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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建设合同

时间:2021-08-05 21:34:16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委托建设合同汇编六篇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委托建设合同6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委托建设合同汇编六篇

委托建设合同 篇1

  第一部分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与监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投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同中有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①监理投标书或中标通知书;

  ②本合同标准条件;

  ③本合同专用条件;

  ④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五、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报酬。

  本合同自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始实施,至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完成。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__________份。

  委托人:(签章)____________ 监理人:(签章)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签订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部分 标准条件

  词语定义、适用范围和法规

  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有如下含义:

  (1)“工程”是指委托人委托实施监理的工程。

  (2)“委托人”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和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监理人”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监理业务的组织。

  (5)“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派到监理机构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全权负责人。

  (6)“承包人”是指除监理人以外,委托人就工程建设有关事宜签订合同的当事人。

  (7)“工程监理的正常工作”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委托人委托的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

  (8)“工程监理的附加工作”是指:①委托人委托监理范围以外,通过双方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②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续时间而增加的工作。

  (9)“工程监理的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或非监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监理业务的工作。

  (10)“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11)“月”是指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列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

  第二条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适用的法律是指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监理人义务

  第四条 监理人按合同约定派出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机构及监理人员,向委托人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按合同约定定期向委托人报告监理工作。

  第五条 监理人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认真、勤奋地工作,为委托人提供与其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公正维护各方面的合理权益。

  第六条 监理人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委托人的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给委托人。

  第七条 在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

  委托人义务

  第八条 委托人在监理人开展监理业务之前应向监理人支付预付款。

  第九条 委托人应当负责工程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根据需要,如将部分或全部协调工作委托监理人承担,则应在专用条件中明确委托的工作和相应的报酬。

  第十条 委托人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人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工作所需要的工程资料。

  第十一条 委托人应当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

  第十二条 委托人应当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决定的常驻代表(在专用条款中约定),负责与监理人联系。更换常驻代表,要提前通知监理人。

  第十三条 委托人应当授予监理人的监理权利,以及监理人主要成员的职能分工、监理权限及时书面通知已选定的承包合同的承包人,并在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

  第十四条 委托人应在不影响监理人开展监理工作的时间内提供如下资料:

  (1)与本工程合作的原材料、构配件、设备等生产厂家名录。

  (2)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协作单位、配合单位的名录。

  第十五条 委托人应免费向监理人提供办公用房、通讯设施、监理人员工地住房及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设施,对监理人自备的设施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补偿金额=设施在工程使用时间占折旧年限的比例×设施原值+管理费)。

  第十六条 根据情况需要,如果双方约定,由委托人免费向监理人提供其他人员,应在监理合同专用条款中予以明确。

  监理人权利

  第十七条 监理人在委托人委托的工程范围内,享有以下权利:

  (1)选择工程总承包人的建议权。

  (2)选择工程分包人的认可权。

  (3)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委托人的建议权。

  (4)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向设计人提出建议;如果拟提出的建议可能会提供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当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和设计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监理人应当书面报告委托人并要求设计人更正。

  (5)审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向承包人提出建议,并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6)主持工程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

  (7)征得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但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在24小时内向委托人作出书面报告。

  (8)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有权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对于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承包人得到监理机构复工令后才能复工。

  (9)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订权。

  (10)在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订权,以及工程结算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决权。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委托人不支付工程款。

  第十八条 监理人在委托人授权下,可对任何承包人合同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如果由此严重影响了工程费用或质量、或进度,则这种变更须经委托人事先批准。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监理人所做的变更也应尽快通知委托人。在监理过程中如发现工程承包人人员工作不力,监理机构可要求承包人调换有关人员。

  第十九条 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委托人或承包人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均必须首先向监理机构提出,由监理机构研究处置意见,再同双方协商确定。当委托人和承包人发生争议时,监理机构应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判断,公正地进行调解。当双方的争议由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或仲裁机构仲裁时,应当提供作证的事实材料。

  委托人权利

  第二十条 委托人有选定工程总承包人,以及与其订立合同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 委托人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

  第二十二条 监理人调换总监理工程师须事先经委托人同意。

  第二十三条 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提交监理工作月报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

