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咨询合同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工程咨询合同,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工程咨询合同 篇1
委托人: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咨询人: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工程业务需要,需委托乙方对相关工程造价编制预算、结算、核对工程预结算,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1、项目名称:一期。
2、服务内容:编制工程预算、结算、竣工结(决)算;与建设单位(或其受权委托人)核对工程预算、结算、竣工结(决)算;按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及甲方要求及时申报、核对各项进度报表;审核甲方分包工程进度及结算造价;施工过程中的价格申报、确认及造价审核、控制、工程商务洽谈、变更及合同争议的鉴定与索赔;编制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及对工程造价进行监控和提供有关工程造价信息资料等(不含水电安装工程、钢筋工程量计算)。
二、咨询人的权利
1、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2、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权对第三人提出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问题进行核对或查问。
3、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到工程现场勘察的权利。
4、按合同约定取得酬金。
三、委托人的权利
1、委托人有权向咨询人询问工作进度情况及相关的内容。
2、委托人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3、当委托人认定咨询专业人员不按咨询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更换咨询专业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咨询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委托人有权对咨询人提交的各项成果进行审核。
四、咨询人的责任
1、从专业角度出发,尽心尽职及时做好合同服务内容内的工作;书面提出总承包合同执行全过程中造价方面应注意的各项事项,包括结算资料的收集、整理,确保结算资料完整、有效。
2、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造价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作计划等。
3、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4、经审核的结算成果,造价误差在1%(不含1%)以上,视为乙方失职。
5、咨询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6、咨询人的责任期即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有效期。如因非咨询人的责任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合同有效期。
7、咨询人责任期内,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因咨询人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
8、咨询人对委托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询人应承担责任。
五、委托人的责任
1、委托人应负责与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第三人的协调,为咨询人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2、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咨询人提供与本项目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咨询人配合)。
3、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咨询人要求第三人提供有关资料时,委托人应负责转达及资料转送。
4、委托人应当授权胜任本咨询业务的代表,负责与咨询人联系。
5、委托人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咨询人造成的损失。
6、按合同要求及时向咨询人支付酬金。
六、咨询业务的酬金及支付
1、甲方按与建设单位核对工程建筑面积,按包干单价2.50元/建筑面积平米(可复制楼栋不计算建筑面积,类似度90%以上楼栋按10%计算建筑面积),支付乙方酬金。
2、包干单价已包含乙方为完成本合同服务内容的工资、奖金、补贴、加班费、材料费、设备使用费、电话费、网络费、社会保险费(五险一金)、各项劳保及福利、节假日补助费等除乙方到常州项目的车费以外的一切费用。即乙方酬金结算款=与建设单位核对工程建筑面积*2.50元/建筑面积平米。
3、乙方到常州项目的车费由甲方实报实销。
4、甲方每月暂支付乙方5000.00元,累计支付乙方酬金达到120000.00元时暂停支付;乙方工程竣工结(决)算书编制完成并经甲方审核报建设单位后,按该申报工程建筑面积*2.50*80%支付酬金(扣除每月支付部份);乙方与建设单位核对完成工程竣工结(决)算并经甲方审核后,按该完成结算工程建筑面积*2.50*100%支付酬金(扣除每月支付部份);
5、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应当向咨询人补偿应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银行贷款利息乘以拖欠酬金时间计算。
6、支付酬金所采取的货币均为人民币。
七、其他
1、因造价咨询业务的需要,咨询人在合同约定外的外出考察,经委托人同意,其所需费用由委托人负责。
2、咨询人如需外聘人员协助,在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其费用由咨询人承担;在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以外经委托人认可其费用由委托书人承担。
3、未经对方的书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转让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4、除委托人书面同意外,咨询人不应接受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以外的与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有关的任何报酬。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
1、因违约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委托人与咨询人之间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根据双方约定提交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则应当在14日前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3、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新的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4、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咨询合同 篇2
构筑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德律风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询问单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德律风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为使____构筑安置工程的构思科学,计划和施工经济、公道,构筑速度快,偏差小,经甲乙两边富裕会商,特订立本公约。
第一条甲方应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过去将筹划局红线图、上级部分批文、拜托书以及构筑安置工程的构筑面积、安置项目、消防方法、库房每层净高档资料提交乙方。
第二条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对________构筑安置工程的地形、地质前提、构筑安置构思等进行可行性探讨,最终式样出计划任务书及匡算表,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过去交付甲方。
