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房屋租赁合同模板合集7篇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房屋租赁合同7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房屋租赁合同 篇1
出租方: (简称:甲方) 地址: 电话:
承租方: (简称:甲方) 地址: 电话:
为了发展特区的经济建设,提高单位或个人房屋的使用率,现根据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法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签订租赁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将座落在_____市 区 路(村) 街(坊) 号的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 房 厅或间)出租给乙方,作 使用。
甲方将座落在_____市 区 住宅 幢 号的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 房 厅或 间)出租给乙方,作 使用。
二、租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即: 年 月)。
三、乙方每月(季)向甲方缴纳租金人民币 元整,并于当月(季)初 天内交清。
四、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向甲方交付三个月房租 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后退还给乙方。
五、出租房屋的房地产税、个人收入调节税、土地使用费、出租房屋管理费由 方负责交纳;水电费、卫生费、房屋管理费由 方负责交付。
六、乙方必须依约交付租金,如有拖欠租金,每天按租金额20%加收滞纳金;如拖欠租金达三个月以上,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有权拒绝返还履约保证金。
七、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乙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和配套设备的毁损,应负恢复房屋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责任。
八、甲方应负责出租房屋的正常维修,或委托承租方代行维修,维修费在租金中折算;若甲方拖延维修或不作委托维修造成房屋毁损,乙方不负责任,并负责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
九、租赁期间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毁损,本合同则自然终止,双方有关问题可按有关法律处理。
十、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甲方要收回房屋,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取得同意,同时应双倍返还履约保证金;如乙方需退房,也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同意,同时不得要求返还履约保证金。
十一、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租赁期届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需按时归还房屋给甲方,如需续租,须提前三个月与甲方协商,若逾期不还又未续租,甲方可直接向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申请调解或起诉人民法院处理。
十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合同如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请房屋租赁管理部门调解或起诉人民法院处理。
十四、本合同可经公证处公证,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一份,税务部门一份,房屋租赁管理部门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人:
承租人:
年 月 日签订于_____×市
经办单位:
年 月 日
房屋租赁合同 篇2
一、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应由合同双方谁付?
对于很多朋友对于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该谁交付、及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税率是多少?解答如下:
在税收法规上,订立合同的双方都是印花税纳税义务人,即使是合同约定税负由物业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
法规文号:国务院令1988第11号
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
定缴纳印花税。
第八条同一凭证,由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签订并各执一份的.,应当由各方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额贴花。
二、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缴纳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需要租赁双方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租赁合同原件、房产证原件一起到所在地地税局去缴纳。
三、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税率如何计算?
1、财产租赁合同印花税的税率是0、1%;印花税在“签合同时”按合同金额缴纳。
2、印花税是这样规定的:应纳税额在一角以上的,其税额未满五分的不计,满五分的按一角计算。
对财产租赁的印花税有特殊规定:最低一元应纳税额起点,即税额超过一角但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计。
四、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税率是多少?分几次扣除?
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税率是0、1%,一次性交纳。
房屋租赁合同 篇3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门面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就承租使用甲方门面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房屋位置