  第二十四条 当委托人发现监理人员不按监理合同履行监理职责,或与承包人串通给委托人或工程造成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便函换监理人员,直到终止合同并要求监理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或连带赔偿责任。

  监理人责任

  第二十五条 监理人的责任期即委托监理合同有效期。在监理过程中,如果因工程建设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书面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的合同期。

  第二十六条 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约定的义务。如果因监理人过失而造成了委托人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赔偿。累计赔偿总额(除本合同第二十四条规定以外)不应直过监理报酬总额(除去税金)。

  第二十七条 监理人对承包人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货)时限,不承担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委托监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监理人不承担责任。但对违反第五条规定引起的与之有关的事宜,向委托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八条 监理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监理人应当补偿由于该索赔所导致委托人的各种费用支出。

  委托人责任

  第二十九条 委托人应当履行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监理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监理人处理委托业务时,因非监理人原因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补偿损失。

  第三十条 委托人如果向监理人提出赔偿的要求不能成立,则应当补偿由该索赔所引起的监理人的各种费用支出。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第三十一条 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的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发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长了持续时间,则监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完成监理业务的时间相应延长,并得到附加工作的报酬。

  第三十二条 在委托监理合同签订后,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人不能全部或部分执行监理业务时,监理人应当立即通知委托人。该监理业务的完成时间应予延长。当恢复执行监理业务时,应当增加不超过42日的时间用于恢复执行监理业务,并按双方约定的数量支付监理报酬。

  第三十三条 监理人向委托人办理完竣工验收或工程移交手续,承包人和委托人已签订工程保修责任书,监理人收到监理报酬尾款,本合同即终止。保修期间的责任,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第三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在42日前通知对方,因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三十五条 监理人在应当获得监理报酬之日起30日内仍未收到支付单据,而委托人又未对监理人提出任何书面解释时,或根据第三十一条及第三十二条已暂停执行监理业务时限超过六个月的,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发出通知后14日内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复,可进一步发现终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第二份通知发出后42日内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复,可终止合同或自行暂停或继续暂停执行全部或部分监理业务。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六条 监理人由于非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执行监理业务,其善后勤工作以及恢复执行监理业务的工作,应当视为额外工作,有权得到额外的报酬。

  第三十七条 当委托人认为监理人无正当理由而又未履行监理义务时,可向监理人发现指明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若委托人发出通知后21日内没有收到答复,可在第一个通知发出后35日内发出终止委托监理合同的通知,合同即行终止。监理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八条 合同协议的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责任。

  监理报酬

  第三十九条 正常的监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报酬,按照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方法计算,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第四十条 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监理报酬,自规定之日起,还应向监理人支付滞纳金。滞纳金从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起计算。

  第四十一条 支付监理报酬所采取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件约定。

  第四十二条 如果委托人对监理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中报酬或部分报酬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24小时内向监理人发出表示异议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他无异议报酬项目的支付。

  其他

  第四十三条 委托的建设工程监理所必要的监理人员出外考察、材料、设备复试,其费用支出经委托人同意的,在预算范围内向委托人实报实销。

  第四十四条 在监理业务范围内,如需聘用专家咨询或协助,由监理人聘用的,其费用由监理人承担;由委托人聘用的,其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第四十五条 监理人在监理工作过程中进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得到了经济效益,委托人应按专用条件中的约定给予经济奖励。

  第四十六条 监理人驻地监理机构及其职员不得接受监理工程项目施工承包人的任何报酬或者经济利益。

  监理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的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第四十七条 监理人在监理过程中,不得泄露委托人申明的秘密,监理人亦不得泄露设计人、承包人等提供并申明的秘密。

  第四十八条 监理人对于由其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版权,委托人仅有权为本工程使用或复制此类文件。

  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九条 因违反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对方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主管部门协调,如仍未能达成一致时,根据双方约定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部分 专用条件

  第二条 本合同适用的法律及监理依据:

  第四条 监理范围和监理工作内容:

  第九条 外部条件包括:

  第十条 委托人应提供的工程资料及提供时间:

  第十一条 委托人应在_________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答复。

  第十二条 委托人的常驻代表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 委托人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如下设施:

  监理人自备的、委托人给予补偿的设施如下:

