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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合同

时间:2023-05-15 08:26:56 买卖合同 我要投稿

精选购买合同集合10篇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购买合同10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精选购买合同集合10篇

购买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一、乙方购买甲方房屋地点、面积、价格

  二、交款方式:

  三、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如未按合约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违约利息,自本协议规定的应付款限期之指第二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_______计算。逾期超过十日后,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约,甲方有权终止协议,乙方并应按合约总额的2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还有权将该房另行销售处理,并将乙方已交的.购房款全部归甲方作赔偿经济损失处理。

  四、 交付房屋期限:

  预计房屋交付日期 年 月 日,如遇不可抗拒的灾害及各种客观原因,则视实际情况延长交付使用期限。

  五 、乙方购置之房屋,待竣工后,由甲方处理交付使用通知书和房屋交权登记申请表,乙方可向开平市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权属登记手续,甲方给乙方的协助办理契证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支付。(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资料每份收取乙方的资料费壹佰元)

  六、该房屋移交给乙方使用后,乙方应自学遵守开平市有关房屋管理规定,不得任意拆改、加建,违者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七、本协议房屋总价款按套为单位计算购房款出售给乙方;房产证面积以房产证为准。

  八、装修标准:外墙贴瓷质砖仔,内墙及天花荡过灰油,地面不过水泥砂不设炉灶,水电接至入户。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盖章):负责人:经办人:售房电话:年 月

  乙方(盖章):负责人: 委托办理人: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日

购买合同 篇2

  甲方(销售方):

  乙方(购买人):

  为了满足乙方购买电脑的需要和促进甲方电脑销售,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共同签订《分期付款购买电脑合同书》。 第一条、 乙方向甲方购买电脑如下:

  第二条、 乙方预付_________元予甲方,余款于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结清所余货款。

  第三条、 甲方于本合同订立的`同时,将___ _____产品交予乙方,并同意乙方对该产品的使用。

  第四条、 甲方所售出机器除付款方式以外,其它售后服务及质保与正常销售机器一致。甲方应为乙方提供与正常出售机器相同的服务。

  第五条、 乙方须以正当的方式使用__ ___ 产品,若因非正常使用而引起机器故障,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不予提供售后服务。

  第六条、 若乙方未按时结清货款,则甲方有权收回所售电脑,并不予退还乙方已付货款。

  第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本人已详细阅读了 《分期付款购买电脑合同书》和相关合同规定,充分理解

  合同经公正后具有强制执行能力,,自愿签订本合同,保证严格遵守。

  第九条、 若乙方违反以上合同条款,担保人承担乙方所有责任。 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补充解决。 本合同最终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买合同 篇3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

  电话:

  传真:

  本协议中的术语,除非另有规定说明否则其定义与双方在年月日签订的《 》 (以下称原合同)中定义相同。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依据实际情况,在原合同基础上,特订立以下内容:

  一、维护

  1、在可应用的软件安装完备之日起六个月的初始期,乙方将改正许可软件中的错误或故障,如果在此期间许可方还开发出该软件的更新版本,则将提供给甲方。维护服务的时间从星期一至星期五,标准时间早上8:00到下午5:00,但国家节日除外。

  2、在上述六个月时间之后,乙方还将继续向甲方提供同样水准的维护软件的服务,但甲方必须按原合同的规定支付服务费。在原合同规定的初始期届满前,甲方可以以书面的形式通知乙方,在初始期届满后将不再需要乙方的上述维护服务。在初始期之后,甲方可以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乙方提供的维护服务,在上述情况下,甲方预先付给乙方的维护费,乙方应退还因终止服务而未能履行的那部分费用。

  3、任何时候,当甲方拖欠乙方的维护费时,乙方将停止向甲方提供上述维护服务。无论因何种原因而中止维护服务,均不影响本协议书的其他部分。

  二、技术要求

  1、适用标准:必须符合国家、_________行业现行的规范以及相关行政部门的文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货物的质量必须符合本次招标文件的.质量标准要求。

