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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合同

时间:2023-08-24 08:10:37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必备)安装合同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安装合同9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必备)安装合同

安装合同 篇1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本着友好合作,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 乙双方协商,就新风工程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设备型号及其价格详见附表

  二、合同价款及支付

  1小写金额( 83000 元)。本报价不含税,如需发票,按合同总金额8%的税赋征收税款。

  2.签定本合同时甲方一次性支付合同总款。

  3. 增项和变更部份按实际使用情况按时结算。

  三、运输方式:

  1. 乙方负责送货到甲方工地,运费已列入预算的乙方不再另行收取。

  四、工程进度

  1. 安装工期约为

  2. 如因甲方原因和其他非乙方因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自动顺延。

  五、变更:

  1.合同实施过程中,如有变更,双方应另行签定变更协议书并附变更清单。

  2.变更合同及其附件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甲方责任:

  1. 按合同规定的`方式及时付款。

  2.负责协调施工现场与其他工种、小区物管之间的关系。

  3.负责办理必要的施工手续(包括施工出入证等),费用由甲方负责。

  4.系统设备没有调试交付使用前不能擅自使用。

  七、乙方责任:

  1.参照相关标准,按时、保质的完成安装、调试任务。

  2.乙方施工人员有责任爱护甲方的物品,严格按照施工流程操作,保证施工质量。保修 期内由乙方产品和施工质量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概由乙方赔偿。

  八、保修

  1.保修期为1年,包括相关零部件的更换,维护。保修期满后,乙方维修人员将收取零配件成本费用及人工费。

  九、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2.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其内容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开户行名称: 账号: 地址: 电话: 日期:

  乙方: 开户行名称: 账号: 地址: 电话: 日期:

安装合同 篇2

  甲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一 、维护说明

  甲、乙双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系统维护保养合同,在设备安装调试开通后,并经政府有关部门验收通过,正式交付甲方使用时起,为确保##大厦消防系统的正常运转,乙方负责保证对甲方该系统提供保养,维修上述系统的技术服务。

  二、保养范围: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要求,乙放将对##大厦消防报警、喷淋、消火栓及通风系统进行设备、系统定期维修工作。

  2、每当收到甲方的口头或书面(急修)要求服务后,乙方应立即尽快派出工程人员到现场进行(维修)工作。

  三、服务内容:

  1、乙方将向甲方提供每季度(3个月)一次的.定期(检查)及(保养)工作,承担对设备的操作人员技术考核。

  2、所有设备检查及保养工作将按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或有关厂家制定的企业标准为准。

  四、保养费用:

  乙方对系统维护保养、报价不包含设备损坏更换费用,如需要更换损坏配件设备,应向甲方报告批准同意后实施,材料费由甲方承担。

  五、甲、乙双方责任

  1、在维护保养工作进行期间,应主动与乙方工程人员积极配合,确保维护保养工作顺利进行,并应由专人与乙方人员进行工作联络,以便及时协商解决相关问题。

  2、甲方对系统应妥善保管,正确使用,严禁相关专业人员干扰系统的正常运行。

  3、如果发现系统故障,应立即按照技术要求,安全有效的进行检查排除,确认后无法解决应电话或书面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及时进行维修工作。

  4、甲方应对所有消防设施及在其保护中的一切资产购买保险,乙方仅提供系统维修保养技术服务,并不为任何意外风险而引起的一切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六、单包委托维护期每年将收取服务费为人民币5000元整,更换单器件200元以下由乙方承担(包括200元),200元以上整件由甲方承担(甲方自行购买或由甲方出资、乙方提供),维修人工费由乙方承担,人为损坏的器件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本协议自签字15日内甲方应将每年维护服务费汇入乙方帐户,本协议自动生效。如无款到帐,本协议自动失效。

  七、本协议有效期

  XX年2月1日至20xx年 2月1日。

  以上协议内容希甲、乙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消防负责人: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技术负责人: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年##月#日

安装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决定在甲方指定地点安装太阳能工程,特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为确保工程安装质量,乙方派专业安装人员,并严格按照甲乙双方共同确定的安装方案进行施工。

  二、为确保工程安装质量,甲方必须使用乙方的原装标准化配件。

  三、甲方在乙方施工过程中必须给予配合。在甲方具备安装条件开始安装前 天,甲方水电必须到位。因甲方原因造成施工延误工期顺延。

  四、乙方责任;

  1、根据合同要求,向甲方提供合格的产品。

  2、根据合同要求,向甲方提供主要产品的型号、规格及数量详见内置清单。

  3、乙方按照服务承诺对该工程进行服务,详细服务内容见:“太阳能工程售后服务承诺”。

  五、工程金额及付款方式:

  1、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贰万肆仟元整(24000元整)。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生效后即日起,甲方即向乙方支付合同价30% 的预付款,计人民币¥:柒仟贰佰元整(7200元整)。