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坐落于xx县xx镇通江路737号(原白云商店)门面1间出租给乙方用于经营。
二、租赁时间
本合同租赁期为叁年,自20xx年8月1日至20xx年8月9日止。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租金为每年人民币壹拾叁万元整,需按年支付。合同签订即付第一年租金,下一年租金需提前一个月支付。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于20xx年7月28日将上述门面交付乙方使用。
2、甲方在合同期内不得将乙方租用的门面转租给第 三者,或在租赁合同期内加价。
3、租赁期内,乙方因特殊原因在下一年度不继续租用此门面,应提前三个月告知甲方。乙方在租赁期结束以后,装修材料不得拆除。
4、甲方负责门前台阶进行大理石装修,卷帘门换成电动铁卷帘门。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收取乙方租金为租赁后纯收入,由于租赁房屋使用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门面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含水,电等设施损耗品),致使该门面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负责修复。
六、续租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门面。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租赁权。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20xx年7月26日
房屋租赁合同 篇4
合同编号:(_______)
出 租 方:(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地址:
证件号码:
电 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承 租 方:(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地址:
证件号码:
电 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甲乙双方经协商,于年 月 日订立本合同,并就以下各条款达成协议:
第一条:租赁范围及用途
1、甲方同意将上海市 路 弄 号 室的房屋及其设施租赁给乙方,计租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甲方《房屋产权证》(产权证编号:沪房地浦字第 号)
2、乙方租用上述房屋作 之用,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房屋另作他用或转租。
第二条:提供设备
1、甲方向乙方提供相应的 房内设备另立清单合同,清单合同与本合同同时生效等设施。
2、乙方使用上述设备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1、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租赁期满后乙方若需续租,须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在同等租约条件下,及在本合同租赁期内,乙方诚实履行本合同各项责任的前提下,则乙方有优先续租权,但须重新确定租金和签订租赁合同。
第四条:租金
租金为每月 人民币,如租期不满一个月,可按当月实际天数计算。
第五条:支付方法
1、租金须预付,乙方以每 个月为一个支付周期,乙方每个月支付一次,甲方在相关月份前十五天通知乙方付款,乙方收到甲方付款通知后,即在十五天内支付下个月的租金,以此类推。
2、乙方须将租金付给甲方抬头的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
账 号:
抬 头:
3、乙方也可以现金方式支付给甲方。
第六条:物业管理费及其它费用
1、物业管理费由 方按照物业管理公司的有关规定和收费标准支付。
2、租赁场所内的清洁由乙方自行负责。
3、其他因使用该房屋所产生的有关费用由乙方负担,如: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电话费等。
第七条:押金
1、为保证本合同的全面履行,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应支付给甲方个月租金的押金,押金不计利息,合同终止时,退还乙方。若乙方不履行合同,则押金不予返还;若甲方不履行合同,则应将押金全额返还并赔偿乙方壹个月的租金费用作为因租房造成的损失。但因市容整顿和市政动迁而无法续租的房屋除外,甲方可不作任何损失赔偿,此合同即可终止。
2、租借期内,无特殊情况,甲乙双方不得私自随意加减租金和更改终止合同租借期。
3、甲方有权向乙方查阅支付国际长途的费用,或乙方使用国际长途电话,可由甲方代买“国际长途电话使用卡”,费用由乙方支付(根据卡上密码可在室内电话机上直拨)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
第八条:禁止租赁权的转让及转借乙方不得发生下列行为:
1、 租赁权转让或用作担保。
2、 将租赁场所的全部或一部分转借给第三者或让第三者使用。
3、 未经甲方同意,在租赁场所内与第三者共同使用。
第九条:维修保养
1、 租赁场所内属于甲方所有的内装修及各种设备需要维修保养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或物业公司,甲方并及时安排维修保养。重要设备需要进行大修理时,应通知甲方。
2、 上述维修保养费用由甲方承担,但若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修理,则费用由乙方承担。
3、 属乙方所有的`内装修及各种设备需要保养时,由乙方自行进行并承担费用。
第十条:变更原状
1、 乙方如对所租的房屋重新装修或变动设备及结构时,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2、 乙方在实施上述工程时,须与甲方及时联系,工程完毕后应通知甲方检查。
3、 乙方违反本合同上述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第十一条:损害赔偿
由于乙方及其使用人或有关人员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而对甲方、其他租户或者第三者造成损害时,一切赔偿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甲方免责:
1、 因地震、水灾、或非甲方故意造成,或非甲方过失造成的火灾、盗窃、各种设备故障而引起的损害,甲方概不负责,但甲方有过错或重大过失的情况除外。
2、 乙方因被其他客户牵连而蒙受损害时,甲方概不负责。
第十三条:乙方责任
1、 必须遵守本大楼的物业管理制度。
2、 必须妥善使用租赁场所及公用部分。
3、 不得在大楼内发生下列行为:
(1) 将超重、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危险物品带入楼内或实施其他有害于大楼安全的行为;
