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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书

时间:2023-07-21 10:53:33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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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借款合同书15篇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借款合同书,欢迎大家分享。

(推荐)借款合同书15篇

借款合同书1

  甲方(出借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丙方(担保人):

  身份证号码:

  1、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经双方协商乙方向甲方借到现金(人民币)万仟(小写:)。

  2、在双方约定的借款期内月利率为%(即每月元),如国家利率调整,和本次借款利率无关。

  3、借款期限为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4、乙方借款期限为个月,乙方在借款到期后,如要延期需经甲方同意,双方协商解决。不能按时归还借款,乙方除承担应支付的本金和利息外,还应承担甲方因追偿该借款所产生的费用。

  5、丙方作为乙方的.担保人,在乙方不能按时还款时,丙方应需承担乙方还款的全部责任。

  6、未尽事宜三方协商解决,在协商解决不成时,应由当地人民法院解决。

  甲方:

  乙方:

  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合同书2

  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抵押人愿为抵押权人与(下称债务人)按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签订的一系列业务合同(下称主合同)所形成的债权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当事人各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被担保的主债权及最高额

  1、抵押人自愿为抵押权人与债务人形成的下列债权提供担保,担保的债权最高本金余额折合人民币(大写金额) 。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抵押担保的范围的全部金额。

  (1)抵押权人自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与债务人办理约定的各类业务所形成的债权。该期间为最高额担保债权的确定期间,上述业务具体包括人民币贷款、应付款保函、担保等。

  (2)抵押权人与债务人已形成的下列主合同项下尚未受偿的债权本金及其相应的利息、罚息、复利、费用等,其中利息、罚息、复利、费用等按相应的主合同约定计算至实际受偿之日止:

  合同名称合同编号尚未受偿本金

  (表中栏目不够填写而增加的附表,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2、本合同担保的每笔业务的种类、金额、利率、期限等内容以相关法律文书或者凭证为准。

  3、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间和最高余额内,抵押权人发放本合同约定的贷款或者提供担保等其他信用时无须逐笔办理担保手续。

  4、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间和最高余额内发生的业务,币种不限,抵押人按原币种承担担保责任。

  第二条抵押担保的范围

  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处置费、过户费等抵押权人实现债权和抵押权的一切费用。

  第三条抵押物

  1、抵押人同意以设定抵押。上述抵押物详见抵押清单,抵押清单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2、上述抵押物暂作价(人民币大写),其最终价值以抵押权实现时实际处理抵押物所得价款为准。

  第四条抵押人承诺

  1、抵押人已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取得本合同担保所需要的授权。

  2、抵押人对抵押物拥有充分、无争议的所有权或者处分权。

  3、抵押物依法可以流通或者转让。

  4、抵押物不存在被查封、扣押、监管等情况。

  5、抵押人如实告知拖欠税款、抵押物建设工程价款等款项及抵押物已设定抵押、已出租等情况。

  6、抵押人已就本合同项下抵押事宜征得抵押物共有人同意。

  7、抵押期间,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抵押人立即书面通知抵押权人:

  (1)抵押物被查封、扣押、监管或者被采取其他强制措施;

  (2)抵押人改变资本结构或者经营体制,包括但不限于承包、租赁、股份制改造、联营、合并、分立、合资、资产转让等;

  (3)抵押人被撤销、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出现其他解散事由;

  (4)抵押人申请破产、重整、和解或者被申请破产、重整。

  8、抵押物不存在其他影响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的情形。

  第五条抵押权的效力

  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从物、从权利、代位物、分离物、附合物、混合物、加工物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财产和权利。

  第六条抵押物的占管

  1、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由抵押人占管,抵押人对抵押物负有妥善管理和合理使用的义务。抵押权人有权监督和检查抵押物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2、抵押期间,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对抵押物作出赠与、转让、出租、再抵押或者进行其他任何方式的处分。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以转让、出租或者其他方式处分抵押物的,所得价款应用于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提存。

  3、抵押期间,抵押物毁损、灭失、被征收、被征用或者因附合、混合、加工使抵押物的所有权为第三人所有等,抵押人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同时立即书面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有权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未届满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4、抵押期间,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者提供抵押权人认可的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七条抵押物的保险

  1、抵押人应根据抵押权人的要求办理有关保险,并指定抵押权人为该项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保险单据原件交与抵押权人保管。

  2、保险费由抵押人承担,抵押人应按时足额缴纳保险费,并履行保险合同(含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下同)项下的其他义务。抵押期间,抵押人未按约缴付保险费或者办理保险(续保)手续的,抵押权人有权代为垫付或者办理保险(续保)手续,相关费用由抵押人承担。

  3、抵押期间,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单方或者与保险人协商变更、解除或者终止保险合同;不得放弃保险金请求权或者向第三人请求赔偿的权利。

  4、抵押期间,抵押物发生保险事故的,抵押人应立即通知保险人及抵押权人,并负责索赔事宜。抵押人未及时通知或者索赔,造成抵押权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抵押登记

  1、抵押人应在本合同生效后五日内到有关登记机构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物的他项权利证书、抵押登记文件或者其他权利证书由抵押权人占管。

  2、抵押期间,如需在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抵押人应及时到有关机关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手续。

  3、抵押期间,抵押权人依本合同约定转让最高额抵押权的,抵押人应当协助抵押权人、受让人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手续。