  3、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剩余工程款项甲方向乙方一次性付清。

  六、施工与工期:

  1、乙方收到甲方预付款之日起, 进入现场施工。

  2、在工程安装过程中,如甲方对乙方另有要求,双方可另行协议解决。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八、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未能协商解决的,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安装合同 篇4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本合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主机设备

  本项目执行标准:GB50072-20xx《冷库设计规范》本项目选用的主机设备及技术要求见附件。

  二、 合同价款

  1、见附件一:冷库设备安装及材料明细表

  2、合同总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 小写 元

  三、 乙方负责的工程范围

  1、制冷机组设备的安装;

  2、库体喷涂 、库板的'拼装连接、库门的安装;

  3、冷媒管道制作及保温安装;

  4、室内外电源连接线、控制线、控制器安装;

  5、机组开机测试运行。

  四、 主机设备交货时间、地点、安装工程工期

  1、主机交货地点:

  2、甲方联系或委托联系人:王彦强 电话:

  3、安装工程工期:当乙方收到工程预付款、 分期付款 当日起算 30天内完工,并验收交付使用。

  4、如遇下列情况,工期作相应调整,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1)甲方在合同开工日期,未能准备好施工用水、电、施工场地及相关等 条件;

  (2)发生设计变更,如:系统布置变更,材料材质变更,双方另行协商;

  (3)在施工中因停水、停电或其他原因限制施工时间。

  五、 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甲方指定安装位置及要求,提供乙方施工材料存放用地、施工用水、 为乙方安装、培训提供场地、50HZ、220V380V 电源等实施条件 。

  (2)甲方负责提供电源到乙方指定位置。

  (3)甲方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

  (4)甲方负责主机设备和附属材料的进场验收、工程竣工验收。

  (5)甲方负责提供乙方施工人员住宿及生活保障。

  2、乙方责任

  (1)乙方 保证工程施工质量和施工进度。

  (2)乙方在施工中, 严格遵守甲方管理制度, 安全操作规范、防火规定、工艺规范及质量标准。

  (3)乙方负责设备及附件的购置、运输、加工、制作、安装及交付使用。

  六、 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变更协议。

  七、 工程验收及保修

  1、工程验收

  (1)主机设备和附属材料的进场由双方验收合格方可施工 。

  (2)竣工验收:工程完工后,乙方通知甲方进行调试验收,甲方应得到乙方验收通知后三天内由双方共同进行工程验收,如甲方在接到乙方验收通知后三日不对工程进行验收,则视为工程验收合格。

  2、保修

  (1)整机保修12个月(含工程安装),乙方在接到甲方报修电话后24 小时内到达甲方地点(如遇晚上时间则在 48小时内),保修期内无论何种情况,制冷剂不属保修范围,制冷剂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2)保修期外,乙方维修时按市场价向甲方收取维修费及材料费。

  (3)主机若由电压不稳程序不平衡造所引起的故障由甲方负责承担。

  八、 付款方式

  1、签订合同即付人民币:60% 人民币: 元

  2、设备到场即付人民币:38 % 人民币: 元

  3、竣工验收合格后即付人民币:2% 人民币: 元

  九、 违约责任

  1、验收中工程质量不合格,乙方负责无偿修理;

  2、工程交付时间不符合规定, 超期之日起计罚金, 年按合同总价2‰计罚金。

  3、甲方未按合同规定付清合同款项时,甲方按逾期的实际日期,每日按合同总价的2‰偿付逾期违约金,总违约金不得超过合同总金额的20%,同时,乙方有权终止所售后服务设备及安装工程的保修期服务,所售设备及安装工程的附属材料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十、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十一、 其它约定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以及对本合同的变更、修改或补充,须经甲乙双方协商并签订书面协议方生效。

  1、设备安装的土建部分由甲方负责解决;

  2、本合同自甲方付款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安装合同 篇5

  甲方:甘肃七建陇南市财政局灾后重建综合办公楼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认真协商,甲方同意将陇南市财政局综合办公楼的安装工程承包给乙方。为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工程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签订如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陇南市财政局灾后重建综合办公楼统办3#楼

  2、工程地点:陇南市武都区东江镇

  3、建筑面积:29490.99m2

  二、承包方式和工作内容

  1、包工不包料,自带工具。

  2、以施工图设计范围内全部项目,从开始预埋到交工验收。防雷、接地、强电预埋、电气、箱合、灯具的安装;弱电预埋、电气、箱合、线路及全部项目的安装;采暖包括的全部项目;消防、喷淋的预埋安装;雨排、给排水、包括洁具的全部安装;调试工作,及甲方临时安排的如:通风、人防工程的预留孔洞、预埋管线及业主认可的图纸变更,现场签证所包括的所有工作内容。以及甲方 维护的现场配电线路、和水、电、暖、消防的对外连接、并配合业主单位提供的设备安装。

