这个北京女足的新球迷受益匪浅。
本书前半部分主要从北京女足的起源说起。 其中有很多熟悉的名字,有些还是第一次见到。 渐渐地,主要就是描述这些年的成就了。 一开始还很坚固,后来就有些无力了。 那些年,感觉女足比赛有点复杂,有时分南北,有时主客场,有时还有赛会制。 反正,当我看到这些数据的时候,我的'脑子就乱了。 与我近几年看的女足相比,三大赛还是有些不同的。
北京女足成立早,20世纪80年代就聚集了很多来自外地的优秀球员。 因此,他在许多比赛中所向披靡,并为女足国家队派出多名球员和教练。 但后来,各地女子足球逐渐发展起来。 尤其是他们的青训体系(人才选拔)、投资规模(赞助)只能和今天相比。 结束与北控的合作后,北京女足这几年的日子更加艰难。
下半场主要讲的是国足经历的辉煌和低潮。 这一部分让人感觉比较热闹,因为其实我们很多人的命运都和那段历史重叠。 很多记载虽然简短,但却非常具体。 还有,在先农坛看球的个人和球迷俱乐部是如何发展起来的? 这里提到的很多人现在仍然活跃在先农坛观看女足比赛,我也基本上见过他们。
不过,我不太同意书中的观点,即看北京女足的球迷年龄太大。 因为我和我们新成立的旋风女足俱乐部,很多青壮年,还有很多带着孩子的家长,都加入到先农坛看球的人群中。
我希望我是另一个“安叔”,以后能陪伴球队更长时间。
《时代》读后感4
切斯特在时代广场完成了最后一场公开演出,在塔克、哈利和马里奥的帮助下登上了返回康涅狄格州的火车。离开前,切斯特说:“有机会我会联系你的。”马里奥看着远处的火车,脸上带着微笑。
一天早上,公共汽车到达车站。切斯特正睡在农民的篮子里,强烈的阳光促使切斯特醒来。切斯特睁开眼睛,看到了蓝天、白云和头顶上的大树。原来那个农民手里提着篮子下了火车。切斯特篮筐,很高兴自由,远离纽约的喧嚣。经过长途旅行,切斯特感到口渴,于是他来到河边的一棵树旁,雨后树叶上有一颗露珠。这足以解渴切斯特。切斯特小心翼翼地爬上树叶,喝下露水。也许切斯特太粗心了,滑了一跤,掉进了小溪里。切斯特用手和脚拍打着水面,大声呼救。但好像没起作用,切斯特在下沉,没人听到救他的消息。正在这时,一只白鸽飞向切斯特,把快要淹死的切斯特叼在嘴里,飞向岸边。不久之后,切斯特醒了。白鸽说:“你没事吧?”切斯特:“是的,我很好。谢谢你救了我!”“不客气。”鸽子说。切斯特把刚才发生的事情告诉了鸽子,并无意中提到了纽约。鸽子说它住在纽约,这是一个好城市。切斯特不同意鸽子的观点,并在纽约和马里奥的'家人讲述了他的故事。鸽子想起了什么,说那个叫马里奥的男孩认识他,马里奥一家是他主人的邻居。切斯特开心地笑了,问他能否让鸽子给马里奥发个信息。鸽子立刻同意了。
切斯特找到一片手掌大小的叶子,在上面咀嚼出字符。鸽子看着上面的字,淡淡地笑了笑。切斯特写完了,把树叶给了鸽子。鸽子带着树叶愉快地走了。看着鸽子越来越小的身影,切斯特也笑了,笑得如此轻松自然.
《时代》读后感5
我十分喜欢《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书中透露出了十分真挚的友谊。那书中的主要人物是哪些呢?它们是塔克、玛利欧、柴斯特、亨利,这其中塔克和亨利分别是老鼠和猫。猫不是吃老鼠的吗?它们之间会发生什么故事呢?想明白的话就跟我一齐走进这本书吧!