第三条甲方根据国度主管部分法则的工程计划收费标准,承付乙方询问费元。自本公约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甲方先付给乙方____元,待乙方将计划任务书及匡算表交付甲方后____日内,再付给乙方____元。
第四条为本询问工程必要到外埠进行调研、汇集资料人员的差旅费,由甲方负担。
第五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按本公约法则的时候向乙方送交有关文件、图纸和资料,乙方可按耽搁的时候顺延交付计划任务书及匡算表的时候。
2.甲方如不按本公约法则的时候向乙方交付询问费,耽搁一天,按耽搁交付款额罚款____‰。
3.甲方如果半途停止询问哀告,乙方询问工作已经过议定半的,应付给乙方扫数询问费;询问工作还没有过半,按总询问费的50%收费。
第六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按本公约法则的时候交付计划任务书及匡算表,耽搁一天,按总询问费金额罚款____‰。
2.乙方如半途停止询问,应按总询问费向乙方交付罚款。
3.乙方所供给的技巧询问办事,因质量缺点或差错给甲方造成经济吃亏的,该当真补偿。如果由此引发庞大变乱,造成紧张结果的,还应究查其紧张当真人的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
第七条其他商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公约自签订之日起,甲乙两边不得随便变动。如有未尽事件,需经两边会商办理。
本公约本来一式两份,甲乙两边各执一份,公约副本一式____份,别离交________构筑工程主管部分、建行____等单位各一份。
构筑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当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询问单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当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咨询合同 篇3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服务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市签订时间: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 (以下简称委托方)为一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为服务方)为另一方,双方就_________的技术咨询服务,授权双方代表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内容
1.1委托方希望获得服务方就_________ 提供的技术咨询服务,而服务方愿意提供此项服务。
1.2技术咨询服务范围如下: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工程监理合同、进度款支付、材料采购合同等审核;设计变更、现场洽商记录、材料采购等协助建设方提出主导意见;施工现场其它技术服务。
1.3技术咨询服务的进度安排:项目实施全过程。
1.4根据工程进度按委托方要求及时提供技术咨询报告,向委托方及时通报工程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为委托方全面掌握工程情况和下一步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第二条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2.1委托方应向服务方提供有关的资料、技术咨询报告、图纸和可能得到的信息并给予服务方开展工作提供力所能及的协助,并指定一名总代表随时联系。
2.2服务方应提供足够数量的'称职的技术人员来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对其所雇的履行合同的技术人员负完全责任并使委托方免受其技术人员因执行合同任务所引起的一切损害。
2.3服务方应根据咨询服务的内容和进度安排,按时提交技术咨询报告及有关数据资料。
2.4服务方对因执行其提供的咨询服务而给委托方和委托方工作人员造成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承担责任并予以赔偿,但这种损害或损失是由于服务方人员在履行本合同的活动中的疏忽所造成的。服务方仅对本合同项下的工作负责。第三条报酬及支付方式
3.1本项目服务费以工程造价为计取基数,500万元以内按8‰计取,500—3000万元按按7‰计取,3000—5000万元按6‰计取,5000—10000万元按4.5‰计取,超过10000万元按3‰计取。
3.2合同签订后预付30%,工程施工到一半付30%,竣工前再付30%,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付清10%余款。
第四条保密
4.1由委托方收集的、开发的、整理的、复制的、研究的和准备的与本合同项下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在提供给服务方时,均被视为保密的,不得泄漏给除委托方或其指定的代表之外的任何人、企业或公司,不管本合同因何种原因终止,本条款一直约束服务方。
4.2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应采取适当措施对本合同项下的任何资料或信息予以严格保密,未经一方的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4.3一方和其技术人员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得或接触到的任何保密信息,另一方有义务予以保密,未经其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使用或泄露从他方获得的上述保密信息。第五条保证
5.1服务方保证委派有施工经验和协调能力的工程技术人员到现场开展技术咨询服务工作,依据双方接受的标准完成任务。
5.2如果服务方在其控制的范围内在任何时候、以任何原因向委托方提供本合同中的工作范围内的服务不能令委托方满意,委托方可将不满意之处通知服务方,服务方7天之内必须改正或弥补。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办法: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包头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七条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7.1本合同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服务费支付完毕后自动失效。
7.2本合同的修订、补充、删减、或变更等均以书面完成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生效的修订、补充、删减、或变更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
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3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二份。
委托方(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联系人:住所:电话:开户银行:帐号:邮编:_
服务方(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联系人:住所:电话:开户银行:
工程咨询合同 篇4
甲方(委托方):
乙方(被委托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规定,结合咨询服务具体情况,协议书双方本着公平、公正、科学、诚实、自愿的原则,就 可研报告编制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书。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第二条
第三条 协议书内容 双方权利与义务 甲方委托乙方编制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一切资料必须真实、完备、可靠,并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2、甲方可向乙方阐述对工程及具体问题的意见、要求;
3、甲方应在双方商定的合理时间内,就乙方以书面形式提交给甲方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和答复;
4、甲方为乙方的`工作开展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相应配合;
5、甲方须按约及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6、乙方在履行本协议书期间,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合法的原则,进行咨询服务工作;乙方须确保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科学性、完整性;