(2) 给甲方或其他租户(业主)带来损害的行为,以及对整个建筑物造成损害的一切行为;
(3) 违反社会治安、国家安全和违法行为。
第十四条:通知义务
1、 甲乙双方所发生的通知均采用书面形式。
2、 任一方的姓名、商号、地址及总公司所在地、代表者若发生变更时,须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第十五条:合同终止
因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事件,使大楼的全部或一部分损坏、破损而导致乙方租赁场所不能使用时,本合同自然终止。
第十六条:合同解除
乙方如发生以下行为之一时,甲方可不通知乙方而解除本合同,如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经济损失的责任。
1、 租金及其他债务超过半个月以上未付;
2、 租赁场所的使用违反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
3、 违反本合同的有关规定的;
4、 违反本合同第八、第十四条规定的;
5、 给其他租户(业主)生活造成严重妨碍,租户(业主)反映强烈的;
6、 、法规、被拘留或成为刑事诉讼(公诉)被告的,以及本人死亡或被宣告失踪等情况发生的;
7、 有明显失信或欺诈行为的事实的;
8、 甲方出现前述第3、4或第7项行为的,乙方有权不通知甲方而解除合同,如对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还应赔偿乙方遭受的损失。
第十七条:特别说明
1、 除第十六条和第二十条所述原因外,租赁期内,乙方不得解除本合同。若遇特殊情况须解除时,须以书面形式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但不得收回押金。
2、 合同签订后,租赁期开始前,由于乙方原因须解除合同时,乙方须把已缴的押金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
第十八条:租赁场所的归还
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租赁场所内属于乙方所有的一切物品,包括内装修各类设备、材料全部撤除,使租赁场所恢复原状,并经甲方检查认可后由甲方收回,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九条:纠纷解决
对本合同的权力、义务发生争议时,如调解不成,可向有关管辖的房屋所在地的中国法院提出诉讼。
第二十条:补充条款
……
中介方:
甲方: 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注: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房屋租赁合同 篇5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证件名称:;号码: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证件名称:;号码:
经纪方:中原地产代理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就房地产租赁事项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同意将坐落在甲方所拥有之物业(以下简称“该物业”)出租给乙方使用。房屋的.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房屋用途为:【 】住宅【 】商用。
二、甲乙双方议定上述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整(¥元),租赁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个月。租金按月按季按年结算,以转账现金方式支付给甲方,由乙方在每月的日前缴月租金。甲方提供之账号:;账户名:;开户行:。
三、乙方年月日前向甲方缴纳人民币元整(¥元)作为房屋租金押金(保证金),乙方在租赁满之日缴清租赁该物业的一切费用后,甲方应将押金(保证金)无息退回乙方。本押金不得于租赁期满前抵于租金。
四、给予经纪方为租赁双方提供的中介代理服务,并促成签署本合同,甲、乙双方同意在签订本合同当天向经纪方支付中介代理费,其中:甲方应向经济方支付中介代理费人民币 元整(¥元)。乙方应向中介方支付中介代理费人民币元整(¥元)。逾期支付的须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每日按代理费的千分之五付违约金至全部支付完毕之日止。
五、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六、甲方已提供租赁合同或具有出租权的有效证明、身份证明等文件。乙方已提供身份证明文件。甲乙双方已分别审查并确认对方的真实合法性。
七、租赁双方当事人应当自签订、变更合同之日3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街道、镇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甲、乙双方已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相关事宜。
八、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执,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连同后附租赁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之内容正反面共两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经纪方持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贴别提示:为保障客户合法权益,请客户在向经纪方支付代理费及交易款项时务必开具有中原地产代理公司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的票据,以确认中原地产代理公司收到该笔款项。交易双方确认阅读并同意本合同内容。
甲方:乙方:
签章:签章:
房屋租赁合同 篇6
一、仲裁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仲裁,是指房地产所在地仲裁机构根据争议双方当事人在房屋租赁合同中设立的仲裁条款或事后达成的仲裁协议,经当事人申请,以第三者的身份,对当事人争执的事实和权利、义务关系,依照《仲裁法》和其他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作出裁决的活动。房地产仲裁是一种准司法性质的专门行为,这种行为不是司法行为,却具有司法行为的效力。它既不属于人民法院对房地产纠纷案件进行审理的活动,也不属于房地产行政管理机构对房地产的管理活动,而是处于当事人之间的居中地位,为解决当事人房屋租赁纠纷所进行的仲裁活动。因此,仲裁机构在机构设置、仲裁程序以及其行为效力方面都具有准司法的性质。