  第九条抵押权的转让

  本合同项下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确定前,抵押权人转让部分债权的,有权转让相应的抵押权。

  第十条被担保债权的确定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项下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确定:

  1、债权确定期间届满。“期间届满”包括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届满,以及抵押权人依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宣布债权确定期间提前届满的情形。债务人违反主合同约定义务或者抵押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义务的,抵押权人有权宣布债权确定期间提前届满。

  2、法律规定债权确定的情形。

  第十一条抵押权的实现

  1、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抵押权人有权行使抵押权,并可以与抵押人协商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受偿。所得价款不足以清偿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权的,抵押权人可以选择将该款项用于归还本金、利息、罚息、复利或者费用等:

  (1)任一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期限届满”包括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以及抵押权人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主合同的约定宣布主合同项下债权提前到期的情形;

  (2)债务人、抵押人被撤销、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出现其他解散事由;

  (3)债务人、抵押人被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或者裁定和解;

  (4)债务人、抵押人死亡、被宣告失踪或者被宣告死亡;

  (5)抵押物被查封、扣押、监管或者被采取其他强制措施;

  (6)抵押物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征用;

  (7)抵押人未按抵押权人要求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8)抵押人违反本合同项下义务;

  (9)其他严重影响抵押权实现的情形。

  2、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物的担保(含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和保证担保的,抵押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两个以上物的担保人的(含债务人提供物的担保),抵押权人有权就其中任一或者各个担保物行使担保物权。抵押权人已经选择某一担保方式/担保物来实现债权的,也可同时主张通过其他担保方式/担保物来实现全部或部分债权。

  3、抵押人为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且债务人同时为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提供物的担保,抵押权人放弃该担保物权、担保物权顺位或者变更担保物权的,抵押人同意继续按本合同约定为主合同项下债权提供抵押担保。“该担保物权”指债务人为主合同项下债权提供物的担保所形成的担保物权。

  4、抵押人以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为债务人与抵押权人之间存有的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项下的数笔债务提供担保,且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不足以清偿全部到期债务的,所清偿的债务及抵充顺序,由抵押权人确定。如果该抵押物同时为其它债务人与抵押权人之间的债务进行担保,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人到期债务的,而且没有其它约定事项,所清偿的债务及抵充顺序,亦由抵押权人确定。

  第十二条抵押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及建设用地使用权发生拆迁的特别约定

  1、若本合同项下抵押物为建筑物、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物发生征用、征收或类似情形需要拆迁(以下统称“拆迁”)的,抵押人应在知悉拆迁消息后的10日内通知抵押权人。

  2、若拆迁补偿采用权利调换补偿形式且借款人未提前清偿债务,抵押人应以拆迁调换的建筑物、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继续为借款设定抵押并签订相关协议,配合抵押权人为调换的建筑物、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办理抵押权预告登记和抵押登记,并承担相关费用。在新抵押登记办理完成前,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提供其他担保。

  3、若拆迁采用货币补偿形式,抵押权人有权就抵押人获得的拆迁补偿款优先受偿;借款履行期未届满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将拆迁补偿款存入保证金专户或以存单质押等形式为债务提供担保并签订相应担保协议。

  4、抵押人违反本条约定的,应按本合同担保的主债权本金数额的%向抵押权人支付违约金。

  第十三条费用承担

  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的登记、评估、保险、鉴定、公证、提存等费用由抵押人承担。

  第十四条解除权异议期

  抵押权人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行使解除权的,抵押人的异议期间为七个工作日,自抵押权人以书面、口头或者其他形式通知抵押人之日起计算。

  第十五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可由各方协商解决,也可按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1、诉讼。由抵押权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仲裁。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在诉讼或者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十六条其他事项

  1、抵押人应主动了解债务人经营状况及本合同项下各类业务发生、履行情况。本合同项下发生各类业务的主合同、相关法律文书或者凭证不再送达抵押人。

  第十七条通知与送达

  任何一方住所或通信地址发生变化,均需书面通知其他各方。否则,任何一方按本协议所载住所发出函件、通知,即认为对方已收悉。

  第十八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各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条本合同一式份,其中抵押权人份,抵押人各份,债务人份,/份,效力相同。

  抵押人声明:我方已认真阅读并完全知晓本合同《特别提示》的全部内容,抵押权人已依法向我方提示了本合同相关条款,应我方要求对相关条款的概念、内容及法律效果做了说明,我方已经知悉并理解上述条款。

  抵押权人(签章)抵押人(签章)

  负责人法定代表人

  或者授权代理人或者授权代理人

  抵押人(签章)抵押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者授权代理人或者授权代理人

  签约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签约地点:

  债务人声明:已收到上述《最高额抵押合同》,对全部条款无异议。

  债务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

  或者授权代理人签收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附件:抵押物清单

  合同编号:( )抵字第号

  抵押物

  名称抵押物

  证件编号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登记机关所有权或

  使用权归属

借款合同书3

  借款人: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____公路建设项目,向贷款人申请人民币贷款___________万元,期限为___________年。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贷款合同。

  第一条借款人陈述与保证

  1.借款人是依法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实体,依法有权订立和履行本合同;

  1.2所建项目已经取得有关批复文件,包括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环保批复文件、征用土地批文、开工批复文件、项目资金承诺文件、公路收费权批文或意向性承诺书等所有应该取得的政府批准文件;