有一只小小的蟋蟀柴斯特,碰到了一连串的偶然,被人从康涅狄格州的乡下草场带到了繁华、喧闹的纽约时代广场。
原先的小蟋蟀生活在淳朴而幽静的.乡下,看到的是自然清新的田园风光,而此刻,满眼都是闪亮耀眼的色彩;以前,清澈的溪水,鸟儿的歌声都是最美的音乐,而此刻,喧嚣的声音就像是波浪,一波又一波地涌进了时代广场这个大贝壳。
柴斯特白天跟白利尼一家在一齐,它活动着翅膀,奏出音乐,每一天会有许多人来听它演奏。玛利欧经常照顾它,把蟋蟀笼子打扫干净;晚上,塔克、亨利经常陪伴它。
蟋蟀咬坏了一张两元的钞票,被关了起来,塔克和亨利帮它筹钱,等钱筹齐了,白利尼一家才放了它,柴斯特又过上了欢乐的日子。
这是一本感人的书,从中看出玛利欧以及塔克、亨利对蟋蟀柴斯特的友谊。这本书让我明白了每个人都应当爱惜友谊,要有一颗宽容的心,学会互相关爱,互相帮忙,那么人间将会成为一个充满爱,充满欢声笑语的乐园。
《时代》读后感6
走进了这本书,你就走进了那远古的尧舜时代,丰富而壮美的神话故事,帮你解开那些尘封在记忆里的神话传说。在这本书里,你将看到人类瑰丽无比的想象,体会到流淌在中华民族血脉里生生不息的精神,感受到几千年来回荡在华夏子孙心中的民族精神。
神话起源于人类的童年时期,远古时期,人类认为世间的万物都具有灵性,他们像孩子一样天真、活泼,对整个宇宙冲满了好奇,于是,他们利用人类强大的智慧,不断地解释宇宙,解释世界,在创造物质的'同时,还创造了千古不败的精神财富,神话就是其中之一。世界上每个国家都流传着自己悠久动人的神话传说,远古人类并不满足自己对自然现象做的解释,久而久之,便有了征服自然的神话。远古人类长期面临和自然作斗争的困难,就有了想控制自然的愿望,将原始人心目中的英雄,搬进了神话故事,那开天辟地的盘古、造人补天的女娲、射日的后羿、治水的大禹……这些神都是远古人心目中能够征服自然的大英雄。
我们的祖先创造了神话,同时也将自身的优点加入到了神话之中,那豪迈的夸父、坚韧的精卫、豪放的愚公……所有神人的优点正是华夏民族悠久的美德,就这样,人们按照自己的形象塑造了神话里可歌可泣的英雄们。
随着人类科学技术不断的发展、进步,远古人的对自然的解释显得十分幼稚、傻里傻气。但如果把神话作为艺术的话,那么,他就犹如中华魂一样,同源回荡在每一个华夏子民的心中!
《时代》读后感7
在这个暑假里我读了几本文学作品,《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就是其中之一。
由美国乔治·塞尔登写的《时代广场的蟋蟀》主要讲述了蟋蟀柴斯特从没想离开康涅狄格州乡下的草场,可它却因为贪吃跳进了一个野餐篮,被带到纽约最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在人情冷漠的纽约,幸运的柴斯特遇到了聪明又略带市侩的塔克老鼠和忠诚、憨厚的亨利猫,还遇到了爱它的主人——男孩马利欧。蟋蟀柴斯特用它绝妙的音乐天赋回报了朋友们的真挚友情,帮助玛利欧一家摆脱了困境,自己也成为了震惊纽约的演奏家!然而功成名就后的柴斯特却非常失落,它思念起乡下自由自在的安静生活了。在朋友们的理解和帮助下,它终于回到了自己深爱的故乡。
这个写于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的童话故事感动了我,我也非常喜欢这本书。从书中我感受到了一只蟋蟀、一只老鼠和一只猫之间的真挚感情。《星期天的早晨》、《蟋蟀的笼子》、《塔克一生的积蓄》、《中国的晚餐》······几乎每一个故事、每一个情节都带有对蟋蟀柴斯特的关心与帮助,更使书中的内容精彩、生动。令我无时无刻都能想起那些质朴浅显、真情实感的篇章。
自由的`快乐和受约束的快乐是不同的,《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中就告诉我们要对自己自由点。而“自由”是什么呢?书中也有答案。“自由”早已变得像金子一样贵重,“自由”其实也就是不要受别人的约束,自己想什么就做什么,不要有痛苦的感觉。
再次重温一下蟋蟀柴斯特的故事,就能激活我对于昨天温暖的记忆,以及可以自由选择时代的遥远感动。
让我们不被约束,一起像书中的蟋蟀柴斯那样特好好的享受生活吧!