  三、试用期权利义务

  1、从软件最后安装完备次日起的为试用期。在试用期内,甲方将决定是否终止软件的使用,同时还相应地决定是否全部或部分地终止本协议书和原合同。如果没有发生上述终止,则在此后的任何时间,在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后的天甲方将有权终止本协议和由此发放给甲方的使用。

  2、在试用期内,甲方如果决定终止本协议书和软件的使用,则它应以挂号信的方式向许可方发出书面通知,挂号信上的邮戳日期应不迟于试用期的最后一天。

  3、对上述的终止,除了甲方必须返还该软件并根据本协议书第六条对该软件不加泄漏外,乙方和甲方均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4、本款受约于原合同。本协议发生上述终止后,乙方不承担任何义务返还甲方根据本协议所支付的费用。甲方该支付的款项应立即支付,并且,在终止之后,甲方应将提供给它或由它改作的与软件有关的所有文件交给乙方,同时,甲方应列出置于任何存储器和记入任何介质中的所有未用的软件。甲方可以保留一份许可软件拷贝,但是,它只能用于存档的目的。在正常的时间,乙方应获得合理的机会来了解该软件的情况,以证实甲方是否遵守上述义务。

  四、改进的权利

  服从或代表甲方的利益并由其投资,由被授权的人员单独进行的或与其他被授权的人员共同进行的任何改进,其成果将属于甲方,但是:

  1、如果这种改进包含有许可方的信息,而对其揭示或使用在未经许可方批准的情况下将会导致乙方对这种信息的权利的丧失或受到侵害,则除被授权人员外,将这种改进向任何人进行揭示及提供使用应得到乙方与甲方共同同意;

  2、如果甲方所进行的这种改进涉及到许可软件,则乙方将有对该改进进行再发展的非独占权,以及将其产品投放市场或许可给第三方的优先取舍权。

  五、性能保证

  乙方保证该软件将符合乙方出版的说明书的指标。但是,除乙方的雇用承包人和代理人之外,如果其他任何人对该软件作任何方式的修改,其中包括,但又不限于对该许可软件进行改制,本性能保证将无效。

  六、违约与处罚

  1、甲方应依合同规定时间内,向乙方支付货款,每拖延一天乙方可向甲方加收合同金额的______‰的违约金。

  2、乙方未能按时交货,每拖延一天,须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______‰的违约金。超过______天以上,______天以内未交货的,须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______‰的违约金。

  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______%的违约金。

  4、乙方超过交货时间______天仍未能交付货物的,须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______‰的违约金,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七、其它

  本合同正本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合同自签字之日起即时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

购买合同 篇4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宜春很多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在对乙方进行了解后,愿意参与乙方的增资扩股活动,为充分发挥双方的资源优势,为股东谋求最大回报,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购买乙方增资扩股股份达成如下协议:

  一、认购增资扩股股份的条件:

  1、认购价格:本次每股认购价格与乙方成立时每股认购价格一致,为3000元/股。

  2、认购股份:本次增资扩股,新、老股东认购股份不得超过20股,原有老股东未达20股可再次认购,但原有股份加新增股份不得超过20股。

  3、认购方式:本次增资扩股全部以现金的方式认购,现金要求为人民币。

  4、认购时间:新老股东的认购资金必须在20xx年X月X日之前到位,过期不再办理股东入股手续。

  二、甲、乙双方同意,甲方以现金方式向乙方认购XX股整,计人民币XXXX元(大写壹貳叁肆)。

  三、甲、乙双方同意,在乙方收到甲方的认购款项后的当日,向甲方开出认购股份资金收据。

  四、双方承诺

  1、甲方承诺:用于认购股份的资金来源正当,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甲方遵守乙方关于认购增资扩股股份的条件,积极配合乙方完成本次增资扩股活动。甲方认购股份后,自新公司成立之日起九个月之内不得转让股份。