  补偿金额=

  第十六条 在监理期间,委托人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 _____________名工作人员,由总监理工程师安排其工作,凡涉及服务时,此类职员只应从总监理工程师处接受指示。并免费提供_____________名服务人员。监理机构应与此类服务的提供者合作,但不对此类人员及其行为负责。

  第二十六条 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如果失职,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责任,赔偿损失〔累计赔偿额不超过监理报酬总数(扣税)〕:

  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报酬比率(扣除税金)

  第三十九条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监理人的报酬: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附加工作报酬:(报酬=附加工作日数×合同报酬/监理服务日)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额外工作报酬:

  第四十一条 双方同意用___________支付报酬,按__________ 汇率计付。

  第四十五条 奖励办法:

  奖励金额=工程费用节省额×报酬比率

  第四十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附加协议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

  二0XX年二月

委托建设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定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定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就甲方委托乙方建立企业网站及网站推广事宜达成合同如下: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代办域名申请注册服务:

  1、甲方委托乙方申请国际顶级域名____个,价格____元/___年域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委托乙方申请中文域名______个,价格_____元/___年,域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域名费用合计:____________元。

  第二条 :乙方向甲方提供网络主机空间租用服务,服务内容包括:经济型网站______元/年,<100m主机空间,5个e-mail信箱,无限制数据流量,高速网络带宽,在线订购>标准型网站______元/年,<150m主机空间,5个e-mail信箱,支持asp语言,access数据库,无限制数据流量,高速网络带宽>精美型网站______元/年,<___m主机空间,___个e-mail信箱,支持_________,无限制数据流量,高速网络带宽,在线订购>

  第三条 :网页制作服务。甲方委托乙方制作甲方网站所需页面。甲方须提供样本或文本文件,不能提供时,须乙方代拍产品照片时,乙方收取成本费。企业网站首页设计制作费:_______元,企业网站简体设计制作费:_______元,企业网站繁体设计制作费:_______元,企业网站英文设计制作费:_______元,企业网站日文设计制作费:_______元,网页制作费用合计______元。超出问题按____元/页计费。

  第四条 :付款方式:本合同签定后,甲方应支付域名注册费,主机租用费和网站首页设计费共______元。网页制作完成并上传至互联网后,甲方应在一周内将余款付清。付款方式为:现金,汇票或银行电汇。

  第五条 :违约责任甲方违约或不付费时,乙方有权关闭甲方租用的服务器的使用帐号,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因不可抗力<战争,台风,地震,海啸,国家政策等>之外原因,造成乙方服务器停止运行,乙方以天为基本单位,向甲方赔偿延长租用服务。全部赔偿金额不超过网站空间租用费用的90%甲方网站信息由甲方提供给乙方,甲方必需保证提供数据的合法性,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不损害其他企业利益,对甲方网站上的内容,乙方不付任何法律责任。

  第六条 :免责条款由于internet是全球互联网络,因此由于其他通路上的偶然因素,造成用户的访问速度下降,有时在对服务器进行设置或安装用户程序时可能会产生一段时间的中断,以上现象在任何服务器上都有可能发生,是正常现象,甲乙双方对此表示认同。

  第七条 :售后服务

  网站完成后一年内,乙方为甲方免费添加网页___张,产品___个。其他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合同期限本合同期为___年,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合同期内发生纠纷,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本合同到期前一个月未接到甲方终止本合同的有关正式文件,视为双方续约,续约期限为______年。

  第九条 :其他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己方收到的甲方的付款之日起生效<以乙方开具的收款凭证为准备>。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email:        邮件:

  电话: 网站:

  联系人: 联系人:

  【委托建设网站合同范本二】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及网络管理的有关规定,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委托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为甲方筹建internet网站,设计制作网页的合作项目,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合同内容和要求

  1、网站有_________种语言版本:_________;

  2、网站页数范围:_________;

  3、网站建设方案:_________。

  第二条 合同金额

  1、域名_________个,_________元/年

  2、主机空间_________mweb空间,_________mlog空间,_________memail空间,_________m数据库空间,_________个email,_________m带宽,_________元/年

  3、网页_________页,模版生成/数据库管理,_________元

  4、_________系统_________个,_________元

  5、_________系统_________个,_________元

  6、计数器_________个,_________元

  7、其它_________

  8、费用合计_________元

  第三条 付款方式

  本合同涉及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元作为定金,验收之后一次性支付合同余款即_________元。

