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的合同(优选15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投资的合同,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投资的合同1
甲方:
注册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注册地: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共同参与合作开发建设房地产项目。为明确双方的权力、义务和责任,通过友好、平等、认真协商,达成如下合作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开发项目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项目占地面积和用地性质
开发项目占地______平方米,土地性质为___________土地,项目所用土地文件以批复为准。
第三条、项目规模
在本协议所述地块上开发建设的具体内容包括:
1.拟建商业及住宅工程______平方米;
2.拟建地下车库工程______平方米。
第四条、甲乙双方合作方式
1.甲乙双方共同出资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共同管理、共享利润、共担风险。甲方出资总额占房地产开发项目资金总额的47%,乙方出资总额占房地产开发项目资金总额的53%,以出资比率确定股权比例,按照股权比例分配利润,利益、风险按各方的股权比例享有或承担相应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2.本次合作开发项目投资总额为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按上述出资比率,甲方应出资额为_____万元、乙方应出资额为_____万元。
上述投资总额包括项目占地的拆迁、安置、补偿和办理项目报建手续等费用款项,也包括建筑安装总造价及各方按比率分得的物业相应应分摊
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
第五条、合作项目付款方式
该项目资金在_________银行开户管理,在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署生效后按以下具体时间和额度支付各方应出资的款项:
1.根据项目投资总额和各方出资比率,甲方应出资_____万元,分_次支付,每次支付_______万元;乙方应出资______万元,分_次支付,每次支付______万元。
2.双方首次支付应出资的款项,应在本协议签定之后____日内将相应额度的款项拨付至上述银行账户;其余分次应出资款项的时间由双方商定,但每次支付款项都应在确定支付时间之后的____日内将相应额度的款项及时拨付至上述银行账户。
第六条、前期工作安排
合作开发项目的前期下列工作应由双方共同负责尽快落实:
1.落实开发项目用地规划手续,尽快取得项目占地规划批文。土地使用权人为甲方,土地使用不附带第三者的利益限制。
2.落实开发项目占地规划报建工作。
3.完成开发项目规划用地的拆迁、安置及补偿工作。
4.落实开发项目的整体供水、污水处理、供电、安装、供气、通讯报装等手续。
5.办理开发项目的开工手续,取得项目开工证,使项目得以合法开工建设。
6.落实和完善与项目相关的其他未及工作,以防患未然。
第七条、项目工程建设的承包发包
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合作开发项目的工程建设承包发包,具体由合作双方共同协商、科学考证合理确定。
第八条、项目相关工程管理
1.本协议签定之后,甲乙双方各自委派专人共同组建合作项目联合办公室,具体商定和落实项目管理和工程监理、财务及工程进度安排、与各级行政管理部门的联络以及与地方相关民事的沟通、后勤保障等工作。
2.项目联合办公室按前述第六、七条工作内容,具体协调和落实。
3.项目的各项行政管理工作,由双方商定委派指定有工作能力的专人具体负责。
4.项目的工程建设管理和技术监理工作,由甲方负责委派指定具有专业技术管理和技术监理能力的专人负责,关键程序和步骤须相关领导或直接责任人签字落实。
第九条、物业交付
合作开发项目物业竣工交付时,甲乙双方应共同参加承包商、设计单位的竣工验收。在取得《建设工程质量核验证书》后方可交付物业管理。
第十条、项目产权确认与产权过户
1.本协议签署后应报送_________(开发项目的确权主管机关)审批,以便按本协议各方的出资比率确定合作开发项目物业的产权归属于各方的具体比率。
2.按相关法律及政策规定,各方在分得产权物业时,相应分摊的国有土地应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即将该片国有土地使用权人变更为该方的手续。此项手续由乙方负责协调并办理。
第十一条、项目相关财务管理
财会管理人员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能力和好的人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项目财务主管的聘用须具备会计师职称,其他财务人员须具备会计从业资格。
1.财务管理部门须制定严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各岗位职责;
2.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履行财务管理手续,做到日清月结。各项财务支出须由相关领导批准,支出票据的报销须按程序有直接经手人和验收人及相关领导的亲笔签字。
各项财务收入须开具正规的收入票据,杜绝打收入白条。
3.合作开发项目产品的出售,要严格执行定价范围。超出定价范围出售合作开发项目产品时,须合作双方商定并写出文字纪要,任何个人无权超出定价范围出售合作开发项目产品。
4.项目开发建设成本核算、决算编制、财产清偿、利润分配等,严格遵照国家财务税收制度执行。
第十二条、售后产品的维修与管理
严格按照国家对房地产开发建设售后相关规定执行,按甲乙双方权利、义务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所确认的各项义务,任何一方如果没有依照协议约定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均构成对本协议的违3违反,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除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外,应该赔偿另一方由此而引发的全部经济损失。
2.合作一方如果未按双方约定的计划和期限支付应出资的额度,应当赔偿由此而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3.合作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不得私自向第三方转让其股份或财产份额,否则,违约方应当赔偿另一方由此而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4.合作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或者因一方的重大过失、或者因一方违法乱纪而导致项目中止或终止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同时赔偿由此而给合作的另一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四条、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第十五条、保密约定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合作协商进行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年。否则,违约方应当赔偿另一方相应的或者一定的经济损失。
第十六条、通知告知约定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告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通知告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时,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七条、协议变更的约定
本协议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协议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违约方应当赔偿由此而给对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和其他相关连带责任。
第十九条、协议转让的约定
除本协议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协议所规定的双方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方。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向第三方转让本协议,均属无效。
第二十条、双方争议的处理
1.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按下列方式解决:
(1)提交项目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的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不可抗力
1.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以内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一方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者不实际时,其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不利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二十二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的,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二十三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条、合同的效力
1.本协议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年,自_____年__月__日至_____年__月__日。
3.本协议正本一式___份,双方各执___份,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投资的合同2
甲方:(投资方)
乙方:(受资方)
甲方为具备房地产开发相应资质的房地产开发公司,现就乙方入股参与甲方的项目建设,根据《公司法》、《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本着自愿、平等、公平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入股时间。
甲乙双方约定,由甲方以房屋作价出资投资入股乙方,待甲乙双方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后,甲方正式成为乙方的股东成员之一。
第二条.入股方式。
1.甲方以其名下位于座落于南京市中山x号江苏商厦主楼第1层和裙楼第5层、第6层房屋产权作为出资,入股乙方公司。
2.甲方作为入股出资的房产情况为:
(1)第5层、6层每层面积平米(待核),总面积平米,框架式结构,现状为毛胚。第5、6层的产权证情况为。
(2)第13—15层,每层面积平米,总面积平米,现状为毛胚。已按照单身公寓进行了结构分割。13、14层每个公寓有独立的产权证。15层为单独一个房产证。
(3)第16—18层,每层面积平米,总面积平米,
已按照每层16套单身公寓进行了分割和精装修,每个公寓有独立的产权证和供水、供电、空调等设备设施。16—17层截至目前,上述公寓已销售并交付8套。
以上房产的建筑总面积共计__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为商业用房。(附件一:《房屋平面图及其四至范围》)
3.作为入股出资的房产产权证和土地证编号如下:
4.作为出资入股的房产总面积平方米,双方确认的所出资房产总额为元,房屋估价甲方取得乙方股份的份额为。(《公司法》第二十七条)(附件二:房产作价出资评估报告)
第三条.房产过户。
房产的过户待双方另行协商后制定补充协议。
第四条.公司管理。
甲方作为乙方的股东并不参与乙方的日常管理,但是对于乙方工作需要甲方配合的,甲方应尽积极的配合协助义务。
第五条.利润分配。
公司利润,在提取企业储备资金、企业发展基金、员工福利基金后,公司的利润按照比例进行分红。
第六条.争议解决。
1.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尽可能地予以合作,在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双方约定由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签署合同时所注明的住所地,即为发生争议时法律文书的.送达地。