  2、乙方承诺:对于甲方向乙方认购股份的资金,在没有召开增资后股东大会前,保证不动用甲方资金。在本次认购股份的资金全部到位后30日内,完成召开新老股东大会,修改公司章程,改选公司董事会,选举公司监事,办理工商注册变更等手续。

  五、新公司财务XXX(多久)结算一次,新老股东按占股比例分配利润和承担亏损,但增资前,原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原公司承担。

  六、违约责任:

  1、若因乙方原因致使本合同计划无法执行,造成重大损失时,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退还甲方股金。

  2、若甲方未能按时足额缴纳股金,乙方将按实际到位资金计算占股比例。

  七、新公司成立后,由改选的董事会负责日常经营,选举的监事负责监督,股东有权查阅公司会计账簿。

  八、如公司运营过程中需要融资,需召开股东大会,经股东大会2/3多数同意方可,且公司股东享有优先认股权,所融资金应当全部用于公司。公司股东不得用公司资产为个人融资作担保。

  九、甲、乙在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项目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章、捺印后生效。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乙方(签字):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年月日

购买合同 篇5

  甲方(销售方):兴仁县欣颖农机科技综合服务部 乙方(购买方):兴仁县典母特优薏仁米农民专业合作社 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就微耕机的品牌、型号、数量合同如下:

  一、乙方购买型号为1WG6.3-135FC-Z(发动机为凯马动力)。数量10台,每台单价含税费肆仟伍佰元整(¥4500.00元)10台共计人民币肆万伍仟元整(¥4500.00元)。

  二、甲方出售的微耕机、品牌、质量按生产厂家标准执行,随机具按厂规配备齐全。(乙方自行提货当面清点后交付)。

  三、甲方开具发票后,提供农机补贴信息,补贴由乙方自行办理,国家补贴的金额归乙方所得。

  四、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请当地的法律机关仲裁。

  五、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兴仁县欣颖农机科 乙方:兴仁县典母特优薏仁

  技综合服务部 米农民专业合作社 账号: 法人代表签字: 开户行:兴仁农商行东湖支行 电话:15985493143 代理人签字:

  电话:

  签订时间:20xx年11月25日

购买合同 篇6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障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就甲方向乙方购买电器产品事宜,甲乙双方经认真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合同总金额共计人民币(大写):(小写)::元

  第二条、购买产品详见如下明细清单。

  注:以上报价含税、含运费,含卸货搬运费及安装费。

  第三条、交货日期:

  第四条、结算方式:

  第五条、交货地点:

  第六条、品质保证:

  1、甲方对订货产品必须运输、安装就位。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原厂原包装产品。

  第七条运输及安装

  1、包装必须适应运输、装卸要求,需防震、防雨;

  2、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由乙方负责,且乙方应当承担因其包装或任何防护不当而引起的货物的锈蚀、损坏产生的费用或责任。

  3、货物在交付甲方并验收前,一切风险及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4、乙方为甲方安装调试电器。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不能按期交货时,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每延期交付一天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0。5%违约金,但不能超过合同金额的30%。

  2、乙方无故中途退货,应向甲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30%的违约金,同时乙方要承担退货货物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运杂费、装卸费、安装、税费等所有费用,不论是否列在合同文本中。

  3、合同生效后,甲方单方面终止合同应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30%的违约金,并退还乙方已支付的货款。

  第九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1、在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的前提下,双方可签订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2、合同解除后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应在合同解除协议中界定清楚。

  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起生效

  第十一条、其它约定事项:

  1、按合同规定应偿付的违约金和各种经济赔偿,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结清。

  2、合同实施过程中如遇乙方更改部分货物数量,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配合乙方制作。

  3、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签署的会议纪要等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2份,需方执1份,供方执1份,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处理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买合同 篇7

  买方(甲方):__________

  卖方(乙方):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为维护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家具名称、商标、规格型号、材质、颜色、数量及金额(详见附件产品明细表)。

