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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劳动合同

时间:2020-07-18 00:03:06 劳动合同 我要投稿

【精选】公司劳动合同3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公司劳动合同4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精选】公司劳动合同3篇

公司劳动合同 篇1

  甲 方: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公司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籍贯:

  现居住地:

  联系电话:

  备注:

  1、合同内容应使用电脑打印或用蓝、黑墨水笔填写,不得采用复写或复印;

  2、合同须由当事人签字生效,代签或冒签无效;

  3、如有划改处,应经当事人按指印认可;

  4、合同正本必须由甲乙双方按盖骑缝印章,以示唯一严密。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相关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现签订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经双方约定,采取下列第 种形式。

  (一)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月日止。试用期:个月,自 年 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劳动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 年 月日起至 工作任务完成止。

  工作地点

  第二条 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点 从事工作。因工作需要,乙方同意甲方变更工作地点。

  工作内容

  第三条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和乙方自身技能特点,安排乙方从事 岗位(工种)工作。

  第四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根据生产经营状况或工作需要,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或工作内容。

  第五条 乙方应按照岗位职责说明和工作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甲方以此为标准对乙方进行工作考核,考核结果如确认乙方不胜任本岗位工作,甲方可调换乙方的工作,乙方应服从安排。

  劳动报酬

  第六条 甲方遵循按劳分配的原则,制订工资分配机制,确定乙方工资标准;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工资;甲方根据乙方的工资标准,结合乙方的实际出勤和绩效考核结果,核算乙方当月工资总额(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个人所得税由乙方承担,并由甲方在工资发放时代扣代缴。

  第七条 甲方以银行代发的形式支付乙方工资;乙方应发工资扣除个人应付费用后,在次月10日以货币形式支付(如因银行方因素使工资滞后到账除外)。

  第八条 甲方建立工资正常调整机制,根据社会经济增长水平和自身发展状况,根据乙方的工作实绩,适时调整乙方的工资报酬。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九条 甲方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各项有关规定和标准,并在入岗前和工作中定期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符合规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第十条 如乙方的工作岗位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甲方应将危害及其后果告知乙方。

  第十一条乙方在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乙方发生工伤,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乙方相应工伤待遇。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十二条甲方实行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小时的标准工时工作制。因工作性质需要,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的人员,甲方可申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

  第十三条甲方因工作需要,经与乙方协商可以延长乙方的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超过三小时,每月不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十四条乙方因工作需要要求加班必须事先提出书面申请,并须经甲方批准同意,否则其延长的工作时间不作为加班计算。

  第十五条甲方安排或批准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工作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加班费或给予补休。

  第十六条甲方保证乙方休息休假的权利,乙方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休假日及婚丧假、生育假等。

  社会保险及福利待遇

  第十七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甲方按照有关规定为乙方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乙方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由甲方从乙方的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十八条 乙方合同期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医疗待遇和病假工资按国家及甲方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女员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待遇,按国家及甲方有关规定执行。

  规章制度

  第二十条 甲方根据国家劳动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十一条 入职后,甲方安排乙方进行规章制度的培训学习后方可上岗。

  第二十二条 乙方工作中应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

  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约定事项的变更均需双方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十四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乙方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造成影响或经甲方指出,拒不改正的;

  (六)违反劳动纪律,泄露甲方商业机密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五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未按约定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甲方违章指挥、强令乙方冒险作业等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五)其他损害乙方权益情形的。

  第二十六条 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当办理必要的工作交接,否则,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七条 甲、乙任何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的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对方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

  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够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九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本合同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甲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条在下列情况下,乙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一) 由甲方出资培训(包括送大中专院校学习深造),培训后尚在服务期限内的;

  (二) 属于技术骨干,承担某项重要任务而任务未结束的。

  第三十一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并根据乙方为甲方服务年限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金: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本协议后,仍需要裁减人员的;

  (四)本协议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的终止:

  (一)本合同期限届满的;

  (二)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宣告失踪的;

  (三)乙方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四)甲方因各种原因终止经营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三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事项解除乙方的劳动合同的,应按相关规定支付乙方经济补偿。但乙方未与甲方办理工作交接前,甲方暂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四条 乙方违反解除劳动合同提前通知期的约定,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负责赔偿。