  三、承包单价

  1、电气工程:20元/平方米。

  2、给水工程:3元/平方米。

  3、排水工程:4元/平方米。

  4、雨水工程:1元/平方米。

  5、消防工程:16元/平方米。

  6、采暖工程:11元/平方米。

  合计:55元 预计:1622000元

  四、甲方对乙方要求

  1、文明施工:现场文明施工达到≤甘肃七建文明施工(内部)标准≥。

  2、安全施工达到建设部JB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3、楼内外临边防护不得私自拆除,若发现有拆除而不恢复的,甲方派人恢复,费用从当月乙方人工费中扣除并处费用10倍的罚款。

  4、垃圾及包装当天清理,应堆放到甲方指定的位置,严禁在楼外及电梯井内向下抛投。

  5、楼内不得乱堆设备料,当天剩余的材料必须清理入库,若发现乱扔或浪费现象,扣罚当月总人工费的40%。

  6、若发现偷盗现象,扣罚偷盗人员当月全部工资并对其班组处罚2000元。

  7、乙方应对自己的班组人员进行班前培训,讲清各施工段的操作规程,配备安全用品,做到安全规范施工。

  8、对各部位预留的孔洞配合木工班组留置准确,如出现偏差,乙方自行处理,费用自己承担。

  9、对自己的成品保护自行处理,若出现孔洞及管道堵塞、成品污染的自己承担。

  五、工程质量

  1、严格执行国家规程、质量验收标准、规范和施工操作规程,确保每项工程合格。

  2、工程质量如有不合格处应由责任方返修,由此造成的返工费、材料费由责任方自己承担。

  3、若乙方操作人员技术素质差,不能适应本工程施工任务需要或达不到质量等相关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令其退场,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4、班前必须熟悉图纸内容及变更通知,并与图纸变更相结合施工。

  5、工期主体结段必须配合主体各班组,不得拖后。如乙方人员造成的工期拖后,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材料计划:乙方必须熟悉图纸,各施工部位所需的材料应提前10天准确报项目部审批,购进。由于乙方乱报计划造成的材料浪费由乙方赔偿。

  7、对安装完的成品应采取保护措施,如有损坏及污染乙方自己承担。

  8、预埋的开关、插座位置和高度应符合验收标准。

  六、人工费结算方式

  1、乙方按实际出勤每月1-5 号前报项目部按每人每天100元于当月15号前支付。(工人生活费)

  2、余款在工程完工,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留 5 %保修金外全部付清。

  3、业主变更的.增加或减少项目按实际结算。

  七、安全责任

  1、乙方进场工作人员应服从项目部管理,遵守项目部的安全管理规定及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接受项目部安全教育及安全知识培训。

  1. 2、甲方对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中不按有关安全施工规章制度要求施工的,有权勒令停止施工并视情节轻重对其进行处罚。

  3、乙方应经常组织工人学习有关政策法规、业务技术、提倡行为文明,共建和谐工地,做到我文明我光荣。

  4、杜绝野蛮施工,珍惜材料及别人的成果。

  5、乙方人员在施工过程中违章作业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

  6、乙方人员不得在施工现场喝酒闹事、打架,经劝说不听的,每次处200-5000元罚款。

  八、质量与验收

  1、在双方共同认可的工艺方案和甲方提供的材料合格的前提下,乙方的施工应达到合格标准。

  2、乙方承包的范围内的分项工程的合格率必须达到100%,允许偏差项目合格率必须达到规范要求、满足设计、质量等级必须达到合格。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以及甲方发出的指令施工。应随时接受甲方、工程监理及有关部门的检查和验收,发现问题应及时进行整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的一切费用。

  3、乙方必须提供与本工程相适应的有关资质证明材料和工人的特种作业证件。

  九、保修条款

  本工程保修期为1年,自交工验收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出现的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电话的36小时内到工地处理。如乙方不及时到位,甲方派人修复,费用按修复实际费用的2倍从乙方预留的保修金中支付,保修期满后保修金全部退还乙方。

  十、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临时安排的工作任务,能计件的按双方协商的计件工资结算,零工按小工80元/天,大工120元/天结算。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签订补充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益。

安装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达成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一、安装内容及选材。

  1、地暖管:

  2、分水器:

  3、保温隔层热铺设:隔热层18公斤溶重保温板

  二、协议造价:

  1、单价 元平方米。

  2、总造价 元,(按实际铺设面积标准)

  三、质量验收标准。

  地暖工程安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温热水地板辐射采暖系统施工安装》(03K404)及相关标准验收。

  四、结算方式及期限

  合同签订后,甲方首付50%备料款,乙方施工完打压无质量问题由建房一次性付清全部余款。

  五、施工条件需求,乙方进场前甲方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卫生间防水完毕且不渗、不漏。

