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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合同

时间:2023-08-18 12:02:31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产品合同锦集[10篇]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产品合同10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产品合同锦集[10篇]

产品合同 篇1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

  (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2)按部颁标准执行;(3)按企业标准执行;(4)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第二条 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

  第四条 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 )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运;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甲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 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甲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乙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第六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物价主管部门的批准价执行;

  (2)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执行。

  (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付款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甲乙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浮动价和协商定价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他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合同中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10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凡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银行从其规定。)

  第七条 验收方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应明确规定:1.验收时间;2.验收手段;3.验收标准;4.由谁负责验收和检验;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哪一级主管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机构执行仲裁等等。)

  第八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 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甲方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号、发货和到货日期;说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的处理意见,以及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的事项。)

  第九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 %(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15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 %(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5%~30%)的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顺延外,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乙方偿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6.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调解不成,按以下第( )项方式处理:(1)申请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_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有效期至____年__月__日。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分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银行(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购货单位(甲方):________(公章) 供货单位(乙方):________(公章)

  代 表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 表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 日 ____年__月__ 日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为甲方工作,甲方向乙方支付提成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应提供下列相应证件:

  甲方提供: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2.营业执照;

  乙方提供:1.个人身份证。

  第二条乙方为甲方从事------------事务。

  1、事务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具体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甲、乙双方议定,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甲方应在规定范围之内按下列比率向乙方支付提成费.

  1、按照甲方和----------------公司合同总价款(五百陆十万人民币)的百分之----------(大写;--------------)向乙方支付提成费.

  2、在本条1款的基础上,在甲方和----------------公司的合同履行后,按照公司利润的---------------------支付乙方提成。分期履行的,按照已经履行的该期利润的---------支付该期的提成费。

  3、其他费用支付________元。

  第四条 本协议第三条第一项和第三项下规定的提成费一旦甲方和------------签订合同,从该合同签订之日起----------天之内由甲方应该向乙方一次性足额支付。第三条第二项下费用在该利润结算之日起--------天之内一次性由甲方应该向乙方一次性足额支付。分期履行的,自每期利润结算结算之日起--------天之内一次性由甲方应该向乙方一次性足额支付。 第五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因乙方原因致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第二条服务事项的,甲方不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各项提成费。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第二条服务事项的,甲方应向一方支付-------------元人民币。

  本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中途毁约,甲方已支付给乙方提成费-------元人民币。

  第六条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天内)签订变更协议,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将本合同第二条事项情况及时通告甲方,甲方对乙方的履约应提供必要的帮助。

  第七条 甲、乙双方商定,乙方履行本合同第二条事项的工作,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第八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其它书面的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未约定的事项,应遵循我国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条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符合国家法律强制管辖的,适用该强制管辖。没有该强制管辖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方法之一,进行解决:

  1.向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合同壹式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份,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营业执照号码

  个人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

  住址/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传真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以自愿、平等互利为原则,就乙方经销甲方之_______系列产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是_______系列产品的供应商,乙方是经销商。

  2、销售范围:甲方指定乙方在_______范围内销售甲方产品。

  3、乙方作为甲方的经销商,应尽经销商的责任。在上述区域应按甲方销售策略销售要求,尽最大努力将甲方产品销售。甲方也应保证供应足够的货源。

  4、产品的型号由订单、收货单确定,最终以收货单为准。

  5、运输及运费计算:甲方将以产品到岸价的形式向乙方供货,即甲方负责将产品发运到乙方所属地区配货站的运费,而乙方将负责货物在当地配货站到乙方仓库的一切费用。

  6、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如乙方发现产品质量不合格,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调换,但由于乙方保管不慎而导致的质量问题或在销售过程中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坏均有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7、货物残损、退换:乙方在验收时发现短少或包装上有缺陷,导致影响销售,应立即于送货单上注明,并请送货的部门签名作证;乙方有义务提供有关单证给甲方,以便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如乙方没有注明或不履行提供单证义务的,甲方视乙方为全部签收正确。

  8、销售任务:乙方应完成总的销售额为:_______套/年。

  9、付款期限 :甲方对乙方的付款条件为款到付货,即乙方每次定货需先将货款汇至甲方帐户内,甲方在确认款已到帐后5日内发货(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10、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全面的技术支持,负责为乙方培训售后服务人员(培训设在甲方公司所在地)。

  二、乙方的特别义务以及奖励

  1、保持甲方产品所有规格一个月销售的库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库存增减调整。

  2、配合行动:当甲方在当地进行产品推广活动资源时,乙方有义务提供人力和借货服务。

  3、价格控制:乙方可享受甲方的经销商供货价,乙方须保证按甲方规定的二级批发商供货价及零售商供货价给零售商及批发商。同时,乙方有义务控制其供应的零售商按甲方建议零售价售给终端消费者 ( 二级批发商供货价、零售供货价、零售价由甲方另行通知 )

  4 、对乙方的优惠:

  乙方作为经销商,可以享受出厂价_______元/套;

  乙方累计销售 台以上时在出货时即可以可享受______________的优惠;

