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施工合同锦集七篇
随着时间的推移,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施工合同7篇,欢迎大家分享。
施工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工程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内容:按图纸制作安装彩钢房,屋面彩钢板为YX100—970型,上板厚度为蓝色,下板厚度为_____mm,墙面彩钢板YX100—950型,外板厚度为白色_______mm,内板厚度为白色______mm。
第二条 工程造价
合计工程总造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超出面积和变更另行计算)。
第三条 技术要求
1、按甲方提供的图纸生产加工。
2、工程材料均应为达到国家行业标准的合格品。
3、施工按设计说明及图纸施工(材质及施工项目详见报价单)。
第四条 质量要求
1、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2、一方必须严格按照通过甲方审核的施工图纸规定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代表监督。
3、工程竣工后,乙方按规定对工程进行保修,保修时间自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算起,为期一年。
第五条 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向乙方预付人民币为生产定金。
2、方管进入现场后,甲方支付乙方总工程款元,彩钢板进入现场后,甲方再支付给乙方总工程款的40%。
3、工程完工后,甲方将剩余工程款全部付清。
第六条 合同工期
1、开工日期以甲方具备开工条件,通知乙方开工。
2、合同日期:合同签订后。
3、如遇下列情况之一,经甲方现场查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因天气或人为、不可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
(2)因甲方提出变更设计而影响进度。
(3)非乙方原因而影响下道工序施工。
(4)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而影响施工。
第七条 工程结算
1、单价以本合同预算单价为准,面积以实际发生面积计算,如设计变更,减少或增加的数量应计入结算中。
2、如遇下列情况,合同总价做相应调整,以双方最终结算为准:
(1)在施工中增加的工程项目。
(2)因设计变更而增加的费用。
第八条 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
1、按合同规定及时兑付工程款。
2、负责施工现场管理和协调各方面关系。
3、负责为乙方施工创造便利条件,提供施工人员住所、水、电、设备及材料仓储库房。
(二)乙方:
1、负责按合同规定的工期和质量要求设计并组织施工。保修期为一年。
2、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服从甲方管理并自觉遵守甲方及各项规章制度。
3、乙方对现场施工人员要有专人负责管理,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做到安全操作文明施工。
4、必须保证提供和使用安全用品、用具及劳动保护品,并对施工人员及第三者安全负全责。
5、乙方在工地的安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第九条 纠纷处理
未尽事宜,双方在施工过程中协调解决或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出现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长春市仲裁委员会解决。
第十条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工程完工验收后自行终止。
第十一条 附则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施工合同 篇2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施工电梯使用单位(甲方):
施 工 电 梯单位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施工电梯吊使用单位(以下称甲方):
施 工 电 梯 单 位(以下称乙方):
甲方因工程建设需要,向乙方租用施工电梯,由乙方负责安装、维护、服务、拆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在双方自愿平等的条件下,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力和义务,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 租赁机械的名称、型号、数量、地点:
1、名称: 施工电梯
2、型号: SC(D)200/200
3、数量: 贰台
四、安装时间:甲方暂定于 20xx 年 月日安装施工电梯,具体时间以甲方向乙方协商好的时间为准。
五、施工电梯使用时间:自验收合格并实际交付使用开始,到实际停止使用为止。在实际使用时间段内结算台班费用,以24小时为壹个台班。
六、台班费及附属费用:
1、施工电梯基础施工费用:由乙方负责提供可行的基础施工方案,甲方负责施工及接地制作,费用归甲方负责。
2、施工电梯进出场费用:每台施工电梯¥20000.00 元。
3、施工电梯的标准扶墙臂(3200-3800mm)、锚固、预埋件及其相应的机械、主材、辅材、人工费用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4、施工电梯专用箱及专用箱以后的所有电线电缆由乙方自行承担。
5、施工电梯台班费按月租形式,每台月租费用:
¥18000.00 元整/台。
6、施工电梯机组人员的工资、奖金、生活费已在月租赁台班费内。
7、如遇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停机,免收台班费:例如八级以上大风、地震,乙方不收施工电梯台班费用;春节放假期一个月乙方免收施工电梯台班费用,如果超过一个月,超过部分乙方按正常台班费用的50%计算台班费用,另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的按租赁费的50%计算台班费用。
七、付款形式:
1、施工电梯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开始使用,甲方向乙方支付进出场费用的50%计。
2、施工电梯台班费用,甲方每二个月结算一次,次月15日支付50%给乙方。
3、施工电梯结束使用后设备拆除前支付至租金的80%,施工电梯拆除后陆个月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的费用。
八、甲方责任:
1、负责设备基础施工、制作。
2、提供安全、可靠的电源,并将电源引入设备电源箱。
3、积极配合升降机安装,拆除工作,保证进出场道路畅通,负责夜间施工照明。
4、提供设备料具用房。
5、承租过程中,确保机械辅件免遭丢失或损坏。
6、提供操作人员食宿条件,伙食费用由乙方承担。
7、甲方应及时支付合同价款内的各项费用,不拖欠,如不能及时支付,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但乙方不能停机影响生产进度。
8、乙方机组人员如无理刁难,甲方可通过乙方部门无条件辞退机组人员,如造成误工损失费用由乙方承担。
九、乙方责任:
1、 向甲方提供市建委、市劳动安全部门检验合格的技术性能良好的施工电梯。