  1.3向贷款人提供本项目下的批准其借款的文件、担保性文件、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原材料供应合同、技术咨询合同等;

  1.4本合同项下___________万元的项目资本金按期、足额到位;

  1.5向贷款人提供本项目的其他建设资金的贷款方及其他资金出资方的资金承诺书;

  1.6在总投资中单列百分之___________的预备费用于应付意外事件及物价上涨可能引起的成本超支;

  1.7本合同项下借款人的债务与借款人其他债务处于平等地位;

  1.8在谈判、签署、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贷款人提供的有关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1.9目前无重大经济纠纷发生。

  第二条贷款

  2.1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万元的`贷款。

  2.2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只能用于公路项目建设。

  2.3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共_____年_____个月,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4在贷款期限内,借款的实际提款日和还款日以贷款人批准的借据为准;其他记载事项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借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三条利率和利息

  3.1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确定为年息百分之_____。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并且本合同项下的利率在规定的调整范围内的,则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作相应的调整,无须经借款人同意。

  3.2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息,以每年360天为基数,从借款人提款之日起,按实际贷款余额和占用天数计收。

  3.3贷款人在每一结息日向借款人计收利息。贷款到期,利随本清。

  第四条提款前提条件

  4.1首次提款前,借款人必须向贷款人提交下列文件或办理下列事项:

  贷款证交由贷款人审核;

  本合同项下贷款所建项目的有关批复文件,包括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工程可行性报告批复文件、环保批复文件、征用土地批文、开工批复文件、项目资金承诺文件、收费权批文或意向性承诺以及项目资金计划安排等;

  生效的建设承包合同;

  生效的原材料供应合同;

  项目财产保险单;

  所有依法生效的担保性文件。

  4.2首次和每次提款前,借款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担保合同合法有效;

  本合同项下贷款所建项目的资本金和其他筹措资金已按规定的时间足额到位;

  未发生成本超支或者成本超支部分已自筹解决;

  未发生本合同规定的违约事件;

  出具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的情况报告及有关的财务报表、资料;

  按本合同规定向贷款人办理提款手续;

  已按第7.3条的规定开立账户。

  第五条贷款人承诺

  5.1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拨付应当发放的贷款;

  5.2对获悉的借款人项目建设、财务收支等情况依法保密。

  第六条争议解决

  6.1借贷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当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第七条通讯

  7.1本合同履行中的任何通知和沟通均应直接送交,或者采用挂号信函、传真、电报、电传等书面形式。但是采取除挂号信函之外的其他书面形式送交的,应在事后三天内以挂号信函方式补寄对方。

  7.2本合同履行中的各种送交,均以寄件人寄出的时间为送交时间。

  7.3本合同双方的通讯地址,以本合同缔约人栏中的记载为准,如有变更,应立即通知对方。

  第八条其他

  8.1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所有应付款项全部清偿之日止。

  8.2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约定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

借款合同书4

  甲方(出借人):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

  为了明确责任,恪守信用,在双方自愿、协商情况下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借款用途:借款人因家庭生活需要,急需筹集一笔款项。

  第二条、借款金额:人民币________ 元整,(大写: ________),利息:________ 元月。(大写:________ 元/月)甲方将借款本金以现金的形式交付到乙方手上。

  第三条: 借款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违约责任:如果乙方不能按期归还欠款本息,违约金元整(大写 ________元整)。

  第四条:甲方有权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乙方的'偿债能力等情况。乙方应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款本合同期满,如乙方未能履行此约定,甲方有权单方提前终止合同并向乙方追索借款本金、利息及由此产生的差旅费、律师费、违约金。

  第五条、争议解决方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其他:  

  1、未经甲方同意,本合同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如一方当事人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在____日内通知甲方,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后,乙方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2、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借款本息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3、本合同正本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提示条款  乙方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应乙方要求,甲方已经就合同条款做了相应说明,乙方对本合同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全部知晓,并予以充分、准确无误的理解。

  甲方(出借人):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合同书5

  贷款人: (以下简称甲方) 通讯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借款人: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 所 : 通讯地址: 电 话:

  乙方因 需要,向甲方申请 借款,现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因业务发展需要融资贷款 万元。该笔融资以甲方所有的 作抵押。同时办理他项权抵押登记。(或以其他有效保证方式设定担保)

  第二条 乙方拥有良好的融资信息渠道,确保为甲方提供资金实力雄厚、具有贷款融资资格的金融机构及出资人。

  第三条 甲方委托乙方办理贷款融资业务,与有关金融机构及出资人洽谈融资贷款及办理融资贷款前期事宜。乙方的代理活动必须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甲方应如实向乙方提供贷款融资所需要的企业基本情况、资产负债情况、抵押物情况等相关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合法性负责,如因资料虚假、不全、条件不具备,未达贷款融资目的.,责任应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 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及出借方对甲方的贷款融资用途、资信及偿债能力的考察、核实。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资料进行初审,在知晓的业务范围内及时要求甲方补充、完善。

  第六条 乙方促成甲方与出借人签订融资贷款合同后,即乙方完成中介服务义务。甲方在收到出借人首笔提供的融资贷款后,按融资贷款总额的百分之 向乙方支付中介服务费。此款在三个工作日向乙方一次支付。