7、协议书双方均应保守对方的商业机密,不得泄漏相关机密资料;
第四条 协议书履行期限、方式及时效
1、本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甲方于协议签定之日起3工作日内提供技术经济资料;
3、乙方于协议签订之日起份
第五条 合同费用及支付方式
1、经双方协商,本项目工程咨询总费用为(人民币大写)签订后甲方付给乙方 ;可研报告编制完成甲方再付给乙方 。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协议书订立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协议书约定的条款;
2、本协议书发生违约,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精神,妥善处理;
3、如协商处理不成,可按下列程序进行:
(1)甲方原因造成违约,按协议费用总额,支付给乙方50%违约金;
(2)乙方原因造成违约,按协议费用总额,支付给甲方50%违约金;
(3)甲、乙双方发生违约争议,可由双方协商聘请调解人进行调解;
(4)若调解不成,可向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起诉。
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 方(章): 乙 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咨询合同 篇5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效期限: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合同双方就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的技术咨询(该项目属_____________计划※)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咨询内容、形式和要求
二、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在履行。
三、甲方的协作事项
在合同生效后:________ (时间)内,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下列资料和工作条件:。
四、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五、验收、评价方法
(一)咨询报告达到了本合同第一条所列的要求,采用:___________方式验收,由出具技术咨询验收证明。
(二)评价方法:
五、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一)本项目报酬(大写)_____元。
(二)支付方式
①一次总付____元
时间:
②分期支付_____元
时间:
③其它方式:
六、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
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款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一)违反本合同第条约定,方应承担以下违约责任:(二)违反本合同第x条约定,方应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七、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和解或调解不成,可采取仲裁或按司法程序解决。
(一)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双方约定向(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九、其它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咨询合同 篇6
甲方:铜仁万山金盛锰业有限公司
乙方:徐茂(注册安全工程师)
为进一步落实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范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促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化、专业化和长期化,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甲方聘用乙方为铜仁万山金盛锰业有限公司安全咨询顾问,现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所赋予企业主要责任人六条职责,如实向注册工程师反馈企业实际情况,不得隐瞒和拒绝专家检查。
2、对注册安全工程师检查的问题和隐患,必须提供整改的资金投入,相应的人力,物力和时限的保障。
3、向乙方提供与企业安全生产有关的企业文件和资料。
4、甲方应为乙方的工作开展提供必要的主体条件。
5、按约定及时支付服务酬金。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帮助甲方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并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积极协助甲方开展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提供全面的'专业技术支持。
2、乙方履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所规定的应由甲方履行的安全事故隐患排查职责,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对甲方生产作业现场的安全隐患全面排查,甲方派人配合。
3、乙方发现甲方生产作业现场存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应分析隐患形成和没有得到及时整改的原因,并帮助甲方从制度和管理上防止今后出现类似的安全隐患。
4、排查企业危险源,设想可能出现的重大安全事故,帮助甲方按照每一种可能出现的事故制定应急预案(或应急措施)。
5、对各级安监部门下发的整改指令和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提供整改技术指导。
6、上级部门有重大活动需要增加检查次数等特殊情况时,乙方应积极协助,对于甲方提出的问题,应随时接受联系并提供咨询服务。
7、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三、酬金标准:
甲方向乙方支付安全生产服务报酬总计人民币壹万捌仟元整(18000.00)每季度支付一次。
四、聘用期限:
聘用期限为壹年,自20xx年5月1日至20xx年4月30日。
五、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委托代理人):
乙方:
日期:
日期:
工程咨询合同 篇7
委托方:
受托方:
根据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以下简称"委托方")和 (以下简称"受托方")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委托方委托受托方进行委托方 项目工程造价咨询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1. 委托的范围和内容
工程量清单、控制价、结算编制审核等造价咨询,工程监理、跟踪审计、可行性研究等服务。
2. 成果要求
2.1. 提交成果的内容:
成果文件必须符合:
1. 符合合同协议书的规定;
2. 符合造价主管部门发布的有关计价规定;
3. 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咨询工作规程CECA GC 4_20 ;
4. 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编审规程CECA/GC3_20 等等相关规定;
5. 监理规范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_20 ;
3. 质量控制
受托方在接受、完成委托方的委托工作过程中,应建立严格的内部质量控制体系,确保咨询成果的准确。
委托方将不定期对受托方的质量控制体系、架构提出合理化建议,受托方须充分、及时整改。
4. 计价与支付
4.1计价
委托方在受托方正式提供咨询服务结论时依据省物价局有关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按工程总造价的 ‰(_____ __元包干)用现金或转帐形式付清全部咨询服务费,并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时预付__________元,结算时多退少补。
4.2.支付
受托方向委托方提交的服务、工作成果文件经委托方验收合格并书面确认后10工作日内,委托方向受托方一次性支付,该次咨询服务涉及的咨询服务之全部服务费。
5. 委托方权利与义务
5.1. 按相关规定提供受托方咨询审核工作所需的全部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
5.2. 协调受托方获取现场资料。在受托方要求下,委托方组织受托方人员考察项目工地现场,并负责召集、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委托方有关人员参加相关的咨询审核协调会议。