2、机械操作人员由乙方配备,保证持证随机上岗,密切配合工程施工,搞好优质服务,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遵守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规定。
3、每台施工电梯配备三名以上操作人员,实行机械设备施工管理和安全管理的机长负责制,确保施工电梯24小时/日有人服务;因乙方司机迟到早退月累计6小时按租赁费日台班扣除,扣除依据按甲方现场主管部门记录为准,且无需乙方机组人员签字确认;乙方操作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的后勤管理,认真做好入场的各项登记,并自觉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如有违者按甲方的各项罚款标准执行,罚款项在当月租赁费中扣除。
4、积极努力配合甲方施工,对工作不认真或服务态度差的操作人员,对不服从调度的机组人员,甲方有权提出更换,乙方在收到甲方的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更换机组人员。
5、向甲方提供有关地基处理要求与基础图纸等有关技术资料,并进行书面交底,乙方制定各施工电梯基础施工方案,制定各施工电梯安装方案;制定各施工电梯的拆除方案。负责机械设备的进场安装、拆除,并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出具一切技术安全验收合格资料,甲方现场配合。
6、乙方安、拆机组人员,因违章操作,而造成的安全事故,其一切直接和间接责任及损失由乙方负责。
7、乙方现场管理人员、维修人员及现场操作人员必须接受项目部管理人员的指挥。
8、乙方必须常驻现场一名机械主管,协调所有施工电梯,否则按每月每台500元扣除台班费用。
9、护墙臂预埋件由乙方负责安装、加固,甲方配合,由于预埋件移位引起的责任在乙方。
十、违约责任:
由违约方负责。
十一、争议的解决事项:
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了的,应在工地所在辖区人民法院裁决。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
1、施工电梯费用结算依据施工机械台班签认单,以工地施工负责人签字为准。
2、故障维修时间由施工电梯机组组长上报,甲方核实。以核定时间为准。
3、例行保养及维修,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安排生产。
4、机械月租签认单每月底签认。
5、最后施工电梯月租台班费不足一个月,按天结算。
计算方法:(实际使用天数/30)×月租台班费用。
6、施工电梯护墙及顶升必须提前3天与甲方生产部门沟通,正常情况下,护墙顶升时间不超一天。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十四、本合同壹式伍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贰份,签字及盖章后生效。 十五、本合同施工电梯出场并付清款项后自动作废。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日 期:
施工合同 篇3
甲 方:江苏润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乙 方:南通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加强施工安全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有关安全环保管理的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并本着自愿、公平、一致的原则,就乙方在为甲方提供工程服务过程中的安全施工环境保护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迁建项目
二、工程性质:政府工程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有权对乙方的资质和安全环保业绩进行审查。
2、有权要求乙方建立安全组织机构,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环保法律法规及甲方和上级有关各项安全环保规章制度。
3、有权要求乙方针对作业项目制定健康安全环境的安全保证措施方案,并进行审查和备案。
4、有权要求乙方维护好甲方的安全环保设施、设备和器材。
5、有权对乙方使用的设备、设施进行安全管理。
6、有权对乙方施工作业现场的安全环保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有权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或其它处理。
7、发生事故后,有权根据有关规定组织、参与事故的调查。
二、甲方的义务: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环保法律、法规、标准及规范和甲方及其上级有关安全环保规章制度。
2、对乙方进入甲方区域作业的人员进行入厂安全教育及办理相关入厂手续。
3、在作业前应对乙方进行安全交底,如向乙方提供与乙方作业相关的甲方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及地下管线等状况的数据。明确施工作业区的范围、危险点源及安全管理要求。
4、为乙方提供工程合同中规定的安全作业需要的环境条件。
5、发生事故后积极组织抢险,防止事故扩大。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有权对甲方的安全环保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2、在日常作业中,对甲方违章强令乙方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由此产生的打击报复,有权向有关部门举报。
3、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符合安全施工作业的环境条件。
4、有权要求甲方在作业前进行安全交底,提供有关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及地下管线等状况的数据。明确施工作业区的范围、危险点源及安全管理要求。
5、发生严重危及乙方人员生命安全的不可抗拒紧急情况时,乙方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避险。
二、乙方的义务:
1、严格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强化施工作业人员安全环保意识,服从甲方相关部门的安全管理。
2、必须健全安全组织机构,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消防、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及甲方和上级的各项安全环保规章制度。
3、根据工程服务安全施工作业的需要,乙方应在安全评价的基础上根据甲方要求编制《安全风险评价报告书》,针对施工作业项目制定健康、安全、环境措施方案,经甲方审批并备案。
4、乙方应编制并提供的相关资料:(1)安全组织机构及网络图、安全工作计划、安全防火主要负责人和安全专业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2)安全教育与培训;(3)现场安全检查和日常检查;(4)现场安全施工的协调;(5)现场安全卫生与急救;(6)现场运输与交通安全;(7)高处作业与脚手架;(8)用火作业与消防;(9)起吊作业;(10)有毒有害作业与防护;(11)施工用电安全;(12)现场照明;(13)粉尘作业防护和噪声防护;(14)有限空间内作业;(15)防暑降温与防寒防冻;(16)废料、废气及废水的处理和排放;(17)安全施工措施的编制与批准;(18)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19)其它。