  第四条 开发周期

  1、甲方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将资料交给乙方,将定金汇至乙方帐户。

  2、乙方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完成网站的建设。

  3、甲方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对网站进行验收。

  4、甲方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将余款汇至乙方帐户。

  第五条 资料提供

  1、甲方负责提供制作所需的一切资料(包括文字,图片以及其他相关文件),并制作成电子文件。在乙方开始制作网页时,甲方应备齐全部内容资料,并保证材料完整,图片清晰。

  2、甲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资料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文字及图片资料中所涉及的包括知识产权在内的一切法律问题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双方合作期间,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文字及图片资料未经甲方许可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给第三方。

  4、甲方应保证其委托制作的网站的合法性,对于涉及盗版、违法、政治、色情及其直接间接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内容乙方有权拒绝制作。

  第六条 协助义务

  1、甲方应在网页制作的全过程中给与乙方便利条件,并积极配合。

  2、甲方应提供专人与乙方联络。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email:        邮件:

  电话: 网站:

  联系人: 联系人

委托建设合同 篇3

  本合同由以下单位订立:

  甲方:

  乙方:

  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建设网站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 定义

  1、网站建设: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提供网站策划、设计、制作和相关服务。

  2、服务费:指因乙方为甲方建设网站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网站建设服务费用。

  3、有效期: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自签订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一年

  第二条 网站建设事项

  甲方同意乙方为甲方建设网站。

  1、本合同网站项目建设完成后,甲方享有委托乙方创作的全部网页(包含文字、图画及其组合)的版权;网站项目中相关程序、文件源码的版权属甲方所有。

  2、甲方同意按双方约定的付款方式和时间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费用,以及为乙方进行网站建设工作提供相关服务。

  第三条 网站建设服务费及支付方式

  1、网站建设期限视工作量由甲方与乙方协商制定。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网站建设服务费:

  网站总建设费用的50%。

  2、上述网站建设服务费由甲方以现金或转账支票方式支付至乙方。

  3、网站建设细节:

  A、乙方以ASP语言作为网站开发语言,使用web2.0布局方式,以甲方提供的网站内容框架为基础,进行网站制作和程序开发。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按合同约定时间节点获得完整网站的所有权。

  1、本合同项下网站建设所需资料及内容由甲方提供或确认,甲方应在网站建设开始之日前2日向乙方交付。

  2、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网站建设服务费用。

  3、如甲方需要乙方提供放置网站的域名、服务器空间或需要乙方提供其他系统软件、网站推广等,双方应另行签署其他协议。

  4、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网站建设时必要的资料和协助并派专人负责与乙方联络、协调。

  5、甲方网站资料(如产品、商情信息等资料)由甲方自行上传或委托乙方上传(委托费用见附件)。

  6、甲方保证提供的所需资料等是真实的、合法的和正当的,并非以不正当竞争手段获取,同时,不应对其产品或经营等各项内容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7、甲方保证对其网站或提供的内容所需资料等享有知识产权等或相应的许可使用权,未侵犯任何第三方之合法权益,任何由该内容引起之争议、诉求、纠纷均与乙方无关,且应由甲方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甲方并应就乙方因此遭受之实际及预期损失给予补偿。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承诺在履行合同时不会进行有损甲方形象、声誉等的行为,网站的设计开发理念,乙方不得用于其他网站的开发使用。乙方承诺在履行合同时不会进行有损甲方形象、声誉等行为。

  2、按照甲方提供的材料依据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网页制作等网站建设工作。如果因甲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支付预付款或提供发布相关的资料、内容等不完整、迟延、非法、不真实等,造成乙方设计、制作迟延或不能完成网站建设,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拒绝或迟延支付网站建设服务费,乙方有权停止制作网站,直至终止本协议,此举不影响乙方要求甲方继续付款义务之权利。