5.3. 负责协调咨询工作中与预(结)算报审单位的沟通。
5.4. 按合同约定向受托方支付款项。
5.5. 除非另有说明,委托方享有服务、工作成果的知识产权。
6. 受托方权利与义务
6.1. 受托方应确保能胜任相应咨询服务任务,有资质的人员提供咨询服务,合同签订后5日内,受托方应提交服务于本项目的人员名单并作为合同附件。
6.2. 按约定时间完成委托方委托的咨询服务,并对服务工作成果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6.3. 在咨询服务过程中,如项目实际需要或委托方认为确属必要时,受托方应参加有关现场会议、参加委托方组织的现场核量。
6.4. 受托方在咨询工作中应遵守以下约定:
遵守委托方发出的工作指令,及时安排有关工作。 工作成果的格式、详细程度等要求应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工作过程中遵守咨询审核人员职业道德,保持廉洁自律,不能损害委托方利益。
7. 违约责任
7.1. 受托方未在委托方要求的成果提交期限内向委托方提交成果,每超期1天,应向委托方支付当次任务服务费的0.1%的违约金。
7.2. 受托方在咨询过程中,未经委托方同意更换主要业务、技术负责人的,需提前5日书面通知委托方。否则,应向委托方支付当次总服务费的10%向委托方支付违约金。
7.3. 委托方未能按合同及时支付全部服务费,应自应支付之日起,支付未支付款额另加同期银行贷款利息+3%年利息即(未支付额x(r+3%)n)。
8. 保密条款
8.1. 在本合同订立前、履行中、终止后,未经合同另一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和各方相互提供的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图纸、数据、以及与业务有关的客户的信息及其他信息等)负保密责任,并不得向任何人披露上述资料和信息,但正常履行本合同各项义务的除外。
8.2. 任何一方违反上述约定的.,责任方应向合同另一方支付相当于服务费累计总额1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合同另一方损失的,应按合同另一方的实际损失赔偿。
8.3. 本保密条款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合同的终止或解除的影响。
9. 争议解决
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10. 合同终止
10.1. 本合同因已按约定履行完毕而自然终止。
10.2.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终止合同。
10.3.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甲乙双方可以相关规定终止合同。
11. 其他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人: 受托人:
单位名称(签章): 单位名称(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咨询合同 篇8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鉴于:
1.甲方系中国证监会认证的证券投资咨询专业机构,在证券投资咨询方面具有专业优势。
2.乙方系个人投资者,需要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的专业咨询和指导。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有偿向乙方提供证券投资咨询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服务范围
甲方就深沪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a、b股股票、基金及债券等向乙方提供证券投资分析意见及投资建议。
第二条服务提供方式
甲方向乙方提供咨询服务的方式为_________。
第三条服务项目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服务项目为_________。
第四条服务费用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本协议约定的咨询服务的服务费为人民币_________元,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时全额支付给甲方。
第五条服务期约定
协议约定服务期为_________个月,自甲方向乙方开始首次操作建议时起计。
第六条甲方声明与保证
1.甲方仅就深沪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a、b股股票及基金等向乙方提供证券投资分析意见及投资建议,上述建议仅供乙方参考之用,甲方不保证据此操作一定能获得收益或避免损失;
2.甲方保证不接受乙方的资金或帐户密码直接进行证券交易,甲方保证不与乙方就乙方证券投资的'损益的分担有任何约定,乙方应根据自己的判断作出投资决策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对于乙方的盈亏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七条乙方的声明与保证
1.乙方已充分地认识到了证券投资的风险,在使用之前,乙方将对所有甲方提供的证券投资意见及建议进行判断和核实,并独立承担据此投资的一切风险。
2.乙方保证不将乙方的资金或帐户密码交给甲方供甲方直接进行证券交易,乙方保证不与甲方就乙方证券投资的损益的分担有任何约定。
3.乙方保证不与甲方雇员进行私下交易。乙方保证不将乙方的资金或帐户密码交给甲方的雇员或委托给甲方雇员供甲方雇员直接进行证券交易,乙方保证不与甲方雇员就乙方证券投资的损益的分担有任何私下约定。
4.乙方保证在本协议期间及本协议终止后半年内,不雇用或试图雇用甲方雇员。
第八条保密
1.甲方就因本协议所知悉的乙方的个人财产状况及其他个人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乙方事先书面许可不得向其他第三人提供,但因政府要求及司法需要等原因除外。
2.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将本协议和乙方因本协议而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及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证券投资分析意见及投资建议的全部或部分向第三人提供或许可第三人使用。
第九条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乙方将服务费缴付给甲方后生效(乙方以传真签字方式亦有效)。
第十条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十一条协议的变更与终止
1.本协议生效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终止本协议及要求甲方退还任何费用。
2.如果甲方有证据证明,乙方违反了本协议第七条第2点的约定,甲方有权随时终止本协议,协议自甲方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后终止,甲方将不向乙方退还任何费用。
3.本协议的修改、变更或修订必须由双方共同商定,并由双方另行签订书面文件方可有效。
第十二条管辖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所有关于本协议及因本协议执行而引起的纠纷的诉讼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第十三条其他
本协议壹式两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工程咨询合同 篇9
委托方(甲方): 有限公司
被委托方(乙方): 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有关规定,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情况概述
工程名称: 基础工程结算
工程地点:重庆市 组团
结构类型:钢筋砼框架剪力墙结构
第二条委托范围及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对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基础工程结算。
服务类别:结算审核
乙方须:
1、按甲方提供的资料及甲方对结算的具体要求对本工程的工程量计算、材料结
算价按甲方审核确定后执行,定额套用、取费计算等全部项目分别按甲方要
求进行编审。
2、乙方初审完成后报甲方,根据甲方安排与施工单位对数。
3、对数完成后一式四份提供审核报告,同时按甲方要求格式提供经济指标分析表。
第三条审核时间
甲方要求在提供完整的审价资料起40日内(包括国家规定节假日)交出审价报告,其中编制结算初稿25日,与施工单位核对工程量及出具结算报告为15日。如甲方提供资料时间延长则审核时间顺延,如对数时施工单位不配合,时间可顺延。
第四条甲方责任
1、及时为乙方的审核工作提供与工程有关的全部文件和资料,包括承发包合同主要条款、竣工图、图纸会审记录、隐蔽验收记录、设计变更通知单、现场签证等。
2、按合同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审核费用。
第五条乙方责任
