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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

时间:2023-05-04 11:31:26 工程合同 我要投稿

实用的工程合同合集9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工程合同9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实用的工程合同合集9篇

工程合同 篇1

  发包方:故县村(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丁三明(以下简称乙方)

  今因甲方兴建防洪抗旱工程,需要委托乙方承建,经双方协议后,根据本工程具体情况,签订合同,作为今后施工工程依据,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防洪堤、灌溉水渠。

  二、工程地点:故县三公里处

  三、施工范围:

  四、承包形式:包工包料

  五、质量标准:乙方严格按照设计施工,保证工程质量标准,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甲方应及时提出,乙方应及时处理,返工。

  六、工程承包造价:贰万陆仟壹佰陆拾肆元整

  七、付款方法:承包方全额垫款。

  八、施工期限:两个月

  九、本工程不能转让,否则没收押金,终止合同。

  十、劳保安全:在施工中发生的工伤事故,由乙方承担经济责任。

  十一、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派马金龙同志为现场施工代表,隐蔽工程必须由施工代表现场鉴后,凭通知才能施工,并做为工程决算的依据。

  十二、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凡车辆通行及补偿均由乙方自理,工程结束后,所有道路、农田、必须恢复,恢复费用由乙方自理。

  十三、本工程完工后,需经过第二年洪水考验方才进行组织有关人员验收。

  十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一份,镇水利工作站备案一份。

  甲方:乙方代表:(签字)

  年月日

工程合同 篇2

  世行贷款中土建工程合同是指具有法人资格双方或数方为实现某一特定的合法主题予以实施的协议,世行货款中土建工程合同管理论文。土建工程合同是缔约双方明确法律关系和一切权利与责任关系的基础,是业主和承包商在实施合同中的一切活动的主要依据,是极为重要的文件。世行贷款中土建工程合同管理是指合同洽谈、草拟、签订、履行、变更、中止、终止或解除以及审查、监督、控制等一系列行为的全过程的管理。其中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是合同管理的内容;审查、监督、控制是合同管理的手段。

  一、世行贷款中土建工程合同的内容

  土建工程合同通常包括以下部分:①合同条款(包括一般条款和特殊条款)。目前,我国利用世行货款项目的土建工程合同文本是在FIDIC第四版(1987年)基础上,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修改而成的。该文的特点为凡是能作为一般条款的,均写入一般条款;凡是要在特殊条款中明确的,写入特殊条款,克服了过去特殊条款修正一般条款,前后矛盾或不一致的缺点;②技术资料和说明;③图纸;④协议书;⑤招标规定和说明(投标组织及有关说明资料);⑥投标书中标有价格的工程量清单和费率等;⑦补遗及附录。

  二、世行贷款中土建工程的合同类型

  1、总价合同

  总价合同要求承包商对承包的工程项目报其总价,业主不管理项目实际工程量的增减及各种设计变更均不得改变原合同价。这种合同的风险仅由承包商承担,在总价合同中,尽管规定了合同总价在实施中无论发生什么情况都不得改变,但在实际中,承包商为了降低风险会千方百计寻找理由,双方也会经常发生争议,在大型土建工程中,不宜采用总价合同。

  2、费用加减合同

  费用加减合同要求承包商对承包的工程项目报其人工费、设备费、材料费、管理费的基本价格以及利润比例,业主按上述实际发生的各种费用,外加规定比例的利润向承包商付款,这种类型合同的主要风险由业主承担。由于承包商不承担任何风险,无论工程量和设计发生增减或变更,承包商的利润是不变的。因此,承包商不会注意节省。这种方式一般适用于土建合同中的计日工的支付,只作为合同应变能力的补充措施。

  3、单价合同

  单价合同是土建工程承包中采用较多的一种合同方式。单价合同是以承包商中标时所报的各项工程单价为基础,工程量则按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实际完成的数量为准。合同的风险是由合同双方共同承担的,在单价合同的执行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必须规范执业,做好详细记录,否则,支付就没有可靠的.依据。当然,承包商投标的总报价并不是业主最终支付给承包商的合同款数,承包商的投标总报价仅供评标时使用。在合同执行中,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减、价格浮动、追加工作、合同变更、汇率变化、索赔的发生等等都会导致业主支付额的变化。

  三、世行贷款中土建工程合同管理的范围

  世行贷款中合同管理的业务面很广,每项业务都有规定的程序和方法,每项业务之间又存在不可分割的联系。世行贷款中合同管理的业务范围包括:进度控制、图纸和规范、工程施工设备、材料、施工质量控制、施工条件、安全检查、现场会议、合同变更和索赔、工程风险的合理负担、工程验收、劳务和分包合同的管理、仲裁和纠纷的协调处理、档案资料管理等。但是,世行贷款中合同管理是有重点的,只有突出重点,才能做好管理工作。

