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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

时间:2021-04-25 22:17:49 房屋租赁合同 我要投稿

【推荐】房屋租赁合同集合七篇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房屋租赁合同7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推荐】房屋租赁合同集合七篇

房屋租赁合同 篇1

  出租人:山东皓德威建设有限公司

  承租人:迪尔集团有限公司

  第一条 租赁房屋坐落在济宁市建设南路15号、间数一楼10间房屋(含洗手间

  第二条 租赁期限从 20xx 年 5 月 31 日至 20xx 年 5 月 31 日。

  第三条 租金共计(大写) 捌仟肆佰元 /月,/月(门面房每间壹仟肆佰元,其他每间柒佰元)。

  第四条 租金的支付期限与方式:提前15天预交下一季度租金。

  第五条 承租人负责支付出租房屋的水费、电费、暖气费、电话费、光缆电视收视费、卫生费和物业管理费等。

  第六条 租赁房屋的用途: 医院经营 。

  第七条 租赁房屋的维修:由双方共同承担。出租人维修的范围、时间及费用负担:房屋主体维修。承租人维修的范围及费用负担:内、外门、室内设施及室内装修。

  第八条 出租人(是/否)允许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改善增设他物。装修、改善增设他物的范围是:仅限室内装修。

  租赁合同期满,租赁房屋的装修、改善增设他物的处理:归属出租人并无任何补偿 。

  第九条 定金(大写) 壹万元整 。承租人在 合同签订7日内 前交给出租人。

  第十条 合同解除的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出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1、承租人不交付或者不按约定交付租金达 以上;

  3、未经出租人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承租人擅自改变出租房屋用途的;

  4、承租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致使房屋或设施严重损坏的;

  5、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将出租房屋内部、外墙进行装饰、装修的;

  6、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将出租房屋转租第三人的;

  7、租赁房屋的房产权单位因需要,收回租赁房屋的;

  8、承租人在出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1、出租人延迟交付出租房屋租金以上;

  2、出租人违反本合同规定,不承担维修责任,使承租人无法继续使用出租房屋。 第十一条 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承租人返还房屋的时间是:提前壹个月告知出租人,期满返还。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由于承租方原因终止本合同,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出租人,不能按期退还,将按此房屋租金双倍收取违约金。

  (2)出租人未按承租人的合理要求维修出租房屋造成承租人人身伤害或财物毁损的,负责赔偿损失。

  (3)承租人逾期交付租金的,除应及时如数补交外,还应每天按1%收取滞纳金。承租人违反合同,擅自将出租房屋转租给第三人,因此造成出租房屋毁坏的,应负损坏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出租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事项:承租人如安装广告牌须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擅自安装的,应根据损坏外墙程度对出租人进行赔偿,出租人亦可解除本合同。门前卫生由承租人负责。本合同一式 贰 份,双方各执 壹 份。

  出租人:(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承租人:(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租赁合同 篇2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联系电话:

  地址: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乙方): 联系电话:

  地址: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为明确出租方和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房屋的位置和状况条款

  甲方将坐落于洪濑东大路 号自有房屋,名为怀远大厦的主楼第二层(面积 平)方及副楼第二层中位于南面(靠陈东水面)的房屋一间(面积平方)出租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条款

  租赁期限为五年,即自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合同到期后,乙方具有优先承租权。

  第三条 租赁房屋的用途

  1、该房屋用途:。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未按该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前,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用途。

  2、因租赁的房屋建筑共有六层,其他楼层也用于其他经营,所以甲方特将该怀远大厦主楼的第一层设置为公共停车场,由甲方统一管理。乙方及乙方的客户可免费使用,但乙方不得在无车辆实际停放时占位或划定专用停车位,也不得长期停放停用的汽车或堆放其他物品。停放的车辆由乙方自行管理,丢失或损毁甲方概不负责。停车场的电费甲、乙双方按电表读数平摊。

  3、副楼一层两个店面为甲方自用房屋,未经甲方同意并支付房租,乙方不得要求共同使用。

  第四条 续租约定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提前30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要求,征得甲方同意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及确定租金额,同等条件下乙方具有优先续租权。