1、乙方须按照合同约定,再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审核业务、出具审核报告,分专业并按甲方要求计算工程造价,并附工程量计算书,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
2、在执行业务过程中,乙方须对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严加保密。除非经甲方同
意,否则,乙方不得将其所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和甲方提供的资料对外泄露,一经发现,乙方需向甲方赔偿相应损失。
第六条特别规定
乙方编制完成提交审核初稿经甲方认可后由甲方组织乙方与施工单位对数,对数须在甲方办公楼内甲方指定的地点进行,每次对数乙方参加人员不少于二人,乙方不得与施工单位单独或私下接触。乙方与施工单位对完数出具审核报告后甲方另行对本工程结算进行二次审核,二审与乙方一审结算结果误差在2%内为乙方工作的合理误差。
第七条审核收费
本结算审核收费:基本费用(以甲方送审工程总造价作为计费基础乘以相应费率)+成果费用(以甲方送审工程总造价与结算审定额之差值作为计费基础乘以成果费率),其中相应费率分别为:
1、基本费用=送审金额×1.0‰;
2、成果费用=(送审金额审定金额)×2.0%。
甲方于乙方与施工单位对完数出具正式审核报告后十四天内支付审核造价部分咨询费的70%,余下30%暂时扣留待二审结算完成后视以下情况决定是否支付:若二审核减额低于一审总造价的.2%即认为乙方的工作在“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合理误差范围内,则余下30%款项在二审结算完成后十四天内支付给乙方;若二审核减额超过一审总造价的2%即认为乙方的工作超出“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合理误差范围,则剩下30%款项不付,此合同终止。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提交审计报告的,逾期5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500元的逾期违约金,超过5日的按每日200元累计计算,累计违约金不超过咨询服务费总额。
2、乙方有任何与施工单位恶意窜通的行为,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
第九条其它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签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发生纠纷双方协商不成时可向重庆市仲裁委员会申诉。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经双方盖章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约人:
签约人:
工程咨询合同 篇10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就____项目(“项目”)进行工程咨询专项技术服务,并支付相应的技术服务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规定,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技术服务的内容如下:
1.1技术服务项目概况:/平方米。
1.2具体内容: 委托乙方就技术措施进行前期咨询工作。
第二条乙方应按下列要求完成技术服务工作:
2.1技术服务期限:设计启动到技术方案定案并实施。
2.2 技术服务质量要求:乙方所提咨询内容应满足国家相关政策、法规要求,代表行业先进水平,并确保在项目中能实施且通过相关技术审查,并对最终设计文件(若需)进行相关复核。
2.3具体进度安排:
序号工作内容完成日期备注
1提出本项目技术咨询概要文件/日历天
2提出技术咨询详细文件/日历天
3对所咨询内容进行设计图纸检查/日历天
4对咨询技术措施在工程中实施后进行检查/日历天
第三条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服务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3.1提供技术资料及文件:
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
1各阶段设计任务书
2政府部门提供的建设工程设计条件(要求)通知单(若需)
3规划红线图(若需)
4周边道路及管网的现状(若需)
5项目各专业设计文件
6其他相关资料
3.2其他配合协作事项:乙方配合甲方和项目方进行深入交流及沟通。
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为:
4.1技术服务费总额: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该等费用已包括乙方履行本合同的全部报酬和所需的全部费用。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无需就本合同项下委托事项向乙方支付上述费用之外的任何其他费用。
4.2付费前需甲方书面确认乙方所提交的设计咨询资料及文件达到合同约定及任务书要求,且乙方应提供有效、足额、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
4.3支付进度
付款时间节点比例付款额(元)备注
本合同签订且启动工作后15日内20%
所提技术咨询内容得到甲方认可,并在项目设计文件中落实,且取得政府审查文件后15日内80%
注:甲方在收到业主方相应设计费后并满足上述条件后支付乙方各阶段设计费用。
4.4若根据本合同约定乙方应当支付违约金和/或承担赔偿责任,则甲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笔付款中直接扣除相应金额。
第五条保密
5.1乙方对甲方所提供的所有资料以及在本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所接触到的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的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客户信息等资料和信息(统称“保密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不得将保密资料的部分或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事项以外的其他用途。乙方有义务对保密资料采取不低于对其本身商业秘密所采取的保护手段予以保护。乙方可仅为本合同目的向其内部有知悉保密资料必要的雇员披露保密资料,但同时须指示其雇员遵守本条规定的保密及不披露义务。
5.2乙方仅得为履行本合同之目的对保密资料进行复制。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如软硬盘、图纸、彩样、照片、菲林、光盘等)留存保密资料。乙方应当在完成委托事项或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时将保密资料原件全部返还甲方,并销毁所有复制件,不得自行复制、保留、传播或泄露,否则,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乙方应当妥善保管保密资料,并对保密资料在乙方期间发生的被盗、泄露或其他有损保密资料保密性的事件承担全部责任,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5.3如乙方违反本合同关于保密的约定,乙方应赔偿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4 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合同的签订及其内容。甲方向其关联公司透露的,不在此限。
5.5本保密条款自保密资料提供或披露之日起至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年内持续有效。
第六条双方责任
6.1 甲方责任:
6.1.1 甲方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甲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乙方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乙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6.1.2 业主或甲方变更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设计需做重大返工时,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
6.1.3 甲方要求乙方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时,甲方有义务要求业主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方便条件。
6.2 乙方责任:
6.2.1乙方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甲方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6.2.2 根据甲方需要,乙方协助甲方进行相关设计交底工作。处理与本合同规定的专项设计有关的技术问题。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按业主或甲方要求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履行协作义务和后期现场服务。