2.合同一方发生违约行为导致对方向约定法院提起诉讼的,守约方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所支付的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等费用由违约方负担。
第七条.附件。
1.甲、乙双方约定,该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以及本合同的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3.本合同一式份。其中甲方留执份,乙方留执份。
附件一:《房屋平面图及其四至范围》;
附件二:《房产作价出资评估报告》。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住址:住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代理人(签章):代理人(签章):
签约日期:
签约地:
签约日期:签约地:
投资的合同3
编号:
借款方: (简称甲方)
贷款方:(简称乙方)
根据 号文件批准的 项目。所需资金经甲方申请,乙方审查同意发放短期外汇贷款。双方同意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务院颁发的《借款合同条例》的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借金额:
外汇贷款(大写) 美元。
第二条 借款用途:
外汇贷款用于
第三条 借款期限:
本期贷款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甲方还清乙方全部贷款本息止。
第四条 借款利率:
本期贷款年利率为 %,乙方按季计收利息,如甲方不能按期付息,则转入贷款本金计收复息。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或变更计息办法,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五条 借款使用: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须向乙方提供订货卡片对外采购合同作为付款依据。甲方授权乙方凭有关进口部门的付款确认通知,主动从贷款帐户中支付款项。以外币计算的保险费,国外银行手续费等,甲方委托乙方从贷款帐户中扣收,并将“支款通知”联寄交甲方。
第六条 借款偿还:
甲方保证在本合同规定的借款期限内按还款计划以所借同种外币偿还借款本息(若以其它可自由兑换的外币偿还,按还款日的外汇买卖牌价折算成所借外币偿还)。还款计划附后。
第七条 还款担保: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由 作为甲方的担保人,并由担保人按乙方的要求向乙方出具担保函。一旦甲方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由担保单位承担还本付息责任。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用款计划用款,其少用或多用部分须向乙方支付2‰的.承担费。乙方因本身责任不按用款计划提供贷款向甲方支付2‰的违约金。
2.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乙方有权停止或收回全部或部分贷款,挪用贷款部分在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加收100%的罚息。
3.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甲方不能在贷款期限终止日全部还清本息,应在到期日十天前向乙方提出展期申请。经乙方同意,双方共同修改合同的原借款期限,并重新确定相应的贷款利率。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按期归还的贷款,乙方有权从甲方在任何银行开立的帐户内扣收,并从过期之日起,对逾期贷款部分按借款利率加收30%的利息。
第九条 其它规定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立即或限期收回已经发放的贷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情况、报表和各项资料不真实;
(2)甲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经法院判决败诉,偿付赔偿金后,无力向乙方偿付贷款本息;
(3)甲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
(4)甲方的保证人违反或失去保证书中规定的条件。
2.乙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关报表和资料。
3.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4.甲方提供的借款申请书、工贸合同(或协议)、用款和还款计划及与合同有关的其它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 份,经借贷双方和法定代表或法定代表授权的签字人共同盖章后生效。
贷款方:(公章) 借款方:(公章)
法定代表:(签章) 法定代表:(签章)
(或授权代表) (或授权代表) 经办人:(签章)
年 月 日
投资的合同4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乙方投资入股甲方公司的有关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一、乙方已充分了解甲方公司规模、背景以及经营模式,并认同其市场前景,拟投入风险资金与甲方共同创业。
二、乙方已选中并决定投资入股甲方公司(位于号),愿意与甲方签订本意向书,并同意按本意向书要求与甲方签订正式的《投资入股合同》。
三、乙方选定公司,决定投资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陆万元整),作为入股资金。乙方每年按本公司年营业额的%进行分红。
四、本意向书签订的同时,乙方应当向甲方交纳意向保证金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元整)。
五、乙方应于自本意向书之日起至9月15日内,携带本意向书及乙方身份证、印章与甲方签订正式的《投资入股合同》及相关文件,并按《投资入股意向书》支付入股款项。乙方依据本意向书支付的意向保证金自动转作为入股款。
六、如乙方逾期未与甲方签订正式的《投资入股合同》及相关文件,视为乙方自动放弃,甲方有权无需通知乙方而将该股权另行出售,乙方依据本意向书已交纳的意向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本意向书签订后,如乙方提出放弃入股,乙方已交纳的意向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本意向书签订后甲方不得另行出售该股权,除非本意向书约定的另行条件具备或本意向书失效。
九、本意向书仅限于乙方本人享有,不得转让,《投资入股合同》中的买受人应当与本意向书中的乙方一致,否则,视为乙方放弃入股,甲方有权拒绝与其签订《投资入股合同》及相关文件,并有权将该股权另行出售。
十、乙方的.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以本意向书记载为准,为甲方向乙方发出任何书面通知的唯一地址,乙方保证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准确无误且长期有效,如有变更乙方应当以书面形式自变更之时起小时内通知甲方。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十一、本意向书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且乙方全额交纳意向保证金之日起生效,在正式的《投资入股合同》生效同时失效,乙方同意届时将本意向书原件交还甲方。
十二、本意向书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身份证号:
电话:
通讯地址:
邮编:
签署日期:20xx年xx月xx日
乙方:
身份证号:
电话:
通讯地址:
邮编:
签署日期:20xx年xx月xx日
投资的合同5
_____________(招标方名称):
_____________(投标方全称)法人代表授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招标文件编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的招标活动,全权代表本公司处理招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和签署一切文件。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公章)
投标方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
附:投标方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印刷体、签字)
职 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 份 证 号 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详细 通讯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 政 编 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船委托中介合同范本推荐
委托方:(简称甲方)
受托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为甲方购买船舶(以下简称“本船”)提供信息中介服务达成一致,同意签订如下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一、船舶资料
船名__________; 载重吨______(吨);
总长______(米);型宽______(米);
总吨______; 净吨_______;
满载吃水______(米); 主机型号/功率______;
建造时间/地点___________;报价________;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购买的船舶提供信息中介服务,并代办______________等相关事宜。(①提供范本合同②代收代付船款)
三、乙方的义务
1、乙方向甲方如实提供本船的基本技术资料(以船检证书为准)和卖方报价,作为甲方购买的部分依据。最终船价由甲方与卖船方商定,船舶规格以看验船时为准;
2、双方签订本合同5天内,乙方应将甲方相关的购船需求在其网站或公报上予以公布,并;
3、应根据船舶动态安排甲方勘验船事宜,将卖方的有效联系付款及时告知甲方,同时安排甲方与乙方的'洽谈事宜。
四、甲方义务
1、如该船买卖成交,甲方应支付乙方中介费。
2、甲方应在签订买卖合同后,将合同副本壹份交乙方备案,以便乙方协助办理该船的有关交易手续。
五、费用的支付
1、甲方应当按照本船买卖合同价的____(百分之______),在本船买卖合同签订后5天内向乙方支付中介费。
2、乙方完成甲方委托和代办的其他事项,甲方应当在这些事项完成后向乙方支付代办费用。
六、约责任
(一)、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承担约责任,约金为标的额的1%(百分之一):
1、甲方借故中介不成,中途撇开乙方再与卖船方在本合同生效后就同一标的私下交易;
2、甲方通过其他控股公司与卖船方就本船签订买卖合同的(此时均视为乙方完成提供中介信息的服务,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支付中介费并承担约责任);
3、与他人串通损害乙方利益的;
4、能按合同约定支付中介费和代办费的;
5、其他造成乙方无法完成委托事项的行为。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乙方提供的船舶有关信息与该船真实有效的船检证书不符;
2、乙方提供虚假信息,导致甲方利益受损。
七、争议解决方式
若有合同争议或其他尽事宜,双方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按本合同约定的第__项进行解决:
1、由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有效期至中介费付清之日止。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签订时间:签订时间:
投资的合同6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由甲方出资金乙方负责技术投资和资金管理,甲方按照乙方的要求取出赢利资金,按照协议所签的收益比例分配,立即给予乙方,不得故意拖延时间。
二:乙方为了避免在操盘中,由于甲方随意打开帐户,给乙方操盘带来影响,所以乙方要求独立掌握操盘密码的权力,甲乙双方都不得将帐户和密码,告诉第三人,如果谁泄露,造成的损失,由谁自己个人承担.