  第七条 违约责任。 甲方逾期支付中介服务费,按中介服务费金额每日万分之五支付滞纳金。甲方拒绝支付中介服务费,则应向乙方增加支付百分之二十的中介服务费。

  第八条 借款合同签订后,甲方或出借人无故不履行合同义务,责任由违约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第九条 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成都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提示

  甲方已提请乙方注意本合同各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乙方和担保人的要求作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的含义认识一致。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合同书6

  合同编号:保证人(甲方):住所:法定代表人: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贷款银行(乙方):住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为确保乙方与签订的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向乙方提供保证担保。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担保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甲方保证担保的贷款金额(大写),贷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条本合同的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甲方对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乙方有权直接要求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甲方应在接到乙方《催收到(逾)期贷款通知》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履行清偿义务。

  第三条保证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大写)元及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赔偿金和实现贷款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

  第四条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借款合同展期的,以展期后所确定的合同最终履行期限之日为届满之日。

  第五条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保证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并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六条保证期间,借款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除贷款利率以外的其他内容,应当事先取得本合同甲方的.书面同意。

  第七条保证期间,甲方机构发生变更、撤销,甲方应提前天书面通知乙方,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39;机构承担或由对甲方作出撤销决定的机构承担。如乙方认为变更后的机构不具备完全的保证能力,变更后的机构或作出撤销决定的机构有义务落实为乙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证人。

  第八条保证期间,乙方有权对甲方的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其财务报表等资料,甲方应如实提供。

  第九条保证期间,甲方不得向

  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

  第十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前承担保证责任,甲方同意提前承担保证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

  第七条、

  第八条、

  第九条的约定或者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被宣告破产、被解散、擅自变更企业体制致使乙方贷款债权落空、未按借款合同的约定使用贷款、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等情况。

  第十一条甲方不承担保证责任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的,应向乙方支付被保证的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的违约金,因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数额不足弥补所受损失的,还应赔偿乙方的实际经济损失。对上述违约金、赔偿金以及甲方未承担保证责任的贷款本金、利息和其他费用,乙方有权直接从甲方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扣付。甲方乙方

借款合同书7

  借款人、出质(抵押)人: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XXX_,电话:______。 住址:XXXXXX__。 出借人、质权(抵押权)人: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XXX_,电话:______。 住址:XXXXXX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汽车质(抵)押借款事宜签订如下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质(抵)押物 质(抵)押车辆的具体情况为: 品牌, 型号的汽车一辆,车辆牌号: ,发动机号为: ,车架号为: ,车辆所有人: ,车辆共有人: 。

  第二条:借款金额及利息

  1.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计(大写) 元整,(小写 元整)。

  2.借款利息月利率为 %。

  3.综合服务费为每月 %。

  4.甲方按月支付利息、综合服务费。

  第三条:借款期限 (一)甲方向乙方借款期限为_ 天(即 个月),自__年____月_____日至__年__月__日止,乙方自__________年__月__日向甲方提供本合同项下资金,提供方式为下述第__种方式;

  1、现金交付;

  2、银行转账;

  3、其他方式_____

  第四条:甲方在借款到期日,一次性还清。

  第五条

  1.甲方向乙方借款,必须向乙方提供汽车质(抵)押作为履行还款义务担保,在本合同签订之日交付质(抵)车辆及全部手续。

  2.上述第1条约定的担保范围除了本合同

  第二条所述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保险费及其他为签定或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费用、以及乙方实现主债权和担保权利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处置费、税费、诉讼费用、拍卖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3. 乙方对质(抵)物享有优先受偿权,乙方可以不先行使对甲方的其他担保权利(如有)而直接行使本合同项下的质(抵)押权。

  第六条 质(抵)押物的处分

  1.在发生以下任一情形时,乙方有权依法处分质(抵)押物以实现质(抵)押权:

  (1)甲方构成合同违约的;

  (2)发生乙方可以提前实现债权的情形的;

  2. 乙方实现质(抵)押权时,有权与甲方协议以质(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质(抵)押物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乙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质(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质(抵)押物所担保的全部债权的部分归还甲方所有,不足部分由甲方继续清偿。

  第七条:陈述与保证

  1.甲方向乙方作出如下陈述与保证:

  (1)甲方系独立的法律主体或自然人,具备所有必要的权利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义务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甲方有权签署本合同,并已完成签署本合同及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所需的一切授权及批准。本合同各条款均是甲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对甲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本合同的签署与履行不违反甲方所应遵守的法律、法规、相关法律文书(包括但不限于限制甲方权利的判决、裁定等),也不与甲方已签署的任何合同、协议或承担的任何义务相抵触。

  2.甲方进一步保证如下:

  (1)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在质(抵)押物上不存在任何其他的.抵押权、留置权或其他担保权益。本合同项下之质(抵)押有效存续内,除本合同约定外,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保证不以任何形式向乙方以外的任何

  第三方在质(抵)押物上再行设置抵押权、留置权或其他担保物权。

  (2)质(抵)押物完全为甲方合法所有;所提供给乙方的一切有关质(抵)押物的权利证书均真实有效,如

  第三方对质(抵)押物提出权利主张或对质(抵)押物的处分提出异议,一切后果和责任由甲方承担。

  (3)甲方若涉及诉讼、仲裁等情形应于____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第八条 约定事项

  1.甲方承诺,在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之前不采取下列行为:

  (1)出售、赠与、出租、出借、转移、抵押、质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该合同中所载的质(抵)押物的行为。