第七条合同变更与服务转包
7.1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书面请求,另一方应当在收到书面请求后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
7.2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目部分或全部服务工作转由第三人承担。
第八条侵权责任
乙方应当保证,其依本合同为甲方提供技术服务过程中和/或其为甲方提供的服务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如果有任何第三人提出法律或行政程序(合称“侵权指控”),声称甲方侵犯了其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的,乙方应当负责解决,并赔偿甲方就此所承担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上述侵权指控中所产生的诉讼费用、合理的律师费用、调查费用、和解金额或生效法律文书中规定的赔偿金额。
第九条项目服务成果的权利归属
9.1双方确定,乙方所完成的服务成果的所有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专利申请权、著作权和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将本项目资料的全部或部分复制、传播、转让或以其他方式泄露给其他单位或个人。著作权主要包括设计咨询活动中形成的、以各种载体所表现的文字作品、图形作品、模型作品、建筑作品等设计咨询作品的著作权。
9.2双方确定,甲方利用乙方的服务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的所有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专利申请权和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9.3如乙方将本项目资料用于非本项目所属的其它项目建设之用,必须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证明,并为此向甲方支付费用,具体费用双方另行协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项目设计成果或类似设计产品使用于其他项目,否则,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第十条违约责任
10.1双方确定,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但发生法定、约定事由或乙方违约除外),甲方应根据乙方已完成的实际工作量支付设计费。
出现本合同第十二条情形,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阶段设计尚未完成的,停止设计工作,该阶段设计费尚未支付的,不再支付。
10.2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并在甲方收到业主方相应设计费后向乙方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该阶段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
10.3乙方因自身原因未能按本合同约定按期提供技术服务的,每逾期日,乙方应当按照技术服务费总额的0.2%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违约金数额累计达到技术服务费总额的10%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仍应支付上述违约金、退还甲方已支付款项并按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计付利息,同时赔偿甲方的相应损失。
10.4乙方提供技术服务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要求更正和修改,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同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当退还甲方已支付款项并按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计付利息,并赔偿甲方的相应损失。
10.5除双方同意调整的设计进度外,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规定,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计划的延误,乙方工作周期自动相应顺延。如果发生由此引起相应的增加费用,经双方商议确认后甲方应予支付。
第十一条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 / 为乙方项目联系人。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二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甲方可以终止或解除本合同:
12.1发生不可抗力;
12.2业主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
12.3本合同项目暂停缓建;
12.4出现本协议第10.3条情形。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
13.1所有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则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3.2诉讼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履行本合同未涉及诉讼的其它部分。
第十四条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
“不可抗力”: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它本合同各方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不能避免且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十五条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
15.1甲方要求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双方应另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15.2本项目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乙方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甲方需要乙方的乙方员配合加工定货时,乙方应给予积极配合。
15.3乙方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乙方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供的设计资料及文件实际份数超过本合同第四条规定份数的,另外收取工本费。
15.4 本合同履行期间的通知都采用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甲方的联系方式为:收信人,地址,传真,手机,电子邮件;乙方的联系方式为:
收信人:
地址:
传真:
手机:
电子邮件:
各方改变联系方式均应提前通知对方,否则因此造成无法送达或拒收皆视为通知已送达。
15.5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15.6甲方与乙方在其他项目上的争议和在任何与本项目无关的合同上的争议,不构成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及其他与本项目有关合同的理由,否则,责任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对方由此在本项目上造成的损失。
15.7任何与本合同相关但未在本合同中明确规定的事项将由双方另行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与其补充合同或补充协议冲突时,以补充合同或补充协议为准。
15.8本合同若有手写、涂改之处,须加盖双方印章方才生效,否则无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合同一式肆份,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章页,无正文!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约日期: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工程咨询合同 篇11