  2、厨房到卫生间冷热水管路安装完毕且打压试验完毕。

  3、现场地面清理干净,找平完毕。

  六、乙方承诺:

  1、正常条件下50年,除人为因素外,由于管材质量造成的一切损失由 承担,由于安装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当甲方锅炉温度达到55-60摄氏度,系统压力达到0.35mpa条件下,乙方必保甲方的室内温度达到18摄氏度以上。

  3、分水器及其地面外系统免费调试维护两个采暖期,在保修期内由乙方安装的地暖工程包括所有的设备,材料因其质量和安装质量而出现的问题,均由乙方负责无偿维修,乙方在接到甲方的'维修要求后两个小时内必须到场,按失处理问题,后分析事故原因及责任分配原则处理,由甲方人为因素而出现的任何问题,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4、保修期后乙方按成本价收取维修费用。

  七、违约责任(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八、其他约定事项:

  1、在地暖结构层上严禁凿洞,钉钉、钻孔等。

  2、地面上层宜采用地砖是双锁和复合地板。

  九、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争执,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裁判。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安装合同 篇7

  发包方:×××有限公司

  承包方:×××有限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电力法》等相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供配电工程 建设施工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供配电工程。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施工图范围内供配电工程的敷设、安装、调试及验收。

  二、承包范围和内容

  1、承包范围:详见双方确认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报价(工程费用汇总表和工程预算表)。

  2、承包内容:4台箱变、外部高压电缆、内部低压电缆及相应的管沟开挖及回填;电缆穿越地下室的开孔及修复;高压驳接设备的安装调试;低压电缆的路径从箱变到始端箱的上端接线点(含进线端的电缆头);高低压系统调试;本工程施工范围内一切技术资料;办理供电工程报建报审及验收过程中所有手续、电力部门报验及相关送电手续。

  三、工期

  1、开工日期:发包方签署开工通知单次日开始计算。

  2、竣工日期:1#、3#号楼于20xx年12月30日完成临时供电条件,1#、2#、3#、4#、5#号楼和所有商铺于20xx年01月25日竣工并正式通电。

  四、质量要求

  质量要求达到国标《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32-82)、《建筑电气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为合格。

  五、合同价款

  1、本工程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叁佰玖拾玖万贰仟陆佰元整(06:3992600.00元整)。合同总价签订后,除非双方协商一致,否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

  本合同价格为工程施工完毕验收合格,送电后的价格。包括:材料及设备的采购、运输、保管(合同约定的全部材料设备)、施工安装、垃圾清运、与其他单位的配合费用、工程验收及各项相关手续办理费用、施工用水用电费、社保费用、利润、税金等。本工程价款为固定总价合同,合同总价一次性包干。

  2、本合同约定的工程总价款包含承包方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量内容。如有变更签证项目,本工程竣工结算时,只计算变更、签证部分,不再对原工程量清单报价进行重新核对。

  3、本工程采用总价包干的方式承包,即: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材料价格上涨和政府性调整、包税金、包保修、包报建验收、通电等所有内容。如遇下列情形,合同价款可作相应调整:

  ⑴、承包范围以内的技术核定、洽商记录、设计变更等;

  ⑵、经双方指定代表签证认可的工程费用调整;

  上述费用的确定执行发包方《施工现场签证变更程序》。未按时办理签证变更手续视为承包方放弃追加变更签证造价的权利,在竣工决算时只根据发包方资料调整变更减少部分。

  变更增减费用计算方法:按照本合同审定的报价为依据进行计算变更增减费用,即发承包双方核定的工程量计价后优惠7%计算,且该合同审定报价中材料价格不因市场价格因素而调整。

  ⑶、合同价款调整时,仅对变更部分进行核算,对未变更部分不再重新核对。

  六、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承包方施工人员正式进场后,支付合同总价的10%。

  2、所有高压设备及电缆等主要材料进场并经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的40%。

  3、调试完毕经甲方初验合格并经新郑供电局验收合格送电后,支付合同总价的45%。

  4、技术资料移交齐全后支付《室外高压供电系统(内外管网系统及箱式变压器)》部分总造价的5%。

  5、专配部分(商铺、电梯、公共照明、泵房设备)的保修由承包方履行保修义务。预留此部分保修金54500元,待保修期(壹年)满且乙方履行保修义务完毕后一次性无息支付给乙方。

  6、每期付款前,承包方应向发包方提供书面付款申请,并开具当期同等金额的符合国家税务规定的发票,否则,发包方可拒绝付款。

  七、材料、设备供应

  承包方负责采购、供应工程所需的所有设备、主要材料以及辅助材料且应是合格产品,符合设计及国家规范要求,并附出厂合格证或材质证明且能满足新郑市供电局相关要求。工程所需的所有设备、主要材料以及辅助材料均应提前以书面形式送样,报发包方确认方可进场,未经发包方确认的设备、材料视为不合格材料。如因所供设备、材料验收不合格或新郑市供电局不予接受而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方承担。