  3、指导甲方正确合理使用、操作网站后台。

  4、依合同收取网站建设服务费用。

  5、网站建设的相关工作完成后,及时向甲方提交工作成果。

  6、乙方如有需要须将本合同项目有关内容委托第三方进行的,应保证该有关内容的质量符合要求并保证甲方在本合同中的利益不会受到影响。

  7、乙方网站开发设计人员,承担甲方网站开发与运作。数据库存储过程的编写、关系图的设计及相关文档的编写等等,代码编写过程中严格按照软件编写规范设计编写,要努力提高程序执行效率,增强可读性,同时为了二次开发人员快速理解展开工作,还需要有相应的程序注释。

  8、乙方应严格按照双方确定的设计方案和具体要求完成网站建设工作,对开发过程中出现的疑点,不明确之处应及时与甲方沟通。方案的变更需取得甲方的书面认可。

  9、在方案实施过程中,甲方提出修改意见,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后,对内容进行修改。

  10、乙方应保证甲方网站的正常运行,如网站出现故障无法正常使用,乙方应保证在24小时内恢复(经甲方受权后)。如因服务器故障、线路故障(部署在新疆的服务器)导致网站无法正常访问,乙方有义务尽快恢复。

  第六条 特殊免责条款

  1、因服务器提供商故障、维护此类情况造成网站短期无法登陆,甲方不对此追究责任,则乙方有义务尽力避免服务中断或将中断时间限制在24小时内。

  2、电路维修、系统故障造成乙方不能按期履行本合同,甲方应给予体谅,乙方则应该尽可能将上述影响减少至最低程度。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如一方违反本合同中所规定的义务,违约方在收到守约方中要求纠正其违约行为的书面通知之日,应立即停止其违约行为,并在十五个自然日内赔偿守约方因此受到的所有损失。如违约方继续进行违约行为或不履行其义务,守约方除就其所有损失而获得违约方赔偿外,亦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

  2、任何一方欲提前解除本合同,应提前通知对方。甲方提前解除合同的,无权要求乙方返还已支付的费用并应对乙方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乙方无故解除合同的,应双倍返还上述费用。

  3、甲方不能按时支付网站建设预付款而导致的工期延误,其责任由甲方承担。

  4、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在履行中采用欺诈、胁迫或者暴力的手段,另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5、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6、如甲方逾期付款,则每逾期一个自然日,向乙方支付逾期部分款项的千分之三作为逾期违约金。反之,乙方应保证按照合同规定的进度将系统交付验收并交付使用。若因为乙方原因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完成工程,应给予甲方合同总价款千分之三的日违约金。乙方应保证按照合同规定的进度将网站通过验收并交付使用。

  7、一方变更通讯地址或者联系方式,应及时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第八条 保密

  1、未经对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有关法律、法规、政府部门、证券交易所或其他监管机构要求和双方的法律、会计、商业及其他顾问、雇员除外)泄露本合同的条款的任何内容以及本合同的签订及履行情况,以及通过签订和履行本合同而获知的对方及对方关联公司的任何信息。

  2、本合同有效期内及终止后,本保密条款仍具有法律效力。

  第九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合同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为、自然灾害、战争、网络故障、带宽或其他网络设备或技术提供商的服务延迟、服务故障。

  2、出现不可抗力事件时,知情方应及时、充分地向对方以书面形式发通知,并告知对方该类事件对本合同可能产生的影响,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相关证明。

  3、由于以上所述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合同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则双方于彼此间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及适用法律

  1、如双方就本合同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该仲裁裁决为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2、本合同的订立、执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

  第十一条 通知及合同变更

  1、本合同双方之间的任何通知均以书面形式、传真、专人派送(包括特快专递)或航空挂号邮件形式发送。

  2、通知及函件若为传真形式,则送达时间应以传真传送记录所显示之确切时间为准,除非发出该传真之时间为该日下午七时之后,或收件一方所在地之时间并非工作日,则收件日期应为收件一方所在地时间之下一个工作日;若为专人派送(包括特快专递),则送达时间应按收件一方签收之日期为准;若以航空挂号邮件发送,则送达时间应以邮局之发送单据为凭,自发送之日起七日为准。