  第三十五条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乙方应当将正在负责的工作事项以及甲方交付乙方使用的财物与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员进行交接。因乙方原因未办理交接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赔偿。

  知识产权、商业秘密和竞业限制条件

  第三十六条 乙方在工作期间或利用甲方资源所取得的技术开发成果、创新成果,其知识产权属于甲方。

  第三十七条 甲方的技术信息(包括专用技术、技术诀窍、非专利技术成果等)和经营信息(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等)属于商业秘密、技术秘密,乙方须保守秘密,不得对外泄露,不得用于个人谋利或者帮组他人谋利。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损失和技术价值10倍的赔偿金。

  第三十八条 乙方在职期间和离职后2年内,不得在与公司业务有竞争关系的其他公司投资、兼职,不得从事与甲方业务有竞争关系的活动。如乙方所从事岗位甲方要求签订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时,乙方同意签订。

  第三十九条 保密协议

  (一)甲方固有的和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创建的经营渠道、业务客户、人力资源、软件技术、经营模式、经济合同等经济信息或情报和经营业务、管理技术方面的业绩或聘用期间所产生的职务作品,其知识产权,根据劳资双方有偿服务原则,均权属于甲方所有的企业资产和机密。乙方必须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向外透露;并绝对禁止使用这些商业秘密为自己或他人谋利,违反本规定乙方需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二)对甲方的企业资产和机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在本职工作范围之外以任何形式擅自使用,包括采取以转让、授权他人、泄密等形式的非法使用,否则视为乙方违规。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和其他方面的损失,甲方享有追究乙方法律责任和要求经济赔偿的权利;

  (三)本合同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在其他企业兼职;不得为本公司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有损本公司利益的活动;不得擅自以甲方名义同第三方订立合同或进行交易;

  (四)乙方调离甲方或合同期满,乙方应把所有的有关商业秘密的资料移交甲方,同时承担不向外泄露商业秘密的义务。

  (五)乙方保证在两年内不从事与甲方商业秘密有关的工作,并不得在同类竞争企业任职,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

  第四十条乙方违反竞争竞业限制约定的,除赔偿因此给甲方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以外,还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数额为甲方己经支付给乙方经济补偿数额的两倍。

  劳动争议处理

  第四十一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其他事项

  第四十二条 乙方在本劳动合同首页所填写的籍贯、现居住地、联系电话为甲方送达各类文书的通信地址。乙方应将变更情况及时通知甲方,未通知所产生的一切后果,乙方自负。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联系方式和通信地址寄送的文件,视为有效送达给乙方。

  第四十三条 乙方工作岗位职责说明书以及甲方的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附件或相关约束条件,对乙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公司劳动合同 篇2

  一、 劳动合同期限

  在试用期内,乙方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所谓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包括:

  ①乙方体检或身体健康未能通过甲方入职前所要求的;

  ②乙方在 日前未能完备所规定的手续的;

  ③乙方不能达到所担任岗位的绩效指标或者相应的要求的;

  ④乙方的背景调查或者在履历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⑤乙方顶撞上司或在工作期间发生殴斗行为的;或者其他任何主管认为乙方不能符合该职位的要求的;

  二、 工 作 内 容

  1、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在___________ _部门,担任_______ __岗位(工种)工作,工作地点为: ,其主要工作职责见其“职务说明书”。

  2、 甲方根据工作经营需要,以及乙方的实际能力(专业、工作、体力)可作适

  当临时性调整是不对本合同相应条款作出修改的调整。乙方根据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和要求,按质、按量、按时地完成任务并接受甲方的考核。如果甲方欲与乙方作出非临时性的调整,将同乙方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后修订本合同条款中的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才予以实施,对此乙方表示同1意并接受。

  三、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___________工作制。

  执行标准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1日。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对此乙方表示同意并接受。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在甲方所规定的时间周期内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自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情况下,工作和休息休假由甲乙双方协商执行安排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或平时加点的,甲方应支付加班费或加点费。