  第二条合同产品总金额:人民币圆(大写)即:RMB元,两者不符时以中文大写为准。

  第三条付款条件及时间

  1、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的日内向乙方交付本合同总金额____%的预付款。乙方交货后,预付款抵作价款。若甲方未按约定期限给付预付款,则乙方有权相应顺延交货时间。

  2、余款为总金额的%即元。甲方应在产品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日内结清全部余款。

  第四条付款方式

  1、甲方以现金结算的,应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以现金方式银货两讫。

  2、甲方以票据结算的,应在票据上注明乙方的全称和金额,将货款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汇入乙方指定的账户。

  3、如上述付款方式或账户发生改变,乙方应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告知甲方。

  4、乙方在收到货款的同时应开具给甲方同等金额的正式发票。

  第五条交货时间、方式及地点

  1、交货时间:

  预付款交付乙方后5天内(不包含3日的组装期)。甲方要求延期交货时,应于交货日天前通知乙方。

  2、交货方式:

  乙方送货,运费由乙方负担。

  货物在运输及组装过程中,发生损坏或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货物经组装完毕甲方验收合格后,发生损坏或灭失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3、交货地点:

  第六条家具的安装调试

  组装期:货物运至指定交货地点后3日内。

  1、甲方应于乙方交货前确认组装现场已具备安装条件,并负责提供货运电梯、场地照明等必要的安装设施。

  2、乙方应根据甲乙双方的'约定及甲方的要求负责家具的安装调试。

  第七条家具的接收和验收

  1、乙方依本合同所定交货时间将货物运至指定地点后,甲方应即时接收并妥善保管全部货物。

  2、甲方应在组装完毕后3日内对货物验收完成,逾期则视为验收合格。如有异议应在此期限内向乙方提出,乙方在知悉或应当知悉甲方提出异议后,有义务即时进行处理并告知甲方,直到甲方验收合格为止。

  3、甲方认可在相关出货验收单上签字者为甲方或甲方授权之验收人。

  第八条品质保证

  1、乙方保证产品质量,承诺年(不少于3年)质量保障(自开具发票之日起算)。

  2、在质保期内家具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应免费(包括材料费、工时费和运输费等)上门修理或更换,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修理不好或不能更换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货并返还产品折旧后的货款。折旧费按每日最高不超过货物金额的0.1%收取。折旧费计算自乙方开具发票之日起至甲方要求退货之日止。

  3、保修期内家具因甲方故意造成的损坏,乙方酌情收取材料及相关修理、更换等费用。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责任

  1、乙方非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期交付货物时,须每日按照逾期交付货物金额的0.5%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2、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被解除时,乙方除应立即返还甲方预付款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

  (二)甲方责任

  1、甲方非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期付款时,应每日按照逾期交付货款的0.5%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2、因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被解除时,乙方返还甲方预付款,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

  第十条合同变更

  1、双方签约后,因甲方合理要求而增减产品内容需另行签订《补充合同》。

  2、双方签约后,因甲方合理要求而变更交货的时间、地点、验收人等内容应填写《交货变更确认单》,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十一条合同的终止及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发生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时,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3、甲方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约定支付剩余货款达30日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返还预付款,收回货物。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货物达30日的。

  (2)货物与样品不符,或货物质量没有达到行业标准,或乙方拒绝履行产品质量保障责任的。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调解解决或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诉解决。协商、调解、申诉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空白待填写部分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填写,其他部分不得涂改,如有涂改痕迹,该合同无效。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若乙方位于家具卖场或展销会,本合同还须由卖场或展销会的主办单位签字、盖章。

  3、若乙方位于家具卖场或展销会,在乙方撤离卖场或展销会后出现的问题,由卖场或展销会主办单位先行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主办单位承担责任后,有权向乙方追偿。

  4、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名称(盖章):

  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账号:

  乙方名称(盖章):