客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咨询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客户委托工程咨询单位提供(列委托服务内容)咨询服务,并已接受工程咨询单位为履行该服务所提出的建议书和其他报价等文件。
二、本协议中的词语与所属的服务协议书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协议书的组成部分:
1、委托函或中标函;
2、工程咨询服务协议通用条件;
3、工程咨询服务协议专用条件;
4、附则,即
附则A—委托工程咨询服务范围;
附则B—客户提供的职员、设备、设施和其他人员服务;
附则C—报酬和支付;
5、在实施过程中共同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四、鉴于客户按下文规定向工程咨询单位各项支付,工程咨询单位承诺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承担附则A中议定范围内的咨询服务。
五、鉴于工程咨询单位按上文规定履行咨询服务,客户承诺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期限、方式、币种、向工程咨询单位支付本协议约定应支付的款项、作为履行服务的报酬。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客户(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咨询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咨询合同 篇12
甲方(建 设 单 位): 乙方(中介咨询单位): 工程项目名称: 工程项目地址:
为加强廉洁建设,规范承发包双方的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省政府第308号令的有关规定,由甲方与乙方订立本协议书。
第一条 甲乙双方责任
(一)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省政府第308号令的有关规定。
(二) 严格执行一切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 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诚信的原则(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四) 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洁建设规定的行为,应及时给予提醒和纠正。
(五) 发现对方严重违反廉洁建设的行为,应向其上级部门或纪检、监察等有关机关举报。影响合同履行的,可按合同中关于合同解除的约定处理。
第二条 甲方责任
(一) 甲方作为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认真履行合同规定的甲方责任
(二) 甲方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财物和其他利益。财物是指现金、有价证券和实物。包括促销费、宣传费、赞助费、科研费、劳务费、咨
询费、佣金等,或者予以报销各种费用。其他利益是指提供国内外各种名义的旅游、考察等给付财物以外的其他手段。
(三) 甲方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宴请(工作餐除外)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四) 甲方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等安排提方便。
(五) 甲方人员及其配偶、子女等亲友不得从事或干涉与乙方有关的中介咨询服务。
(六) 甲方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约定以外的材料和设备。
第三条 乙方责任
(一) 乙方承诺: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与规范,依照合同负责承担中介咨询服务业务。
(二)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人员给付财物和其他利益。财物是指现金、有价证券和实物。包括促销费、宣传费、赞助费、科研费、劳务费、咨询费、佣金等,或者予以报销各种费用。其他利益是指提供国内外各种名义的旅游、考察等给付财物以外的其他手段。
(三)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人员参加宴请(工作餐除外)及娱乐活动,不向甲方单位及个人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
(四)乙方不向甲方人员的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工作等安排提供便利。
(五)乙方不接受甲方人员及其配偶、子女等亲友从事或明示、暗示干涉中介咨询服务业务的要求。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 甲方人员违反本协议第一条和第二条规定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
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
(二) 乙方人员违反本协议第一条和第三条规定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
第五条 协议生效
本协议的有效期,自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第六条 协议法律效力
本协议书作为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生效。
第七条 协议份数
本协议一式 伍 份,双方各执 两 份。在签订后与工程建设合同一并送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指定(委托)的部门(机构)备案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武汉新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
武汉市江岸区胜利街128#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20xx年 月 日 20xx年 月 日
工程咨询合同 篇1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工程建设市场需求,为社会提供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建设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和行业管理规定,经全体合伙人共同商定签订本协议。
第二条企业名称:_________工程造价咨询联合事务所(需符合资质管理部门的规定)。
企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第三条经营范围
(一)提供建设工程投资控制和造价咨询服务;
(二)编制和审核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工程预决算、工程招标标底、投标报价、工程结算和决算;
(三)依法接受委托办理工程工程造价鉴证业务;
(四)其他法定业务。
第四条本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合伙协议,接受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和行业组织的指导。
第五条企业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和诚信为本、质量至上的宗旨,遵守行业准则,依法执业,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委托人、当事人合法权益。
第二章 合伙人与合伙人出资
第六条本企业由以下合伙人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本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需符合资质管理部门的规定):
姓名
性别
住所
身份证号码
执业资格
第七条合伙人出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元以上),由合伙人共同投入(出资比例应符合资质管理部门的规定)。其中:
姓名
出资额
出资比例
身份证号码
执业资格
第八条出资人均以现金方式出资,全部出资额应在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缴足,并委托其他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合伙人在工商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第九条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增加对企业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者弥补企业亏损。