  3、本合同的任何变更均应以书面制成,经双方签署后方生效。本合同的提前终止,必须双方一致同意并签署书面的终止协议。

  第十二条 关于网站运行期间服务器使用的约定

  1、 乙方交付网站后,由甲方自行进行内容管理,如出现违反政策、法规的内容信息,由甲方负责。

  2、 乙方交付网站后,未经甲方允许,不得擅自登录甲方后台,或进行数据、文件的拷贝、复制及相关操作。

  第十三条 其他

  1、本合同的标题及各条款的标题是为检索方便拟定,不应用来解释合同的含义。

  2、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理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的注解、附件、补充协议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建设合同 篇4

  合同编号:__________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服务方:__________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以下简称乙方)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甲方委托,对甲方的工程材料来样及其他建筑实体工程检测事宜进行检测。乙方根据国家规范和甲方的检测要求,予以科学、公正、准确、高效地进行检测,并按照客观的数据出具报告。为明确双方责任,经双方经友好磋商,就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检测报告提交对象: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报建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二、检测服务范围及时间

  见证取样检测:1.水泥物理力学性能检测;2.钢筋(含焊接及机械连接)力学性能检测;3.建筑用砂常规检测;4.建筑用卵石、碎石常规检测;5.砼强度检验;6.砂浆强度检验;7.简易土工试验;8.掺和料(粉煤灰)检验;9.沥青检验;10.防水卷材检验;11.墙体材料(强度)检测

  主体结构检测:1.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检测;2.砼保护层厚度(钢筋扫描)检测;3.砼楼板厚度检测;4.砌体基本力学性能检测

  说明:因施工质量、试件制作等原因产生的各类现场实体检测甲方另行委托,费用按实计算。

  三、合同单价

  1.本合同按单项(或工程平方米费用包干方式)进行收费核算;

  2.本次各项检测费用合计约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元。

  四、付款方式

  1.甲方需在检测前预付总检测费用的____%-____%预付金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元。

  2.其他的付款方式如下

  主体工程结束付_______整,剩余款项所有报告全部提交一次性结清。

  五、相关权利和义务

  甲方义务

  1.工程开工后,凡建设过程发生的相关检测均委托乙方进行。

  2.定期与乙方确认工程进度,并根据付款条件支付相应检测费用。

  甲方权利

  1.对在建工程的各类检测数据有知情权,协议执行过程,可随时查询。

  2.从乙方获取工程检测咨询服务的权利。

  乙方义务

  1.根据相关标准及甲方要求,在承诺期限内完成检测任务,提供检测报告。

  2.对发现的重大质量问题(如水泥安定性不合格、实际检测结果不足设计要求等),及时向甲方通报。

  3.做好相关服务工作,特殊项目检测(或乙方检测能力以外的项目),分包前应将分包单位情况通报甲方征得甲方同意后进行分包(费用另计)。

  4.提供检测咨询服务,指导甲方抽样送检工作。

  乙方权利

  根据相应服务内容收取检测费用。

  六、检测标准

  1.甲方明确检测标准(可以是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情况下,按甲方指定标准进行检测。

  2.甲方未明确检测标准,按工程施工验收规定的标准执行。

  3.各类标准执行优先等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

  七、甲、乙双方按照上述条款履约合同,如其中一方违约合同,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或提请合同管理机关行政调解;本委托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八、本委托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盖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建设合同 篇5

  委托方(甲方):

  检测方(乙方):

  为了确保工程质量,根据有关规定及设计、质监部门的要求,甲方委托乙方对 工程桩基础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一、执行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建筑基桩检测技规范》(JGJ/106—20x)。《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20x)

  二、检测内容:

  1、低应变检测: 根,检测桩身完整性,桩身砼纵波速;

  2、声波检测: 根,检测基桩桩身缺陷及其位置,判定桩身完整性类别;

  3、钻探抽芯: 根,每桩 孔,检测桩身完整性、桩长、桩砼强度、桩底沉渣、桩底持力层评价。

  三、检测价格:

  l、低应变检测: 元/根,计费: 元;

  2、声波检测: 元/剖面,共 剖面,计费: 元;

  3、钻探抽芯: 元/米,计费: 元;

  4、设备仪器进出场费: 元。

  总计费用为:人民币(大写): 是否需要正式发票:

  四、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甲方预付乙方检测费定金 元,全部检测完成后,《基桩检测报告》提交时,所有款项结清并付款到位,否则乙方不予提交报告。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l、甲方提供被检测桩的位置及有关检测工作的详细地质、设计、施工资料;