  四、劳动报酬

  1、乙方基本工资依据职位和岗位等级标准支付,正式录用后每月基本工资为人民币 ___________元,试用期工资为正式录用后工资的80%;每年依据工作表现调整,但不低于国家所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2、甲方根据公司的经营效益和乙方的个人表现和业绩发放奖金,奖金的数额没有明确的规定,完全根据甲方效益和乙方绩效来确定。

  3、甲方向乙方支付薪金的期限为次月的号 前(遇节假日的,不超过假日回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足额发放乙方上月的工资,乙方收到工资后如有异议应当在3天内提出,否则视为无异议处理。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上海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职工养老、失业和大病统筹及其它。凡需乙方缴纳的,甲方在发工资时代扣代缴。

  甲方应为乙方填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双方解除、终止合同后,《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按有关规定转移。

  第十二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历、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上海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工作午餐及年休假。

  第十五条 乙方享公司所规定的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婚丧假、计划生育及女工孕期、产期、哺乳期休假等有关待遇,具体规定详见员工手册。

  六、 保密条款和竞业限制原则性约定

  第十三条 乙方对甲方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详见《保密协议》及《竞业限制协议》。

  第十五条 乙方在任职期间不得任职、兼职其他企业的职务,不得自营或为他们经营与甲方竞争企业、竞争性业务或与甲方相关联的业务。

  第十六条 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及第十三条所规定的事项的,

  甲方可以立即终止本合同,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并乙方须赔偿甲方违约金(半年工资);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按实际损失的金额承担赔偿责任。

  六、劳动纪律

  第十五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第十六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七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相应变更有关内容。

  第十八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九条 乙方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甲方可以随时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第二十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扣发岗位工资、向乙方要求经济赔偿直至追究司法责任。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构成渎职、犯罪和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一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9、乙方患病或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10、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11、 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十八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二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8、患病或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9、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

  第二十三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市、区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四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安排在经劳动部门认定为保护不完备的地方或让乙方从事法律不允许的工作;

  3、甲方不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福利待遇的。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即终止。甲乙双方可协商,续订劳动合同。

  八、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二十七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违反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1、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历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八条 若乙方无其他过失行为,甲方不得解除合同的情形:

  1、乙方从事解除职业病危害作业的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乙方被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甲方处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后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中五年前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若甲方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乙方不同意续订的,甲方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5点的规定不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2、用人单位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责令关闭的;

  3、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五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单位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天内向上海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 其他

  第三十七条 甲方以下的规章制度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行政管理制度 员工手册 职务说明书 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自乙方赴甲方处报到之日起并经甲方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修改和变更。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人代表:

  盖章:

  乙方:

  签字:

公司劳动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编号: 动 合 同 书 ****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00劳

  甲方:****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乙方:

  性别:

  文化程度: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 家庭住址:

  注册地址:户口所在地:

  家庭电话:

  邮政编码:常用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合法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劳动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劳动合同期限

  1.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合同,起止日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其中乙方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工作内容:甲方安排乙方在 岗位从事 工作。甲方根据经营管理的需要及乙方的工作表现及能力,可在与乙方商定后,依法变更乙方在工作内容和工作岗位。

  2.工作地点:

  3.乙方应当提高职业技能,并按照甲方制定的职位责任、工作规范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量,并且达到规定的工作质量标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工作时间:乙方的岗位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每周工作时间四十小时。

  2.甲方因工作需要需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应与乙方协商同意,非甲方安排或批准的不计加班。

  3.国家法定假日加班,按国家法规支付加班费。其余时间加班,公司原则上安排同等时间调休,若因工作需要确实无法调休,则依法支付加班工资。

  4.乙方享有法定休息休假权利,具体休息办法和时间按甲方规定,休息休假期间的工资支付或扣减办法按国家相关规定及公司依法制订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劳动报酬

  1.每月 20 日为甲方工资发放日。

  2.乙方的工资标准采用下列第( )方式确定:

  (1)月薪制:每月为元。试用期乙方的待遇为元/月。

  (2)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相结合的工资分配方法:乙方的基本工资为每月元,使用期乙方的基本工资为每月元,绩效工资考核发放办法按乙方的业绩和甲方依法制定的相关规定考核确定。

  (3)计件工资制:计件工资的劳动定额管理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相关规定,超过标准的劳动定额且在正常工作时间外完成的,按加班工资计算计件工资。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劳动任务不满的,按当地最低工资发放当月工资。因乙方个人原因或能力不能完成劳动定额的,按当月实际完成量发放计件工资。