三:具体合作模式分5种风险模式
1、甲乙双方各负责投资本金风险50%,利润甲方分70%,乙方分30%
2、甲承担本金60%风险,赢利后甲方分80%乙方分20%
3、甲方负责本金70%风险,分赢利的85%乙方分15%
4、由甲方个人承担风险100%赢利后乙方分赢利的5%,乙方将甲方的风险控制在x30%左右,如果亏损达到30%乙方必须告知甲方,获得甲方许可再投资
5、客户零风险,年收益为固定收益10%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都可以随时要求对方终止本协议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20xx年xx月xx日20xx年xx月xx日
关于投资的`合同13
甲方(公司自然人):
乙方(入股人):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友好、互助的原则,签定本入股合同。甲乙双方均得按以下条款执行双方职责,履行此约:
一、入股时间:
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计____年。
二、入股金额:
乙方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元,计____股。
三、入股金资产计算:
按人民币____元为总资产(以签约当日核算计),共计____股(此为原始股)。甲方占股,乙方占股。
四、分红:
①每月日为分红日,同时召开股东会议。
②红利按每月纯利润之金额分配。
五、退股、中途退股。
A、合同到1/3时;按当时入股金额之1/3退还,已分红利亦按1/3计算。
B、合同到2/3时;按当时入股金额之2/3退还,已分红利亦按2/3计算。
C、合同到期时;作为总资产计算标准,再按股数退还。
六、纯利润:
每月营利(总业绩)扣除所有应支出后,再扣除行政管理费、折旧提摊费(以1年为计算准则,作为装修及硬件设备更新之用),是为当月纯利润。
七、其他:
①乙方在与甲方合同期内,不得与任何人在区域内做同类产品营利性投资。
②乙方在合同期满后,若未续约,则在合同期满后,一年内,不得在当地开设同类产品经营公司。
③合同到期日前半年,甲、乙双方必须决定是否继续合作事宜,惟乙方保有决定权,若乙方决定继续合作,甲方不得拒绝。
④每月财务,由甲方保管,乙方监管,每月核算签字后,分红。
八、以上合同若有修正,按甲、乙双方同意后更正之。
九、本合同一式一份,由甲方保管。
甲方:____
乙方:____
代表人:____
身份证号:____
签约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投资的合同7
尊敬的 (先生、女士、单位)
根据您与__________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关于设立__________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暂定名)股东投资协议书》(协议书编号SHT- ),请于 年 月 日前将协议款项缴付至下列指定收款账户:
户名:__________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及账号:
缴款到位后,__________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将向出资人签发缴款确认书及相关收款凭证。
__________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投资的合同8
甲方:______证件名称:______证件号码:______
地址:______
电话:______传真: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名称:_____________证件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履行地:西安市
本着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协商,决定共同发起设立陕西谦一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谦一投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公司设立的法律依据
1、本公司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而设立的投资公司。
2、本公司为永久经营企业,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
3、本公司设立中,甲方作为公司主发起人,乙方做为公司发起人,认可公司章程,认可甲方与其他投资人签订的关于本公司的?承诺出资合同书?并自愿与甲方及其他投资人共同在公司章程上签章,提供公司注册所需文件。
4、根据《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委托__________公司管理,并在完成工商注册后与其签订正式的委托管理协议。
5、本公司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公司经营范围与主要投资方向
本公司的经营范围和主要投资方向为“两高”(成长性高、科技含量高)“六新”(新经济、新服务、新农业、新材料、新能源、新商业模式)企业,并以公司法有关规定实施对外投资业务。
第三条、注册资本
本公司的初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万元整,成立之后如果增资扩股,注册资本不低于______万元(以上额度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甲方承诺出资额为______万元,以货币资金方式出资;
乙方承诺出资额为_________元,以货币资金方式出资;
其他投资人承诺的出资额、出资方式等,以甲方与其签订的______承诺出资合同书______为准。
第四条、股权结构及出资证明
公司的全部注册资本分为等额股份,每股票面价值1元RMB。
公司股份以股票形式出现,股票是公司签发的有价证券,采用记名方式,股东所持有的股票即为其所认购股份的书面凭证。
本公司成立后,缴清首期出资的投资人有权要求公司签发记名股票。记名股票由法定代表人签名,由公司盖章,应当载明下列事项:公司名称、公司登记日期、公司注册资本、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股数、出资日期,编号和核发日期。
第五条、出资时间
1、甲方出资于公司注册前到位。
2、乙方出资时间及比例为:本合同签订后,在甲方统一安排的时间内首期出资,出资比例不得低于承诺出资额的20%,首期出资额为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
3、乙方首期出资后,其余资金,应在本公司完成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到齐。乙方缴足首期出资后,后续资金到位时,公司将按乙方出具的实收资本向乙方签发记名股票,且后续资金按合同规定时间到位时,公司不对该资金实行股票溢价。
4、在乙方缴足承诺出资额之前,在公司中收益分配,以实际出资额为标准计算。
第六条、股份的转让
完成工商注册一年后,乙方可转让其部分或全部股份。转让办法以公司章程和公司法等相关规定为准。
第七条、各出资人的权利
1、签署本公司注册过程中的法律文件。
2、审核设立过程中筹备费用的支出。
3、推举本公司的董事候选人名单,董事候选人经本公司股东会按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通过后选举产生,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4、提出本公司的监事候选人名单,经本公司股东会按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通过后选举产生,监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5、在本公司成立后,按照国家法律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应享有的其他权利。
第八条、各出资人的义务
1、及时提供本公司申请设立所必需的文件材料。
2、在本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各出资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受到损害的,对本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3、各出资人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按时缴纳出资的,除向本公司补足其应缴付的出资外,还应对其未及时出资行为给其他发起人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4、公司成立后,各出资人不得抽逃出资。
5、在本公司成立后,按照国家法律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承担股东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九条、费用承担
1、在本公司设立成功后,同意将为设立本公司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列入本公司的开办费用,由成立后的公司承担。
2、因各种原因导致申请设立公司已不能体现各出资方原本意愿时,经全体出资人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请设立公司,所耗费用按各出资人的承诺出资比例进行分摊。
第十条、投资期限
1、公司经营期限为长期。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公司成立之日。
2、公司依法进行清算时,清算后的财产,按投资人各方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合同任何一方未按合同规定依期如数提交出资额时,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向其他方支付出资额的0.5%作为违约金。如逾期三个月仍未提交的,其他方有权解除合同。
2、由于一方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错方承担其行为给公司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条、声明和保证
本合同的签署各方做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1、发起人各方均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或自然人,并拥有合法的权利或授权签订本协议。
2、发起人各方投入本公司的资金,均为各发起人所拥有的合法财产。
3、发起人各方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资料等均是真实、准确和有效的。
第十三条、保密
合同各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其他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四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五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其他方,征得他方同意后,各方在书面通知发出三个工作日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各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六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各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五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各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各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
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各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八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各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做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十九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各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条、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各方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承诺出资额全部到位后终止。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合同未明确的双方权利义务,以公司章程为准;