  八、设计变更及工程结算

  1、施工中发包方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或增补设计,发包方以书面形式向承包方发出变更通知书,与设计院沟通、办理出图手续,承包方予以配合。

  2、施工中承包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方的直接损失,由承包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3、承包方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监理工程师及发包方书面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方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4、承包方提出变更设计,必须经得发包方书面同意后,由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通知书。

  5、承包方在工程变更确定后7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监理工程师及发包方书面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⑴、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⑵、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⑶、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监理工程师及发包方书面确认后执行。

  6、发生增加工程时,发包方需作书面通知,承包方报价经发包方确认后,承包方必须在所工程量完工后7天内如实、严谨地向发包方报送工程签证,否则发包方有权拒收并视此增加工程不涉及到合同价款的增加。

  7、发包方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竣工结算时支付。

  8、因承包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方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9、本工程如有发生签证,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⑴、承包方应在7日内书面提出;

  ⑵、经承包方项目经理签字盖章;

  ⑶、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盖章;

  ⑷、经发包方现场负责人、成控部经理、工程副总、总经理、董事长助理签字且公司盖章备案。

  10、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方书面认可后28天内,承包方向发包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及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九、工程验收

  1、工程安装完成后,应负责及时办理验收、正式通电等一切相关手续,由此产生的测试及相关费用均由承包方承担,完成供电后即被视为工程全部竣工。

  2、工程经验收合格、正式送电后,承包方填写工程移交证明书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各执一份,即为工程移交。

  3、工程验收后14日内,承包方需向发包方提供装订成册完整的工程竣工资料三套(含工程竣工图及电子文档)。

  十、施工安全

  1、承包方负责施工承包区域内的防火、防盗和产品保护等安保工作。遵守发包方对工地现场的安保制度。

  2、施工中由于承包方违反规程、违章作业所造成的事故或损失,由承包方负全部责任,且发包方不承担连带责任。

  十一、双方责任与义务

  1、发包方责任及义务

  ⑴、指派×××为发包方的项目负责人,负责合同履行。

  ⑵、开工前发包方对低压供电系统的电缆走向、出线接口位置进行书面确认。

  ⑶、发包方负责提供现场施工所需的场地及材料储存位置。

  ⑷、发包方负责协调施工临时用水、用电接入口,由承包方自行装表计量,装好表后通知发包方抄底数,施工中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⑸、提供施工图纸叁套。

  ⑹、负责组织发包方、承包方、设计、监理等几方单位组织图纸会审。

  ⑺、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制度,发包方将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监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监理标准严格进行监理。

  ⑻、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隐蔽工程和合同执行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设计图纸的处理及设计变更签证,负责工程中间验收,工程进度拨款签证和其它必须的签证。

  ⑼、协助承包方协调与工程总承包方的关系。

  ⑽、发包方发现承包方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有权要求承包方限期重新采购,由承包方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⑾、发包方有权要求承包方限期更换不合格的施工管理人员,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由承包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⑿、在承包方完成工作,及时办理并通过电力部门专项验收、通电后,按时支付工程款。

  2、承包方责任及义务

  ⑴、负责办理向新郑供电局申请用电协议等一切相关手续。

  指派 为承包方驻工地代表,代表承包方全面履行合同,负责安排工程的全部施工工作和办理本工程中一切涉及政府有关部门及设计等相关单位的对接、报建、报批、试验、验收、交接以及培训等事宜。

  ⑵、接到发包方对低压供电系统的电缆走向、出线接口位置书面确认通知后,承包方按照确认意见进行电缆路径测算并进行采购施工,结算时仅对电缆数量进行调整。

  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施工任务且施工质量必须符合设计及国家现行电力工程规范的要求。

  ⑷、在接到发包方开工通知后次日组织施工人员和材料、机械设备进场。施工所用材料、设备需经发包方及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⑸、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的进场计划,报监理工程师审核后送交发包方。

  ⑹、承包方人员进入工地时,应进行安全教育并佩戴相关安全防护用品,遵守工地的安全规章制度,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因承包方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损失均应由承包方承担。

  ⑺、承包方负责施工期间设备、材料、施工工具的保管工作,并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

  ⑻、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隐蔽工程覆盖前三天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监理及相关电力验收职能部门进行中间检查。如有不符合规定的,承包方须按照发包方、监理和电力验收职能部门提出的意见限期整改。整改完毕后,重新申请办理隐蔽工程复验手续,验收合格后方可覆盖隐蔽工程。

  ⑼、按图纸和施工总说明、设计修改(变更或通知单)、国家现行施工及技术验收规范组织施工,并按发包方或现场监理工程师的检查、监督,做好施工记录、报验、隐蔽工程记录,及施工技术资料。