  (2)赠与、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分全部或部分质(抵)押物,或偿还与质(抵)押物有关的其他债务。

  (3)为

  第三方提供担保,并因此而对其财务状况或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乙方按本合同规定有权实现质(抵)押权时,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有关手续,以保证乙方实现质(抵)押权。

  3.在本合同的有效期间,当甲方的合法继承人依法继承质(抵)押物时,本合同项下甲方的各项权利和义务由甲方的继承人继续承担,继承人有责任于继承质(抵)押物之日起____日内通知乙方并办理相关质(抵)押手续,费用由继承人承担。

  4.通知及送达

  (1)本合同一方发往另一方的通知,均应发往本合同签署

  第一页所列明的地址,直到另一方书面通知更改该地址为止。只要按上述地址发送,则视为在下列日期送达:如是信函,则按主要营业地址(法及其分支机构、其他经济组织)或住所地(自然人)挂号寄发后的第____日;如是E等专程送达,则为收件人签收之日;如是传真或电子邮件,则为传真或电子邮件发送之日。但向乙方发出或交付的所有通知、要求或其他通讯均需在乙方实际收到时被视为已经送达。且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乙方发出的所有通知、要求须于事后将原件(非自然人加盖公章,自然人需签署)以书面形式送交或邮寄乙方的形式加以确认。

  (2)甲方同意,诉讼过程中对其发出的传票或通知,只要发送本合同签署

  第一页所列的住所地或主要营业地址,即视为送达。上述地址的变更非经提前书面通知乙方,对乙方不产生任何法律效力。

  5.生效、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甲乙双方签章即生效(乙方认为有必要采取公证形式确认本合同时,在双方签章且公证手续履行完毕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主债权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2.本合同的部分条款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不影响其余条款效力。

  3. 质(抵)押物如有共有人,共有人在签章后表示其同意本合同全部条款。

  4.本合同生效后,合同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如合同变更或接触式,应经本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另行达成的书面协议属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九条 违约事件及处理

  1.违约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构成甲方对乙方的违约:

  (1)甲方在本同中作出的任何陈述、说明、保证或在任何依本合同约定作出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授权、批准、同意、决议、证书及其他文件在作出时不正确或具误导性,或已被证实为不正确或具误导性,或被证实为已失效或被撤销或没有法律效力。

  (2)甲方违反本合同

  第七条、

  第八条任一约定事项的。

  (3)甲方出现停业、停产、歇业、整顿、重整、清算等重大经营事项的。

  (4)甲方出现财务状况恶化对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的。

  (5)甲方为自然人时,死亡、失踪或被宣告死亡、失踪的。

  (6)甲方假借婚姻关系变更转移财产或者试图转移财产足以使乙方产生合理不安的。

  (7)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擅自通过赠与、交换、出售、再抵押或其他任何方式处分质(抵)物的;或发生质(抵)物的减少、灭失或重大损害等严重影响偿还债务能力的。

  (8)甲方有其他违反本合同的行为或损及乙方正当利益足以妨碍本合同正常履行的行为。

  2.违约处理

  (1)如发生上款所述任一违约事件,乙方可宣布主债权提前到期,并按本合同约定处分质(抵)押物以实现质(抵)权,还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应赔偿乙方由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2)如果借款到期甲方需延期用款,甲方应当在借款期限到期日前一天续息,如逾期____日内,甲方自愿承担借款总额的3%的违约金;逾期____日内,甲方自愿承担借款总额的10%的违约金;逾期____日以上,甲方自愿每天承担借款总额的20%的违约金。

  第十条 争议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合同签定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争议期间,各方仍应继续履行本合同未涉争议条款。

  第十一条 本合同由下述质(抵)押人签署,质(抵)押人确认,在签署本合同时,双方已就全部条款进行了详细地说明和讨论,双方对合同的全部条款均无疑义,并对当事人有关权利义务和责任限制或免除条款的法律含义有准确无误的理解。

  质(抵)押人(甲方签章): 签订日期: 质(抵)押权人(乙方签章): 签订日期: 合同签定地

借款合同书8

  贷款种类:______合同编号:______

  借款人:______电话:______

  住址:______邮政编码:______

  贷款银行: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

  传真:______电话:______地址:______邮政编码:______

  借款人(即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

  贷款人(即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

  保证人(即售房单位,以下简称丙方):______

  甲方因购买或建造或·建或大修自有自住住房,根据____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职工住房抵押贷款办法》规定,向乙方申请借款,愿意以所购买或建修的住房作为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发放贷款。在抵押住房的房地产权证交乙方收押之前,丙方愿意为甲方提供保证。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甲、乙、丙三方遵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借款金额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元。

  第二条、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用于购买、建造、建、大修坐落于____区(县)____街道(镇)____路(村)________室的住房。

  第三条、借款期限

  借款合同期限从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

  第四条、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按签订本合同时公布的利率确定年利率为____ %(月利率 ____%)。在借款期限内利率变更,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办理。

  第五条、存入自筹资金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在乙方开立活期储蓄存款户(储蓄卡账户),将自酬资金存入备用。如需动用甲方本人,同户成员,非同户配偶和非同户血亲公积金抵充自酬资金的,需提供当事人书面同意的证明,交乙方办理划款手续。甲方已将自筹资金支付给售房单位作首期房贷并有收据的可免存。