在签署本合同时,当事人对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已经阅悉,均无异议,并对当事人之间的关系,有关权利、义务和责任的条款的法律含义有准确无误的理解。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投资的合同9
甲方:(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基于平等、公平、自愿的原则,甲乙双方在充分信任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进行投资的相关事宜,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委托事项及融资费用
1、乙方出资人民币_________万元(___________)(下称“委托资金”),委托甲方投资于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标的项目”)。乙方自愿在双方共同认可的交易机构开设以下资金账户:
(1)开户机构:________________。
(2)账户姓名:________________。
(3)账户号码:________________。
2、投资要求:
(1)投资成本:________________。
(2)投资期限:________________。
(3)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将向甲方账户划转上述委托资金,具体的资金数额以乙方实际划转的金额为准。
(1)甲方指定如下账户作为委托资金的接收账户:
(2)开户机构:________________。
(3)账户:________________。
(4)账号:________________。
4、委托资金划转至甲方指定账户,即视为乙方已将委托资金交付给甲方。
5、为保障委托资金专款专用,乙方有权引入银行以资金监管方式对甲方上述指定收款账户及委托资金进行监管,并有权要求银行以乙方指令作为资金对外划付的指令,甲方须无条件予以配合。
二、投资分配及撤资
1、自乙方委托资金转入甲方指定账户之日起,甲方应在__日内完成投资,甲方未能在该期限内完成投资的,应及时与乙方沟通,由双方协商资金的后续处理事宜。
2、甲方依约完成投资的,按实际投资收益的________%分享收益,按实际投资亏损的_________%承担风险,投资期限到期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返还投资款,并按照投资收益情况结算损益分成,也可续签委托投资协议。委托投资期限为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3、投资期限内,若乙方需提前撤资,需提前30日向甲方提出,甲方予以返还全部本金并返还当日结算投资收益,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及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如有收益,甲方按实际投资收益的________%分享收益,否则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协议终止时,甲乙双方按本协议约定对账户亏损或盈利进行分配结算。
三、甲方的权限范围
1、甲方须要向乙方提供基本资料,如身份证,联系方式。
2、受乙方委托,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投资资金自主操作和管理,并应高度负责,定期向乙方通报资金使用状况,确保乙方的资金安全。本协议项下,甲方仅能依约将乙方的委托资金用于投资标的项目,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挪作其他用途。
3、甲方必须根据本协议1条约定的具体投资要求对标的项目进行投资,若标的项目实际情况与该投资要求不同,则甲方应及时与乙方沟通,经乙方确认后,方可继续进行投资。
4、甲方有责任和义务对乙方的账户资金、交易记录等资料保密,不得对其他人泄漏。
5、双方确认,依约完成投资后,乙方为该投资项目下所有权益的实际权利人,甲方仅为乙方代理人,甲方不对该投资享有任何实质性的权益,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对该投资项下的权益进行出让、设定担保或进行其他任何可能会对乙方权利产生不利影响的处置行为。
四、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基本资料,包括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
2、对甲方的.操作有监督权和建议权,应甲方要求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操作。
3、乙方对甲方所提供的投资理财交易信息负有保守秘密的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交易记录等向第三方提供或泄漏。
五、协议变更和终止
1、本众筹协议是双方关于本项委托的最新文本,将取代在此之前达成的任何书面或口头的众筹协议范本。
2、对本协议中的约定如需要修改或有未尽事宜,需要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后以书面形式加以修改和签订补充协议。
3、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协议终止或解除,甲方有权依据本协议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4、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对发生的任何争执,首先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六、其他
1、本众筹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双方本人签字生效。
附件:利润分配明细表(本页无正文,为《众筹投资协议》的签署页)
甲方签字(盖章):
签约时间: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乙方签字(盖章):
签约时间: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投资的合同10
甲方:______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委派代表:______地址:______邮编:______电话:______
乙方:______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地址:______邮编:______电话:______
鉴于:
1、甲方是一家依法注册登记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合伙企业,从事股权投资和其他有价证券投资。
2、乙方具有从事股权投资和其他有价证券投资等方面的相关专业人员并具有相关的专业经验。
甲、乙双方现经友好协商,现就甲方委托乙方为其从事股权投资和其他有价证券投资提供项目投资咨询和管理服务相关是以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合作方式
1、甲方在进行股权投资和其他有价证券投资过程中,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提供投资咨询服务和投资项目管理服务。
2、甲方向乙方支付管理费、投资收益成分。
第二条乙方为甲方提供五福的范围和方式
1、投资项目筛选
(1)寻找具有投资价值的投资项目和投资企业,与可能的合作对象进行初步接触洽谈。
(2)通过各种渠道调查、了解可能的合作对象和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出具调查报告并向甲方提供。必要情况下,对可能具有投资价值的项目自行或委托相关专业机构进行尽职调查,对投资项目进行可行性分析。根据调查结果和可行性分子结果,初步选定投资的项目和企业。
(3)对初步选定的投资项目和企业的投资价值、投资回报、投资周期、投资风险等方面进行评估,深入了解初步选定的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出具相应的评估报告并向甲方提供。
(4)向甲方提供初步选定的投资项目和企业的可行性分析意见以及投资方案。根据甲方要求向甲方投资决策委员会汇报、说明投资方案,接受甲方投资决策委员会的询问,并根据甲方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意见对投资方案进行相应修订。
2、投资协议签订
(1)根据甲方的投资决定制定详细的投资计划和实施计划。
(2)与合作对象或被投资企业进行协商谈判,根据甲方的意见起草修订投资协议。将起草后的投资协议提交甲方执行合伙人由甲方执行合伙人与合作对象或投资企业签订。
3、项目管理
(1)乙方负责实施投资计划,对投资项目控制和监管。
(2)控制投资过程,对被投资企业和合作对象履行投资协议的情况监督,对投资项目的进展进行追踪,随时根据甲方的要求向甲方汇报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
(3)每季度向甲方提供一份投资项目实施情况的书面汇报,书面汇报应当包括季度各投资项目的进展、投资计划实施情况、投资风险等方面的情况。根据甲方的要求,向甲方投资决策委员会汇报投资项目。
(4)预防投资风险。
4、项目融资
(1)对投资项目和被投资企业提供融资咨询,提供融资建议。
(2)对投资项目和被投资企业制订融资方案,介绍合作单位,进行相应的协调联系。
5、项目退出
(1)制订被投资企业的证券上市(IPO,以下简称“上市”)计划。
(2)按照公司上市的要求对被投资企业进行改造,确保被投资企业达到上市条件。
(3)执行被投资企业的上市计划。
6、其他服务
(1)对于直接投资的企业提供上市辅导并推动企业的'在国内外证券市场上市交易。
(2)为被投资企业的发展计划、财务管理、组织架构以及法律事务等方面提供宏观指导:包括帮助培训高级管理人员;提供技术、专家意见和市场调查方面的信息;帮助企业与其他商家建立战略性合作关系;为企业提供更多的融资渠道;在企业合并、收购、重组和上市过程中提供帮助。
(3)指派2名具有投资经验的专业人员担任甲方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委员。该2名委员应当认真、勤勉尽责的履行职责,并应遵守甲方有关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的相关规定。
(4)本协议约定及双方约定的其他服务。
第三条甲方资金托管
1、乙方应当按照如下规定接受甲方委托的资金托管银行(以下简称“托管银行”)的监督与核查:
托管银行有权根据甲方与其签订的合作协议、甲方的授权委托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甲方托管资金的投资范围、资产核算、资产净值的计算、管理费、投资收益成分的计提和支付等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乙方应当予以积极配合。
托管银行发现乙方的违规行为,有权及时一书面形式通知乙方限期纠正,乙方受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确认并以书面形式给托管银行和甲方发出回函进行说明,并及时纠正。
2、乙方应当按照如下要求对托管银行进行监督和核查:
乙方应当根据本协议约定、甲方的指令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托管银行是否及时执行乙方的指令、是否妥善保管甲方托管的全部资产、是否擅自动用托管资产、是否及时按照乙方的指令支付各项费用等是想对托管银行进行监督和核查。
乙方应当定期(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对托管银行保管的资产进行核查。乙方发现托管银行未对甲方托管的资产实行分账管理、擅自动用托管资产、因托管银行的过错导致托管资产破灭、减损、或处于危险状态的,应以书面方式要求托管银行予以纠正和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乙方并应要求托管银行赔偿资金因此所受的损失。
乙方发现托管银行的行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其限期纠正并通知甲方。
第四条甲方文件资料保管
1、文件档案保存
乙方应完整保存甲方的账册、投资项目资料、交易记录、重要合同等文件档案15年以上。并应建立甲方的合同的档案。
2、甲方委托新的管理人,乙方应将全部文件和档案交给新的管理人。
第五条服务要求
1、乙方应当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提供管理服务,认真完成本协议约定的各项工作。
2、乙方应当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甲方投资项目的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提供管理服务。
4、乙方应当保守甲方商业秘密,不泄露甲方和甲方投资项目的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任何信息。
5、乙方应当与甲方委托的托管银行、财务顾问等单位积极配合。
第六条服务期限
1、本协议约定的服务期限为7年,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算。服务期限内,如果甲方提前解散的,本协议自动终止。
