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的房屋租赁合同锦集8篇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房屋租赁合同8篇,欢迎大家分享。
房屋租赁合同 篇1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特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在合同中共同遵守。
第一条:租赁标地及设施
房屋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甲方提供设施清单及规定使用状况见合同附件一。
第二条: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共_______个月,甲方从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给乙方使用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
2、租赁期满,甲方应先考虑与乙方续租。如乙方要求续租,须在本合同期满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双方另议续租事定。
第三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议定每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
2、租金支付方式为________付,先付后用。此后,在每期付款期满前____日支付下一期租金。
1)房租租金: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2)物业管理费:________________.
3)有线电视费:____________.4)生活垃圾运费:________________.
5)房屋押金:____________.合计: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
3、合同有效期内,租金不再调整。
第四条:其他费用
租赁期内所产生的物业管理费、卫生、煤气、水电、电话费用均由乙方缴付。乙方向甲方支付作为押金,租期满后,乙方结清此费用,房屋内物品完整无损,则押金如数退还承租方。
第五条:出租方责任及义务
1、租赁期内不得无故收回房屋,如甲方中途将房屋收回,甲方应退还剩余房款,须另外补偿因搬迁给乙方造成的费用并交纳壹个月租金作为向乙方的补偿金。
2、租赁房屋内各项设施(详见附件)如损坏,甲方有义务与相关维修部门联系,进行及时处理。
第六条:承租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日期和金额交纳租金,逾期未缴付租金,按照所欠租金的0.5%计算滞纳金。超过15日未付清,视为提前终止合同,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租赁期内不得无故退租,如乙方中途退租,乙方应补偿给甲方壹个月的租金作为补偿;
2、乙方不得利用此房屋进行非法活动,储藏违法物品或危险物品;
3、租赁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将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或与他人调剂交换;
4、乙方应爱护房屋及其设施(详见附件1),室内一切设施属人为损坏,乙方应负责赔偿,属自然损坏,乙方不予赔偿。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合同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2、乙方向甲方提出合同约定外的补偿,甲方有权拒付。
第八条:租赁期间房屋的维修
乙方因使用需要,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对承租房进行维修,但应事先得到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的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乙方不得拆除已装修部分,不得向甲方索取装修费用。
第九条: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乙方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不缴纳租金并押金不足以抵扣租金、滞纳金,且与乙方无法取得联系时,甲方有权请公证处公正撬开房门,室内一切物品由甲方代为保管三个月,若三个月内仍无法与乙方取得联系,甲方有权对保管物品进行处理。
2、乙方使用此房屋进行违法行为。
3、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房屋结构。
第十条:免责条件
1、房屋因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甲乙双方受损,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甲方因退还乙方剩余租金。
2、因市政建设需要拆迁或改造已租赁房屋,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但甲方应退还乙方剩余租金。
第十一条:本合同双方均严格执行,在履行中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乙方均可向有权管辖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十二条:其他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补充,补充条款均作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出租方(签章):______________承租方(签章):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房屋租赁合同 篇2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该房屋坐落于北京市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该房屋为:楼房____室____厅____卫,平房____间,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装修状况__________________,其他条件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该房屋(□已/□未)设定抵押。
第二条房屋权属状况
该房屋权属状况为第______种:
(一)甲方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证,证书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对该房屋享有转租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人允许甲方转租该房屋的书面凭证,该凭证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房屋用途该房屋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前,不擅自改变该房屋的用途。
第四条交验身份
(一)甲方应向乙方出示(□身份证/□营业执照)及____________等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
(二)乙方应向甲方出示(□身份证/□营业执照)及____________等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
第五条房屋改善