  若乙方销售业绩特别出色,甲方将给乙方更大的优惠,具体优惠措施由甲方另定。

  三、合同的变更及终止

  1、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可以变更合同。

  2、乙方如连续三个月不能达到甲方所定下的销售目标,甲方视乙方为自动终止本协议。

  3、本协议期满后,由甲、乙双方协商是否续签本协议,乙方具有优先续签本协议的权利。

  四、违约责任:

  1 、对于乙方的以下行为,甲方可随时中止或终止本协议,如乙方违约 ( 例如存在以下前三项的任一行为 ) ,则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超越销售范围销售甲方产品;

  (2)乙方违反了结算规定,未按要求付货款;

  (3)乙方每月的销售额连续两个月未能达到甲方要求的销售额;

  (4)乙方经营遇到巨大困难或管理发生实质性变化,如由他人承包、可能破产,导致甲方的权利无法得到保障时。

  2 、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以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时,可申请仲裁或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依法处理。

  五、附则

  1、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

  2、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可友好协商。

  3、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名盖章后即生效。

  4、乙方收货人员确认书是本合同的附件。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产品合同 篇2

  供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需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一、产品名称、品种规格、数量、金额、交售时间 产品名称 品种规格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 总金额 交售时间及数量 合计 合计人民币(大写)

  二、质量标准、用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验收办法及时间、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检验及检疫的单位、地点、方法、标准及费用负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交(提)货地点及运输方式和费用负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超欠幅度损耗及计算方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和费用负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结算方式及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给付定金的数额、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奖罚标准及兑现方式:超售____元/公斤,减售每公斤罚____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需方供应的与定购农副产品挂钩的化肥、柴油等农业生产资料的产品名称、规格、质量、数量、价格、供应时间及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质量等级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 总金额 供应交货时间及地点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十二、违约责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合同于____年___月___日在____签订;有效期至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其他约定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 方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章) 代 表 人: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需 方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章) 代 表 人: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 ___年__月__日

  供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一、产品名称、品种规格、数量、金额、交售时间:_________

  二、质量标准、用途:_________

  三、验收办法及时间、地点:_________

  四、检验及检疫的单位、地点、方法、标准及费用负担:_________

  五、交(提)货地点及运输方式和费用负担:_________

  六、超欠幅度损耗及计算方法:_________

  七、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和费用负担:_________

  八、结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

  九、给付定金的数额、时间:_________

  十、奖罚标准及兑现方式:超售_________元/公斤,减售每公斤罚_________元

  十一、需方供应的与定购农副产品挂钩的化肥、柴油等农业生产资料的产品名称、规格、质量、数量、价格、供应时间及地点:_________

  十二、违约责任:_________

  十三、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_________

  十四、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签订;有效期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十五、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

  供方单位(盖章):_________需方单位(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号no:

  需方: (以下简称需方)

  供方: (以下简称供方)

  签订地点:XX市XX区

  签订时间:200 年 月 日

  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经协商一致,就需方向供方采购、供方向需方供应附件一中所列产品签订本合同。

  一、供货方式:

  1.由需方以《物料订购单》方式向供方下达采购订单,供方须按照订单要求提供产品。

  2.供方在收到《物料订购单》后应回传确认函,如有任何问题必须在一个工作日(8小时)内书面通知需方,否则视为默认。

  3.需方有权根据生产计划的变更以及供方产品的供货质量、采购订单的执行情况、售后服务质量等条件对供方的供货品质及数量进行及时调整,供方有义务积极配合。

  4.为保证产品数量的准确性,供方须免费提供1-3%的易损耗件和需方客户所必须的随柜修补件。

  二、 产品的质量要求:

  1.供方应按需方认可的产品供货,未经需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对产品本身和生产场地有任何改变。

  2.供方需严格按照经需方认可的质量和技术规格要求生产和供应产品,如有任何改变,需方负责知会供方更新有关图纸或菲林等,供方积极跟进相关的变化。

  3.供方应保证所生产或供应的产品均符合有关环保法规要求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三、品质保证:

  1.供方应保证所使用的原材料符合需方要求,对未曾使用过的原辅材料的变更,必须提前书面报需方确认。

  2.供方应建立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以满足需方要求,需方有权随时对此进行检查考核。

  3.供方供货前应严格按要求自检,其检测项目不得少于需方标准和图纸所规定的进货检测项目,并有书面记录。

  4.对需方提出的质量问题和要求整改意见,供方必须及时解决和整改,若在规定期限内未得到解决和整改,需方有权停止供方供货。

  四、包装要求:

  供方须按需方要求定量包装,并在外包装上标识制造批号、物料名称、材质、型号、规格、颜色、数量等,包装物应适应*车装卸、长途运输,符合防潮、防震、防尘要求,因包装、运输不当引起的锈蚀、损伤等由供方负责。

  五、交货地点及运输、装卸费用承担:

  1.交货地点:需方工厂仓库或指定地点 。

  2.运输、装卸费用:由供方承担。

  六、价格及付款方式:

  1.供、需双方均应不断改进,通过提高质量与效率来降低成本及价格,并让利给最终客户,双方确认努力保持这种降低成本的趋势,每年至少检讨一次价格。

  2.供方报价中含有模具费的产品,在需方购满规定数量后,供方应自动下调采购价格。

  3.供、需双方同意在本合同明确的交货条件及付款条件下,共同遵守经买方批准的价格。

  4.付款条件:月结 天,结算日期以供方产品入库后,需方在每月 日前收到供方提供的'正本发票开始计算(收到发票日期以签收单为准)。

  七、交货及验收:

  1.供方须按需方要求定量包装,并按订单要求的交货时间将货物送至指定地点,并附上《送货清单》及供方的出货自检报告或证明(必要时需提供第三方检测的材料性能测试报告)供需方备查。《送货清单》须列明需方订购单号及物料信息(制造批号、物料名称、材质、规格、颜色、数量等)。

  2.需方依据双方约定的品质标准、技术要求和检测方案,并参照原封样件的要求进行检验和判定是否合格。

  3需方检测不合格应及时通知供方,供方如对检测结果有异议,应及时向需方提出书面申请意见复检,否则视同接受。

  4.虽已检验合格入库,但在需方装配和使用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供方仍应承担质量责任,并及时配合需方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补救,以满足需方正常生产的需要。

  5.需方对供方产品所行使的检验,并不能免除供方对产品质量的责任。

  八、供方违约责任:

  1.供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 %(标准件、通用件产品的幅度为3-5%,非标准件、专用件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而给需方造成的损失费用。

  2.供方交付的产品品种、型号、规格、颜色等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需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需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供方负责挑选、返修或退换,所发生的费用由供方负责;如使用紧急需挑选、返修时,则供方应立即组织挑选、返修或需方直接组织挑选、返修,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供方承担(人工费:10元/小时人);供方不能返修或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供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供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需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供方应当偿付需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丢失的,供方应当负责赔偿。

  4.供方逾期交货的,供方必须事先与需方联系,说明原因和解决方案,并获得需方同意后方可实施,并向需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违约金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的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计算,供方还须赔偿因逾期供货而给需方造成损失的费用。

  5.供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颜色等质量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需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供方承担;供方提前交货,需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需方可拒绝提前提货。

  6.因供方产品不合格进行挑选、返修或退换,而造成需方生产停工待料时,需方有权视情况严重程度进行罚款,每延误一个工作日处以至少壹仟元罚款,延误需方出货期而需空运或遭到需方客户延误交期索赔的费用由供方承担。

  7.因供方提供需方的产品质量问题导致需方客户投诉,造成需方损失的,需方对其有形损失(费用、索赔)及无形损失(公司信誉)进行核算后,以书面通知供方,经供方对质量问题确认后从供方货款中扣除,如供方对质量问题有异议,可提交合同签订地所在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质量鉴定。

  九、需方违约责任:

  需方如不能按合同规定付款期支付供方货款,须事先与供方联系,说明原因及解决方案,获得供方同意后,并向供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按逾期付款金额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计算。

  十、保密条款:

  1.在未取得双方事先许可的情况下,不得将本协议内容向第三方公开或泄露。

  2.供方从需方得到的图纸、规格书、技术文件、模具和样品等,未经需方同意,供方不得向第三者转让、公开、泄露或被使用。

  3.供方绝不允许把需方提供的图纸、技术文件和模具转让给第三方加工、制作产品出售,其所造成的后果,均由供方负全部责任。

  4.本规定在本合同终止后继续有效。

  十一、合同解除:

  1.供方有以下任何事项时,需方不需要任何通知,可马上解除本合同:

  a.违反本合同条款约定的行为或事实时;

  b.在供应期间内,不能满足需方数量及品质要求无能力供应时;

  c.被政府机关停止或取消营业资格给予处分时。

  2.协议一旦解除,供方接到需方通知后,应立即归还需方所提供的模具、图纸、技术文件等,并偿还一切债务。

  3.因违反合同条款造成需方损失的,需方有权要求供方赔偿损失。

  十二、合同纠纷解决:

  供、需双方之间产生有关本合同的一切纠纷,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当事人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三、合同期限: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即刻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

  合同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

  鉴于供、需双方合作的长期性和稳定性,在本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内,如合同一方提出需延长合同的有效期,经另一方确认后可延长合同期限。

  十四、合同所有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为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需 方 供方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税号: 税号:

  邮编: 邮编:

产品合同 篇3

  _________食品公司(或食品收购站,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县_________乡_________村_________村民(或专业户、或其它经济组织),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生猪、鲜蛋、菜牛、菜羊、家禽购销合同实施办法》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和数量

  1.产品的名称和品种:_________.