工程合同 篇3

  1、 指定分包商由(A)指定或选定。

  A、业主

  B、承包商

  C、设计单位

  D、业主和承包商共同

  2、 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施工作业方法可能危及现场或毗邻地区建筑物或人身安全,属于工程师发出暂停施工的(D)。

  A、内外部条件的变化

  B、发包人应承担责任的原因

  C、协调管理的原因

  D、承包人的原因

  3、 在建设工程材料采购合同中,由供货方代运的货物,应由(A)在站场提货地点共同验货,以便发现灭失、短少、损坏等情况时,能及时分清责任。

  A、采购方和运输部门

  B、供货方和采购方

  C、供货方和运输部门

  D、供货方、采购方及运输部门

  4、 在设计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合同规定交付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时间,每延误1d,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B)。

  A、1‰

  B、2‰

  C、3‰

  D、5%o

  5、 甲施工企业与乙承重机厂签订了一份购置起重机的买卖合同,约定5月10日甲付给乙

  100万元预付款,6月21日由乙向甲交付两辆起重机,但到了5月10日,甲经调查发现乙确已全面停产,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此时甲可以(D),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A、终止合同

  B、转让合同

  C、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D、请求对方提供适当担保

  6、 下列财产中,不可以作为抵押物的是(C)。

  A、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B、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C、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

  D、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人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

  7、 由于采购方在合同内错填到货地点导致供货方送货不能顺利交接货物的,所产生的后果由(A)承担。

  A、采购方

  B、供货方

  C、代运方

  D、采购方和供货方共同

  8、 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在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A)d内,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

  A、7

  B、14

  C、28

  D、30

  9、 FIDIC《土木工程施工分包合同条件》规定,应由承包商承担责任的事件是(D)。

  A、拖延支付工程款

  B、协调管理不力导致对分包工程施工的干扰

  C、施工图纸有错误

  D、分包商执行承包商代表指令导致的索赔

  10、 根据FIDIC《施工合同条件》的规定,保留金是按合同约定从(D)中相应扣减的一笔金额。

  A、合同价内的暂列金

  B、业主应交付的预付款

  C、承包商应交付的定金

  D、承包商应得的工程进度款

  11、关于抵押权实现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D)。

  A、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

  B、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C、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且双方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D、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直接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

  12、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单机无负荷试车时,承包人应在试车前48 h内向工程师发出要求试车的书面通知,通知的内容不包括(D)。

  A、试车内容

  B、试车时间

  C、试车地点

  D、对承包人的要求

  13、关于质押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A)。

  A、质权是一种法定的担保物权,以转移占有为特征

  B、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移交的动产或权利为质物

  C、质押后,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依法有权就该质押动产或权利优先得到清偿

  D、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以担保债权履行的担保

  14、 FIDIC《施工合同条件》规定,所签合同内注明的完

  完成全部工程的时间,加上合同履行过程中因非承包商应负责原因导致变更和索赔事件发生后,经工程师批准顺延工期之和称

  为(B)。

  A、缺陷通知期

  B、合同工期

  C、合同有效期

  D、施工期

  15、甲公司与乙公司经协商达成买卖合同,双方均未加盖公章或签字,不久甲公司交货,乙公司收货后付款。乙公司在使用中发现货物质量有问题,遂诉至法院,根据《合同法》的规

  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C)。

  A、合同无效,但已履行部分双方不再返还

  B、合同无效,已履行部分双方返还

  C、合同已成立,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D、合同未成立,已履行部分双方相互返还

  16、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C)是最为常用的一种担保方式。

  A、定金

  B、留置

  C、保证

  D、质押

  17、按照《合同法》,债权人决定将合同中的权利转让给第三人时,转让行为(D)

  A、必须征得对方同意

  B、无须征得对方同意,也无须通知对方

  C、无须征得对方同意,但应提供担保

  D、无须征得对方同意,但要通知对方

  18、下列关于“缔约过失责任”的说法中,正确的是(C)。

  A、当事人履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B、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时,给第三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C、订立合同时,一方当事人的不诚信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D、订立合同时,当事人因判断失误对自身受到的损失应自负

  19、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某隐蔽工程经工程师检验后进行了隐蔽。之后工程师又要求对已隐蔽的工程重新进行检验。检验结果表明该隐蔽工程的施工质量合格,则(B)。

  A、承包人承担全部费用,工期相应顺延

  B、发包人承担全部费用,工期相应顺延

  C、发包人承担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D、承包人承担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20、担保方式中的保证,在实际运用过程中应理解为(B)。

  A、保证人和债务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约定给予赔偿

  B、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约定履行债务

  C、债务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代为履行债务

  D、债务人和债权人约定,债务人向债权人保证履行合同义务

  21、 合同约定的工期,是指在(A)中写明的时间与施工过程中遇到合同约定,经过工程师确认应给予承包人顺延工期之和。

  A、协议书

  B、通用条款

  C、专用条款

  D、附件

  22、 关于提前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D)。

  A、提前或者部分履行合同会给债权人行使权利带来困难或者增加费用

  B、提前履行是指债务人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到来之前就开始履行自己的义务

  C、部分履行是指债务人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全部义务而只履行了自己的一部分义务