  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账号:

  主办单位名称(盖章):

  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账号:

购买合同 篇8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鉴于甲乙双方的友好合作关系,甲方向乙方购货的质量、性能、数量,经双方确认并签署本合同,其条款如下:

  2、乙方责任:产品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规定时,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质论价。不能利用时的.,乙方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由于上述原因至延误交货时间,每预期一日,乙方按照预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0.5%向甲方偿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由于乙方送货到达甲方所指定地点。

  3、合同签订后十天内,甲方需向乙方首付定金5万元,剩余货款,货到付款。

  4、不可抗拒:甲乙双方均不承担由于不可抗拒力的任何原因造成的无法交货或违约。

  5、若由于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可向当地法院提起申诉。

  6、此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购买合同 篇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开、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建材买卖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所购建材基本情况单位:元/

  建材名称产地品牌规格型号材质批次数量价格总价备注

  合计人民币(大写)万仟佰拾元角分(小写):¥元

  质量标准:

  第三条交货:交货方式为(卖方送货/买方取货)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第四条验收:对于建材产品的规格型号、数量、材质等与约定不符或有其他质量问题的,买方异议期为卖方交货后一日内,异议经核实卖方应无条件补足或换货。

  第五条付款方式及.时间:双方约定以第种方式支付价款。

  (一)签定合同时,买方支付(定金/预付款)元(定金不得超过总价款的20%),货到验收后一次性支付余款:

  (二)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卖方违约责任:

  1、建材产品经专业机构检测不符合国家标准或合伺约定质量标准的,卖方应无条件换、退货,或赔偿买方由此受到的损失。

  2、卖方迟延交货的,每日应向买方支付迟延部分价款%的违约金;迟延交货一日的,除支付违约金外,买方还有权解除合同,卖方已收取定金、预付款或价款应全部返还,但买方在不收取违约金的情况下,有权要求卖方双倍返还定金。

  (二)买方违约责任:

  1、买方迟延提货的,每日应向卖方支付迟延部分价款%的违约金;

  2、买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由此给卖方造成的损失,已支付定金的无权要求返还。

  第七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市场主办单位、消费者协会申请调解解决,也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出申诉;协商、调解、申诉解决不成的,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其他约定事项:

  第九条对本合同的变更或补充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卖方应承担的责任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本合同未定事项,双方可协商签定补充协议。

  买方(章):

  卖方(章):

  住所:

  住所: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购买合同 篇10

  购买查封房屋的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奚正辉

  案例:

  乙向甲购买了一套房屋,但是该房屋有法院查封,双方签署了房屋买卖合同,该买卖合同是否有效?对此人们认识不一致。

  认为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主要理由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1994年7月5日通过,20xx年8月30日修正)第三十八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五)权属有争议的;(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其中第二款明确查封的房地产不得转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转卖人民法院查封房屋行为无效问题的复函》(1997年4月7日通过)其中提到:“北京亚运特需供应公司在此后擅自将其已被查封的房产转卖给北京沃克曼贸易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行为是违法的,所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系无效合同”。