第七条甲方声明与保证
1、甲方已充分了解和认识投资的风险,并愿意独立承担对外投资的一切风险。
2、甲方不得将乙方所提供的分析意见或建议等信息泄露予任何第三人或与第三人共享。甲方亦应确保其合伙人不得将乙方所提供的分析意见或建议等信息泄露予任何第三人或与第三人共享。
3、甲方有权自动决定投资项目,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投资。
第八条乙方声明与保证
1、乙方及其从业人应本着善良管理人之责任处理本协议约定的事务和甲方委托的其他事务,除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外,还应确定遵守下列事项: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甲方另有指示外,乙方对因从事本协议约定的工作而得知甲方的财产状况、投资羡慕的基本情况等任何信息,应保守秘密,不得向任何第三人透入。
2、乙方提供投资方案、投资计划,不保证投资一定能获得收益或避免损失,也不保证投资的收益比例。
3、乙方不得向甲方投资的项目或企业进行投资,亦不得以其他的变通方式向等项目或企业进行投资
4、乙方应当尊重甲方投资的决定。乙方并应维护甲方和甲方投资项目的合法权益,不得以任何方式损害甲方和甲方投资项目的利益。
5、甲方对外投资比例达到甲方全体合伙人认缴的总出资额的60%以前,乙方承诺不募集新的股权投资基金,也不接受其他人的委托管理其他的股权投资基金。
第九条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一式份,双方各执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投资的合同11
服务单位:(甲方)
法定代表人:职务
地址:
电话:传真:
客户:(乙方)
身份证号码:住址:
电话(手机):
鉴于乙方与甲方合作中国大陆、股票投资的服务,且甲方已向乙方表明其拥有提供该项服务所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资源,并同意提供服务,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协商,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提供中国大陆股股票投资合作服务所涉事宜,签订本协议。
1.定义
除非合同中另有说明,本合同的下列术语具有以下含义:
“适用法律”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规范性文件;
“合同”指本协议当事人于200 年 月 日以方式签订的《投资合作服务协议书》;
“服务”指甲方根据本协议条款为完成协议所涉之项目而进行的工作;
“股股票”指在中国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两地挂牌交易的中国上市公司的流通股票。
2.服务种类:甲方独立操做。
2.1乙方出资万元人民币委托甲方在北京(资金小于五千万)就中国大陆股股票投资提供投资价值分析及操作;
2.2甲方接受乙方委托,向乙方提供中国大陆股股票投资价值分析及操作。
3.利润分配、交付时间及方式
就本协议约定的.服务,甲方确保乙方的年收益30%(记:投资一万元还一万三千元。如出现亏损全部又甲方承担)。期满后十日内以银行转帐形式向乙方退还本金加30%的收益,其余的收益全部属于甲方所有。
4.责任及义务
4.1甲方的义务
甲方应尽一切努力,高效和经济地按专业机构公认的标准和惯例履行服务和义务。
甲方服务时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甲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不应为私利而挪用资金。
甲方应对服务工作量、完整性负责。
没有乙方的授权,甲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转移基于本协议所应承担的义务;
4.2乙方的责任及义务
依据本协议的约定按时,按量向甲方支付利润。
对于甲方完成本协议约定的所履行的服务,提供必要的协助。
乙方保证甲方在协议有效期内或协议期满后,均不承担乙方或代理人因错误行为、过失或违约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责任。
5.保密约定
5.1甲方保证并承诺,对于在本协议签订过程中及执行中,向乙方提供本协议所及之服务的过程中知悉的乙方财务状况、商业秘密及其它情况,负有严格保密的义务。
5.2乙方保证并承诺,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甲方依据本协议所提供的中国大陆、股股票投资研究分析或操作之内容向任何第三方泄漏或者透露。
6.特别约定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并确认,甲方仅依据本协议约定的服务种类向乙方提供投资研究分析和操作。
7.协议的变更、终止及解除
7.1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形,本协议自动终止:
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
本协议期限届满。
7.2乙方在本协议签订后两个交易日内,将资金足额打入甲方指定的操作帐号。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解除本协议及退还相关资金。
7.3甲方若发现乙方私自将甲方所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意见和操作之内容,向其它人泄漏或透露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由乙方承担因此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8、协议的生效及其它
8.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拾贰个月至 年 月 日止。
8.2本协议一式叁份,公证方,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签署:签署: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投资的合同12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优势互补、真诚合作的原则,就共同合作由甲方投资、乙方拍摄、制作、发行影片《_________________》(暂定名)的有关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原则
1、本合同各项条款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等各种法律法规。
2、合作双方保证各自均为依据所属地域的法律合法成立并真实存在的法人机构;各方完全拥有法律权利、能力和许可签署此合同书,并履行本合同项下各自所承担的权利和义务。
3、乙方负责本剧的预算、制作团队、摄制日程,以及本剧的报批、送审、拍摄制作、发行等项工作,甲方负责本剧的投资工作。
第二条基本条款
一、概况
1、剧名:《_________________》(暂定名);
2、剧长:_______分钟;
3、类型:故事片;
4、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摄制周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后期制作周期(至完成校正拷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总成本:约______万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以实际支出为准),由制作费、宣传费、发行费及不可预见费四部分组成。
二、就微电影《_________________》的拍摄、制作,甲方的投资额为人民币约_____万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万元,以实际支出为准)。
三、《_________________》的拍摄、制作、发行等具体事宜由乙方负责,乙方保证并承诺其系依法设立并具备合法的微电影拍摄、制作、发行资格的法律主体,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足以在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工作并实现对本项目的的投资回报。
四、投资回收及收益分配,依据如下约定进行,具体为:
(1)发行收入(包括所有广告收入、赞助收入、微电影发行票房收入、各种介质光盘、数字存储形式电子作品的许可使用及销售收入等基于本剧发行而产生的所有收入汇入甲方指定账户),首先用于返还甲方实际用于该剧的.投资款;
(2)乙方保证甲方的固定回报为投资额的___%,还本返利时间为本剧发行许可证下发之日起未来的3个月内。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本协议的约定,为乙方工作提供投资款总计:约人民币______万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万元,以实际支出为准),投资款到位方式为:
a、本协议正式签订后十个工作日内由甲方汇入乙方指定专用账户总计人民币______万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万元)。
b、本协议签订三十个工作日内甲方汇入乙方指定专用账户总计人民币______万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万元)。
2、有权派员出任下列职务:
(1)出品人(第三顺序人):
(2)监制人(第三顺序人):
(3)策划人(第二顺序人):
3、作为微电影《_________________》的摄制单位在完成片上版权处列第二署名。
4、享有微电影《_________________》投资本金的回收权以及发行收入收益的分配权。
5、参加微电影《_________________》剧组举行的各类重大活动,诸如新闻发布会、宣传推介会、开机仪式、封镜仪式等,与乙方共同代表剧组参加各级政府或文艺团体、电视评选委员会举办的评奖、颁奖活动,享有各种奖项的获得权。
6、完全按照本协议所约定投资款额和条件投资本剧,如遇乙方拍摄超支(超出人民币______万元)甲方概不追加,由乙方自行解决超支部分的资金;如甲方有特殊要求导致剧组拍摄超支,超支部分由甲方按比例支付。
7、有权利监督、督促乙方依照约定如期完成工作并保证作品(工作)质量,在乙方违约情形下,有权利视情况要求改正,中止、解除本协议并追究乙方的赔偿责任。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微电影《_________________》的策划、拍摄、制作和发行的全部工作,保证该剧的艺术水准和质量,有权出具全部工作方案,并就其出具方案的合法性、可行性以及具体实施对甲方负责,保障甲方投资及收益的安全。
2、有权决定并派员出任剧组涉及所有艺术和创作以及管理职务。
3、有权在微电影《_________________》完成片版权处列第二署名和承制方第一署名。
4、依照本协议下约定享有微电影《_________________》发行收入的利润分配权。
5、负责微电影《_________________》摄制组的组建和管理等艺术创作及决定微电影制作过程中的一切行政事务,并视实际情况有权决定本剧的开关机时间。
6、负责本剧的报批和审片工作。
7、有义务协调和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及与微电影拍摄、制作、发行有关方面的关系,保障微电影如期、成功向公众推出。
8、就其工作进度、财务支出接受甲方的审核和监督。
9、乙方保证本协议签署后履行期间工作团队的稳定性,不发生主要成员和演艺人员中途退出和更换的情形(除签约人员不胜任工作外以及违反剧组相关纪律的)。
第三条违约处理
1、本协议一经签订,双方均应认真履行协议,不得违约,守约方有权追究违约方的责任并要求赔偿相应的实际经济损失,向对方索赔以及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甲方如不能按本协议约定条件履行自己的义务,不按时和拖延给乙方支付投资款,造成剧组工作延误和影响开机时间,甲方则应该相应追加因甲方拖延支付时间而使乙方和剧组造成的实际经济投入和损失。如确实因甲方无力继续投拍本剧,甲方应当书面允许乙方另行寻找投资人继续本剧的制作,甲方作为共同投资人继续参与本剧的制作。如因甲方原因发生投资结构变化,双方应签订补充协议。
3、乙方如不能按本协议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逾期两月以上不能完成阶段性工作计划;或者发生可能导致不能保证该微电影如期拍摄完成并投放市场的情形;在已经完成发行并回收发行款项后不能给甲方按时返还投资款并支付应得利润,均属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4、本协议若因双方以外的自然灾害或其它不可预计、抗拒并克服的情形致使制作进度受阻,不属违约行为,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协商解决。
第四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亦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同等有效;协商不成,以甲方所在地为司法管辖地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第五条
因本协议签署及履行发生的送达,以双方在协议中留存的地址及方式为准,一方如有变更,须于3日前书面通知对方为有效。