  D、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或部分履行债务,由此增加的费用由债权人承担

  23、 FIDIC《施工合同条件》通用条款规定,为了帮助承包商解决订购大宗主要材料和设备所占用资金的周转,订购物资经工程师确认合格后,按发票价值的(C)作为材料预付的款额,包括在当月应支付的工程进度款内。

  A、50%

  B、65%

  C、80%

  D、95%

  24、 下列关于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竣工前的单机无负荷试车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C)。

  A、安装工程具备试车条件时,由承包人组织试车

  B、承包人应在试车前48 h内向工程师发出要求试车的书面通知

  C、试车记录由发包人准备

  D、试车合格,工程师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25、 由于发包人或承包人违约以及不可抗力事件等原因造成合同非正常终止,无责任的受害方因其蒙受经济损失而向对方提出索赔,这种索赔叫做(A)。

  A、合同被迫终止的索赔

  B、意外风险和不可预见因素索赔

  C、工程加速索赔

  D、工程变更索赔

  26、 工程师判定承包人索赔成立的条件不包括(D)。

  A、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延误的原因,按合同约定不属于承包人应承担的责任,包括行为责任或风险责任

  B、与合同相对照,事件已造成了承包人施工成本的额外支出,或总工期延误

  C、承包人按合同规定的程序提交了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

  D、索赔意向通知必须在28 d内提交

  27、 FIDIC《施工合同条件》规定,将合同争议提交争端裁决委员会决定的,裁决委员会应在收 到争议文件后(D)d内做出合理的裁决。

  A、15

  B、28

  C、72

  D、84

  28、 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的专家人选,应是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D)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的技术、经济等方面人员。

  A、3

  B、5

  C、6

  D、8

  29、 FIDIC《施工合同条件》通用条款中未明确规定业主必须向承包商提供(C),具体工程的合同内是否包括此条款,取决于业主主动选用或融资机构的强制性规定。

  A、投标保函

  B、履约保函

  C、支付保函

  D、预付款保函

  30、 FIDIC《施工合同条件》规定,自工程接收证书中写明的竣工日开始,至工程师颁发履约证书为止的日历天数称为(B)。

  A、缺陷通知期

  B、施工期

  C、合同有效期

  D、合同工期

工程合同 篇4

  一、案件要旨

  本案要旨为,原告的起诉行为是否构成重复起诉,这涉及到民事诉讼中的一项基本原则,即“一事不再理”原则,判断是否适用该原则,主要依据:诉讼标的是否一致,诉讼请求是否一致,当事人是否一致,争议事项是否一致,应当就具体案件结合当事人的具体诉讼请求及其依据,以及行使处分权的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判断。

  20xx年4月22日,被告与原告签订《钻孔桩施工协议书》一份,施工结束后,于20xx年5月10日双方签订了《施工结算协议书》,原告自己“备注:挖夹层、二次成孔、误工等计捌万肆千叁百叁拾元整,本表结算未结算。” 该结算协议由被告法定代表人及施工工地负责人和原告本人分别签名。由于被告未能按照结算协议支付原告的工程款,原告于20xx年11月16日向法院起诉立案,要求被告支付所欠工程款153972.02元。法院以(20xx)孟会民初字第59号调解书调解结案,调解书所确定的工程款数额153972.02元被告已履行完毕。经调阅法院(20xx)孟会民初字第59号案卷材料,该卷宗材料中从原告的起诉状(标的153972.02元)、调解笔录及调解协议中,均未涉及和显示原告本次所起标的任何内容; 另经法院对被告当时主管工程的负责人查实,原告在(20xx)孟会民初字第59号案件中起诉的数额,不包括原告本案所起诉的数额,被告仍下欠原告零杂工程等其他工程款未支付,但具体数额不能确定。

  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为,原告的起诉行为是否构成重复起诉,一审法院审理认为,在审理中,原告称该84330元的零杂工程款算帐凭据在合计后,原件全部交给了被告单位孟某,且被告处所存的《施工结算协议书》原件中同样有此欠款数额的备注,由于原告不能提供存放在被告处的该《施工结算协议书》原件,在被告不予认可又不提供该结算协议原件的情况下,按照庭审中原告提供的证据,法院结合上述对被告主管工程负责人核实的基本事实及本案的具体情况,原告现要求被告支付所欠施工中的零杂工程款,事实存在,理由成立,二审法院审理认为,洛基公司认为协议上手写部分内容是杨治安单方添加,但其并未提供自己所持有的结算协议书来证明自己的主张,也未提供证据证明挖夹层等附属工程不是杨治安所干,朱遵寿明确表示挖夹层等附属工作是杨治案所干,只是工程款具体数额记不清,并证明之前调解结案的案件中工程款不包括本案所诉争的工程款。同时,一审法院也查阅了该院(20xx)孟会民初字第59号案件卷宗材料后,认定杨治安本案所主张的工程款并不包含在之前调解结案的案件中。而且孟津法院(20xx)孟会民初字第59号调解书中并无洛基公司所称的“无论有无其他债权债务、无论有多少债权债务双方都已全部结清”内容。因此,洛基公司认为杨治安属重复诉讼,其并不欠杨治安工程款的主张,法院不予支持。