  ⑽、工程施工中应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垃圾及时清运,承包方施工人员办公和材料堆放应在发包方认定之区域。

  ⑾、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需避免存在事故隐患,一旦发生由于承包方原因所造成的任何事故,承包方须承担相关事故责任和损失费用。

  ⑿、承包方采购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须提供原厂证明合格证及质量保证书,进场时报监理工程师及发包方现场工程师检验。

  ⒀、承包方负责向发包方、监理及相关职能部门提供详细的设备清单及使用说明书。

  ⒁、承包方应按施工计划进行施工,全部工程施工完成、试验完毕后,应以书面形式向发包方、监理及相关电力验收职能部门提出检验申请及竣工报告,并办理竣工验收及通电手续。

  ⒂工程竣工验收合格、通电后,承包方负责对小区物业部门相关人员进行设备日常的维护、操作进行培训及移交工作。

  ⒃、承包方在施工现场必须任命一名驻工地的项目经理,一名专业的工程师及一名技术员负责(须持有有效上岗证),并向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提供上述人员职务名单及资质证、上岗证复印件,及其现场施工人员的联系电话。

  ⒄、办好竣工验收后14日内交三套完整的竣工资料给发包方,并负责发包方使用人员的培训工作。

  ⒅、承包方应及时、足额支付从事本工程和施工及管理人员的工资及购买工程期内有效工伤保险等,并保证不因上述事由影响工程施工,否则,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承包方承担;如因承包方未能按时足额支付工资,导致停工或引起件的,发包方可从应向承包方支付的工程款中扣拨出应付工资,向施工及管理人员支付;同时,发包方可要求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

  ⒆、承包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办理报批、报建手续,或无条件配合发包方办理施工、验收、备案等手续。承包方违反本条约定的,应承担发包方由此产生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发包方并有权解除本合同。

  ⒇、在施工期间,应服从总承包方及发包方的管理。

  十二、工程保修

  承包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1、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华福国际生态城·华福绿洲项目供配电工程所有线路、设备的损坏和使用功能的维修。

  2、工程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⑴、供配电工程质保期为壹年,质保期内承包方免费并提供技术支持和维修服务。

  ⑵、工程质量保修金自免费保修期满后15日内,双方办理完后期保修验收结算手续后一次性支付(无息)。

  ⑶、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正式通电之日起计算。

  3、质量保修责任

  ⑴、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方保修期内对发包方有关质量问题的意见、要求承包方在接到发包方通知24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处理,承担维修责任。承包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方可以委托他人修理。由此产生的责任及一切损失由承包方负责。

  ⑵、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⑶、建立工程用户档案,承包方定期回访听取意见,并及时予以反馈。

  ⑷、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方组织验收。

  4、保修费用

  ⑴、免费保修期内,由于承包方施工质量造成的后期维修或承包方不在约定期限内进行保修的,发包方委托他人进行维修的费用保修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⑵、如承包方违反其保修承诺或质量问题而造成发包方损失的,发包方有权将承包方的工程尾款部分或全部抵偿发包方损失,该尾款不足以赔偿发包方损失的,发包方有权向承包方追偿。

  十三、违约责任

  1、承包方未经发包方同意解除合同,需返还发包方已支付的款项,并需支付发包方工程总价的20%作赔偿金。

  2、因承包方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器材损失均由承包方承担。若因承包方责任造成的逾期竣工,从逾期次日起,每逾期一天,按工程总造价3 ‰向发包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发包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承包方就此应当按照合同总价款的20%向发包方支付违约金。

  3、工程竣工后,若经新郑市供电局验收不合格,承包方负责自费返工并向发包方承担工期逾期等违约责任。因承包方原因导致本工程不能按时正常供电,承包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并赔偿发包方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

  4、承包方须严格按照图纸及清单报价表中规定的材料施工,若未经发包方同意擅自更换材料,承包方应无条件予以更换成符合合同约定的材料,发包方同时还可处以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5、未经发包方同意,不得将工程转包、分包给其他施工单位或个人,否则发包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拒付工程款,且承包方需按合同价的20%向发包方支付违约金。

  十四、合同变更或解除的条件

  1、双方当事人经过自愿协商同意,并且不因此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2、由于不可抵抗力致使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

  3、由于另一方面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履行合同,且在被允许的推迟的履行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由于合同当事人的一方违反合同,以至严重影响订立项目合同时所期望实现的目的或致使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

  十五、争议处理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协商解决。当事人双方协商不成时,可向×××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附则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7日内,承包方应向发包方提交《工程保修单》作为保修凭证,逾期提供的,发包方有权顺延结算期限。

  2、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即生效,在双方履行完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后失效。