  2、负责被测桩桩头的清洗和平整工作(包括静载试桩的处理和声波管预埋)及其费用:

  3、提供检测现场的照明及电源,设备进出场及吊装所需的道路和场地:

  4、为乙方现场测试人员提供工作方便。协调好现场施工:

  5、按合同的约定向检测方支付检测工作费用;

  6、甲方独家享有该工程项目《基桩检测报告》的权力。

  7、检测期间甲方安排四名民工协助乙方工作并负责其费用。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l、乙方必须严格按规范要求进行数据采集,计算分析、资料整理,每个单项工程检测完成后十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科学、准确、公正的《基桩检测报告》一式四份;并对检测数据负法律责任。

  2、提前一天向委托方(甲方)提供桩头(测点试坑)的处理方案。

  3、按合同约定享有基桩检测工作报酬。

  4、施工期间发生安全事故、违法乱纪行为后果自负。

  七、检测时间及检测次数:进场时间由甲方提前一天通知。检测次数:

  八、本合同双方代表签字,单位盖章后即行生效,完成报告提交和交清工程款后合同执行终止。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二份,乙方 二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复印有效)。

  甲方(公章):xxxxxxxxx 乙方(公章):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xxxxxx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委托建设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经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 监理项目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按本合同书要求进行________________工程项目的____施工监理,监理范围:__________________ 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和投资控制工作。

  第二条 期限费用

  服务期限为____年____月至____年____月。总费用为:________万元。

  第三条 条款定义

  1.甲乙双方的监理依据是《建设监理试行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以及施工承包合同。

  2.甲方是本工程项目建设的组织者,负责建设中筹集资金、征地、移民、协调与当地关系等职责,对本工程建设效益全面向国家负责。

  乙方受甲方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监理单位,根据本合同书进行监理工作,行使赋予的权力和责任,对甲方负责。

  3.本合同书所指的工程监理范围与内容在附录b服务范围与内容中详细说明。

  4.本合同书所指的监理费用及支付办法在附录d中详细说明。

  5.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合同双方一切联系均以书面通知为准,特殊情况可先口头通知并即补书面通知。双方共同签署的有关文件,属于合同的补充文件。双方联系的具体规定(代表、地点、方式等)在特殊条款中订明。

  第四条 本合同书的开始、完成与变更。

  1.按本合同书规定的全部有效的签字盖章完成后,本合同书立即生效。

  2.监理单位应按本合同书特殊条款中所订明的期限开始其服务。

  3.监理单位应按本合同书特殊条款中所订明的期限完成服务。

  4.如果情况变化,致使合同书需变更时,必须经双方书面同意才能成立。为此,一方提出的建议需经送交另一方作应有的考虑。

  5.如果如本合同书需延长(不可抗力等),甲乙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或在特殊条款中事先加以说明。

  6.合同签约后出现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等变化时,合同双方经协商后可做调整,并在特殊条款中具体说明。

  第五条 甲方的权力与责任。

  1.甲方依据监理合同对乙方的工程进行督促和检查。

  2.甲方若认为乙方履行合同不力严重影响工程进度,甲方有权要求更换乙方主要人员,直至终止合同。

  3.对涉及工程工期、质量、造价等重大问题变更时,应由甲方最后确定并按国家规定的基建程序办理。

  4.甲方支持乙方的工作,按合同保证乙方责任和权力的统一。甲方应按附录c按时向乙方提供规定的设备、设施和材料。

  5.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本合同规定的监理工作所需的合同文本、资料、图纸和数据等。同时应在特殊条款中明确提供的方式、份数与回收、保密等办法

  6.甲方应负责协调工程外部条件及与地方的关系。

  7.甲方应在特殊条款中双方订明的期限内,对由乙方提交甲方决策的报告、文件等作出决定。

  8.甲方依据附录d按时支付乙方监理费用。

  第六条 乙方权力与责任。

  1.乙方拥有合同中规定的权力,并承担相应全部责任。

  2.乙方必须具有履行本合同书所需的技能、谨慎与勤奋,必须按照监理的职业准则完成其全部职责。

  3.在监理过程中监理单位如需另聘专家咨询或协助,在监理服务责任以内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超出监理服务责任并发生费用,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由甲方承担费用。