  二、案件来源

  河南省孟津县人民法院(20xx)孟民一初字第21号,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xx)洛民终字第1699号

  三、基本案情

  被告在承揽华阳洛阳(孟津)电厂公用区基桩工程期间,于20xx年4日22日和原告签订《钻孔桩施工协议书》一份,施工结束后,于20xx年5月10日双方签订了《施工结算协议书》,合计工程结算数额为163972.02元,协议约定在被告收到业主工程款30日内支付给原告。在该结算协议的空白部分,原告自己“备注:挖夹层、二次成孔、误工等计捌万肆千叁百叁拾元整,本表结算未结算。”该结算协议由被告法定代表人及施工工地负责人和原告本人分别签名。由于被告未能按照结算协议支付原告的工程款,原告于20xx年11月16日向法院起诉立案,要求被告支付所欠工程款153972.02元。法院以(20xx)孟会民初字第59号调解书调解结案,调解书所确定的工程款数额153972.02元被告已履行完毕。审理中经调阅法院(20xx)孟会民初字第59号案卷材料,该卷宗材料中从原告的起诉状(标的153972.02元)、调解笔录及调解协议中,均未涉及和显示原告本次所起标的任何内容;另经法院对被告当时主管工程的负责人(且又是(20xx)孟会民初字59号案件被告的诉讼代理人)查实,原告在(20xx)孟会民初字第59号案件中起诉的数额,不包括原告本案所起诉的数额,被告仍下欠原告零杂工程等其他工程款未支付,但具体数额不能确定。现原告为要求被告应支付所欠零杂施工工程款84330元及利息,向法院提起了诉讼,但原告在庭审中仅提供由被告施工负责人签名的增加零杂工程款数额便条复印件13张,共计款49550元。

  四、法院审理

  一审法院认为:审理中双方对本案的`争执焦点,一是原告现要求被告所支付的工程款在(20xx)孟会民初字第59号案件中是否一并审理,原告本次起诉的工程款数额84330元能否认定;二是原告本次起诉是否超过诉讼时效。针对上述双方所争执的各焦点问题,在审理中,原告称该84330元的零杂工程款算帐凭据在合计后,原件全部交给了被告单位孟某,且被告处所存的《施工结算协议书》原件中同样有此欠款数额的备注,由于原告不能提供存放在被告处的该《施工结算协议书》原件,在被告不予认可又不提供该结算协议原件的情况下,按照庭审中原告提供的证据,法院结合上述对被告主管工程负责人核实的基本事实及本案的具体情况,原告现要求被告支付所欠施工中的零杂工程款,事实存在,理由成立,但因原告不能提供零杂工程款84330元具体数额的原始结算凭据,按照庭审中原告提供的相关证据,对被告所欠零杂工程款数额应认定为49550元,超出部分,证据不足,不能认定。原告要求被告支付利息,因双方无明确约定,利息可从原告起诉之日(20xx年11月24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判决书限定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审理中,被告抗辩称不欠原告工程款及原告起诉已超过诉讼等,理由不足法院不予采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一百零九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洛阳市基础工程有限公司于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支付原告杨治安工程款49550元及利息。利息从起诉之日(20xx年11月24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判决书限定履行之日止。二、驳回原告杨治安其他诉讼请求。

  二审法院审理认为:洛基公司与杨治安在对华阳电厂工程进行结算时,形成的结算协议书一式二份,杨治安一审庭审时出示了该结算协议书原件,现洛基公司认为协议上手写部分内容是杨治安单方添加,但其并未提供自己所持有的结算协议书来证明自己的主张,也未提供证据证明挖夹层等附属工程不是杨治安所干。而且一审法院在对当时的项目负责人朱遵寿所做的调查的笔录中,朱遵寿明确表示挖夹层等附属工作是杨治案所干,只是工程款具体数额记不清,并证明之前调解结案的案件中工程款不包括本案所诉争的工程款。同时,一审法院也查阅了该院(20xx)孟会民初字第59号案件卷宗材料后,认定杨治安本案所主张的工程款并不包含在之前调解结案的案件中。而且孟津法院(20xx)孟会民初字第59号调解书中并无洛基公司所称的“无论有无其他债权债务、无论有多少债权债务双方都已全部结清”内容。因此,洛基公司认为杨治安属重复诉讼,其并不欠杨治安工程款的主张,法院不予支持。根据双方所签订的结算协议上备注内容显示洛基公司欠杨治安84330元,一审法院判令洛基公司支付杨治安工程款49550元,杨治安并未提起上诉,视为其认可该49550元工程款数额,故本院对此予以维持。洛基公司称朱遵寿不是项目负责人,不能代表其公司,以及闫水利不是其公司职工的主张,其并未提供证据证明,而且在双方所签订的施工协议中朱遵寿明确作为洛基公司项目负责人予以签名,故对此上诉主张,法院不予采信。()综上,上诉人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