(一)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______日内对该房屋做如下改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改善房屋的费用由(□甲方/□乙方)承担。
(二)甲方(□是/□否)允许乙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范围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双方也可另行书面约定。
第六条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共计____年____个月。(期限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二)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提前______日向甲方提出(□书面/□口头)续租要求,征得同意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如乙方继续使用租赁房屋甲方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继续有效,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双方均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但应提前______日(□书面/□口头)通知对方。
第七条租金
(一)租金标准:________________元/(□月/□季/□半年/□年),租金总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该房屋租金________(□年/□月)不变,自第________(□年/□月)起,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双方另行约定。
(二)租金支付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租金支付方式:(□甲方直接收取/□甲方代理人直接收取/□甲方代理人为房地产经纪机构的,乙方应在银行开立帐户,通过该帐户支付租金,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直接向乙方收取租金,但乙方未按期到银行支付租金的除外。房地产经纪机构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应将其中一份合同送交银行。)
(四)甲方或其代理人收取租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第八条房屋租赁保证金
(一)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是/□否)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具体金额为: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保证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乙方。
第九条其他费用租赁期内,与该房屋有关各项费用的承担方式为:
(一)乙方承担(□水费/□电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供暖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费用。乙方应保存并向甲方出示相关缴费凭据。
(二)房屋租赁税费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房屋的交付及返还
(一)交付:甲方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经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返还: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返还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甲乙双方验收认可后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上签字盖章。甲乙双方应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乙方添置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对于乙方装饰、装修的部分,具体处理方法为(□乙方恢复原状/□乙方向甲方支付恢复原状所需费用/□乙方放弃收回/□归甲方所有但甲方折价补偿)。返还后对于该房屋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遗留的物品,甲方有权自行处置。
房屋租赁合同 篇3
一、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纳税地点
1、在全国性商品物资订货会(包括展销会、交易会等)上所签合同应当缴纳的印花税,由纳税人回其所在地后即时办理贴花完税手续。对此类合同的贴花完税情况,各地税务机关要加强监督检查,并相应建立必要的纳税管理办法。
2、对地方主办、不涉及省际关系的订货会、展销会上所签合同的印花税纳税地点,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自行确定。
《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文件第十五条规定:“‘合同在国外签订的,应在国内使用时贴花’,是指印花税暂行条例列举征税的合同在国外签订时,不便按规定贴花,因此,应在带入境内时办理贴花完税手续。”
二、房屋租赁要交纳下列税:
(1)要向国家交房产税,出租方要按租金年收入的12%交纳房产税。
(2)印花税,租赁双方在办理租赁登记时应按租赁合同所载租赁金额的千分之一贴花。
(3)营业税,单位和个人出租房屋应按租金收入的百分之五交纳营业税,个人出租房屋月租金收入在800元以下的免纳营业税。
(4)所得税,如出租方为企业,应交纳企业所得税;如出租方为个人,应交纳个人所得税。
所缴纳税费比率:
1、营业税,按租金的3%收取。
2、城建税,按营业税的7%收取。
3、教育附加,按营业税的3%收取。
4、地方教育附加,按营业税的1%收取。
5、房产税,按租金的4%收取。
6、个人所得税,按计算公式[租金-(1+2+3+4+5)]-N×10%收取。月租金在4000元以下时,N为800元;月租金4000元以上时,N为租金的20%。
7、土地使用税,按每平方米2-8元收取。
8、印花税,按租赁合同金额的1%收取。
房屋租赁合同 篇4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昆
明市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房屋坐落: 省 市 ,建筑面积 平方米,楼层 ,朝向 房屋结构 配套设施及装修情况,附带家具家电情况:
第二条 房屋用途
乙方承租此房作使用。乙方若需改变用途,须经甲方书面同意。
第三条 租赁期限
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第四条 租金
租金每月: 元,共计 。 租金分 次支付,第 次, 年 月 日前,支付 元。
第 次, 年 月 日前,支付 元。
第 次, 年 月 日前,支付 元。
第 次, 年 月 日前,支付 元。
第五条 其他费用
租赁期限内,所发生的 费用由甲方承担。
租赁期限内,所发生的 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 押金
本合同一经签订,乙方即应交纳租房押金乙方结清本合同中约定由乙方承担的相关费用后,甲方即应退还乙方押金。若乙方在承租期间给甲方房屋装修、附带家具家电造成人为损坏,甲方有权从乙方押金中扣除维修费用。
第七条 房屋修缮责任