根据有关规定,对下列房屋纠纷案件,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1)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或者审结的;(2)涉外房屋租赁纠纷;(3)经过公证机关公证后发生争议的房屋租赁纠纷;(4)房地产管理部门为一方当事人;(5)法律和法规规定由政府部门受理的;(6)违反房产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应作行政处理的;(7)一方申请仲裁,另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8)超过诉讼时效的。
当事人申请仲裁,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被申请人必须明确。被申请人是指房地产纠纷的对方当事人。处理房屋纠纷,当事人双方都必须参加才能更好地解决纠纷,如果被申请人不明确,纠纷也就无法解决。(2)请求要具体明确。只有这样,对方当事人才能答辩。仲裁机构也才能查明事实,从而顺利解决纠纷。(3)申请的同时必须提供证据。证据是仲裁机关作出裁决的基本事实依据,证据不足,或提供虚假证据,必然会影响裁决的质量和效果,甚至无法作出裁决。 (4)属于仲裁机构受理争议的范围。(5)必须是没有向法院起诉。房屋租赁发生纠纷后,是选择仲裁还是选择审判方式解决纠纷,是当事人的权利,如果已经起诉,仲裁机构就无权受理了。(6)无论是根据租赁合同中所订立的仲裁条款,还是发生纠纷后双方所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都应当提交房屋租赁纠纷仲裁申请书。申请书的内容包括:①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姓名或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如果是委托代理人申请的,还要提交委托人签名盖章的授权委托书);②案由;③案情;④证据;⑤具体请求事项;等等。
申请仲裁的当事人,应当预交仲裁案件的受理费,案件仲裁结束后,连同其他办案费用,由败诉一方负担。若双方当事人互有胜负,以上费用按双方责任大小分担,如果纠纷经调解解决,由双方协商负担。
二、申请行政主管机关处理
行政主管机关是房屋租赁的主管部门。我国实行国家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其机构的具体设置是:
国家建设部设房地产业司。全国的房地产业归国家建设部管理,内部设有房地产业司。司下设立:综合处、住宅发展处、房地产综合开发处、房地产市场管理处、房地产管理和房屋维修处。建设部同时还设有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室内设有住房制度改革指导处和住房制度协调处。
地方政府设立地方房地产业管理机构,贯彻执行国家的房地产业政策。按行政机构的.设置相应设立如下房地产业管理机构:(1)省、自治区、直辖市、省建委(建设厅)下设房地产管理局。(2)市人民政府、地区行政公署及自治州人民政府建委设房地产局、处。(3)县(县级市)人民政府建委设立房管所 (站)。地方各级房地产行政管理机构,既受同级地方政府的领导,也受上级房地产管理机构的业务指导。各单位自管房产机构既受本部门的行政领导,也受所在地政府房产部门的业务指导。房屋租赁纠纷,当事人愿意接受房地产管理机关的处理时,应写出申请书,申请书内容要明确、具体。其要求与仲裁申请书大致相同。程序也基本一样,对行政机关的处理不服的,可申请上级行政机关再行审查、重新作出处理。上级行政机关若发现下级行政机关的处理有事实不清,处理不公或有违政策、法律的,有权撤销原处理决定,自行作出决定,或责令下级行政机关重新作出处理。
三、诉讼
当事人双方如果在合同中设有订立仲裁条款,或在纠纷发生后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认为应该受理的案件,应立案审理。对于经过行政机关处理的纠纷,当事人不服的,可根据不同情况,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行政诉讼。根据房屋租赁管理情况和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规定,导致行政诉讼的有如下几种情况:
1.因承租人擅自转让所租房屋,行政机关给予罚款的。
2.对产权不明的房屋,出租人在征得房管局同意时出租的。
3.行政机关越权作出决定的。
4.当事人要求办理房屋租赁注册手续,而主管机关不办理也不依法答复的。
5.承租人要求房管机关责令产权人加固危险房屋,以保证人身财产安全,而房管机关置之不理的。
6.出租人要求房管机关依照行政法规,针对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从事非法活动的情况,终止房屋租赁合同。如果主管机关认为需要处理,并以行政决定方式责令承租人终止承租权,而承租人对该决定不服的,就可以他物权受到侵犯为由提出行政诉讼。
提起行政诉讼或民事诉讼,都必须有明确的被告,而且还必须是属于受诉法院管辖。在行政诉讼中,要注意,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维持原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房屋行政管理机关为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改变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为被告。共同作出同一具体行政行为的房屋行政管理机关是共同被告。由法律法规授权的房屋行政管理组织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该组织作为被告。例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处是政府成立的、专门负责房屋拆迁的行政组织,它作出的决定,在性质上也属于行政行为,可以作为行政诉讼的被告。
行政诉讼的时效,根据规定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法院起诉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行政诉讼时效的最长期限是1年,从知道有权提起行政诉讼时起算。
民事诉讼的时效,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一般民事诉讼时效为2年,有几种特殊情况的时效为1年。其中,房屋租赁中,承租人拒付,或者延付租金,出租人起诉请求人民法院予以保护的时效为1年。所以,房屋租赁合同中,凡因承租人拒付、延付租金而引起的诉讼,出租人一定要牢记其诉讼时效为1年,超过1年起诉的,法院若查明,此前出租人明知自己的权利受到侵犯而不主张,那么,出租人就丧失了胜诉的权利。我国民法中规定的最长诉讼时效为20年,在这 20年中,尽管出租人不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超过20年的,法院也以超过时效来处理。
当然,诉讼时效中还有中止和中断的情况。《民法通则》第139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为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如地震、台风、水灾、战争,以及权利人丧失行为能力等。