  2.产品的数量:_________(必须明确规定产品的计量单位和计量方法)。

  第二条产品的等级、质量和检疫办法

  1.产品的等级和数量:_________.(产品的等级和质量,国家有关部门有明确规定的,按规定标准确定产品的等级和质量;国家有关部门无明文规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或按照通常标准。)

  2.产品的检疫办法:_________.(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有卫生检疫规定的,按国家或地方主管规定进行检疫;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无检疫规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检疫办法。)

  第三条产品的价格,货款结算与奖售办法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项执行:

  (1)派购任务或派购基数内的产品,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购牌价。在合同执行期内遇有价格调整时,按新价格执行。

  (2)不属派购任务或派购基数的产品,收购价格由当事人协商议定。

  2.货款结算办法按下列第()项执行:

  (1)对村民、专业户、个体经营户一般采取现金结算,钱货两清。

  (2)对按有关规定必须采取银行结算的,按银行的统一规定办法结算。

  第四条交货期限、地点和方式

  _________(按派购任务签订的购销合同,原则上以一年为限,分季分月执行;不属派购或派购基数以外的产品,按当事人协商的交货期限执行。根据鲜活商品的特点,交货日期经协商一致可适当提前或推迟。交货地点和方式,可由当事人商定。)

  第五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收购或在合同期中退货的,应按未收或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_________%(5-25%的幅度),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2.甲方如需提前收购,商得乙方同意变更合同的,甲方应给乙方提前收购货物总值的_________%的补偿。甲方因特殊原因必须逾期收购的,除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收购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供方在此期间所支付的保管费和饲养费,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其它实际损失。

  3.对通过银行结算而未按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

  4.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的,除按拒收部分货物总值的_________%(5-25%的幅度)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和费用。

  第六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货或交货少于合同规定的,如需方仍然需要的,乙方应如数补交,并应向甲方偿付逾期货或少交部分货物总值的_________%(由甲乙方商定)的违约金;如甲方不需要的,乙方应按逾期或分交部分货款部分的_________%(1-20%的幅度)的违约金。

  2.乙方交货时间比合同规定提前,经有关部门证明理由正当的,甲方可考虑同意接收,并按合同规定付款;乙方无正当理由提前交货的,甲方有权拒收。

  3.乙方交售的产品规格、卫生质量标准与合同规定不符时,甲方可以拒收。乙方如经有关部门证明确有正当理由,甲方仍然需要乙方交货的,乙方可以迟延交货,不按违约处理。

  甲乙双方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对于违约金过高或过低的部分,当事人可以请求适当调整。

  第七条不可抗力

  合同执行期内,如发生自然灾害或其它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当事人一方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不能适当履行合同的,应向对方当事人及时通报,经有关机构证实后,不负违约责任,并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八条其它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应提前通知对方,并采用书面形式由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接到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通知的一方,应在7天之内作出答复(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约定),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变更或解除合同不得损害双方利益和影响国家收购计划的执行。

  违约金、赔偿金应在有关部门确定责任后10天内(当事人有约定的,从约定)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付货款来抵充。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代理人(签字):

  _________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

产品合同 篇4

  甲方:*********公司

  乙方: (生产工厂)

  丙方: (买方)

  甲、乙、丙三方经认真协商,签订如下合同:

  一、丙方向甲方定购“***”品牌 产品 件,总金额 元,大写 。(《产品订购单》共 页,经甲方和丙方代表签字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溢短装比例为±3%,一般情况下溢装要集中于中间码,如丙方有特殊要求,提前告知乙方或于合同中明确。乙方作为上述产品的生产工厂向甲方供货,供货价格以及金额按***公司价格文件执行。

  二、产品质量检验及标准:乙方严格按照*********公司产品质量标准组织生产,控制质量,产品由*********检验中心统一检验。

  三、入库(交期): 年 月 日前入库。******生产企业将货物交入到甲方库房即视为入库,入库即视为交货;***外埠生产企业产品入库时间根据丙方付款情况的不同分以下两种方式确定:①丙方按期付款的,交货日期以发运公司当日开具的提单日为准;②丙方未按期付款的,交货日期以产品入到乙方库房为准,乙方需在产品入库后一个工作日内给甲方发送入库数据, 年,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丙方正常追单定货需根据备纱及辅料供应情况与乙方协商;丙方生产旺季插入加急定单,丙方应付给乙方赶工费。赶工费支付方法:由丙方付给甲方,由甲方实转乙方,赶工费纳入丙方回款口径。

  五、起定量:丙方集中订货或补单订货在一个交期项下不低于1箱(30件),其中集中订货每款每色不低于 件(供价在 元以上的特殊时装产品除外)。集中订货或补单订货汇总后,丙方所定货品每色纺纱量如低于 公斤将适当加价,有预纺纱或库存纱的订货产品不受此条件限制。

  六、包装要求:每件一衬片、一塑料袋;按合同号、独款、独色、独码最后混装30件/箱。不足一箱的,以合同号为单位按混款、混色、混码合并装箱;以合同号为单位仍不能成整箱的,以丙方定单为标准按混款、混色、混码混装合并装箱。

  七、货款支付方式:在本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10%,即 元作为定金,剩余货款的支付时间按照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丙方签订的特许经营合同和补充协议(Ⅰ)中新定货货款支付条款执行。定单中的建议零售价为甲方建议丙方的市场销售价格。

  八、合同的生效及变更:

  (一)丙方签订合同须同时向甲方交纳合同供货价总金额10%的.定金后合同生效。

  (二)合同签订后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如一方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经乙、丙双方协商一致丙在合同交期届满前35天办理书面合同变更或解除手续,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协商解决。任何口头或者其他形式都不得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九、违约责任:

  (一)交期违约:

  1、乙方按合同交期(或变更后的交期)晚交3天(含3天),丙方作为合同交期的宽限期不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按合同交期(或变更后的交期)晚交4-7天(含7天),()乙方须向丙方赔偿违约部分总金额3%的违约金。

  3、乙方按合同交期(或变更后的交期)晚交8-10天(含10天),乙方须向丙方赔偿违约部分总金额5%的违约金。

  4、乙方按合同交期(或变更后的交期)晚交11-15天(含15天),乙方须向丙方赔偿违约部分总金额7%的违约金。

  5、乙方按合同交期(或变更后的交期)晚交15-20天(含20天),乙方须向丙方赔偿违约部分总金额10%的违约金。

  6、乙方按合同交期(或变更后的交期)晚交20天以上,丙方有权决定是否接受违约产品。无论丙方是否同意接收,乙方须向丙方赔偿违约部分总金额20%的违约金。

  (二)质量问题违约:

  产品在销售过程中出现由乙方引起的质量问题,如质量问题可修复,乙方在收到货物之日起15天内(含15天)修复完成并发至丙方,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运费,超出15天,丙方有权拒收,须向丙方赔偿产品等值的金额;如产品质量问题是不可修复的,乙方须向丙方调换或赔偿,具体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如产品质量问题由丙方或消费者引起,由丙方承担修复费用。

  (三)违约金按甲方销售给丙方的供货价计算。

  十、因执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将纠纷提交***仲裁委员会裁决。

  十一、合同签订须经三方负责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合同章后。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变更或解除合同,须三方签字确认。

  十二、未尽事宜三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丙方:

  代表: 代表: 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产品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国家相关法律,经协商达成一致,签定本合同,由双方共同恪守履行协议条款、

  第一条甲方授予乙方为"省电宝盒"地区销售总代理商,该总代理权具有唯一性和不可转让性、甲方对"省电宝盒"产品的质量负责、

  第二条乙方应积极做好"省电宝盒"的品牌推广,销售宣传等工作,同时做好销售网络的维护工作、

  第三条甲方是乙方的唯一供应商,乙方不得通过任何形式和渠道从第三方进货,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取消乙方在的总代理权,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第四条甲方与乙方签订合同之日起,即乙方成为签约地区"省电宝盒"唯一代理商,甲方不得在该区域内发展除乙方外第二家代理商、

  第五条乙方向非代理区域越权窜货行为,经查证属实的,甲方将取消乙方代理资格,并且以电话,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在其所代理区域有价格制订权、甲方要为乙方进行价格保密、乙方严禁在电子商务网站(如淘宝网,易趣网)标价销售本产品,造成窜货以及影响公司市场价格策略,如有违约事实,取消代理资格、

  第六条甲乙双方本着利益原则,乙方在所经营区域内发现非甲方供货的`"省电宝盒"产品,乙方须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协助乙方妥善解决相关问题、

  第七条甲方为乙方提供运作方案及产品相关技术支持,售后服务、广告宣传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责任何广告费用、甲方为乙方提供一定数量的相关宣传资料(彩页,海报,展架)、

  第八条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统一的营销标准和政策经营,乙方为甲方提供必要的市场反馈信息和数据,维护"省电宝盒"产品在市场的统一形象,统一的业务管理,乙方要积极配合并协调甲方整体的营销战略、

  第九条"省电宝盒"产品供货价格为每台元人民币,甲方收到乙方汇款或者现金,三天内发货给乙方,甲方发货到乙方所指定收货地点、一次性提货500台或500台以上数量,运费由甲方负责、对于不可抗拒因素(地震,雷电,水灾,战争等)造成货物延误,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十条代理权期限为一年,从20xx年月日至20xx年月日、

  第十一条对有质量问题的产品,一年包换新品(人为因素损坏除外),对于问题产品,乙方集中20台以上发到甲方公司更换、甲方严格按照保修卡内容履行、

  第十二条合同签订之后,乙方在必须提货付款后合同自动生效、本合同到期自动终止,乙方享有优先续约权,甲乙双方续签合同应当在本合同终止前一个月内完成、

  第十三条双方发生纠纷应该积极协商,合理解决问题,对于无法协商解决时,可向仲裁部门提请仲裁或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本协议如有不尽完善之处,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产品合同 篇6

  甲方(采购方):

  乙方(供货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采购下列产品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一、商品名称,厂家,型号,数量,金额:

  单位:人民币元

  二、支付条款

  1.甲方付订金30%(打款到乙方帐户元)后,乙方负责发货到甲方指定地址,货到后在5个工作日内验收,验收合格后即支付乙方余款(元),乙方同时开据全额增值税发票.