出租房的自然损坏或者合同约定由出租人修缮的,甲方负责修复,因承租人过错造成房屋损坏的,由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否则,甲方有权用乙方交付的押金扣抵修复费用。
第八条 续租
房屋租赁期满,租赁合同终止,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租权。乙方需要续租,须在租赁期限届满前30天提出,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九条 产权人变更
合同期内,甲方如出售此房屋,须在一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同等条件下,乙方
拥有优先购买权,如乙方放弃优先购买权后,甲方按照法定程序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在无约定的情况下,本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权者继续有效。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合同期内,如单方提前终止本合同则视为违约,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
2、乙方若逾期支付租金,除应补交欠租外,并按约定月租金的实际逾期交付天数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逾期超过同,收回房屋,并按本条中第1点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甲方有权责令停止转让行为,终止租赁合同,收回房屋,并按本条中第一点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4、合同期内,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并按本条中第一点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免责条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或者造成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者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因上诉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实际计算,多退少补。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请当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
第十四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注:电表底数: ,水表底数 ,煤气底数
其他 :
出租方: 承租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房屋租赁合同 篇5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房屋坐落:
二、 房屋租期为壹年,从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乙方租赁房屋作为居住使用。租赁期满,甲方有权利收回出租的房屋,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日一个月前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在交清全年租金的同时,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如果乙方不再租房,须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
三、 为保证本合同的执行,乙方须向甲方一次交付押金壹仟元整。
四、 本合同的租金按年支付,支付方式为现金,先付后用。乙方须一次向甲方交足全年租金玖仟陆佰元整,租金交付日为20xx年6月30日前。
五、 在租用期间所发生的水费、电费、物业费、取暖费、天然气费、有线电视收视费等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六、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责任:
1、 甲乙双方在合同存续期间均无权单方终止履行合同,如有异议应由双方协
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不影响本合同的执行(本条第四款情况除外)
2、 乙方在居住期间应维护好房屋结构、设备、物品和门窗的完整。如有损坏,
需在合同期满日之前恢复原貌,由此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设备、物品如有损坏,须照价赔偿。
3、 乙方在租房期间,应保持屋内整洁,不得使用煤作燃料;应注意各方面的
安全,如有不安全隐患或由此引发任何后果均由乙方一方承担。
4、 乙方在租住期间不得把此房屋转借、转租给他人使用,不得改变租赁用途
或利用此房屋进行违法犯罪等性质的活动,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和损坏房屋。如有上述情况发生,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的执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
5、 租赁的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或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和改建
造成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因此而终止合同时,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
6、 双方电话号码变更应及时通知对方。
七、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八、 本合同共两页,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手机: 手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租赁合同 篇6
双方当事人: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授权代表)
姓名: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
传真: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授权代表)
姓名: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
传真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________;位于第____层,共______ 〔套〕〔间〕,房屋结构为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其中实际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以〔出让〕〔划拨〕方式取得;该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该房屋附着设施见附件二;〔房屋所有权证号、土地使用权证号〕〔房地产权证号〕为:__________.
第二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四条 租金