  (4)年薪制:每年元,每月预付工资元,其余部分年终根据业绩考核结果结算。

  3.在乙方提供了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甲方支付乙方住房补贴元/月(实行住房公积金后取消该补贴),交通补贴元/月(连续半月以上未在岗工作的当月取消该补贴),岗位补贴元/月,其他补贴 。在试用期间甲方仅支付乙方住房补贴 元/月,交通补贴 元/月(连续半月以上未在岗工作的当月取消该补贴)。

  4.销售人员每三个月根据业绩考核情况上下浮动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总额最低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

  5.奖金分红的发放按甲方相关规定和乙方业绩考核执行。

  6.每年年终根据全年度考核情况甲方可调整乙方工资和补贴。

  7.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报酬为税前工资,乙方的个人所得税由甲方代扣。

  8.甲方有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甲方规章制度的规定,在合同期间调整乙方的工资和补贴。

  9.因不能胜任原岗位进行再培训的,培训期间工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五、社会保险

  1.自劳动合同订立之日起,甲乙双方应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乙方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代扣代缴。

  2.合同履行期间,乙方依法享受国家规定和双方约定的福利待遇。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1.甲方保证执行国家关于特种作业、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种特殊保护的规定,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伤亡事故,减少职业病危害。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甲方应当定期为乙方进行健康检查,并在乙方离职前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2.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乙方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和甲方规定的劳动安全规程和标准。,自觉预防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

  3.甲方及其管理人员应当保障乙方在工作场所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

  4.乙方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甲方应当负责及时救治,并按规定为乙方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保障乙方依法享受各项工伤保险及相关待遇。,工资发放按国家规定执行。

  5.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按国家规定执行。

  七、其他约定条款

  1.乙方入职时接受甲方《员工手册》及公司相关制度的培训,劳动合同存续期间服从公司的管理,《员工手册》及公司相关管理制度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培训服务期:乙方由甲方出资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服务期未满前因乙方原因导致劳动合同提前终止的,则乙方需按尚未履行的服务期赔偿甲方所支出的培训费用。

  3.保密和竞业禁止:乙方依法负有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义务。从事技术、销售、中层管理以上人员及其他原因为工作原因有可能接触到甲方商业秘密的人员,应同时签订保密和竞业禁止协议,并作为本合同附件。

  4.乙方入职前及在本合同履行期间,提供虚假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件、从业经历证明以及其他虚假资料的,甲方有权在发现后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支付乙方任何补偿金、赔偿金,并有权参照乙方所在部门的最低人员工资发放乙方劳动报酬,已经支付的补偿金、赔偿金及多发放的工资有权要求返还。

  5.甲方有权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派驻乙方到甲方的关联企业工作,由甲方或者甲方的关联企业履行甲方的合同义务。

  6.甲方有权根据生产经营的变化,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对乙方的工作岗位进行适当调整。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投资人等事事项,

  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若甲方发生合并或分立等情况,本合同继续有效,由继承单位继续履行。

  2.涉及劳动者切身的条款内容或重大事项变更时,双方应当协商一致,以书面方式变更本合同。

  3.本合同的解除和终止,按照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和法律法规执行。甲方应支付的相关费用,在乙方履行完交接手续后支付,如未履行完,甲方可暂不支付。

  4.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解除或终止合同的,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对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5.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解除或终止合同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6.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支付补偿金:

  (1)在工作期间有打架斗殴行为的。

  (2)在入职时使用虚假个人资料,有欺骗行为的。

  (3)严重违反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的或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严重的失职、收受到赂,对甲方利益造成损害的。

  (5)泄露甲方商业、技术秘密,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的。

  (6)未经公司许可,以公司名义进行与公司无关的活动,或在其他同行业公司兼职的。 (7)其他符合《员工手册》中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条款的。

  (8)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九、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甲方的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办理,如规章制度与本合同及相关法律相悖的,按照本合同法律法规执行。如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2.双方发生争执无法协商的,应向调解机构申请调解,或依法申请劳动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医疗设备有限公司乙方(签字):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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