  4.乙方按附录c按时自带规定的设备、材料和设施。具体使用协议在附录c中规定。

  5.乙方必须按附录e规定派出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人员及项目监理机构。其主要人员资格和服务条件须经甲方审查同意,甲方不得无理由地拒绝。甲方同意乙方根据监理目标需要提出的工程监理组织机构,并确认总监理工程师。

  6.监理应按本合同规定的人员在各规定期限内进行。为保证监理的有效实施,乙方可在该期限内作出合理调整。若更换现场人员,应代之同等技能的人员,其中主要监理人员的更换需经甲方同意,乙方派驻现场监理人员应连续稳定,保证监理工作正常进行。

  7.乙方有本监理项目的质量否决权、签发付款凭证权和开工、停工、返工和复工命令权。

  8.乙方向甲方收取的报酬,是其关于本合同书的唯一报酬。乙方及其人员不得接受与本合同书有关的或与其承担义务有关的其他津贴、回扣等报酬和非直接支付。

  9.乙方在监理的过程中,不得泄露甲方申明的秘密,乙方亦不得泄露设计、承包等单位提供并申明的秘密。

  第八条 调解与仲裁。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甲乙双方发生争端,双方应首先本着相互谅解、信任、平等互利原则充分协商,解决争端;若协商失败,任何一方均可向监理主管部门申请调解争端;若调解无效,任何一方可依法要求仲裁。双方同意由____ 仲裁委员会仲裁。在调解和仲裁过程中,双方应保证工程建设正常进行。

  第九条 违约责任

  由甲方原因要求终止合同,甲方应至少提前2个月通知乙方,并要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约定赔偿费用。

  由乙方原因要求终止合同,乙方应至少提前2个月通知甲方,并要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约定赔偿费用。

  甲方或乙方在接到终止合同通知后,15天内没有答复,可视为本合同终止。

  违约赔偿费或其他违约事项由甲乙双方在特殊条款中具体约定。

  第十条 甲方可视乙方的监理工作情况,进行奖罚。具体内容由双方在特殊条款中规定。

  第十一条 特殊条款

  鉴于本工程的特点与实际需要,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签订以下特殊条款以补充合同一般条款,当一般条款与特殊条款不一致时以特殊条款为准。具体条款如下:

  1.额外服务:如果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范围以外的任务,甲方应另行补签委托合同。如果甲方或承包施工单位使服务受阻或延误,以至增加了服务的工作量和持续时间,则乙方将此情况及可能发生的影响通知甲方,甲方应增加额外服务费。

  2.双方联系方式:重要问题为函件,一般问题以电话或口头指示,但都应有记录,会议以纪要为据。

  3.监理服务期限:

  4.在履行合同中因发生不可抗力(洪水、地震等)造成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允许延期或部分或全部不履行者,双方应签补充协议。

  5.合同签发后,若出现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变化等,导致监理费用的变化,本合同监理费应作相应调整。

  6.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监理工作需要的图纸(蓝图)、资料(技术要求、通知等)及与被监理项目有关的试验报告等技术资料5份,甲方与承建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副本2份。乙方在使用上述资料期间不得向其他无关单位泄露,项目结束后归还甲方。

  7.甲方接受乙方提交的需甲方决策的报告、文件等,应在7天内给予明确指示,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8.乙方不承担施工中工伤事故的责任。

  9.违约金:由于甲方或乙方的原因要求终止合同,按一般条款第九条的期限办理。由于甲方原因终止合同,甲方支付乙方违约金 ________元。由于乙方原因终止合同,乙方支付甲方违约金____元。因甲方决策不当而影响工程进度、质量,应由甲方负经济责任。

  违反合同____条,____方支付____方违约金:____ 元。

  违反合同____条,____方支付____方违约金:____ 元。

  违反合同____条,____方支付____方违约金:____ 元。

  违反合同____条,____方支付____方违约金:____ 元。

  10.奖罚:甲方可视乙方工作成效进行奖罚。资金在____ 元范围内,罚金在____ 元限度之内。

  为了促进承建施工单位保证进度、质量和安全,乙方可写出书面材料建议奖励有关人员。具体数额及开支办法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乙方使用时受甲方监督。且立账备查。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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