  第六条、贷款拨付

  向售房单位购买住房或通过房地产交易市场购买私房的甲方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乙方,在办理住房抵押登记获得认同(乙方确定)之日起的5个营业日内将贷款金额连同存入的自筹资金全数以甲方购房款的名义转入售房单位或房地产交易市场在银行开立的账户。

  甲方建造·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本合同生效后自筹资金用完或将要用完时,由乙方主动将贷款资金划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活期储蓄存款户储蓄卡账户,按工程进度支用。

  第七条、贷款偿还

  贷款本金和利息,采用按月等额还款方式。

  贷款从发放的次月起按月还本付息。根据等额还款的计算公式计算每月等额还贷款本息,去零进元确定每月还本息额,最后一次本息结清。

  7.1 第一期(合同签订时)每月还本息额为:____人民币(大写)万 仟 佰 拾 元整。

  7.2 第二期至以后各期每月还本息额根据当年银行公布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计算,以乙方书面通知为准,同时变动分期每月还本息额。

  甲方需动用本人、同户成员、非同住配偶和直系血亲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本息的,可在每年的____月份办理一次,手续与本合同第五条公积金抵充自筹资金相同。

  储蓄卡、信用卡还款

  甲方必须办理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储蓄卡、信用卡,委托乙方以自动转账方式还本付息的足额款项,存入储蓄卡账户或信用卡账户,保证乙方能够实施转账还款。

  当因甲方原因造成用卡还款失败时,甲方必须持现金到原贷款经办行还款。

  甲方提前将未到期贷款本金全部还清,乙方不计收提前还款手续费,也不退回按原合同利率收取的贷款利息。

  第八条、贷款担保

  本合同项下甲方购买的住房由丙方提供阶段性保证。在未将房地产权证交乙方收押前,如发生借款人违约连续3个月拖欠贷款本息、罚息及相关费用,丙方须在接到乙方发出《履行保证责任通知书》后的10天内负责代为清偿。保证期限从贷款发生之日起,至乙方取得房地产权证收押之日为止。

  保证期间,借款合同的甲方、乙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内容,应事先征得丙方的书面同意。

  本合同项下甲方购买、建造、·建、大修的住房作为借款的抵押担保,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住房抵押合同》。甲方购买期房的,应将购房预售合同交乙方保管。

  第九条、合同公证

  甲、乙、丙三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0内,向公证机关办理本合同和甲乙方签订的住房抵押合同公证。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甲方如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应事先经一方书面同意(如在保证期间应征得丙方同意),其转让行为在受让方和乙方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后生效。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乙方归还全部贷款本息;

  甲方必须按约定用途使用乙方贷款,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乙方贷款挪作他用。

  乙方应按合同规定期限及时发放贷款。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甲方在执行本合同期间,未按月偿还贷款本息为逾期贷款,乙方按规定对其欠款每天计收万分之______的罚息;并由甲方在活期储蓄或储蓄卡账户内存入一个月的贷款数,保证按时归还乙方贷款。

  甲方如连续6个月未偿还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或被发现申请贷款时提供资料不实以及未经乙方书面同意擅自将抵押住房以出租、出售、交换、赠与等方式处分抵押住房的,乙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本息,直至处分抵押住房,如不足以偿还欠款的没有继续向甲方追偿欠款的权利。

  甲方未将乙方贷款按合同约定使用而挪作他用,对挪用部分按规定每天计收万分之十二的罚金。

  第十三条、本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签订后生效,丙方保证责任至甲方所购商品房的《房地产权证》和《房地产其他权利证明》交乙方执管后终止。甲乙双方承担责任至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第十六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乙、丙各执一份,公证机关、房地产登记机构各执一份,副本按需确定,其中:送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

  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私章):________

  ____年___月___日

  丙方(公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章):________

  ____年___月___日

借款合同书9

  甲方(出借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因 ,向甲方借款,丙方愿意为乙方借款向甲方提供连带保证担保,现甲乙丙各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意见,供双方共同信守。

  一、借款金额

  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额(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整(小写:¥__________元)。乙方指定的收款账户为:

  开户银行:

  账户名称:

  账 号:

  二、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_______年,自____年___月___日起(以甲方实际出借款项之日起算,乙方应另行出具收条)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逾期未还款的,按本合同第七条处理。

  三、还款方式

  应按照本协议规定时间主动偿还对甲方的欠款及利息。乙方到期还清所有本协议规定的款项后,甲方收到还款后将借据交给乙方。

  甲方指定的.还款账户为:

  开户银行:

  账户名称:

  账 号:

  四、借款利息

  自支用借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金额计算利息,在合同第三条约定的借款期内月利为_______,利息按月结算。借款方如果不按期还款付息,则每逾期一日按欠款金额的每日万分之八加收违约金。

  五、权利义务

  贷款方有权监督贷款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偿债能力等情况,借款方应该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部分参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贷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六、保证条款

  1、借款方自愿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

  2、丙方自愿为乙方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限为自乙方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保证担保范围包括借款本金、逾期还款的违约金或赔偿金、甲方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七、逾期还款的处理:

  乙方如逾期还款,除应承担甲方实现债权之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支出之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外,还应按如下方式赔偿甲方之损失:逾期还款期限在30日以内的部分,按逾期还款金额每日千分之贰(2‰)的比例赔偿甲方损失;超过30日以上部分,按照逾期还款金额每日千分之贰点伍(2.5‰)的比例赔偿甲方损失。