该房屋租金为( 币)___万___千___百__拾__元整。 租赁期间,如遇市场变化,双方可协商调整租金;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五条 付款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币)___万___千___百__拾 __元整。租金按〔月〕〔季〕〔年〕结算,由乙方于每〔月〕〔季〕〔年〕的第__个月的___日交付给甲方。
第六条 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 甲方对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在出租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出租该房屋前办妥。出租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 维修养护责任
租赁期间,甲方对房屋及其附着设施每隔 ____〔月〕〔年〕检查、修缮一次,乙方应予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由____方承担。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九条 关于装修和改变房屋结构的约定
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影响的设备,需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投资由乙方自理。退租时,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原状恢复或向甲方交纳恢复工程所需费用。
第十条 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1.水、电费; 2.煤气费; 3.电话费; 4.物业管理费; 5.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
在租赁期,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第十一条 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须将房屋退还甲方。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____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满前____个月内向乙方正式书面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
第十二条 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房屋租赁合同 篇7
合同的效力分为了有效、无效以及效力待定。对于房屋租赁这种特殊的合同而言,其同样也是可能存在无效的情况。一旦合同无效,那么对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就会造成一定的影响。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况有哪些。
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况有:
(一)未经竣工验收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赁合同无效。
现实中,房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就入住的情况很多 ,作为承租方很难查清房屋是否验收合格,因此为避免此种无效合同风险,承租方除尽职调查外,应在签订租赁合同中约定无效合同处理条款,以保护自己一方权益。
(二)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即违章建筑),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
实践中违反土地用途的 约定将房屋改变用途出租的大多是将非商业用途的房屋作为商业用途的房屋出租,以获得较多的租金,但国家的土地出让金受到损失,并扰乱了房地产市场,这种租赁合同当然认定无效。
(三)被确定为拆迁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赁合同无效。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12条规定:“拆迁范围确定后,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房屋租赁。”
(四)租赁期限超过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合同尚未履行的,不得履行;正在履行的,应当立即终止履行。对于无效合同造成的财产损失,一般采取如下方法处理:
1、返还财产。返还财产是使当事人的财产关系恢复到合同签订以前的状态。返还财产可以是一方返还,也可以是双方互相返还。如果当事人依据无效合同取得的标的物还存在,则应返还对方;如果标的物即房屋已不存在或者已损坏、已被第三人合法取得,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2、赔偿损失。没有过程的一方可以要求有过错的一方赔偿自己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按照责任大小、轻重各自承担经济损失中与其责任相适应的份额。
看完上文中的内容,相信你已经知道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了吧。实际操作中,为了保护你的权益一定要注意这些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形,否则的你的利益就有可能受到损害。
房屋租赁合同 篇8
一、仲裁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仲裁,是指房地产所在地仲裁机构根据争议双方当事人在房屋租赁合同中设立的仲裁条款或事后达成的仲裁协议,经当事人申请,以第三者的身份,对当事人争执的事实和权利、义务关系,依照《仲裁法》和其他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作出裁决的活动。房地产仲裁是一种准司法性质的专门行为,这种行为不是司法行为,却具有司法行为的效力。它既不属于人民法院对房地产纠纷案件进行审理的活动,也不属于房地产行政管理机构对房地产的管理活动,而是处于当事人之间的居中地位,为解决当事人房屋租赁纠纷所进行的仲裁活动。因此,仲裁机构在机构设置、仲裁程序以及其行为效力方面都具有准司法的性质。
根据有关规定,对下列房屋纠纷案件,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1)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或者审结的;(2)涉外房屋租赁纠纷;(3)经过公证机关公证后发生争议的房屋租赁纠纷;(4)房地产管理部门为一方当事人;(5)法律和法规规定由政府部门受理的;(6)违反房产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应作行政处理的;(7)一方申请仲裁,另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8)超过诉讼时效的。