  2.乙方帐户信息:

  开户行帐号:

  三、交货日期、地点及方式

  1.送货日期:11月。乙方逾期交付本合同产品5天以上,甲方有权拒收并通知乙方解除合同,乙方须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送货地点:湖北武汉同济医院武汉市汉口区同济医学院职工宿舍307栋1单元202室

  3.收货人及联系电话:张宝。

  四、产品验收

  1.产品验收当日,双方共同按联想和微软相关产品说明书查验产品名称、规格型号配置、数量及相关单据,查验无误后双方应在《产品到货验收单》上签字确认。

  2.对于开箱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乙方应在五天内免费更换不低于原配置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符合原厂商出厂标准的合格产品。上述时间内未予以更换或更换后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收并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的风险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服务器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1.乙方保证向甲方所提供的服务器和PC机均为联想原装产品,是生产厂商原造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合格产品,所有手续及所附技术资料及其它资料是合法的、正确的和完整的。

  2.并依据联想(中国)公司保修条款提供保修服务与维护,主机免费保修三年,所有配件免费质保三年。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乙方有责任协助甲方联系厂家服务,直至产品问题彻底解决。

  3.乙方到达现场的产品均为未开封的原厂产品,主机内的配件的增减均到现场与甲方的技术人员共同进行,不得私自开封,否则甲方拒绝收货,产品质量要求技术标准按联想产品说明书。

  六、软件产品品质保证及权利担保

  1.乙方保证所销售的产品是微软的正版软件。

  2.乙方承诺合同产品的所有手续及所附技术资料及其它资料是正确的和完整的。

  3.乙方交付的合同产品如引起任何所有权、知识产权、或其它权益纠纷,乙方应自行自付费用解决。

  七、权利担保

  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产品享有合法的权利,且该产品在中国境内可以合法销售、合法使用;乙方保证其所出售的产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商业秘密或其他合法权益。

  2.如甲方在使用或管理本合同产品时受到任何第三方侵权指控的,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以及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一切损失。

  八、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

  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传

  真件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签署地点北京。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李智慧

  签约日期:

产品合同 篇7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合同法》和《微型计算机商品管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第二条 定货、交货及验收

  1、定货日期为本合同签订之日。

  2、交货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交货地点:_________ 4、付款方式:产品交付使用安装合格后一次付款。 5、实际付款金额:

  6、验收方式:甲方向乙方说明电脑的配置,核对电脑配件品牌、型号和编号,开箱检验,正确调试,保证商品符合产品使用说明明示的配置和产品的质量状况,经乙方确认,当面向乙方交验商品。 第三条 质保规定

  1、甲方对其所出售的电脑及办公设备,按生产商提供的质保期为准,向乙方提供质保服务。

  2、整机主要部件三包有效期内出现故障,甲方负责在壹年内免费修理或免费更换新的主要部件(包括工时费和材料费)。

  3、自售出之日起7天内,售出的计算机整机或配件出现性能故障时,乙方可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乙方要求退货时,甲方负责免费为乙方退货,并按发货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

  4、自售出之日起第8日至第15日内,售出的计算机整机或配件出现性能故障时,乙方可选择换货或修理。 5、整机三包有效期内,主机、外设商品出现性能故障,经两次维修,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凭修理记录,甲方负责在7日内免费为乙方调换新的同型号同规格商品。

  6、整机三包有效期内,主机、外设商品出现性能故障,符合上述换货条件的,乙方若不愿意换货而要求退货的,甲方负责退货,并按日折旧率0.25%的标准收取折旧费。

  7、在三包有效期内,选购件出现性能故障,甲方负责在7日内为乙方免费调换新的选购件。

  8、在三包有效期内,乙方凭发货票和三包凭证办理修理、换货、退货。如乙方丢失发货票和三包凭证,但能够证明该产品在三包有效期内,甲方负责修理、更换。 第四条 属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实行三包: 1、超过三包有效期的;

  2、未按三包使用说明的要求使用、维护、保管而造成损坏的; 3、非承担三包的一方拆动造成损坏的;

  第五条 在接受硬件维护前,乙方自行备份保存在硬盘中的'主要数据资料,否则在硬件维护中因此而导致的数据丢失,甲方不负有责任。

  第六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自售机之日起两年内免费上门硬件维修服务,实行4小时内响应。 第七条 质保期外,甲方提供有偿跟踪服务,服务费按每台机50元/次收取。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力外,甲方未按时交货,则每日按合同总价款的0.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除不可抗力外,乙方付款逾期,则每日按合同总价款的0.1%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 甲、乙双方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说明相关理由。

  第十条 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修改或解除,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或解除,对方有权拒绝,并可要求变更、修改或解除合同的一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十一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其在法律上与本合同享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

  年 月 日 代表人: 年 月 日

产品合同 篇8

  订立合同双方:

  购货单位: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

  (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3)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对成套产品,合同中要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除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合同中应具体规定提出质量异议的条件和时间;实行抽样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术条件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封存,分别保管,作检验的依据。)

  第二条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______________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_________。

  (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计量方法规定的,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

  第三条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甲方供应的以外,应由乙方负责供应。可以多次使用的包装物,应按有关主管部门制订的包装物回收办法执行;有关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包装物回收办法,作为合同附件。产品的.包装费用,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不得向甲方另外收取。如果甲方有特殊要求的,双方应当在合同中商定,其包装费超过原定标准的,超过部分由甲方负担;其包装费低于原定标准的,相应降低产品价格。)

  第四条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______。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项执行:

  (1)乙方送货(国家主管部门规定有送货办法的,按规定的办法执行;没有规定送货办法的,按甲乙协议执行);