《时代》读后感8
这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之一,也是我看了已经忘了几十遍的书。
在整个故事里,心如明镜的是陈清扬,而王二始终是一个浑浑噩噩的家伙。陈清扬因为他那无心中的两巴掌而爱上他,却也因为这两巴掌的无心而离开了他,这就是为什么陈清扬为什么老说王二是“混蛋”的缘故。浑有浑的可爱之处,所以多年后还要来找王二,告诉他自己爱他。浑有浑的遗憾之处,所以陈情扬至爱王二,却不愿意和他在一起。因为本质上来说,他和她前夫一样,根本不了解她,“她和任何人都格格不入”。在《黄金时代》里,最完整的.人物是陈清扬而非王二,陈清扬有勇气、有担当,引领王二走过了那最艰难的一段,使他终于从一个男孩变成为一个男人。这也可以看出王小波对女性的态度,她们是灵魂之火,生命之光。没有哪个现代中国作家如王小波一样如此尊重女性,哪怕他的小说里有很多粗口和脏话。
网络上评论黄金时代的真正寓意在于:有两个人终于找到并确立了终身的伟大友谊,无论人世如何摧残也无法改变,而世界上无数的人一生却都活在寂寞或虚伪之中。而我个人很认同,比如书中那些要详细过程的军政人员,显然就是活在寂寞和虚伪中。
当今社会,早已成为败絮其中的快餐时代,到处充斥着快餐文化,而王小波,波哥的《黄金时代》给了我一片净土,那种纯洁的性所显露的伟大革命友谊是世间千万物无法比拟的,正如王二和陈清扬俩人与世间的格格不入,那是一种超脱,超脱于肮脏的灵魂世界。
这样的王小波,这样的黄金时代,我想拥有,我想你也是!
《时代》读后感9
这本书主要讲了蟋蟀柴斯特因为贪吃而跳进了一个野餐篮,在不知不觉中被带到了纽约最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在人情冷漠的纽约,幸运的蟋蟀柴斯特遇到了又聪明又略带市侩的塔克小老鼠和忠诚、憨厚的猫咪亨利,还遇到了一个非常爱护它的小主人——男孩玛利欧。柴斯特还用它绝妙的音乐天赋回报了朋友们的真挚友情,帮助了玛利欧一家人解决了困难,自己也成为震惊纽约的歌唱家。最后,在朋友们的帮助下,他终于回到了自己深爱的故乡。
这本书使我想起了《出版者周刊》上的一句话:一只蟋蟀、一只老鼠和一只小猫之间的真挚友情足以温暖这个冰冷的世界。这句话说的对,正因为有了友谊,世界才更加充实、美好。友谊可以跨越时代,友谊不可能被时间带走。一个世界充满友谊,那这个世界里的.人就会充满善意,但如果缺少友谊,这个世界必定充满恶意。
友谊=忠诚、信任。一个人的一生决定于他的好朋友,更加决定了他的友谊是否长久。一个人有了好朋友,就好象有了一面镜子,让自己反思,让自己做事三思而后行。友谊可以增强一个人的团队精神,可以让自己在社会上和别人有好的合作。一个有成就的人,一定和一个品德高、素质好的人有长久的友谊。友谊是人生中不可缺少的东西,会给人带来无穷的好处。
任何读过着本书的人,都会铭记着那只叫柴斯特的蟋蟀,记住它嘹亮而韵味无穷的鸣叫。
《时代》读后感10
最近,张老师从学校图书馆里借来了一本书给我们看,叫《顽童时代》,本文作者是钟丽思,这本书的内容就是讲述她儿童时,她亲身经历的事。