  前款约定的损失赔偿比例,系各方综合各种因素确定。在主张该违约金时,甲方无须对其损失另行举证,同时双方均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的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金调整请求权。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对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出借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份,双方各持_____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项下的一切形式的通知、催告均采用书面形式向本合同各方预留的地址发送,如有地址变更,应及时通知对方,书面通知以发送之日起三日届满视为送达。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连带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约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借款合同书10

  甲方(借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职务:____

  地址:________

  邮码:____

  电话:________

  乙方(贷款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职务:____

  地址:________

  邮码:____

  电话:________

  丙方担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为承包____国(地区)____工程项目所需人民币周转资金,经乙方审查,同意在核定的贷款范围发放贷款。双方经协商同意下列各项内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同意根据批准的贷款申请书,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二条乙方凭甲方提送的详细用款计划和具体用途清单,作为付款时审核依据,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条乙方提供的贷款,期限为____年____个月。甲方保证从签证合同之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还清全部本息。并附分次还款具体计划为本合同的附件(略)。

  第四条贷款利息在合同规定还款期内,按年息____ %计算……超过还款期限,逾期部分加收20% 利息;贷款被挪作其他用途的,挪用部分加收50% 利息。贷款利息每季计收一次。

  第五条乙方提供本贷款的项目,如果甲方中止对外施工合同,应即通知乙方并还清贷款本息。

  第六条甲方应按期归还贷款。到期不能如数归还时,应由甲方的担保单位负责从____(单位)____资金中清偿。

  第七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和甲方担保单位三方签章后生效,至全部贷款本息还清后失效。合同一式三份,上述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单位名称________(公章)

  乙方:单位名称________行(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___

  甲方的担保单位名称____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___

借款合同书11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_____________前交付甲方。

  二、借款用途

  三、借款利息

  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利为 %,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 %。

  四、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证从 年 月起至 年 月止,按本合同规定的利息偿还借款。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

  五、条款变更

  因国家变更利率,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六、权利义务

  贷款方有权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偿债能力等情况。借款方应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部分参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贷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七、保证条款

  (一)借款方用自做抵押、质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质押物。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

  (二)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三)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四)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

  (五)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偿的权利,借款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未做约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合同一式三份,各执一份。

  贷款人(签字摁手印):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签字摁手印):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签字摁手印):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合同书12

  出借人姓名:_________

  抵押人姓名: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_

  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

  特别提示:借款人、保证人、抵押人请认真阅读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条款,尤其是用黑体字表明的条款,对于不理解的条款,可以向贷款人征询,贷款人将进行解释。借款人、保证人、抵押人一旦签订本合同,即认为借款人、保证人、抵押人已理解并同意本合同的.所有条款。

  本合同各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经充分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一、由于抵押人资金确实紧张,出借人与抵押人协商一致,同意借部分资金给抵押人。金额为人民币 10000 元 (大写 壹万元正 )。

  二、上述借款用于:抵押人交纳夜大学费

  三、借款期限:自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四、利息:以每月____元为标准,截止赔款日期,利息合计为人民币 1800 元(大写 壹仟捌佰元正 )。

  五、赔款方式:期一次性连本带息偿还。如需提前赔偿,利息相应扣减;如到期借款未赔付,将按每天5计息,出借人可以随时向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抵押人应承担出借人追讨该款的一切费用。

  六、本借款协议书一经成立,即独立于有关合同。抵押人不管任何原因都必须按约定时间归还借款和资金占用费(利息)。

  七、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盖章生效。

  附件:抵押人借款申请书、抵押人、保证人身份证复印件

  借款人(签章):_________

  出借人(签章):_________

  保证人(签章):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_________

  合同签署日期: 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

借款合同书13

  出质人: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______

  质权人: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为确保_______________号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质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质押,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甲方以“质押财产清单”所列之财产设定质押。

  第二条甲方质押担保的贷款金额__________元,贷款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三条甲方保证对质押财产依法享有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

  第四条甲方应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将质押财产交付乙方占有并同时向乙方支付保管费______元。

  第五条质押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__________________元及利息、违约金、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及实现货款债权和质权的费用。

  第六条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鉴定、保险、保管、运输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质押期间,乙方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因乙方的过错导致质押财产的价值减少,应当:

  在借款人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债务后,乙方向甲方赔偿;

  如借款人未能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债务,乙方的赔偿责任可因未得到履行的借款合同债务而部分或全部抵消。

  第九条甲方应办理质押财产在质押期间的财产保险。财产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为乙方。保险单证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十条质押期间,质押财产如发生投保范围的损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质押财产价值减少的,保险赔偿金或损害赔偿金应作为质押财产,存人乙方指定的账户,质押期间双方均不得动用。

  第十一条非因乙方过错致质押财产价值减少,甲方应在三十天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十二条质押期间,质押财产造成环境污染或造成其他损害应由甲方独立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质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赠与、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质押财产。

  第十四条质押期间,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转让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其所担保的债权。

  第十五条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未能清偿债务,乙方有权以质押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兑现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实现质权。

  第十六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提前处分质押财产实现质权、停止发放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项下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1.甲方被宣告破产或被解散;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约定或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3.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被宣告破产、被解散、擅自变更企业体制致乙方贷款债权落空、改变贷款用途、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程序、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等情况。