  (2)乙方代运(乙方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__________。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________________。

  (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四十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甲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甲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甲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乙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第六条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国家定价执行;

  (2)应由国家定价而尚无定价的产品,按物价主管部门的批准价执行;

  (3)不属于国家定价的产品,或因对产品有特殊技术要求需要提高或降低价格的,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执行。

  (执行国家定价的,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或提货期内,遇国家调整价格时,按交货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付款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甲乙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浮动价和协商定价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合同中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十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凡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银行从其规定。)

  第七条验收方法

  (合同应明确规定:1.验收时间;2.验收手段;3.验收标准;4.由谁负责验收

  和试验;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哪一级主管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机关执行仲裁等等。)

  第八条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__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十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甲方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只、发货和到货日期;说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的处理意见,以及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的事项。)

  第九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__%(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十五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__%(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以顺延外,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乙方偿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6.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其它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一九__年__月__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分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银行(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购货单位(甲方):____(公章)

  代表人:____(盖章)

  地址:____

  开户银行:____

  帐号:____

  电话:____

  供货单位(乙方)____(公章)

  代表人:____(盖章)

  地址:____

  开户银行:____

  帐号:____

  电话:____

  __年__月__日订

产品合同 篇9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现就将加工环节生产组织承包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发包内容

  1、甲方将XX加工环节的生产组织发包给乙方,由乙方承包组织员工进行生产,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加工场所、加工所需的机械设备及相关工具,甲方按乙方完成情况支付相应的加工费用。

  2、甲方负责免费安排乙方所聘员工的住宿。

  3、甲方承担乙方员工的车费(一年一次)天

  津——江西硬座票。

  4、承包后甲方保证乙方货源,即在乙方承包后,甲方每月应保证乙方货源为80000mm口径以上。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20xx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质量标准及奖惩约定

  因乙方的生产质量问题,造成XX发生质量问题的处理

  办法:

  1、万元以内的质量事故,甲方承担维修差旅费,乙方承担维修人员工资。

  2、超过万元以外的`质量损失,由乙方完全承担。

  3、因质量问题造成的退货损失由乙方完全承担。

  4、乙方在加工过程中,如因加工问题造成的损失,一个月内产品的损失在300元以内,甲方不予追究,超过300元的损失乙方应照常赔偿。

  四、加工费用的结算

  1、按加工的口径为计件标准计算加工费用,单价见附表。

  2、乙方第一个月的工资按班或按月计算,从第二个月开始计件制。如按月工资计算,超过工作时间加班,加班费用为当天每小时工资发放:当天工资÷8h×加班时间。

  3、在第一个月能计件则计件,如不能计件则需保证最低工资车工、钻工3000元、立车、镗床3500元(人数为7人),第二个月必须计件。

  4、加工费用的支付方法:本月支付上月加工费用。每月 号支付。

  六、员工管理

  乙方的员工由乙方负责管理,除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乙方的员工在公司承包期间,应服从公司的领导,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否则,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2、爱护好设备和工具,下班时关闭电源和各种设备。

  七、其它事项

  1、生产周期一经确定(乙方签字),乙方应在规定的日期内完成,如需延长加工周期,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全责承担。

  3、甲、乙双方就有关加工方面的问题以书面形式确认,按“谁出错,谁承担”的原则向对方赔付损失。

  4、乙方内部员工工资结算,打架斗殴与甲方无关。

  5、乙方自行为所聘请员工办理好工伤保险,保险费由甲方承担。

  6、不准随意损坏厂里东西,如果发现人为损坏,则按出厂价的80%赔偿。

  八、违约责任

  因甲乙双方属初次合作,存在着不稳定性,为约束双方,商定: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无法继续合作,则甲方需支付乙方一个月的工资,同理,如因乙方的原因无法继续合作,则乙方需支付甲方一月工资(一年内)。

  九、如双方发生合同纠纷,须在甲方工厂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即日起生效。

  甲方:

  日期:

  乙方:日期:

产品合同 篇10

  甲方(委 托方):

  地址: 乙方(受 托方): 地址:

  电话: 电话:开户行:

  账号:

  合同编号[20140723]

  云南省曲靖市 旺角时光 项目销售代理合同书

  委托人:曲靖九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所开发的位于云南省曲靖市的 “旺角时光”项目 (以下简称“项目”)提供项目销售代理服务。甲乙双方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达成下列条款。

  第一条 项目销售代理服务范围

  1、产品调整及项目战略,内容涵盖但不仅限于:

  1)根据实际需要,对项目产品提供《产品策划案》,包括产品深化(规划、建筑、户型、交通组织、车位、景观、商业),并在设计阶段协助甲方进行后期调整,提供专项顾问建议报告;

  2)提交《整盘营销战略报告》,并在实际操盘中提出调整意见;

  3)参与、审议第三方提报之项目包装、广告设计,并提出顾问意见;

  4)根据实际需要,提交《项目案场营销系统》、《工地包装系统》等营销专项顾问建议报告;

  5)代表营销专业,对甲方开发各环节及流程提供顾问建议;

  6)提供市场调研方面资料;

  2、营销顾问

  1)乙方全权负责策划项目开盘上市营销策略,并负责编制、调整《开盘策划案》;