故事讲得是:一个名叫钟丽思的小女孩,由于父母有去很远的`地方,不能带着孩子,就只能把丽思交给姨夫姨母抚养。姨夫姨母就把丽思带到了香港生活,由于丽思小时候经常感冒,生病,身子骨很弱,姨夫姨母就很宠着丽思,丽思一直是娇生惯养,她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就因为这样,丽思胆子越来越大。后来,丽思的亲生父母来找丽思,想把丽思带回来,但丽思还是坚信他们不是她的亲生父母,是人拐子,丽思就很不听话,经常给家里找麻烦,丽思的父亲就开始严格训练丽思,让丽思自己洗碗;生病时自己照顾自己,自己熬红糖姜汤;经常体育锻练……后来丽思的父亲让丽思上学校,可丽思总不听话,很顽皮,经常受到批评,还经常转班,被班里人成为——“害群马”但最后,由于丽思被杜老师的教育,慢慢将丽思教育成一个乖孩子。
读完这本书后,你会知道,其实丽思小时候不但是个顽童,还是一个乐观,天真,活泼的孩子,就算被父亲打,被老师受批评,她还是很乐观,不为任何事而不开心,难过。她从来不会为了贪玩,而忘记学习的重要性,她虽然不乖,但学习从不落下,连老师都说她很聪明,但聪明得“聪明不走正路”。
钟丽丝的童年是充满:天真,快乐,阳光和无忧无虑。
《时代》读后感11
看黄金时代,一开始,我觉得作者在写王二和陈清扬破鞋的故事,感叹于做爱这件事被他写的日常又洒脱,感叹于作者一尺长的小和尚傲娇又淡然的,感叹于陈清扬爱上王二的心理世界。一个人得爱的多深沉,才能钻进心窝里,又憋住全部的自己生怕破坏了伟大的.友谊。而后,我觉得这不过是他们彼此的黄金时代,他们彼此互不亏欠,他们度过自己人生中最值得谈资的岁月。
三十而立,看夜空的时候,总会有一种油然而生的渺小感,无论做什么,都不能改变我渺小的事实。似乎我活着,走动在这个世界上,就超越了死亡。以人的姿态活着,又来嫌弃人性。本该四十而不惑的年纪,被写成了似水流年。如果用第三人称来讲述,是不是没有那么多的伤感,假装站到了上帝视角。一度想成为一名战士,可是看到了生死之后,又想做就算是无处安放的欲望也罢了,给自己一点时间,扔进似水流年里。
看革命时期的爱情有一部分写到,王二写到恨自己老爸,可是后来又不恨了。可能很多事情爱也好,恨也好,快乐也好,痛苦也好,是拎不清的。最后,只求真实却是境界的巧妙。爱情就是爱情,加了革命时期的修饰,就好像说的不是爱情了。妙的是,革命时期之后,故事里的人又重逢,那奶糖味道也不在,美人儿也失落倍增,而当初的浑小子变成浑老子。当真不当真的都过去了,那个年代除了些无聊的事,也怕无事可做。
在硬的时期我生活在灯光中,软了以后生活在阴影里。
很有意思的书。
无论这日子过成悲剧还是喜剧,至少活的真实。
《时代》读后感12
你知道《时代广场的蟋蟀》是谁写的吗?对了,就是乔治·塞尔登写的。今天我读完了这本书,感触颇深。
这本书内容丰富多彩,讲了一只蟋蟀柴斯特因腊肠香味的诱惑,跳进了一个野餐笼子,来到纽约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卖报的小男孩玛利欧听到了它的鸣叫,收养了它,并认识了小老鼠塔克与猫咪亨利。三个好朋友在晚宴上忘乎所以,而柴斯特就在这时,把自己的音乐天赋展示给地铁的人们,它又用无与伦比的鸣奏取得小男孩玛利欧母亲的欢心,又让他们家报摊的生意旺起来了。全纽约的.人都在倾听一只小小的蟋蟀天籁般的鸣奏……
读了这个故事,合上书本,我浮想联翩。我最欣赏文中“一位音乐师抚着心脏部位说:‘这只小蟋蟀是从这里鸣奏出来的呀!’”这句话。这句话告诉我们:只要用心去学,用心去感受,做事不会不成功。老鼠能和猫做朋友,还和一只蟋蟀乱蹦乱跳,那人类为何不和谐相处呢?