当事人申请仲裁,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被申请人必须明确。被申请人是指房地产纠纷的对方当事人。处理房屋纠纷,当事人双方都必须参加才能更好地解决纠纷,如果被申请人不明确,纠纷也就无法解决。(2)请求要具体明确。只有这样,对方当事人才能答辩。仲裁机构也才能查明事实,从而顺利解决纠纷。(3)申请的同时必须提供证据。证据是仲裁机关作出裁决的基本事实依据,证据不足,或提供虚假证据,必然会影响裁决的质量和效果,甚至无法作出裁决。 (4)属于仲裁机构受理争议的范围。(5)必须是没有向法院起诉。房屋租赁发生纠纷后,是选择仲裁还是选择审判方式解决纠纷,是当事人的权利,如果已经起诉,仲裁机构就无权受理了。(6)无论是根据租赁合同中所订立的仲裁条款,还是发生纠纷后双方所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都应当提交房屋租赁纠纷仲裁申请书。申请书的内容包括:①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姓名或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如果是委托代理人申请的,还要提交委托人签名盖章的授权委托书);②案由;③案情;④证据;⑤具体请求事项;等等。
申请仲裁的当事人,应当预交仲裁案件的受理费,案件仲裁结束后,连同其他办案费用,由败诉一方负担。若双方当事人互有胜负,以上费用按双方责任大小分担,如果纠纷经调解解决,由双方协商负担。
二、申请行政主管机关处理
行政主管机关是房屋租赁的主管部门。我国实行国家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其机构的具体设置是:
国家建设部设房地产业司。全国的房地产业归国家建设部管理,内部设有房地产业司。司下设立:综合处、住宅发展处、房地产综合开发处、房地产市场管理处、房地产管理和房屋维修处。建设部同时还设有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室内设有住房制度改革指导处和住房制度协调处。
地方政府设立地方房地产业管理机构,贯彻执行国家的房地产业政策。按行政机构的设置相应设立如下房地产业管理机构:(1)省、自治区、直辖市、省建委(建设厅)下设房地产管理局。(2)市人民政府、地区行政公署及自治州人民政府建委设房地产局、处。(3)县(县级市)人民政府建委设立房管所 (站)。地方各级房地产行政管理机构,既受同级地方政府的领导,也受上级房地产管理机构的业务指导。各单位自管房产机构既受本部门的行政领导,也受所在地政府房产部门的业务指导。房屋租赁纠纷,当事人愿意接受房地产管理机关的处理时,应写出申请书,申请书内容要明确、具体。其要求与仲裁申请书大致相同。程序也基本一样,对行政机关的处理不服的,可申请上级行政机关再行审查、重新作出处理。上级行政机关若发现下级行政机关的`处理有事实不清,处理不公或有违政策、法律的,有权撤销原处理决定,自行作出决定,或责令下级行政机关重新作出处理。
三、诉讼
当事人双方如果在合同中设有订立仲裁条款,或在纠纷发生后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认为应该受理的案件,应立案审理。对于经过行政机关处理的纠纷,当事人不服的,可根据不同情况,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行政诉讼。根据房屋租赁管理情况和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规定,导致行政诉讼的有如下几种情况:
1.因承租人擅自转让所租房屋,行政机关给予罚款的。
2.对产权不明的房屋,出租人在征得房管局同意时出租的。
3.行政机关越权作出决定的。
4.当事人要求办理房屋租赁注册手续,而主管机关不办理也不依法答复的。
5.承租人要求房管机关责令产权人加固危险房屋,以保证人身财产安全,而房管机关置之不理的。
6.出租人要求房管机关依照行政法规,针对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从事非法活动的情况,终止房屋租赁合同。如果主管机关认为需要处理,并以行政决定方式责令承租人终止承租权,而承租人对该决定不服的,就可以他物权受到侵犯为由提出行政诉讼。
提起行政诉讼或民事诉讼,都必须有明确的被告,而且还必须是属于受诉法院管辖。在行政诉讼中,要注意,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维持原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房屋行政管理机关为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改变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为被告。共同作出同一具体行政行为的房屋行政管理机关是共同被告。由法律法规授权的房屋行政管理组织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该组织作为被告。例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处是政府成立的、专门负责房屋拆迁的行政组织,它作出的决定,在性质上也属于行政行为,可以作为行政诉讼的被告。
行政诉讼的时效,根据规定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法院起诉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行政诉讼时效的最长期限是1年,从知道有权提起行政诉讼时起算。
民事诉讼的时效,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一般民事诉讼时效为2年,有几种特殊情况的时效为1年。其中,房屋租赁中,承租人拒付,或者延付租金,出租人起诉请求人民法院予以保护的时效为1年。所以,房屋租赁合同中,凡因承租人拒付、延付租金而引起的诉讼,出租人一定要牢记其诉讼时效为1年,超过1年起诉的,法院若查明,此前出租人明知自己的权利受到侵犯而不主张,那么,出租人就丧失了胜诉的权利。我国民法中规定的最长诉讼时效为20年,在这 20年中,尽管出租人不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超过20年的,法院也以超过时效来处理。
当然,诉讼时效中还有中止和中断的情况。《民法通则》第139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为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如地震、台风、水灾、战争,以及权利人丧失行为能力等。
《民法通则》第144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这就是诉讼时效的中断。比如,承租人从1990年1月1日起就停付租金,直至1991年1月1日,出租人索要时,承租人答应立即交付租金。那么,1991年1月1日就是诉讼时效的中断日期。诉讼时效从这一天起重新开始计算。诉讼时效的中断与中止不同,首先,发生的原因不同,中断是由于当事人主观上主张权利或承认义务而中断,中止是由于发生了不依当事人意志为转移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而引起;其次,法律后果不同,中断是原来已进行的时效均为无效,中止是在时效期限内把中止的时间扣除不计,待中止的事由消除后,连同已经进行的时效连续计算。比如,出租人得知承租人有违约行为,要向承租人提出解除合同的意见,或准备向法院起诉,但由于发生大地震,交通中断,无法与承租人取得联系,也无法向法院起诉,由此而耽搁的时间应从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内扣除,待影响出租人主张权利的客观原因消除,能够行使权利时起,连同地震以前已过的时效一并计算。
当事人之间自行约定延长诉讼时效期间的,人民法院不应允许。因为,时效期间是带有强制性的法律规定,不具有任意性,除法律有明确规定的由人民法院决定可以延长诉讼时效的以外,当事人任意约定的时效都不受法律保护。
在遇到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时候,当事人可以通过仲裁、诉讼以及申请行政主管机关处理等三种方式,详细内容小编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阐述,希望能够解开你的疑惑。如果你遇到了相关纠纷不能很好处理的话,不妨委托网站的律师来为您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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