  3、如双方经协商中途解除合同的,有关清算、赔偿、结算的合同条款仍然有效,直至相应的清算、赔偿、结算完成后失效。

  4、承包方作为成熟的施工承包商,对本合同及其涵盖的任何风险已作充分、综合的考虑,承包方将按专业精神要求履行合同的约定及其涵盖内容。

  5、双方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发生争执的,由×××市当地政府指定的技术单位进行质量鉴定。

  6、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本合同未约定的事项时,双方应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签订补充协议,以利于本合同的顺利履行。

  7、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但当附件与本合同相冲突时以本合同条款为准。

  8、甲、乙双方约定按合同载明的地址以邮政快递的方式向对方发送各类通知函件及文件,任何一方的地址有变更,应在变更后7日内书面通知对方。

  十七、合同附件

  1、施工图纸

  2、经发承包双方审定的工程量清单报价(工程费用汇总表和工程预算表)

  发包方(盖章): 承包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装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潢川利民科技路灯厂太阳能路灯厂

  甲方将阜康佳苑7号楼太阳能安装工程承包乙方负责施工。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及明确双方责任,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工程安全安装条例》的具体情况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施工地点,在阜康佳苑7号楼,施工时间为XXX结束。

  二、太阳能工程为22套,太阳能安装费用为4500.00元(大写:肆仟伍佰元),包括一切费用。工程结束以后,乙方经过试水、试压、调试,用户验收合格后,甲方付给乙方80%工程款,剩余工程款在试用一段时间后无问题,甲方全部付清余款。

  三、乙方在太阳能安装期间,必须要严格遵守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其他相关法规规范,防止发生安全事故。若发生一切安全事故、人员伤害等一切全部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费用及相关法律一切责任。与甲方没有任何一点责任。

  四、乙方在施工期间,甲方须配合乙方施工,乙方一定要文明施工,

  与施工工地用方保持良好关系,如果双方施工期间违背合同条例,要拿出

  50%的'违约赔偿给对方。

  五、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招远市人民法院裁决处理。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性价比高的一点的太阳能路灯还是建议到潢川利民科技路灯厂根据你的情况一对一的进行定制,定制的在同等质量下,价格是相对较为优惠的。

安装合同 篇9

  工程承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劳务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共同发展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劳务承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总则

  一、工程名称:楼工程

  二、工程地点:重庆

  三、工程范围:

  本工程约计XX万平方米,分 个班组施工,本班组负责施工楼标准层部分,结算时以实作部分按20xx年定额计算面积。

  1 给水工程

  由专业公司施工至一户一表,表后至室内各配用水点的给水系统安装由乙方按施工图安装接至设计要求位置。

  2 排水工程

  雨水系统、室内污水系统按施工图施工,室外施工至小区综合管网图所示的室外第一个井或沟(无井沟的至室外2米)。所有排水管的定位在施工前必须取甲方签字确认。二次给水管网及室外排水管网不纳入总包施工范围。

  3 建筑电气

  (1) 住宅部分一户一表表后至分户配电箱(含配电箱,但箱为甲供)相应电线、电缆、电线管、桥架的敷设及预留预埋。其余所用电源均由甲方另行分包。

  (2)防雷接地根据施工图由总乙方施工,各分包单位的防雷接地点由乙方预留焊接点,其他分包单位负责连接。

  4 弱电系统

  弱电系统如电信网络通信、有线电视、建筑设备监控、安全防范等系统建设方单独分包,乙方按设计图预埋线管、预留箱体孔洞,预埋线管附带钢丝不穿线,且乙方应提供配合。

  5 燃气工程

  燃气工程由市政配套单位独立分包,乙方按设计管道走向预埋穿墙和穿楼板的套管,且乙方应提供配合。

  6 空调系统

  空调系统由建设方单独分包,乙方预留预埋,且承包方应提供配合。

  7 消防工程

  喷淋、防排烟、火灾报警及消防联动、室内外消火栓、防火卷帘门、气体灭火配置、室外消防管网系统等消防工程及集水井设备管道由建设方单独分包,乙方预留预埋,且乙方应提供配合。

  8 工程分包中约定的乙方应实施的相关工作(包括甲方、建设方管理及配合工作)。 9 如承包范围或施工范围有增减,甲方将以书面形式明确施工界面的调整,否则按合同约定执行,乙方不能因承包施工范围调整要求增加工程工期。本合同暂未包含的其他附属工程,甲方需委托乙方完成时,由甲方以书面方式委托乙方施工,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1、给排水工程

  1)室内生活给水管道安装,主管接至楼层水井的水表(包括水表的连接,不包括供水单位指定的安装部分)。

  2)室内水、污水(含空调冷凝水)管道安装,主管接至室外第一个雨、污水井(不含雨、污水井)。

  3)水箱(池)施工、安装(包括管道连接)。

  2、电气工程:含防雷接地、从楼层配电箱到每户户内配电箱的相应电线、电线管、桥架的敷设;从专用配电房到公共楼梯间、走道间的照明系统、专用配电箱、各楼栋屋顶的灯饰线缆管、线的安装。(不含电缆安装)。