  2)编制营销策略及计划;

  3)组织、计划、协调、现场指挥各类开盘、房交会、展场等促销活动的开展;

  4)参与价格策略和分货策略的制订,提交甲方《项目销控案》和《产品价格案》。

  3、销售代理物业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销售范围为项目《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所批准的住宅、商业、车库等准许销售的房产之全部,总建筑面积约 28 万平方米(具体面积以甲方获得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标注的建筑面积为准,除去酒店、集中商业区、公共配套设施、物管用房以及其他甲方确认为不可售部分,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约 15 万平方米;15幢、16幢、17幢、18幢、19幢、29幢、30幢、31幢住宅共8幢及以上8幢地下室车位;15幢、16幢、29-31幢共五幢住宅下面商铺)。

  第二条 项目代理期限及销售任务

  1、乙方销售代理期限为(以下简称代理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的30个月(20xx年8月1日至20xx年02月30日)。

  在与甲方签订合同后的10日内,乙方应当向甲方报送项目阶段性销售任务,经甲方审批同意后作为乙方履行义务的依据。

  2、在销售代理期限内,乙方代理销售的销售任务为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至住宅销售率达90%。如乙方提前完成销售任务的,在甲方付清乙方佣金的情况下,甲乙双方可协商缩短代理期;如果在代理期限内,没有达到销售任务的,甲乙双方可协商延长代理期限。车库的销售率由双方根据项目情况另行协商,并签订相应的补充协议。

  第三条 项目销售价格和优惠折扣

  1﹑销售价格:销售价格表由乙方制定经甲方确认后,乙方严格执行。项目的底价以甲方签字盖章确认的《销售单位房价底价明细表》(含住宅、商业、车库)为准。《销售单位房价底价明细表》须在开盘前 15 日由甲方签字盖章确认

  并作为本合同附件一存档,乙方不得更改上述底价。项目各销售单体均价为住宅:3200元每平米,住宅区底商:7500元每平米,纯商业(一标):12000元每平米,地下车位:80000元每个。

  2、乙方拥有对项目底价及促销折扣、优惠举措、付款方式的建议权,但未经甲方书面确认,乙方单方违规操作,致使销售价格低于甲方制订的底价时,乙方需承担全部差额损失。

  第四条 项目推广费用(具体见附件)

  1、本项目的营销推广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展示、商业广告、营业推广、公共关系、样品房/样板房/宣传品印制、销讲夹内页、模型制作等人力、物料、设计费用、售楼部内除置业顾问外的一切物品)书面报经甲方批准后均由甲方全额承担;非经甲方授权,乙方不得私自支付相关费用,否则甲方不予承担。

  2、销售现场的建设、装修、维护、展品、设备、办公用品、电话及网络、办公耗材等由甲方承担。

  3、样板房、样品景观等设计、制作、管理、维护费用全部由甲方承担。

  4、销售员服装、个人自用销售工具(如销讲夹、计算器、胸牌、名片、光笔等)由乙方承担;如甲方为维护企业及项目形象,需提高服装和销售工具标准,则由甲方部分补偿此款费用。

  第五条 项目代理费及支付时间

  1、服务月费

  甲方支付乙方两个月服务月费:共计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00元),支付时间如下:

  1)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3日内甲方即支付乙方项目前期策划启动费人民币 叁 万元整(¥30,000.00元);乙方应成立专门前期工作小组,开展前期策划工作。

  2)第二笔费用于乙方进场一个月后,甲方支付乙方剩余项目策划

  费用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

  2、销售代理费的比例

  1)项目销售部分:乙方按销售合同金额的相对应百分点提取代理费;

  ① 完成或超额完成当月任务按销售额的2.5%计提代理费;

  ② 完成当月任务的80%-99%按销售额的2%计提代理费;

  ③ 完成当月任务的50%-79%按销售额的1.8%计提代理费;

  ④ 完成当月任务的49%及以下按销售额的1.5计提代理费。

  上述销售合同金额不包括甲方给予购房客户的.优惠、返利部分。

  甲方销售的关系户(不超过100套)、员工、工程抵款合同金额以及甲方通过其他渠道转介的团购成交客户,不计入乙方的销售任务,不计提佣金。以上类别客户购房相关手续由乙方安排乙方工作人员办理,甲方按银行按揭客户300元每套,一次性付款150元每套计提给乙方。

  3、销售结算标准

  乙方所销售物业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时,方可视为乙方已完成的销售额:

  1)客户订立完《商品房购销合同》及《补充协议》;

  2)客户一次性付清房款或付清首付款并提交银行按揭资料,且银行方面认可资料完整无误并放款。

  4、溢价代理费

  溢价是指在甲方根据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的本项目的基准定价的基础上,乙方通过销售和推广,单套商品房实际成交单价达到甲方委托给乙方《委托销售房源和底价一览表》的价格,超出底价的销售额部分即为销售溢价,在甲乙双方签订的基准定价总额的基础上上浮的部分。对溢价双方约定按甲方占溢价总额的70%、乙方占总额的30%的比例分成,但乙方分成的溢价总额不得超过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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