  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五、与本案及类似案例相关的法规索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一条 人民法院对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起诉,必须受理;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纠纷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按照申诉处理,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工程合同 篇5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制作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内容

  1、工程名称:太阳能联合电加热换热系统工程;

  2、工程承包范围:真空管太阳能制作安装。

  二、工程材料的技术要求

  1、真空管:采用58-1800㎜紫金管;支管;

  2、循环槽:内胆采用304-2B食品级不锈钢,外壳采用镀铝锌板,中间聚胺脂保温;

  3、太阳能支架:采用角钢静电喷塑支架;

  4、保温水箱:内胆采用304-2B食品级不锈钢,外壳采用镀铝锌板,中间采用聚胺脂整体发泡。支架采用角钢制作,并作刷漆防锈处理;

  5、管道:上循环采用DN40镀锌管,下循环采用50PPR管,安装牢固、整齐、不堵不漏、上循环管、热水管均用橡塑作保温处理;

  6、强制循环泵采用威乐253E水泵,噪音小、性能高。

  三、保修及质量要求

  1、联集器、真空管、保温箱、保温水箱保修三年;

  2、管道及其它部件保修一年

  3、保质期内属制造安装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更换并承担所有费用;

  4、保修期内,设备发生故障,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抵达现场维修,直到正常使用。

  5、保修期满后,仍由乙方提供产品的终身有偿维修服务;

  四、工期

  竣工日期:自开工之日起10天内完工并交付使用,雨天顺延,试通水三天后甲乙双方共同对工程进行验收并在验收单上签字认可。

  五、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

  1、工程明细报价: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预付款为总款的30%,即元,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三天内支付总款的67%,即 元;保修款为工程总款的3%,即

  3、此报价为不含税票报价,如果甲方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另加工程总款的4%作为税费。

  六、工程验收标准

  工程安装必须依照《太阳能热水器系统设计、安装及工程验收技术规范》GB/T18713-20xx、《全玻璃真空太阳集热管》GB/T17049-1997及国家现行的施工规范及相尖规程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及验收。

  七、工程分工

  1、甲方工作

  (1)为乙方提供材料堆放、储存场地,乙方自行负责看管;

  (2)做好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协调工作,保证施工的顺利进行;

  (3)提供施工用电、水;

  (4)积极组织协调工程竣工验收;

  2、乙方工作

  (1)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造成的.污染及由此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进行清理,废料集中堆放,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2)严格按照国家一标五规范和甲方的安全、文明达标施工要求组织施工,按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施工防护措施,乙方因自身原因在施工工地上所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

  八、竣工验收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并在验收后的3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九、违约责任

  1、甲方责任

  不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按时将工程款支付给乙方,则按未付款金额的3%支付给乙方违约金,且未付款部分货物所有权归乙方,乙方有权自行处理未付款部分货物。

  2、乙方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整改,直到符合约定标准;

  (2)工程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乙方应付给甲方违约金(合同总金额的3%)。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它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在完成双方各自的职责、义务和经济往来后终止。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甲方在未付清工程款之前,未付款部分货物所有权属昆明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甲方负责保管,如甲方未按合同付款,乙方有权处理未付清部分货物。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如下租赁协议:

  一、甲方负责工程及工作量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包括从出发至 工地的往返费用,误工费,每车每天1000元整)。

  二、甲方负责所租车辆的启动费用,即负责油费、过路费及生活费、以后不在租金中扣除。

  三、甲方承担租赁期间车辆的维修、保养,以及轮胎、零部件的更换,费用由甲方负责,乙方不支付任何费用。

  四、甲方负责租车期间的油料、生活费、住宿费(2人),租赁期间各种关系的协调费,并全部承担其费用。

  五、甲方必须完全承担租赁期间车辆、司乘人员的安全(含车辆的防盗)、由此产生手损失、费用由甲方全部承担。甲方再提供两份司乘人员保险,买保险费用由乙方在结算时扣除 元(大写: 元整)。

  六、租赁期间的误工:修车5小时不计时,超过5小时按实际时间计,每月累计72小时为正常修车时间。如遇修车、买零部件、待工延误时间等不计算之内。

  七、租赁费用及时间:

  1、每车每月租赁费:双驾万元,单驾 万元。

  2、租赁期限: 年。

  3、因甲方原因租赁不满三个月,需解除合同的,租赁费按三个月计,并由甲方承担往返费用。

  八、租赁期满乙方享有续签合同的优先权,如需解除合同,甲方必须负责车辆的完好无损、轮胎及零部件健康状态,保持整箱燃油,并结清所有款项。

  九、付款方式:租赁期间采用上月支付下月的`租赁费用的办法。结算时间为上月的二十号前支付 元上,下月的十五号前支付余下的元整,出发前每车一次性付万元整,余下元七日之内付清,出发前并由甲方加满每车燃油。

  十、违约责任:

  1、如乙方的司机经甲方打招呼(需电话告知车主)不听指挥的,三次以上的,甲方有权要求更换司机。

  2、如甲方不及时按上述约定执行的,乙方有权撤出工地,甲方赔偿乙方往返的一切费用含误工费(以实际天数为准)。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并乙方的所有费用。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工程合同 篇7

  托运方(甲方):

  承运方(乙方):

  合同双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某某高速公路建设工程项目某某标段土方运输作业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运输任务

  由乙方负责某某高速公路建设工程项目某某标段土方运输作业任务,乙方承担的运输量按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实际运输数量计算,

  土石方工程运输合同。

  甲方将根据工程项目所确定的作业时间、作业地点、工作面、工程进度和运输数量的要求,对乙方运输任务进行统一分配、管理、调度和指挥,乙方必须服从。

  第二条 合同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运输起止地

  起始地: .到达地: .

  第四条 运输车辆

  乙方提供自卸式工程运输车辆: 辆,车辆牌号: ,行驶证号: ,载重量: 吨。车辆需配备防尘、防抛洒装置。

  第五条 运费结算

  运费按 元/吨*公里计算。

  因本合同土方运输所产生的税、费,由乙方承担。甲方支付的运费,乙方应出具运输费发票。

  按月结算。于每月五日前对上一月运费进行结算支付。

  第六条 运输质量和安全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指定的工作进度、作业时间、工作面、运输起止地和运输数量完成各项运输任务。

  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必须确保运输安全。如发生各类人身、财产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 燃油供应

  乙方运输车辆所需燃油按照国家定价由甲方提供,燃油费由乙方承担,由甲方从乙方运费中扣留支付。

  第八条 合同保证金

  为保证本合同的顺利履行,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后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交纳保证金 万元人民币(¥: 元)。上述保证金收取后由甲方出具保证金收据。

  合同期限届满后,上述保证金由甲方予以返还(从中应予扣留支付的违约金和其他费用除外)。

  第九条 运输管理

  1、乙方运输车辆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调度和指挥,严格遵守施工现场交通规则,积极维护施工现场交通秩序,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的畅通和运输安全,不得乱停、乱靠、乱装、乱卸,不得争道抢行,不得超速超载。运输过程中,运输车辆不得对周边造成扬尘污染、路面污染和噪声污染。

  2、乙方应当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运输任务。

  3、乙方的食宿和车辆停放场地由乙方负责,费用自理。

  4、乙方运输的土方在经过甲方指定地磅的计量后,计入乙方日常运输台账。日常运输台账由甲、乙双方指定经办人员共同签字确认。上述台账的运输数量和运输里程记录为甲、乙双方日后运费结算的基准和依据。

  5、乙方运输车辆的运输作业时间由甲方统一安排,建立按时作业制度,不得迟到、早退。因车辆检修或其他特殊原因确需暂停运输作业的,应提前一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批准后方可暂停运输作业。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除法律规定解除事由或本合同约定解除事项以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提前解除本合同或终止本合同义务的履行。否则,守约方可以要求对方继续履行本合同。并且,甲方擅自提前解除本合同或终止合同义务的履行的,须返还乙方合同保证金;乙方擅自提前解除本合同或终止合同义务的履行的,已交合同保证金将不予返回。

  2、合同双方均不得采用虚假记录、虚假计量或其他方法在运输数量上弄虚作假。否则,除虚假部分的运输数量不得作为运费计算依据外,还须按虚假部分运输数量的运费的拾倍计算违约方应予承担的违约金。

  3、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乙方运费。否则,除及时支付乙方运费外,还须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标准向乙方支付未结算部分运费的利息。利息计算时间自甲方违约付款之日起至欠款实际支付清结之日止。

  4、乙方运输车辆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在指定时间内进入施工现场,开展运输作业,不得延误。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通知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乙方所交合同保证金不得要求返还。

  5、合同期限届满后,乙方的运输车辆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在指定时间内撤出施工现场,不得延误。否则,乙方所交合同保证金不得要求返还。

  6、乙方对自己提供的运输车辆应当具有合法的所有权,车辆已取得国家道路营运和土方施工的许可权,并已依照国家法律政策规定购齐有关车辆保险。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通知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乙方所交合同保证金不得要求返还。