  其实随着市场经济地不断发展,无论在立法界还是司法界越来越维护交易的稳定,保护合同的效力,强调意思自治。不轻易干预交易,不轻易确认合同无效。

  首先,从合同法历次解释的角度分析买卖合同的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年3月15日)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购买查封房屋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属于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最高院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1999年12月1日通过)第四条:“合同法实施以后,人民法院确认合同无效,应当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和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为依据,不得以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为依据”。购买查封房屋的确是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最高院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20xx年2月9日通过)第十四条:“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规定的“强制性规定”,是指效力性强制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前形势下审理民商事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20xx年7月7日通过)第15条:“正确理解、识别和适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中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关系到民商事合同的效力维护以及市场交易的安全和稳定。人民法院应当注意根据《合同法解释(二)》第十四条之规定,注意区分效力性强制规定和管理性强制规定。违反效力性强制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合同无效;违反管理性强制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具体情形认定其效力”。第16条:“人民法院应当综合法律法规的意旨,权衡相互冲突的权益,诸如权益的种类、交易安全以及其所规制的对象等,综合认定强制性规定的类型。如果强制性规范规制的是合同行为本身即只要该合同行为发生即绝对地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合同无效。如果强制性规定规制的是当事人的“市场准入”资格而非某种类型的合同行为,或者规制的是某种合同的履行行为而非某类合同行为,人民法院对于此类合同效力的认定,应当慎重把握,必要时应当征求相关立法部门的意见或者请示上级人民法院”。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了查封的房地产不得转让,应该就是属于管理性强制性规定,并不是效力性强制规定。乙向甲购买了查封房屋,愿意为甲归还其所欠的债务,并解除查封,这在现今社会经常发生,这也是甲清偿债务经常采用的方法。甲乙双方的交易没有损害债权人的'利益,跟谈不上损害国家社会利益。若债权人认为甲低价转让侵害其利益,其有权提出撤销权之诉,撤销甲乙双方的买卖行为,无需公权力介入来确认合同无效,从而影响交易的安全性与稳定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第(六)款: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若购买期房,产权证还没有办理,那么签署的房地产转让合同是否无效呢?这点法律界曾经也有争议,但是目前已经形成了一致意见,转让合同是有效的,只是房地产登记机构不准办理转让登记。第三十八条第(四)款: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不得转让。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可能是表见代理,那么就是有效合同;也可能是效力待定,因为其他共有人可能会追认,若追认肯定是有效合同。可见《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主要是管理性强制规定,违反该规定,并不一定合同无效,只是登记机构从行政管理的角度不给予登记。

  认为购买查封房屋的买卖合同无效的人是混淆了合同效力与登记效力,买卖合同是有效的,只是没有登记还没有取得物权,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区分两则的效力,具有一定的实际意义:

  1、有利于保护买受人依据合同所享有的占有权。

  2、买受人有权依据合同主张违约赔偿。若合同无效,违约责任也就无效了。

  3、买受人有权依据合同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要求办理产权登记。若确认合同无效,就要返还房屋,那么就妨碍了现有的财产秩序,也剥夺了买受人主张房屋的权利。

  其次,从其他规定分析买卖合同的效力。

  《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若干问题的通知》(20xx年2月10日通过)第21条:“已被人民法院查封、预查封并在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了查封、预查封登记手续的土地使用权、房屋,被执行人隐瞒真实情况,到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转让等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确认其行为无效,并可视情节轻重,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现在法院的查封都是登记的,被执行人也不太可能隐瞒,登记部门更不能擅自办理登记,若这种情况发生,则要追求其法律责任,该规定明显带有行政管理的色彩。而且该规定只是明确登记行为无效,没有规定转让合同也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20xx年10月26日通过)第二十六条:“被执行人就已经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所作的移转、设定权利负担或者其他有碍执行的行为,不得对抗申请执行人。第三人未经人民法院准许占有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或者实施其他有碍执行的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解除其占有或者排除其妨害。人民法院的查封、扣押、冻结没有公示的,其效力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该规定明确了被执行人的转让行为不得对抗申请执行人,法院的查封没有公示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其实该规定的基础都是转让合同是有效的,若无效就不可能对抗第三方,而且本条的规定也取代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转卖人民法院查封房屋行为无效问题的复函》。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20xx年3月16日通过)第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物权法》明确了合同是否有效依据合同法等规定,不登记不产生物权,也不影响合同的效力。物权法的出台,明确了合同效力与物权登记无关。最典型的规定是抵押权,原来规定抵押不登记,抵押合同无效,但是物权法规定抵押不登记只是抵押权无效,抵押合同还是有效的。

  购买查封房屋的转让合同应该是合法有效的,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只是房地产登记机关不受理转让登记,所以买受人也要注意不能取得所有权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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