《民法通则》第144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这就是诉讼时效的中断。比如,承租人从1990年1月1日起就停付租金,直至1991年1月1日,出租人索要时,承租人答应立即交付租金。那么,1991年1月1日就是诉讼时效的中断日期。诉讼时效从这一天起重新开始计算。诉讼时效的中断与中止不同,首先,发生的原因不同,中断是由于当事人主观上主张权利或承认义务而中断,中止是由于发生了不依当事人意志为转移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而引起;其次,法律后果不同,中断是原来已进行的时效均为无效,中止是在时效期限内把中止的时间扣除不计,待中止的事由消除后,连同已经进行的时效连续计算。比如,出租人得知承租人有违约行为,要向承租人提出解除合同的意见,或准备向法院起诉,但由于发生大地震,交通中断,无法与承租人取得联系,也无法向法院起诉,由此而耽搁的时间应从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内扣除,待影响出租人主张权利的客观原因消除,能够行使权利时起,连同地震以前已过的时效一并计算。
当事人之间自行约定延长诉讼时效期间的,人民法院不应允许。因为,时效期间是带有强制性的法律规定,不具有任意性,除法律有明确规定的由人民法院决定可以延长诉讼时效的以外,当事人任意约定的时效都不受法律保护。
在遇到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时候,当事人可以通过仲裁、诉讼以及申请行政主管机关处理等三种方式,详细内容小编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阐述,希望能够解开你的疑惑。如果你遇到了相关纠纷不能很好处理的话,不妨委托网站的律师来为您解决。
房屋租赁合同 篇7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 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该房屋位于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__路,房屋产权证(房屋买卖合同)编号:___________,建筑面积约为_________平方米,楼前约________平方米。
甲方需保证已取得该房屋及地块的合法所有权,并承担签订本合同相关事宜的全部责任并保证房屋的出租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未与他人发生租赁纠纷及产权争议。现同意将该房屋租赁给乙方使用,用途为办公用房 。
二、该房屋租赁期限: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日。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房屋及场地。乙方有优先承租权,但必须在租赁期满提前壹个月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订立租赁合同。如乙方没有通知甲方要求续租,合同到期后则视为本合同到期自动终止。租赁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或阻挠乙方生产经营活动。
三、房屋租金。
__________年至_________年为每年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元),________年至________年租赁费为上年租金实际交付额乘以(1+上年度GDP增加比)含使用办公楼壹座及附属北侧仓库(详情见交房确认书)。支付方式 现金或转账 ,签订合同30天内支付首次租金,同时甲方将房屋交付乙方使用,后期支付时间提前30天交付下期租金。甲方有义务为乙方足额开具相应的房屋租赁费发票。房屋在租赁期间产生的电话费、宽带费、水费、电费、等费用由 乙方方支付。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纳上述有关费用达壹个月时,甲方有权向乙方追上述有关费用,乙方必须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四、租赁合同期内。
甲方单方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或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租赁房屋,甲方应按违约天数每天租金的双倍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超过30天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另甲方还须赔偿乙方日租金的双倍租金及退还已交租金及其它经济损失。
五、租赁合同期内乙方提前解除或未按合同约定交付租金。
乙方应按拖欠租金天数每天租金的双倍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超过3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该出租房屋终止合约。房屋内留臵的一切物品乙方在15日内自行处臵,否则视为弃物。
六、租赁期间,房屋由于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战争、自然老旧)及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承担有关维修的费用,若有特殊约定则另行补充。
乙方承担租赁期内的该房屋产生的实际使用费用及使用不当所造成的房屋及其相关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租赁期内乙方因使用需要对出租房屋装修或屋内设施进行改动,需经甲方同意,甲方有权对装修或改动情况进行监督。乙方不得随意损害房屋租赁所附带的物品;租赁期间,甲方需要对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进行检查、修缮,乙方应予积极配合,不得阻挠施工;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做好防火灾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
七、乙方不得在该房屋内进行违反法律、法规及政府对出租房屋用途有关规定的行为。
租赁期间乙方因单位、个人作为商业、办公用途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及债务由乙方全权负责。
八、租赁期满或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终止,乙方必须在15日内交还房屋,交房之日将房屋钥匙及正常使用状态下附件中的所列物品交付给甲方。
房屋内留臵的一切物品均视为弃物,甲方有权自行处臵,乙方绝无异议。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需配合乙方办理工商登记等各种经营所需证照并提供相关资料。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版本及相关内容,甲、乙双方充分了解并认同且无异议。
一经签订即为生效,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可签补充合同,本合同及补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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