  7、乙方运输车辆不服从甲方的统一分配、管理、调度和指挥,妨碍施工现场交通运输秩序的,按每查处一次处以违约金伍佰元人民币(¥:500元)的标准,由甲方从乙方的运费或合同保证金中扣留支付。

  8、乙方运输车辆必须按照甲方的指令要求,定点装卸,不得乱装、乱卸。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非定点装载部分的运输量不予结算,从乙方运输台账中剔除;如属非定点卸载的,还须由乙方负责将非定点卸载部分的土方进行清理,装运至指定地点卸载。

  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如发生三车次以上(含三车次)非定点装载违约行为的',甲方有权单方通知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乙方所交合同保证金不得要求返还。

  乙方每发生非定点装载一次,除承担上述违约责任以外,甲方还有权按500元/车次的标准对乙方处以违约金。该违约金可从乙方的运费或合同保证金中扣留支付。

  9、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七条规定提供给乙方的燃油,乙方必须保证用于本合同土方运输任务,不得另作其他用途。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对乙方的燃油供应。

  10、乙方运输车辆非经甲方批准,擅自停止运输作业时间累计达48个小时以上(含48小时)的,甲方有权单方通知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未结算部分运费将不再结算支付,乙方所交合同保证金不得要求返还。

  11、乙方运输车辆在运输作业中造成周边环境扬尘污染、路面污染或噪声污染,被有关部门处以行政罚款的,由乙方承担。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追偿时可从乙方的运费或合同保证金中扣留支付。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合同争议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定程序解决。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可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2、本合同经合同双方或其签约代表签署后生效。一式两份,由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托运方(签字): 承运方(签字):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住 所: 住 所: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建筑工程有关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明确双方责权利等事项进行协商,并按照公平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境有好协商达成以下人工承包合同条款。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XXX边气田

  第四天然气净化工程

  2、工程地点:____省____县

  3、工程内容:木工 混凝土工(包括楼木工支模板、混凝土浇筑。门窗及过洞梁除外)

  4、承包范围:人工费

  5、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6、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若遇到天气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工期可顺延)

  第二条 工程名称、数量及人工费承包价格:

  1、XXX边气田

  第四净化厂中控楼。食堂、木工、混凝土工人工费。

  2、数量按实际设计图纸及实际施工工程核算。

  3、木工人工费价格为展开面积(即沾灰面积)每平米 元。

  4、以上承包费用包括设计图纸内及甲方要求的缩影的工作内容及厂内材料装卸倒运、现场清理以及零星工作。

  第三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

  1、按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图说明书,国家颁发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石油工程建设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关于基本建筑项目竣工验收的暂行规定》及其它相关规范进行施工和验收。

  2、隐蔽工程在隐蔽前,乙方将验收内容,时间、地点和甲方及时联系,甲方通知建筑单位代表及监理工程师到场验收,验收合格,建筑单位代表及监理工程师在验收记录签字后,乙方方可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监理工程师限定时间内整改后重新验收。

  3、无论甲方代表及监理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验收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以顺延。

  4、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规范和标准及长庆油田地面工程建设验收标准,所有工程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要求施工,工程质量全部达到合格。

  第四条 安全责任

  1、甲方负责对乙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加强安全管理,增强安全意识。

  2、甲方必须按照公司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对待种作业人员的证件、上岗证及技术登记证必须进行严格审查,真正达到特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安全生产章程及管理制度执行,年度安全事故考核为零。

  4、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确定的`安全管理制度规范操作,否则按制度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重罚。

  5、乙方在工作期间山于违章操作、渎职等给甲乙双方曹X经济损失、人身意外伤害的山乙方负全部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6、乙方工程开工时施工队人员必须购买社会劳动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险,若乙方在开工前不购买,甲方可强制性代购买,费用从乙方工程款中扣回。

  第五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如果不按建筑工程施工图纸设计及验收规范和图纸设计要求施工,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技术人员及甲方现场技术人员提出问题未得到及时改正或拒不接受的,甲方有权利要求停工。情节严重或已造成不良后果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相应责任。

  2、甲方负责办理该项工程开工的各项手续。

  3、甲方负责组织建设单位技术人员和监理单位人员向乙方现场技术交底

工程合同 篇9

  发包方: 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总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分包方: 以下简称丙方

  甲、乙、丙叁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精神,本着各方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结合本消防工程具体情况,达成协议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有限公司一期消防工程

  2.设计单位:

  3.工程地点: 路

  二、各方职责

  甲方: 乙方: 丙方: 技术文件和承包范围

  技术文件:

  1、(一期工程)施工图

  2、建筑工程消防审核意见书——杭公消审[ ]第 号

  3、施工图审查报告

  4、(二期工程)消防系统图

  5、投标文件(预算书)

  承包范围:

  主厂房、展示厅、集体宿舍及职工活动楼的全部消防系统

  包括:消防自动报警控制系统(包括二期工程消防接口位置)、喷淋系统、消火栓系统、地下层通风和排烟系统、消防广播和消防电话系统(包括二期工程消防接口位置)、成套消防箱(含水枪和消防带、报警按钮等)、成套灭火器箱(含灭火器)、室外消火栓接合器、成套消防和喷淋泵系统(含控制柜)、消防报警备用电源、电梯消防接口、投标预算书中所列的所有工作内容(包括应急照明、防火卷帘、疏散指示灯的联动控制系统,应急照明、防火卷帘、疏散指示灯供货安装除外)等全部消防系统的采供、安装和调试。

  第一条 工程造价

  主厂房、展示厅、集体宿舍及职工活动楼的全部消防系统造价按一次性包干总价 万元(其中包括如下费用)。

  1、总包管理费3%

  2、市场价格风险调整的不可预见费用

  3、消防验收、消防检测费用(电气检测费用除外)

  4、设计变更调整的费用(以提供的技术文件为依据)

  5、其它与领取《消防工程验收合格证》的所有费用。

  6、对建设单位消防系统及设备操作维护人员的培训。

  7、涉及对非承包范围的工程(如防火门等)进行检查、指导,资料整理和消防验收。

  第二条 工期要求和开工日期

  1、工期要求:

  主厂房: 天(到 年 月 日止)起始时间要明确

  展示厅、集体宿舍及职工活动楼的工期及起止时间

  2、同时必须满足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的施工进度要求。

  (工程局的施工进度表要抄送消防工程的'施工单位)

  第三条 质量要求和评定标准

  1、质量要求:合格并符合消防和设计要求

  2、评定标准:按国家和杭州市现行的质量评定标准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执行。

  第四条 安全生产规范执行

  必须符合国家和杭州市有关规定要求。

  第五条 材料、设备的采购、供应方式和要求

  1、本工程的材料及设备由丙方采购。按规定报甲方、总包、监理单位验收。由甲方、总包、监理单位盖章确认。

  2、材料及设备品牌必须采用投标时确定的品种、规格、型号、产地、质量等级并且符合消防要求。以保证质量。

  第六条 工期、质量保证金

  1、丙方保证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全部达到本协议承诺的要求。愿支付给甲方项目保证金为 万元(其中质量保证金 万元,工期保证金 万元,文明、安全保证金 万元)。

  2、项目保证金的支付:

  本协议签订后七天内,丙方交纳给甲方项目保证金 万元。

  3、竣工后经验收达到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的标准的,在二个月内,甲方将项目保证金退还给丙方(项目保证金不计息)。

  第七条 工程价款及支付方式

  1、 房屋结顶 天,甲方支付给丙方 万元;

  2、 丙方支付给乙方总包管理费 %( 万元);

  3、 房屋结顶后,按每月完成工程量的 %支付;

  4、 竣工后并且交付《消防验收合格证》和全部竣工技术资料时支付到总工程款的 %;

  5、 余款 万元(其中 万元作为工程保修金),在满一年后支付 万元, 万元工程保修金满二年后按规定返还(保修金不计息)。

  6、 接受工程价款的

  单位名称:

  帐号:

  开户银行:

  第八条 工程质量保修 保修期为二年。在保修期间,丙方在接到甲方保修通知起 小时内派员进行保修,否则甲方有权另行委托修理,费用从保修金内直接扣除。

  第九条 违约责任及处理

  1、工期违约:丙方如不能按期竣工,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同时每逾期一天再按每个单体工程计 元/天计算罚金支付给甲方。

  2、质量违约:丙方保证消防工程全部达到合格并符合设计和消防要求,丙方如未达到以上承诺, 万元保证金作为丙方违约金予以罚没。

  3、安全文明:符合国家和杭州市有规定要求。丙方承诺确保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若发生任何人员安全事故,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所有费用,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丙方全额承担,并愿将 万元人民币作为丙方违约金予以罚没。

  4、自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之日起,施工单位人员、施工机具、临时设施等全部在一个月内撤出施工现场,逾期按丙方违约处理。每逾期一天,丙方应向甲方交纳违约金,违约金按 元/天计取。

  5、丙方必须接受总包单位、监理公司和甲方的管理和遵守总包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否则甲方有权进行罚款,每次 元/次。

  第十一条 其它

  1、丙方必须负责施工范围现场的治安、环卫、防盗、防火,安全等多项管理,负责与环卫、交通、环保、市容、园文、治安、居民等部门的关系疏通工作,如发生费用问题由丙方自行承担。

  2、甲方负责将施工用水、用电接至消控中心和泵房,其余由丙方负责验收。

  3、施工用水、用电由丙方直接与总包单位结算。

  4、甲乙丙方同意本协议与今后签订的补充协议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招标文件及的承诺书、补充协议书等与本协议有抵触的,以本协议为准。

  5、本协议履行地为本工程所在地。

  6、本协议一式六份,叁方各执二份,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杭州富新反光材料有限公司

  代表: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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