  第五条 租赁费用

  1、房屋租赁费为每年人民币 元(不包括租赁税费)。每一租赁年度递增10%,因租赁所产生的租赁税费由乙方承担。乙方应依法及时申报及交纳,如拒不交纳或逾期交费所产生的罚款或滞纳金由乙方自行承担。

  2、租赁费用支付时间:租金按年度支付。乙方应在签订合同的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第一期租金,第二期租金于 年 月 日前,第三期租金于 年 月日前支付,以此类推。

  3、租金支付方式:乙方应在上述约定支付时间直接足额支付租赁费用转至以下账户:

  开户行:

  开户名:

  账户号:

  4、乙方在租赁期间所产生的费用,如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煤气费、宽带网络费、电话费、有限电视费、乙方所经营的产品税费,及各项目的开户费用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租赁押金

  租赁押金为人民币 元。合同期满,若乙方无违约行为,甲方应在合同到期当日将押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第七条房屋的交付及返还

  1、交付: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将房屋交付给乙方。经双方交接签字并移交房门钥匙视为交付完成。

  2、返还: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立即返还该房屋。甲、乙双方验收认可后,甲、乙双方应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已实际发生的租赁费及其它费用。乙方新添置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拆除固定物不得影响或破坏房屋结构和外观,乙方在合同届满或合同解除后10天未搬走的物品,视为乙方抛弃物,甲方有权自行处理。

  第八条 房屋装修

  1、经甲方同意允许乙方对租房进行适应营业需求的装修。乙方保证其装修行为符合法律法规,手续交齐全条件下方可进行施工,并应将装修方案报送甲方保存一份。

  2、装修房屋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租。

  3、乙方应当聘请有相关资质的施工人员或单位进行装修,并在装修过程中,乙方应监督施工单位配合文明施工,保证不采取影响建筑结构安全的措施,负责对装修及建筑、设施所造成的毁损进行恢复,对环境污染进行整治,否则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装修期间,乙方应遵守相关物业规定交纳房屋装修保证金,在物业同意下进行施工及验收。

  5、甲方保证房屋交付使用时通水通电,其他配套设施由乙方自行完善。

  第九条物业服务

  乙方同意按现有模式进行公共物业管理,接受并配合物业公司的管理工作,租赁物业范围内保安、卫生等管理及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十条转租

  除甲、乙方另有书面约定以外,乙方不得在租赁期内将该房屋的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第十一条 合同的'解除及违约责任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1)、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范围的。

  (2)、因地震、海啸、台风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当期已交租金不予退还乙方,并应按当期月租金的三倍向甲方支付付违约金,收回该房屋:

  (1)不支付或不按约定支付房屋租金达15日。

  (2)擅自改变房屋的用途的。

  (3)擅自拆自改变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4)擅自将该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5)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

  4、租赁期内,因甲方违约提前终止合同的,应提前90日书面通知乙方,并经乙方同意,退还乙方当期实际剩余房屋租金及租赁押金,甲方按解约时月租金的三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乙方装修损失(以经甲方确认的装修费用、按使用年限为6年为准,进行逐年折旧计算)。

  5、租赁期内,乙方提前终止合同的,应提前90日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双方终止合同,甲方扣除季度租金(以乙方实际搬离并腾空房屋当月的季度租金)后退回剩余月份租金,乙方按解约时月租金的三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二条 其他的约定事项

  1、乙方在租赁场所内,造成火灾致房屋受损,或受毁、乙方应根据房屋值赔偿甲方。

  2、乙方租赁场所内的财产安全,由乙方自行负责。

  3、租赁期满后,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

  4、甲方在租赁期限内有权将该租赁房产分别出售给第三方,但甲方应提前一个月书面形成通知乙方并不影响乙方的租赁,届时租赁关系之出租方自动转移到新业主名下,

  甲方应配合乙方与新业主重新签定租赁合约,在本合同剩余的期限内,新租赁合同的相关条款须遵从本合同约定条件。若甲方违反本条款约定,应当对给乙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购买权,但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十日内未书面要求购买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5、合同发生争议时,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除;协商不成的,依法向租赁物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协议)向当地仲裁委会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当事人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本合同附件包括:有效的房产证明复印件,房屋现状照片,双方当事人的有效证件复印件。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话:

  签约时间:

房屋租赁合同 篇3

  第一条 合同当事人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二条 甲方同意将坐落在区路街(巷、里)号房号的房地产(房地产权证号码)出租给乙方作用途使用,建筑(或使用)面积平方米,分摊共用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三条 甲乙双方协定的租赁期限、租金情况如下:

  租 赁 期 限

  月租金额(币种: ) 元 小 写

  大 写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注:期限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金按 (月、季、年)结算,由乙方在每 (月、季、年)的第 日前按 付款方式缴付租金给甲方。

  第四条 乙方向甲方交纳(币)元保证金(可以收取不超过三个月月租金数额),甲方应在租赁期满或解除合同之日将保证金(退回乙方、抵偿租金)。

  第五条 双方的主要职责:

  1.甲乙双方应当履行《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广东省城镇房屋租赁条例》、《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义务。

  2.甲乙双方应当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房屋租赁、房屋安全、消防安全、治安、计划生育及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查处工作。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照合同约定将房屋及设备交付乙方使用。未按约定提供房屋的,每逾期一日,须按月租金额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应负的修缮责任:

  3.租赁期间转让该房屋时,须提前 个月(不少于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抵押该房屋须提前 日书面通知乙方。

  4.发现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用途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或者乙方拖欠租金6个月以上的,甲方可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赔偿损失。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时交纳租金。逾期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乙方须按当月租金额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应负的修缮责任:

  3.租赁期届满,应将原承租房屋交回甲方;如需继续承租房屋,应提前 日与甲方协商,双方另行签订合同。

  第八条 其他约定

  第九条 甲乙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条款或者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条 在租赁期内,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送一份给街(镇)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备案。

  第十二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或向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证件号码: 证件号码: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证件号码: 证件号码: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经审查,该合同以穗租备 号予以登记备案。

  经办人: 租赁登记备案机关(签章) 年 月 日

  经审查,该合同以穗租备 号予以登记备案,但该房屋具有《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第 条第 项情形,或出租人未履行第 条 款义务,予以注记。

  经办人: 租赁登记备案机关(签章) 年 月 日

  经审查,该房屋的出租人已按照《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规定整改完毕,符合出租条件,注销注记。

  经办人: 租赁登记备案机关(签章) 年 月 日

  经审查,该合同以穗租终 号予以注销登记备案。

  经办人: 租赁登记备案机关(签章) 年 月 日

房屋租赁合同 篇4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房屋的座落、面积及装修、设施

  1-1、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座落在本市 区(县) 路 弄(新村) 号 室(部位) 出租给乙方使用。

  1-2、甲方出租给乙方使用的该房屋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

  1-3、该房屋的现有装修及设施状况,由双方在合同附件( )中加以列明。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该附件作为甲方按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租赁用途

  2-1、本合同签订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了该房屋的《房地产权证》(权证编号: ),其用途为 。

  2-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 使用。

  2-3、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前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核准,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使用用途。

  租赁期限

  3-1、该房屋租赁期共 个月。自一九 年 月 日起至一九 年 月 日止。

  3-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入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 月向甲方提出书面意向,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租金及支付方式

  4-1、该房屋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人民币 元,月租金总计为人民币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 角整)。

  4-2、该房屋租金 年内不变。自第 年起,租金每 年递增 %。

  4-3、乙方必须在每月 日前支付当月租金。逾期支付,每逾期一天,则乙方需按月租金的 %支付滞纳金。

  4-4、该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其他费用

  5-1、乙方在租赁期限内,使用的水、电、煤气及 等费用,计算或分摊办法:

  5-2、上述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时间:

  房屋修缮责任

  6-1、在租赁期限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乙方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或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予以经济赔偿。

  6-2、除房屋内已有装修和设施外,乙方如要求重新装修或变更原有设施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应向有关部门(包括该房屋物业管理机构)办理申报手续的,须办妥有关手续后,方可进行。租赁期满,根据原书面约定,要求恢复原状的,乙方必须恢复原状;乙方拆除添置的设备时,不得损坏房屋结构,经验收认可,方可办理退租手续。