第六条
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之后成立生效。经双方认可的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投资的合同13
本文是由上传的:共同投资基金合同。
我国期货交易所合约规格
上海xx交易所一号铜标准合约
(经上海金属交易所管理委员会1993年2月6日通过)
上海金属交易所
中国·上海__年__月__日
____会员已于今日售出(购入)25吨(溢短2%)符合下列第3条规定的一号铜,价格为每吨__元,交割月份__。
本合约根据《上海金属交易所管理暂行规定》和《上海金属交易所商品期货交易规则》制订,由你方和上海金属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作为当事方签订,你方接受本合约的所有义务与规定,并同意按下列规则履行责任。
为了保证合约的严格履行,你方必须在成交时向交易所交纳初始保证金。根据市场变化,当价格波动向不利于你方变化时,你方将被要求支付追加保证金,以弥补合约价格与结算价格之间的差额。如果发生任何你方不能履行上述义务的情况,交易所有权将你方所持有的所有或部分合约强制平仓以补偿由于你方违约造成的损失。交易所在采取上述行动时,并无任何责任和义务使你方减少或免受损失。如不足以抵偿损失时,交易所有权向你方继续追索。
一号铜的具体规定
1.质量:本合约中一号电解铜(整板或切割片板)的等级必须符合国标gb467-82、gb466-82的规定,铜+银的含量不小于99。95%,每块重量在30-150公斤之间。
所有的交货铜必须是上海金属交易所注册认可的一号铜,并附有生产厂的质检合格证。注册牌号清单见附件一。
2.结算:合约按《上海金属交易所商品期货交易规则》中的结算规则结算。
3.交货:本合约的一号铜必须在交割日按卖方选择的牌号和交货地点向交易所的核准仓库交货。在履行合约中所提供的指定仓库标准栈单的数量以25吨(溢短2%)或其整数倍开出。同一合约的货必须存放在同一仓库并是同一牌号和同一规格。所交货物必须是整板或切割片板,以达到货盘化的目的,切割片板的长、宽均不得小于整板的二分之一。捆扎包装每捆不超过2.5吨。标准栈单按上海金属交易所指定仓库标准栈单实施细则施行。
4.允许磅差:2‰。
5.交割月份:本合约的交割应于交易当月或其后的任何一个月,实施每月交割。
6.最小浮动价位:合约中的每吨铜的最小浮动价位为10元,或是其整数倍。
7.仲裁:由本合约引起的争端,如果不能协商解决,那么根据《上海金属交易所章程》提请交易所监事会仲裁。提请仲裁的当事者,应提出书面申请,并承认由监事会作出的书面裁决为终局裁决。
8.其它:本合约未提到的事宜均按《上海金属交易所管理暂行规定》和《上海金属交易所商品期货交易规则》进行处理。
南京石油交易所轻柴油标准合约
1.01商品名称:轻柴油(gasoil)
定义:原油经蒸馏或其他加工精制的烃类液体燃料,运用于全负荷在1000-1500赫/分的高速柴油燃料。
1.02期货合约的要求
(1)月份和时间:按交易所规定时间并在指定月份交货。
(2)交易的计量单位:以手计算,每一“手”为100吨。
(3)质量标准(见附表)。
(4)最小变动价格:每吨为2元人民币或每交易单位为200元人民币。
(5)合约的价格:南京港离岸价。
(6)每日价幅的限制:按风险管理委员会的通告执行。
(7)合约数量的限制:
任何会员拥有或所控制的所有帐户某一月份合约数量的累计总数不得超过500个以上的净多头或净空头,而所有月份合约数量的累计总数不得超过3000个以上净多头或净空头。
最后十个交易日不得拥有100个以上的投机合同或400个以上套期保值合同。
以上数量限制经理事会或风险管理委员会特许可适当放宽。
(8)最后交易日:合约月份前一个月的最后一个营业日为最后交易日。
(9)合约的修改:交易所必要时对合约的内容可作修订。
1.03交货:
(1)交货方式:a.fob离库装船交货b.库内转移c.管道输送d.fob离船过验卖方将轻柴油从油库交越买方船只的船弦(以双方连续连结的法兰盘为界),法兰盘以上的岸上费用和风险则由卖方承担。法兰盘以下至船一侧的全部费用和风险由买方承担。
(2)交货地点:交易所核准的交割仓库。
(3)交货原则:除执行本合同的规定各项条款外,必须遵守国家和有关部门的法律、法规和条例。
(4)同意接货和交货的通知
买方应在合约交割月第一个交易日14:00前向交易所递交同意接货的通知书,内容应包括以下几点,以供交易所匹配选择。
a.买方单位名称b.数量c.拟收货方式d.拟收货地点
(5)卖方必须在合约交割月份的第一个交易日14:00前,向交易所递交同意交货的通知书,包括以下内容:
a.卖方单位名称b.数量c.拟交货方式d拟交货地点e.其它资料
买卖方的通知书中c.d.项目必须明确填写,否则,由交易所进行搭配。买卖方必须受其搭配结果的结束。
(6)交易所配对交割
交易所在接到买卖方的通知书后,必须于第二交易日16:30前将配对结果通知双方。
a.根据买卖方提交的拟交货方式、地点,本着双方均能接近的和经济合理的交货地点和方式配对,尽量减少交割方、交割点,同时参照现行有关部门规定的流向限制。
b.在具体执行中,依据下列原则进行配对,以地点、方式为优先,如地点、方式相同时,则以合约数量大者为优先;在数量相同时,再以交、接货时间先后为优先的配对原则。
c.买卖方接到结算交割的配对通知后,如有不同意见,可进行协商、更改和调整,并将更改和调整的意见在第三个交易日12:00前报交易所。协商不成也必须在第三个交易日12:00前向交易所提出,同时提请结算交割委员会裁定,这一裁定是最终的,买卖双方均受约束。
d.在这以前,买卖方就交货地点和时间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遵循下列原则:
i、fob离库装船(车)的交货时间由买方确定。
ii、卖方提出在非注册仓库交收,则贴水应对买方有利为原则;如买方提出在非注册库交收,则贴水或升水应对卖方有利为原则。
iii、库内转移或管辖交货的时间由买卖方协议。
e.在非注册仓库的交收,关于价格的升水或贴水应由买卖方自行协议,也可参照结算交割委员会的通知的原则执行。
(7)预备交货通知
卖方必须在交货月份的第三个交易日14:00前向买方提交一份完整的通知(格式由交易所统一规定),内容应包括:
a.买方单位名称b.卖方单位名称c.交货地点d.交货方式e.交货的数量f.检验方式的选择g.交货期范围(即交货必须在交货月份的第五个交易日至第二十五日之间连续的五天内开始进行)h.交买方的单据i.交易所需要的其它资料
(8)确认交货通知
在买方船只预计到港前或库内转移约定之日前二个交易日前卖方必须向买方提交一份交易所规定格式的确认交货通知,其内容必须同预备交货通知的内容相一致,如不一致就视为卖方违约,买方必须在当日16:30前予以确认,并将确认副本报交易所。
(9)交货通知双方确认后,买方应每天向卖方书面提出船只预计到港时间。双方应以确认的交割日期为目标开展工作,并以此交割日期作为计算迟期履约和违约的日期。
(10)装船。除库内转移外,油管一经连结即为装货开始,一经拆除即为装船结束。
买方在约定交割日期(或交货期范围内的某一天)船只到港后,应以书面形式向卖方提交一份备装通知书(nor)并以此时间计算卖方开始装货的时间,而在此以前的船只滞期由买方负责,在此以后至装船结束前发生的滞期由卖方负责。
卖方在收到买方的备装通知书(nor)后,应及时安排装货,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该时间以装运时航运部门通用的船只定额装卸时间为准)。滞期费的索赔不影响损失的索赔。
(11)付款和单据的转移
a.交易所在收到卖方或买方的预备交货日期通知或所有权转让约定日期的前二个交易日,买方应向交易所承付全部合约的货款,在货款到帐后交易所立即将保证金退还到买方帐户。b.卖方在装货完毕后的三天内须向交易所递交所需要的所有单证,交易所在收到单证的第二个交易日16:30之前递交买方,买方在交割完毕确认书上签字后,交易所即将全部合约的货款(包括补付尾差金额)和交易保证金退还到卖方帐户。
(12)检验:以下检验方式可供买、卖方选择。
i.全权委托注册仓库代为质检和量检,数量以油库储罐计量数为准(泵装、泵卸及储存损耗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ii.为避免纠纷,买卖方在必要时可委派检验人员与交割仓库共同检验,交货数量以共同检测数为准。
iii.买卖方也可委托国家商检部门检验,一切结果以商检出证为准。检验费由委托方承担。
(13)交货数量与合约总量的允许误差范围:
a.1000吨以下重量允许误差±1%
b.1001-10000吨重量允许误差±3%
c.10001吨以上重量允许误差±5%
在上述允许范围内的误差数按合约成交价结算货款。
超过允许误差范围的,超出或短缺部份参照现货市场装卸日前一个交易日的收市价结算货款。
(14)风险转移
轻柴油的风险随货物的交收由卖方转移到买方。
1.04与产品有关的期货交易(efp)
在合约最后交易日停止交易后至交货月份第一个交易日14:00,买方和卖方可进行与本合约有关产品的期货交易(efp),合约的买方必须为一定数量轻柴油或相关产品的卖方。合约的卖方必须为轻柴油或相关产品的买方,相关产品的数量和合约的数量应大致相同,其中相关产品的品质差异引起的价格差额由双方协议。
efp的协议报告须在成交当天报交易所,并按交易所规定的方法进行结算和交割。
1.05选择性交货(adp)
合约的买方或卖方可以同交易所为其配对的另一方协议采用不同的方式交收,交货办法,在这种情况下,买卖双方共同办理由交易所规定格式的协议交货通知书,并在交货月份的二十五日前的一个交易日14:00前的任何一日将该通知送交交易所。在这以后交易所对买卖方的各自义务和权利不再负责,但必须通过交易所办理结算。交易所在收到该通知书之后即将买卖方的保证金退回到各自的帐户。
1.06违约责任
(1)违约是指买卖一方未能按合约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2)其中迟期履约是指买卖一方或双方未能按本合约规定的日期履行义务。
(3)未履约部份的总金额的计算为未履约部份的数量乘以最后交易日的收市价。
(4)对迟期履约的责任方按以下标准向交易所交纳罚金。
第一日.罚金为未履约部份总金额的1%
第二日.罚金为未履约部份总金额的2%
第三日.罚金为未履约部份总金额的2%
第四日.罚金为未履约部份总金额的2%
第五日.罚金为未履约部份总金额的3%
以上罚金累加计算。至第六日即视为违约,其责任方须交纳10%的罚金,具体实施办法由结算交割委员会制定颁布。
(5)罚金自结算交割委员会确认违约责任后五日内交纳,未按规定交纳者视为违章,交易所有权从其保证金中扣取,并给予处罚。
(6)违约方除向交易所交纳罚金外,在未得到对方当事人同意,仍应继续履约,并对因迟期履约而给对方造成的直接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7)其他违约情况及责任,依照国家法律和有关部门规定执行。
(8)双方对争议或索赔处理不满者可向交易所听证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07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合约签订后,非合约任何一方的过失,而发生的不可预见、不可避免,无法克服的意外事故,如战争、动乱、洪水、地震等。
(2)当事人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履约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约或不能完全履约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允许延期履约、部份履约或不履行合约,并根据情况的部份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3)当事人未及时向对方通报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约的理由,造成对方损失的扩大,对损失扩大部份及应负法律责任。
(4)不可抗力的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法律规定处理。
南京石油交易所汽油标准合约
2.01商品名称:汽油(gasoline)
定义:原油经直馏或直馏与二次加工制得的汽油馏分的混合物,加有适当抗爆剂和抗氧防胶剂制成的,用于点火式发动机的液体燃料。
2.02期货合约的要求
(1)月份和时间:按交易所规定时间并在指定月份交货。
(2)交易的计量单位:以手计算,每一“手”为100吨。
(3)质量标准(见附表)
(4)最小变动价格:每吨为2元人民币或每交易单位为200元人民币。
(5)合约的价格:南京港离岸价。
(6)每日价幅的限制:按风险管理委员会的通告执行。
(7)合约数量的限制:
任何会员拥有或所控制的所有帐户某一月份合约数量的累计总数不得超过500个以上的净多头或净空头,而所有月份合约数量的累计总数不得超过2000个以上净多头或净空头。
最后十个交易日不得拥有100个以上的投机合同或200个以上套期保值合同。
以上数量限制经理事会或风险管理委员会特许可适当放宽。
(8)最后交易日:合约月份前一个月的最后一个营业日为最后交易日。
(9)合约的修改:交易所必要时对合约的内容可作修订。
2.03交货:
(1)交货方式:a.fob离库装船交货b.库内转移c.fob铁路装车d.管道输送卖方将汽油从油库交越买方船只的船弦(以双方连续连结的法兰盘为界),法兰盘以上的岸上费用和风险则由卖方承担。法兰盘以下至船一侧的全部费用和风险由买方承担。
(2)交货地点:交易所核准的交割仓库。
(3)交货原则:除执行本合同的规定各项条款外,必须遵守国家和有关部门的法律、法规和条例。
(4)同意接货和交货的通知
买方应在合约交割月第一个交易日14:00前向交易所递交同意接货的通知书,内容应包括以下几点,以供交易所匹配选择。
a.买方单位名称b.数量c.拟收货方式d.拟收货地点
(5)卖方必须在合约交割月份的第一个交易日14:00前,向交易所递交同意交货的通知书,包括以下内容:
a.卖方单位名称b.数量c.拟交货方式d.拟交货地点e.其它资料
买卖方的通知书中c.d.项目必须明确填写,否则,由交易所进行搭配。买卖方必须受其搭配结果的约束。
(6)交易所配对交割