  第十七条甲方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压或已设定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______%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乙方有权就违约金、赔偿金直接与甲方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抵销。

  第十八条乙方依法处分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按下列顺序分配:

  1.支付处分质押财产所需的费用;

  2.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贷款利息;

  3.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贷款本金、违约金和赔偿金等;

  4.支付其他费用。

  第十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二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签订后自甲方将质押财产交付乙方占有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应由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法定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合同书14

  货款种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借 款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 话:____________

  住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货款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 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 真: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

  借款人( 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银行(以下简称乙方):

  保证人(售房单位,以下简称丙方):

  甲方向丙方购买自住的商品房,按照《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实施细则》向乙方申请借款,乙方经审查同意用银行信贷资金发放贷款。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甲,乙,丙三方遵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借款金额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二条 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用于向丙方购买________区(县)_______街道(镇)_______路(村)___弄______号________室商品房。

  第三条 借款期限

  甲方借款期限为_________年另________月,即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__日止。

  第四条 贷款利率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对中长期贷款采用分期确定利率的规定,对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采取每年确定利率的方法,即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每年十一月底的利率水平,在当年十二月份公布下一年度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的利率水平,利率的执行期限从下一年度一月一日到该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借款合同签订时,以当日银行公布执行的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利率确定第一期贷款利率,执行期限到当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五条 贷款拨付

  甲方委托乙方在办理住房抵押登记获得登记部门认同(乙方确定认同标准)之日起的5个营业日内,将全部贷款连同甲方存入的自筹资金,以甲方购房款名义用转帐方式划至丙方的销售商品房存款户。

  第六条 贷款偿还

  贷款本金和利息,采用按月等额还款方式。贷款从发放的'次月起按月还本付息。根据等额还款的计算公式计算每月等额还贷款本息,去零进元确定每月还本息额,最后一次本息结清。

  (1)第一期(合同签订时)每月还本息额为: 人民币(大写)_______万______仟_____百_______拾_______元整。

  (2)第二期至以后各期每月还本息额根据当年银行公布的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利率计算,以乙方书面通知为准,同时变动分期每月还本息额。

  储蓄卡,信用卡还款。

  甲方必须办理银行储蓄卡,信用卡,委托乙方以自动转帐方式还本付息,甲方应在每月__日之前将当月还本息额的足额款项,存入储蓄卡帐户或信用卡帐户,保证乙方能够实施转帐还款。

  甲方提前将未到期贷款本金全部还清,乙方不计收提前还款手续费,也不退回按原合同利率收取的贷款利息。

  第七条 贷款担保

  甲方以购买的商品房作为本合同项下借款抵押担保。甲,乙双方签订《个人住房抵押合同》作为本合同的从合同。甲,乙双方应向房地产登记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丙方为本合同项下借款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在该商品房竣工验收交付给甲方并且将《房地产权证》,《房地产其他权利证明》交乙方执管之前,如借款人连续三个月拖欠贷款本息,罚息及其他相关费用,丙方应在接到乙方发出《履行担保责任通知书》后一个月内负责代为清偿。

  第八条 保险

  甲方必须办理全额抵押房地产的财产保险并承担保险费用,有关保险手续可委托乙方代办。抵押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保险。

  保险单须注明乙方为保险赔偿金的第一受益人,抵押期内,保险单正本有乙方保管。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合同。若借款合同需要变更,须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并依法签订变更协议。

  本合同存续期间,合同条款与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不相符的,原合同应依照法律法规作相应变更。

  甲方如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应事先取得乙,丙方的书面同意,其转让行为在受让方和乙,丙方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后生效,原合同同时终止。

  第十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甲方必须按本合同按月还款,并在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向乙方归还全部贷款本息。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甲方在执行本合同期间,没有按月还款,一方按规定对其逾期本息按日利率万分之计收罚息。

  甲方如连续六个月没有偿还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处分抵押物,如不足以偿还欠款的,有继续向甲方追偿欠款的权利。

  第十二条 本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想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甲,乙 ,丙三方签订后生效,丙方保证责任至甲方所购商品房的《房地产权证》和《房地产其他权利证明》交乙方执管后终止。甲,乙双方承担责任至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第十五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乙,丙,公证部门,房地产登记部门各执一份,副本__份。

  甲方:(私章) 乙方:(私章)

  (借款人) (贷款银行)

  (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章)

  (或授权代理人)

  ——年——月——日 ——年——月——日

  丙方:(公章)

  (保证人)

  法定代表人(签章)

  (或授权代理人)

  ——年——月——日

借款合同书15

  甲方(出借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为了明确责任,恪守信用,在双方自愿、协商情况下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一、借款金额(大写):

  二、借款用途:借款人因 需要,急需一笔资金。

  三、借 款 利 率:______,按年收息,利随本清。

  四、借 款 期 限:借款时间自___年___月___日 起至___年___月___ 日止。

  五、还款日期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违约责任:

  借款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款。如借款方不按期偿还借款,出借方有权限期追回借款,并按合同规定____%计算加收逾期利息。

  七、争议解决方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诉 .

  八、其他: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归还借款,乙方应当承担违约金以及因诉讼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等费用。甲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甲方仍有权向乙方追偿。直至乙方还清甲方全部贷款本息为止。

  2、乙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权随时收回该借款,并要求乙方承担借款总金额百分之 的违约责任。

  七、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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