  6-3、该房屋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和本合同补充条款中约定的外,均由甲方负责。

  6-4、甲方维修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应提前 天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和配合。因乙方阻挠房屋所有人进行维修而产生的后果,则概由乙方负责。

  6-5、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房屋损坏或造成乙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转租的约定

  7-1、除甲、乙双方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另有约定的外,乙方在租赁期限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将承租的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但同一间房屋,乙方不得部分或以铺位转租给他人,或同时转租给二个以上的承租人居住。

  7-2、乙方转租该房屋,订立的转租合同应符合以下规:

  (1)转租合同的终止日期不得超过本合同规定的终止日期;

  (2)转租期间,乙方除可享有并承担转租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外,还应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3)转租期间,本合同发生变更、解除或终止时,转租合同也应随之相应变更、解除或终止。

  7-3、乙方转租该房屋,订立的转租合同应经本合同甲方签署同意,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后,方可生效。

  7-4、乙方转租该房屋,甲方可从转租租金中获得收益,具体收益比例由甲、乙以方另订书面协议商定。

  变更和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8-1、在租赁期限内,非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1)甲方或乙方因有特殊原因,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甲方提前收回或乙方提前退交部分或者全部该房屋的;

  (2)因出现非甲方能及的情况,使该房屋设施的正常运行、或水、或电、或煤等正常供应中断,且中断期一次超过 天,乙方认为严重影响正常使用房屋的;

  (3)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且经甲方提出后的 天内,乙方未予以纠正的;

  (4)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5)在租赁期间,该房屋经市或区(县)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动迁,或经司法、行政机关依法限制其房地产权利的,或出现因法律、法规禁止的非甲方责任的其它情况。

  8-2、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一方应主动向另一方提出。因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本合同(8-1)第(4),第(5)款可依法免除责任外,应由另一方负责赔偿。

  乙方的违约责任

  9-1、在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收回该房屋,由此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该房屋转租、转让、转借他人或调换使用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且经甲方书面通知,在限定时间内仍未纠正、并修复的;

  (3)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违章活动的;

  (4)拖久租金累计 月以上的;

  (5)因乙方的原因、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允许收回该房屋的其他情况。

  9-2、在租凭期限内,乙方逾期交付水、电、煤气及 等费用,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的 %支付滞纳金。逾期达 个月以上的,甲方有采取停止供应或使用的权利,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9-3、在租赁期限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预付租金不退;若预付租金不足抵付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9-4、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如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 倍的违约金。

  甲方的违约责任

  10-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该房屋供乙方使用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偿付违约金。逾期 天,则视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除应按上述规定支付违约金外,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10-2、在租赁期限内,因甲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该房屋发生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0-3、在租赁期限内,甲方因非本合同第九条第1款规定的情况,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按月租金的 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10-4、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署后,甲方未按规定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登记、领取《房屋租赁证》的,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其他条款

  11-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私有非居住用房租赁合同按规定经上海市公证机关公证之日起)的15天内,甲方应负责代表双方当事人按本市有关规定,向上海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登记。

  11-2、本合同经登记、取得《房屋租赁证》后,方可生效。本合同生效后,凡变更、终止本合同的,甲方应负责代表双方当事人在本合同变更、终止之日起的15天内,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终止登记手续。

  11-3、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但补充条款应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租赁管理规定。本合同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房屋租赁合同 篇5

  合同编号:______

  出租人:______签订地点:______

  承租人:______签订时间:__年__月__日

  第一条租赁房屋坐落在______、间数___建筑面积___、房屋质量______。

  第二条租赁期限从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提示: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超过部分无效)

  第三条租金(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租金的支付期限与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承租人负责支付出租房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光缆电视收视费、卫生费和物业管理费。

  第六条租赁房屋的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租赁房屋的维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人维修的范围、时间及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维修的范围及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出租人(是/否)允许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改善增设他物。装修、改善增设他物的范围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租赁合同期满,租赁房屋的装修、改善增设他物的处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出租人(是,否)允许承租人转租租凭房屋。

  第十条定金(大写)____________元。承租人在____前交给出租人。

  第十一条合同解除的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1、承租人不交付或者不按约定交付租金达___个月以上;