交易所在接到买卖方的通知书后,必须于第二交易日16:30前将配对结果通知双方。
a.根据买卖方提交的拟交货方式、地点,本着双方均能接近的和经济合理的交货地点和方式配对,尽量减少交割方、交割点,同时参照现行有关部门规定的流向限制。
b.在具体执行中,依据下列原则进行配对,以地点、方式为优先,如地点、方式相同时,则以合约数量大者为优先;在数量相同时,再以交、接货时间先后为优先的配对原则。
c.买卖方接到结算交割的配对通知后,如有不同意见,可进行协商、更改和调整,并将更改和调整的意见在第三个交易日12:00前报交易所。协商不成也必须在第三个交易日12:00前向交易所提出,同时提请结算交割委员会仲裁,这一裁定是最终的,买卖双方均受约束。
d.在这以前,买卖方就交货地点和时间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遵循下列原则:i.fob离库装船(车)的交货时间由买方确定。
ii.卖方提出在非注册仓库交收,则贴水应对买方有利为原则;如买方提出在非注册库交收,则贴水或升水应对卖方有利为原则。iii.库内转移或管辖交货的'时间由买卖方协议。
e.在非注册仓库的交收,关于价格的升水或贴水应由买卖方自行协议,也可参照结算交割委员会的通知的原则执行。
(7)预备交货通知
卖方必须在交货月份的第三个交易日14:00前向买方提交一份完整的通知(格式由交易所统一规定),内容应包括:
a.买方单位名称b.卖方单位名称c.交货地点d.交货方式e.交货的数量f.检验方式的选择g.交货期范围(即交货必须在交货月份的第五个交易日至第二十五日之间连续的五天内开始进行)h.交买方的单据i.交易所需要的其它资料
(8)确认交货通知
在买方船只预计到港前或库内转移约定之日前二个交易日前卖方必须向买方提交一份交易所规定格式的确认交货通知,其内容必须同预备交货通知的内容相一致,如不一致就视为卖方违约,买方必须在当日16:30前予以确认,并将确认副本报交易所。
(9)交货通知双方确认后,买方应每天向卖方书面提出船只预计到港时间。双方应以确认的交割日期为目标开展工作,并以此交割日期作为计算迟期履约和违约的日期。
(10)装船。除库内转移外,油管一经连结即为装货开始,一经拆除即为装船结束。
买方在约定交割日期(或交货期范围内的某一天)船只到港后,应以书面形式向卖方提交一份备装通知书(nor)并以此时间计算卖方开始装货的时间,而在此以前的船只滞期由买方负责,在此以后至装船结束发生的滞期由卖方负责。
卖方在收到买方的备装通知书(nor)后,应及进安排装货,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该时间以装运时航运部门通用的船只定额装卸时间为准)。滞期费的索赔不影响损失的索赔。
(11)付款和单据的转移
a.交易所在收到卖方或买方的预备交日期通知或所有权转让约定日期的前二个交易日,买方应向交易所承付全部合约的货款,在货款到帐后交易所立即将保证金退还到买方帐户。b.卖方在装货完毕后的三天内须向交易所递交所需要的所有单证。交易所在收到单证的第二个交易日16:30之前递交买方,买方在交割完毕确认书上签字后,交易所即将全部合约的货款(包括补付尾差金额)和交易保证金退还到卖方帐户。
(12)检验:以下检验方式可供买、卖方选择。
i.全权委托注册仓库代为质检和量检,数量以油库储罐计量数为准(泵装、泵卸及储存损耗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ii.为避免纠纷,买卖方在必要时可委派检验人员与交割仓库共同检验,交货数量以共同检测数为准。
iii.买卖方也可委托国家商检部门检验,一切结果以商检出证为准。检验费由委托方承担。
(13)交货数量与合约总量的允许误差范围:
a.1000吨以下重量允许误差±1%;
b.1001-10000吨重量允许误差±3%;
c.10001吨以上重量允许误差±5%。
在上述允许范围内的误差数按合约成交价结算货款。
超过允许误差范围的,超出或短缺部份参照现货市场装卸日前一个交易日的收市价结算货款。
(14)风险转移
汽油的风险随货物的交收由卖方转移到买方。
2.04与产品有关的期货交易(efp)
在合约最后交易日停止交易后至交货月份第一个交易日14:00,买方和卖方可进行与本合约有关产品的期货交易(efp),合约的买方必须为一定数量汽油或相关产品的卖方。合约的卖方必须为汽油或相关产品的买方,相关产品的数量和合约的数量应大致相同,其中相关产品的品质差异引起的价格差额由双方协议。
efp的协议报告须在成交当天报交易所,并按交易所规定的方法进行结算和交割。
2.05选择性交货(adp)
合约的买方或卖方可以同交易所为其配对的另一方协议采用不同的方式交收,交货办法,在这种情况下,买卖双方共同办理由交易所规定格式的协议交货通知书,并在交货月份的二十五日前的一个交易日14:00前的任何一日将该通知送交交易所。在这以后交易所对方的各自义务和权利不再负责,但必须通过交易所办理结算。交易所在收到该通知书之后即将买卖方的保证金退回到各自的帐户。
2.06违约责任
(1)违约是指买卖一方未能按合约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2)其中迟期履约是指买卖一方或双方未能按本合约规定的日期履行义务。
(3)未履约部份的总金额的计算为未履约部份的数量乘以最后交易日的收市价。
(4)对迟期履约的责任方按以下标准向交易所交纳罚金。
第一日.罚金为未履约部份总金额的1%;
第二日.罚金为未履约部份总金额的2%;
第三日.罚金为未履约部份总金额的2%;
第四日.罚金为未履约部份总金额的2%;
第五日.罚金为未履约部份总金额的3%。
以上罚金累加计算。至第六日即视为违约,其责任方须交纳10%的罚金,具体实施办法由结算交割委员会制定颁布。
(5)罚金自结算交割委员会确认违约责任后五日内交纳,未按规定交纳者视为违章,交易所有权从其保证金中扣取,并给予处罚。
(6)违约方除向交易所交纳罚金外,在未得到对方当事人同意,仍应继续履约,并对因迟期履约而给对方造成的直接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7)其他违约情况及责任,依照国家法律和有关部门规定执行。
(8)双方对争议或索赔处理不满者可向交易所听证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07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合约签订后,非合约任何一方的过失,而发生的不可预见、不可避免、无法克服的意外事故,如战争、动乱、洪水、地震等。
(2)当事人一主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履约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约或不能完全履约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允许延期履约、部份履约或不履行合约,并根据情况的部份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3)当事人未及时向对方通报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约的理由,造成对方损失的扩大,对损失扩大部份仍应负法律责任。
(4)不可抗力的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法律规定处理。
附:汽油质量指标(gb489-86)
┌──────────────────┬──┬────────────┐
│ │质量│ │
│ 项目 │指标│ 试验方法 │
│ ├──┤ │
│ │70号│ │
├──────────────────┼──┼────────────┤
│马达法辛烷值(mon)不小于 │70│ gb503 │
├──────────────────┼──┼────────────┤
│四乙基铅含量g/kg不大于 │1.0│ gb377 │
├──────────────────┼──┼────────────┤
│馏程: │ │ │
│10%馏出温度,℃不高于 │79│ │
│50%馏出温度,℃不高于 │145│ │
│90%馏出温度,℃不高于 │195│ gb255 │
│干点,℃不大于 │205│ │
│残留量,%不大于 │1.5│ │
│残留量及损失%不大于 │4.5│ │
├──────────────────┼──┼────────────┤
│饱和蒸汽压kpa(1) │ │ │
│从9月1日至2月29日不大于 │80│ gb257 │
│从3月1日至8月31日不大于? │67│ │
├──────────────────┼──┼────────────┤
│实际胶质mg/100ml不大于 │ 5│ gb509 │
├──────────────────┼──┼────────────┤
│诱导期min不小于 │480│ bg256 │
├──────────────────┼──┼────────────┤
│硫含量%不大于 │0.15│ gb380 │
├──────────────────┼──┼────────────┤
│腐蚀(铜片50℃3hr) │合格│ gb378 │
├──────────────────┼──┼────────────┤
│水溶性酸或碱 │无│ bg259 │
├──────────────────┼──┼────────────┤
│酸度mgkoh/100ml不大于 │ 3│ gb258及注 │
│ │ │ (2) │
├──────────────────┼──┼────────────┤
│机械杂质及水分 │无│ 注(3) │
└──────────────--------┴--─┴────────────┘
注:(1)1kpa=7.5mmhg。
(2)加铅汽油酸度按gb379方法测定。
(3)按gb511和gb260方法测定。
上海金属交易所规货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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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入方(全称) │ 卖出方(全称) │
├────┬───┬────┬───┴──┬───┬────┬────┤
│ │ │ 数量│ 价格 │金额│ │ │
│品名规格│生产厂│ │ │ │交货地点│交货时间│
│ │ │ (吨)│ (元/吨) │(元)│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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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金属交易所规则,买卖双方自愿签订本合同,并全面执行下列条款:
一、质量品级:在上海金属交易所上市交易的铜、铝、铅、锌、锡、镍、生铁等的金属质量等级,一律执行《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
二、数量:本合同溢短技量允许范围为总量的±5%。
三、价格:本合同价格(元/吨)仅指交易所当日的、指定地点仓库的交易成交价。成交前发生的仓装、运输、保险等项费用均已包括在内。
四、结算、按交易所交易业务试行规则执行。
五、交货与验收:买卖双方均按成交合同标的收验、交货。卖方交货时,随附生产厂商的质量保证书。
六、交易保证金:本合同买卖双方均需向交易所缴纳保证金__元。合同执行后,保证金分别退还各方。
七、交易所手续费:交易手续费按成交金额的1‰收取。
八、争议仲裁:买卖双方就本合同内发生争议,由交易所协调,协调不成得向交易所申请仲裁。
九、违约罚则:买卖中发生违约时,交易所作为交易合同履约保证人,有权按交易业务试行规则执行罚处。
十、合同转让:本合同在交易所按规则转让时,应同时办理过户手续。
十一、附则:本合同一式二份,由买卖双方签名盖会员单位合同章后,由交易所统一保管。
上海金属交易所买入方单位卖出方单位
经办人:经办人:经办人:
┌─────────────────────────────┐
│ 本合同根据国家税务局 │ │
中国郑州粮食批发市场粮油交易合同│国税函发〔1990〕1573号文│
────────────────│暂免征收印花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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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地│品名│等级│生产期│数量(吨)│价格(元/吨) │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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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0 │ 0 │ 0
│ │ │ │ │ │
1.发证:发货单位;
2.到站收货单位:
3.交货时间:19年月→19年月
4.运输方式:
5.质量验收:
6.外装议定:
7.费用负担:
8.结算方式:
9.保证金:从合同确认之日起,买卖双方须在五日内向市场结算部交纳基础保证金。
买方交:0.00元
卖方交:0.00元
10.手续费:从合同确认之日起,买卖双方须在五日内向市场结算部交纳手续费。
买方交:0.00元
卖方交:0.00元
11.附则:①合同经市场确认后生效。如有异议,需经双方协商并经市场同意方能修改有关条文。
②合同有效期间,除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终止合同。否则按《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③如因铁路运输计划的原因未能如期全部交货,剩余部分由买卖双方协商是否延期履行合同。
④双方发生争议或纠纷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89)商储(粮)字第62号《粮油调运管理规则》、中国郑州粮食批发市场交易管理暂行规则、实施细则执行及商务处理规定执行。