我喜欢小男孩玛利欧这个人物,他为了收养蟋蟀柴斯特,不怕妈妈骂他,每天晚上在报摊卖报时,与柴斯特玩得不亦乐乎,他的性格特点是:勇往直前,不怕风雨,只为了收养一只小小的蟋蟀经历了多少风雨,几本最贵的杂志被烧掉了,妈妈多少次逼他放掉柴斯特……
《时代广场的蟋蟀》适合我们这个年龄段的孩子阅读,希望你也读一读这本童趣书。
《时代》读后感13
在这个寒假,我欣赏了一本叫《爱在时代广场》。它是《时代广场的蟋蟀》和《塔克的郊外》同一系列的书。它们是美国作家乔治·塞尔顿以亨利和塔克为主角所著,深受人们喜爱。
这书上的内容是:亨利从第十大道的`死巷子里发现了一只没人要的小狗,亨利把小狗叫做亨比,养在了排水管里。排水管渐渐容纳不下亨比,亨利和塔克把小狗送到了史麦德先生家里。
亨利爱小狗亨比的方式是父爱。亨利从死巷子里发现了亨比,还把亨比养了起来。亨比生病的时候亨利为了让亨比呼吸一点新鲜空气,亨利和塔克一起带着亨比走了一条迷宫般的排水管,差点迷路,困死在排水管里。
塔克爱小狗亨比的方式是面冷心热的严父之爱。天天为了亨比,去午餐摊找东西吃。为了让何瑞西接受亨比,它冒着生命危险去找小玩意给母猫凯瑟琳收藏,有一次塔克尾巴还被一位女士的高跟鞋踩烂了。
露露爱小狗亨比的方式是互相帮助的友情之爱。天天为了亨比,把塔克的口信传给了亨比。它还让小狗亨比暂时在一只名叫麦克斯统治的狗群里生活,让塔克它们争取了时间,找到了一个好的主人。
年幼无知的小狗亨比受到了各种人群的爱,在爱的世界里长大。成为一只真正的狗。这本书向读者传到了各种真正的爱心,给读者带来了幸福感。
《时代》读后感14
我读了《时代广场的蟋蟀》以后这本书的作者是美乔治。赛尔登,这本书的出场人物是柴斯特。是只有音乐天赋又满怀乡愁的蟋蟀,塔克是只聪明,仗义,有攒钱癖好的老鼠,一件很偶然的'事情有时候会改变人的一生。对于一只蟋蟀来说也是这样,如果没有腊肠香味的诱惑,这只叫柴斯特的蟋蟀就不会因一念之差跳进那只野餐篮子,来到纽约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如果玛丽欧没有听到它如歌的鸣叫,柴斯特就不会被带回报摊,认识塔克老鼠和亨利猫;如果这三个好朋友没有在晚宴上忘乎所以,火灾就不会发生,柴斯特也不会把自己的音乐天赋展示给世人,它想用自己无与伦比的鸣奏取得玛利欧母亲的谅解,同时也为这个一直不景气的报摊带来更旺的人气。
于是,整个时代广场地铁站不,是全纽约都在倾听,倾听一只小小的蟋蟀天籁般的鸣奏······这只蟋蟀是从这里鸣奏出来的!”一位音乐老师用手抚着心脏的部位说。 其实人的生活也一样有好事有可能就会有不好的事情发生,就像这本书中描写的蟋蟀,如果不是那场派对引发了火灾,可能纽约时代广场的人们就不会听的它如此美妙的演奏,这个故事用三只动物做为主任翁,一只猫、一只老鼠、一只蟋蟀,三只动物个性鲜明,这就好比人生活中遇到不同的朋友不同的人,不论生活中遇到什么事,我相信都是一种考验,只要我们乐观面对可能就会有不一样的故事发生的。
《时代》读后感15
暑假里,我看了《城南旧事》《兔子坡》他《西游记》······其中《时代广场的蟋蟀》是我最爱不释手的一本书。
这本书的作者是来自美国康涅狄格州的乔治·塞尔登,他把我带进了童话故事,让我感受到了悦耳的音乐,真挚的友情,我受益匪浅。
在康涅狄格州,有一只有音乐天赋又满怀乡愁的蟋蟀,名为柴斯特,它有着奇妙无比的鸣叫声。因为太贪吃跳进了一个野餐盒里,然后被带到了另一个陌生的城市纽约,特别幸运的.是,它遇到了喜欢它的小主人玛利欧和一对好朋友——亨利猫和塔克老鼠。
我最喜欢书中的小主人玛利欧,他把所有生物当成自己的亲人,就如书中所写,他把蟋蟀当成自己的宠物,收养了它并买了属于它的小房子,给它买食物。当他妈妈要把柴斯特扔掉时,玛利欧会想尽所有办法让妈妈把蟋蟀留下来。蟋蟀柴斯特用它绝妙的音乐天赋回报了朋友们的真挚友情,帮助玛利欧一家摆脱了困境,自己也成为了震惊纽约的演奏家。
玛利欧有一颗善良的心,是一个有爱心的人。每次看到玛利欧时,我就会想起我的好朋友。她会在我伤心的时候来安慰我,在我需要帮助时伸出援助之手,在她成功时与我分享快乐,我也会跟她讲我的小秘密,我们学习上一起进步。在我们的生活里,她乐观、善良、勤劳,就像一颗闪闪发光的星星,照亮身边的人。
《时代广场的蟋蟀》讲述的故事有趣有爱,我把这本书推荐给你们,如果你爱读书,就请你品一品这本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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