  3、工程施工图、设计变更、技术核定(洽商)、图纸会审纪要等中的水电工程。

  4、不含弱电及智能工程管道,不含如需作,另行协商。

  四、安装工程综合单价:

  1. 标准层建筑面积 元/平方米。(其中5元/平方米是安全费用)

  2. 以上价格均已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本投标工程内容和责任所需的人工、机具、辅材、周转材料、低值易消耗品、缺陷、修复、合理利润、管理费、由乙方承担

  配合工程内容的配合责任的所有费用、安全文明施工费用、规费、税金、保险、一般风险等费用.

  五、工作内容:

  1.按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及设计图纸范围内工程范围(不包含消防工程)的内容。

  2.安装完成后负责墙板补缝灌洞,给排水不含室内挖沟、砌井、回填。

  第二条 工期要求

  本合同全部自20xx年 月 日开工至20xx年 月 日竣工,计划工期 天。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顺延工期,双方应及时进行协商,并通过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1.因不可抗力因素被迫停工;

  2.因建设单位提出更变计划或变更施工图而不能继续施工者;

  3.因甲方不能按计划工料提供设备或材料,以及设备不合规格、要求而被迫停工 或不能顺利施工者。

  第三条 施工准备

  乙方在开工前应组织有关人员学习和熟悉图纸,参与设计交底,编好材料计划,配合现场平面布置,负责现场临时用电用水安装不在另行计费,做好施工准备。

  第四条 物资供应

  一、本工程为包工不包料工程,全部材料由甲方采购供应到现场或指定的加工地 点;乙方自备电焊机、接管设备、电器检测设备等为满足生产而需要的设备、工具及用具、胶带、胶布、铁丝、焊条等。

  二、工程所需材料必须提前15天报材料计划,以便甲方组织供应。必须保证计划 的准确性,造成浪费由乙方负责。

  三、凡应附有合格证明的材料,在进入施工现场时必须验证。由甲方负责供应的 材料和设备,如未按期供应或规格质量不符要求,经双方努力仍无法解决,因此造成乙方的损失,由甲方负担。

  第五条 工程款结算与支付

  一、本合同全部工程造价的结算方式,按施工图建筑面积乘以综合人工单价计算办理;

  二、单张变更单项超过 5000 元按实增加或扣减;未超过5000元的单项变更不予计算。

  三、工程支付:

  主体结构验收合格后15日内支付已完成工程量价款的30%,完成所有安装项目并验收合格后15日内支付至工程价款的`70%,工程竣工预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付至工程总价款的95%,留5%保修金,保修金在验收合格后壹年内付清。

  第六条 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乙方在组织施工中必须坚持“安全生产,质量第一”的方针,要根据国家颁布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设计要求组织施工,要求全部工程达到合格标准。

  二、在组织施工中发现设计有错或有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以书面通知甲方,由甲方在七天内与原设计商定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经甲方双方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准继续施工;

  三、在施工中由于乙方本身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等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担。

  四、乙方要严格执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凡隐蔽工程完成后,必须经过验收作出记录方能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

  第七条 工程负责人和安全约定

  一、甲方派 为驻现场负责人,乙方派 为现场施工负责人,共同履行本合同的各项规定。

  二、乙方有责任教育工人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安全施工,防火防盗,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第八条 材料管理

  甲方供应材料不得浪费,发生浪费按材料价值1~2倍进行罚款。材料消耗不得大于甲方与建设单位结算用量。

  第九条、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交纳:合同签订前三天内乙方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50000.0元(大写:五万圆整),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保证金主要用于该工程的质量、进度及安全文明施工生产、劳动力不足等保证和履约保证。

  2、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工程主体结构验收合格后15日内,甲方退还乙方全部或部分履约保证金(扣除相关罚款等费用)。

  3、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合同签订前三天内乙方向甲方交纳民工工资保证金20000.0元(大写:贰万圆整),工资保证金不计利息。保证金主要用于民工工资的及时足额发放保证。如乙方不及时足额发放民工工资,甲方将视情况从民工工资保证金中代乙方支付给民工工资。

  4. 工资保证金退还:甲方工程主体结构验收合格后15日内,乙方提供已完成支付民工工资证明后,甲方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50%,完成所有安装项目并验收合格后15日内,甲方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全部;工程竣工预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乙方提供已完成支付民工所有工资证明后、甲方退还乙方工资保证金。(每次支付扣除上述3项及相关罚款等费用)

  第十条、本合同份数及有效期

  一、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三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生效,在本合同全部工程竣工验收,保修期满后失效。 第十一条、附则

  本合同条款如对特殊情况尚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定附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之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与本合同抵触。

  工程承包人:(公章)劳务承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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