⑤买卖双方依据本市场有关规定,允许合同转让。
⑥本合同一式五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市场三份。
⑦本合同的发站、到站、发货单位、收货单位诸内容较多时,可另立附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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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 卖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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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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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帐号 │ │银行帐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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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号码 │ │电挂 │ │电话号码 │ │电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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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号码 │ │邮码 │ │传真号码 │ │邮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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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出市代表:____签名(盖章)市场监证人:签名(盖章)
卖方出市代表:____签名(盖章)合同确认(盖章)
交易主持人:____签名(盖章)签订日期:
投资的合同14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经双方考查认定在 (地址)合伙开设服装店,在平等,自愿、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甲乙双方自愿合作经营 (地址)服装店,总投资为万元,甲方以人民币方式出资 万元,乙方以人民币出资 万元。
第二条 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在合伙期间合伙人出资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分割。合伙终至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三条 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 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 双方共同经营,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
第五条 企业固定资产和盈余按照取得的销售净利润的甲方%、乙方%的比例分配。
第六条 企业债务按照甲方 %、乙方%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七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
①需承认本合同;
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 退伙:
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
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③退伙需提前1个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⑤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 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八条 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_____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
①决定经营管理方针,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②购进常用货物;
③,支付合伙债务;
④__________。
2.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①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
②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
④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九条 每月 日为分红日,同时召开股东会议。每月营利(总业绩)扣除所有应支出后,再扣除行政管理费、折旧提摊费(以3年为计算准则,作为装修及硬件设备更新之用),是为当月纯利润。红利按每月纯利润之金额分配。卡金在未消费前,不列入每月业绩账,由公司保管保存,以维护顾客信用。每月财务,由甲方保管,乙方监管,每月核算签字后,分红。
第十条 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丙三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本协议一式贰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 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需要负责技术和市场开发及售后跟进,甲方负责管理及日常事务。
第十四条 本协议有效期暂定三年,自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计算,即从___年__月__ 日至___年__月__日止。
第十五条 争议处理
1、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2、如果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如果不再继续合作的,退出方应提前三个月向另一方提交退出的书面文本,并将己方的有关本合同项目的资料及客户资源都应交给另一方。
第十七条 违约处理
如果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害。
第十八条 协议解除
1、 一方合伙人有违反本合协议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2、 合作协议期满
3、 双方同意终止协优议的
4、 一方合伙人出现法律上问题及做对企业有损害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第十九条 未尽事宜,双方可再协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等本协议有效
第二十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地址:地址: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投资的合同15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合作、平等友好、共同投资、共同受益、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同意,在甲方所在地共同建造缸瓦厂。为明确双方的职责和义务,共同制定本协议如下,以便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本协议的履行地点是__________________。双方的出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双方协商确定的出资状况如下:
1、a甲方负责带给建设本瓦厂所需的全部土建工程(包括大窑及哈风、烘干洞及铁路、瓦机房、配电室、办公室、宿舍等),所需费用由甲方负责。该项费用是甲方的出资,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建设本瓦厂所需场地租赁费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金额:_________)。
b甲方负责带给工厂用电源、水源、协商协调当地各种社会关系,保证工厂能够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外界非法干扰。该项所需费用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
2、乙方负责带给缸瓦厂所需全部生产设备和生产技术;负责缸瓦厂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负责带给建厂初期所需的原材料、周转资金;负责带给生产所需的装载机一辆、变压器一台(型号315)、低压全部设备(包括配电盘、电缆等);乙方该项投资折合人民币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
双方一致同意,甲方本条a项中的义务于___年___月___日履行完毕;乙方的义务于_________________履行完毕。
双方一致同意,各方投入的物权无论协议期间或协议期满,仍然由各方所有,但物权的行使需不违反本协议的约定。
第二条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经营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经营的亏损。
投资人的出资构成的权益及其孳生物为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在本缸瓦厂偿还完建厂初期所借得周转金、预备下足够的生产资金(拾万元人民币左右)后,剩余利润一季度分配一次;当产生利润较大时,一月分配一次。
第三条事务执行
1、委托乙方代表投资人执行日常事务;
2、甲方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状况,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报告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甲方带给财务会计一名、收货人或发货人一名,乙方带给出纳一名。账目做到日清月结,并带给给投资人财务报表一份,做到账目清楚明白。其他人员由乙方负责安排。
4、乙方执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职责,由投资人承担;
5、乙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职责。
6、甲方能够对乙方执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投资人共同决定;
7、下列事务务必经甲方同意:(1)转让投资于缸瓦厂权益;(2)以上权益对外出质;(3)更换甲方带给的管理人员;
8、在生产过程中,因一切不能避免的外界因素所引起的.费用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
第四条投资人向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另一投资人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另一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五条其他权利和义务:1、本厂成立后,任一投资人不得擅自抽回出资额;2、本厂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第六条违约职责
如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违约一方应当向对方支付出资总额百分之三十的惩罚性违约金,并应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第七条双方协商同意,双方的合作期限为五年。合作期内如遇国家政策调整,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双方协商解除本合同;合作期满,双方根据实际状况另行协商。
第条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份,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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