  2、承租人所欠各项费用达(大写)_____________元以上;

  3、未经出租人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承租人擅自改变出租房屋的用途的;

  4、承租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致使房屋或设备严重损坏的;

  5、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将出租房屋进行装修的;

  6、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将出租房屋转租第三人;

  7、承租人在出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1、出租人迟延交付出租房屋___个月以上;

  2、出租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使承租人无法继续使用出租房屋。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承租人返还房屋的时间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出租人未按时或未按要求维修出租房屋造成承租人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毁损的,负责赔偿损失。

  承租人逾期交付租金的,除应及时如数补交外,还应支付滞纳金。

  承租人违反合同,擅自将出租房屋转租第三人使用的,因此造成出租房屋毁坏的,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事项

  出租人

  出租人(章):

  法定代表人:

  承租人

  承租人(章):

  委托代理人:

房屋租赁合同 篇6

  出租方: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房屋信息

  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___市___街___巷___号的房屋___栋___间,建筑面积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平方米,类型___,结构等级___,完损等级___,主要装修设备___,出租给乙方作___使用。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___个月,甲方从___年___月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年___月___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将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的;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个月或空关个月的。

  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 租赁合同因期满而终止时,如乙方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可与甲方协商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税费和税费交纳方式

  甲乙双方议定月租金___元,由乙方在___月___日交纳给甲方。先付后用。甲方收取租金时必须出具由税务机关或县以上财政部门监制的收租凭证。无合法收租凭证的乙方可以拒付。

  甲乙双方按规定的税率和标准交纳房产租赁税费,交纳方式按下列第__款执行:

  1.有关税法和镇政发(90)第34号文件规定比例由甲、乙方各自负担;

  2.甲、乙双方议定。

  第四条 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缮和装饰

  修缮房屋是甲方的义务。甲方对出租房屋及其设备应定期检查,及时修缮,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户内上水、下水、照明电)和门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

  修缮范围和标准按城建部(87)城住公字第13号通知执行。

  甲方修缮房屋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出租房屋的修缮,经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述第___款办法处理:

  1.按规定的维修范围,由甲方出资并组织施工;

  2.由乙方在甲方允诺的维修范围和工程项目内,先行垫支维修费并组织施工,竣工后,其维修费用凭正式发票在乙方应交纳的房租中分___次扣除;

  3.由乙方负责维修;

  4.甲乙双方议定。

  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承租房屋进行装饰,但其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均应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对装饰物的工料费和租赁期满后的权属处理,双方议定:

  工料费由___方承担( );

  所有权属___方( )。

  第五条 租赁双方的变更

  1.如甲方按法定手续程序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在无约定的情况下,本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须在三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3.乙方需要与第三人互换用房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应当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房屋交割清单附件)一式____份,其中甲方执___份,乙方执____份

  出租人(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租赁合同 篇7

  出租人(甲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承租人(乙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署了《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双方的合作期限为年,协议有效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于年月日提前终止本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谅互让的原则,就双方提前终止协议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双方共同恪守:

  一、甲、乙双方同意,提前终止双方于年月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

  二、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后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补偿款元(人民币大写: 圆整)。

  三、甲方应于收到乙方支付的补偿款后 个工作日内,将扣除应付房租后的押金及已付剩余房租退还乙方。

  四、乙方应于收到甲方退还的押金及已付剩余房租后 个工作日内,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五、《房屋租赁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因合同存续期间及提前终止本合同所产生的所有债权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房租、滞纳金、违约金、赔偿金等其他债权债务等)已全部结清。甲方不得就合同存续期间及提前终止本合同所产生的任何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房租、滞纳金、违约金、赔偿金等其他债权债务等)提起仲裁、诉讼、申诉、信访;否则,视为甲方根本性违约,甲方应双倍退还乙方已支付的补偿款。

  六、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七、因本协议所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因处理本协议项下纠纷所产生的仲裁费、律(转 载于: :房屋租赁合同解除协议书)师费、差旅费等一切损失。

  八、未尽事项,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有关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可分割,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为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签章: 承租人(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年 月 日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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