第十条本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本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企业财产。本企业的财产由企业合伙人依照法律和本协议共同管理和使用。
第十一条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企业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时,受让人条件必须符合资质管理部门的规定,并需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受让人即成为本企业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
合伙人依法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十二条合伙人不得馈赠、抵押其在企业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
第十三条本企业的利润和亏损按全体合伙人出资比例分配和分担。企业年度利润分配或者亏损分担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
第三章 企业事务的执行
第十四条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决定,委托合伙人______________为本事务所所长,对外代表本企业执行企业事务,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本企业事务(经合伙人一致决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企业事务。共同执行企业事务参照《合伙企业法》第二十八条、二十九条订立协议)。
第十五条执行企业事务的所长应当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企业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其执行企业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
第十六条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所长,检查其执行企业事务的情况;有权查阅企业帐簿。
第十七条合伙人对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商定解决。
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办法。
第十八条被委托执行企业事务的所长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第十九条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企业相同性质的业务。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二十条企业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一)处分企业的不动产;
(二)改变企业名称;
(三)转让或者处分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四)修改合伙协议;
(五)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六)以本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七)聘任、解聘合伙人以外的员工和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八)企业员工的分配、奖罚、福利方案;
(九)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四章 入伙与退伙
第二十一条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入伙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企业经营期满,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二)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第二十三条合伙人在不给本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合伙人违反第二十三条规定,擅自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四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一)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二)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三)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四)个人的执业资格被注册管理机构注销;
(五)个人职业年龄超过六十五周岁;
(六)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前款规定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第二十五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一)未履行出资义务;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本企业造成损失;
(三)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第二十六条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本企业向合法财产继承人退还其在企业的财产份额。合法财产继承人不得继承合伙人身份。
第二十七条合伙人退伙的,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第二十八条退伙人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
第二十九条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十条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退伙人应当按照本协议第十三条的规定分担亏损。
第三十一条企业登记事项因退伙、入伙、合伙协议修改或发生变更需要重新登记的,应当于作出变更决定或者发生变更事由之日起十五日内(按有关部门规定的期限),向工商登记机关和资质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或变更手续。
第五章 解散与清算
第三十二条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
(一)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
(二)企业被资质管理部门依法吊销资质证书无法继续经营的;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
(五)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第三十三条企业解散,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未能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清算人的,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后十五日内指定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担任清算人。
第三十四条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企业所欠招用的员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二)企业所欠税款;
(三)企业的债务;
(四)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第三十五条企业财产按上述顺序清偿后仍有剩余的,按本法按照本协议第十三条的规定的比例进行分配。其全部财产不足清偿其债务的,依照本法按照本协议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
第三十六条在法定追诉期内,原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承担连带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企业经营期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三十八条本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合伙人(签字):_______ 合伙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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