5、在作业前要组织所有参加作业的人员接受甲方的入厂安全教育,同时,乙方要对直接参加施工的人员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内容包括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施工方法、企业的安全注意事项和规章制度、作业现场的危险性及安全措施、作业可能发生的事故和应急方法等,并进行安全培训考试,考试合格者方可进入施工现场从事作业。
6、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
7、在施工区域内搭建临时建筑物应事先提交申请,并有具体区域相邻建筑、管线位置图,经甲方有关部门审批后方可搭建。
9、在施工作业现场必须设有安全警示标志,施工作业现场危险区域,夜间设红灯警示。
10、严禁进入非施工作业区域或场所,不得乱动乱碰或拆卸甲方任何设备零件或附件;自觉维护作业区域内的建构筑物、设备管线和安全消防设施,在作业中可能对其构成影响和威胁时应立即提出并采取妥善措施予以保护。
11、进入施工作业现场的各类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配戴安全帽,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特殊工种配备劳动保护用品。
12、未经允许,不准占用消防通道,需占用或破路工程,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完工后,立即恢复道路的正常使用,以保证消防通道畅通。
13、发现作业过程中有不安全行为、隐患、重大险情,应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并报告甲方。
14、发生事故时,应积极抢险,服从统一指挥,避免事故进一步扩大,并按要求及时上报事故。
15、不得使用不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甲方规定的原材料、设备、装置、防护用品、器材、安全检测仪器等。
16、承担所属施工作业人员的工伤保险以及施工期间的自有及租用设备的保险责任。
17、施工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以及废料,必须达到环保排放要求方可排放或按要求回收,存放到指定场所。
18、产生噪声污染的工程项目,施工前必须采取消音措施,达到环保要求后,方可施工。
19、在环保设施施工中影响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穿越或迁移污水管线等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方可施工。
20、注重文明施工,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作业结束后,须经甲方安全环保部门和施工主管部门及上级部门检查验收签字。
21、乙方招用的分包商,应经甲方审批认可,并具备承担工程服务项目的施工资质和安全资格。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专业资格证书。乙方招用的分包商的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违约责任及处理
一、甲乙双方违反本协议要求,未造成事故时,依据协议约定对违约者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违约金、停工整改、赔偿损失等)。
二、甲方违约造成的事故,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及上报。
三、乙方违约造成的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报告甲方;由于乙方工程质量、检修质量及购买的原材料质量导致的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四、甲乙双方共同违约造成的事故,按双方责任大小承担相应责任,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上报。
第五条 发生事故时,甲乙双方均有抢险救灾的义务,所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第六条 发生事故,由事故责任主体单位上报事故;经事故调查确认责任;事故报告和调查应按照国家和上级的有关规定进行。
第七条 由于不可抗力造成协议项目施工作业事故及产生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相应的.损失。
第八条 对乙方发生事故后弄虚作假、隐瞒不报、迟报或谎报,一经查出,按有关规定处罚,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进入甲方市场资格。
第九条 纠纷解决的方式: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纠纷,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协商不成,按工程服务合同所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解决。
第十条 本协议是工程服务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工程服务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本协议与工程服务合同的实际履行期限一致。如果主合同因故需要变更期限,本协议相应与之变更至相同期限。
第十二条 协议中的有关名词如违章、事故、不可抗力等,按国家的法律法规的规定解释。
第十三条 针对协议需明确的具体安全环保要求另行说明。
第十四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五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施工合同 篇4
发包人:召陵区归村西村村委会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漯河市富地诚达建筑安装工程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经过甲乙双方协商,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项目
1、 工程名称:归西村混凝土道路
2、 工程地点:归村西村
3、 承包范围:350米混凝土道路
4、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及验收通过。
5、 合同价款:合同总价款15万元。
二、 技术要求
1、路面为18cm厚C25水泥混凝土路面,宽3.5米。
2、 18cm厚3:7灰土垫层。
三、 施工及质量要求
1、路基处理
在原有路基的基础上,对高低不平路段,采用推土机或装载机整平,并清除地表杂草,然后用压路机压实。
2、严格控制路面材料质量,垫层必须夯实,否则返工。
四、 双方权利和义务
1、发包人主要工作:
负责场地三通一平;
2、承包人主要工作:
负责本工程施工范围内的施工安全工作。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严格实施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当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做好现场设备、材料的照管工作。
五、工程价款的支付
工程竣工拔工程总造价的98%。工程质量保证金为总造价的2%,质保期一年,质保期自竣工验收之日计算,期满后一次性支付质保金。
六、安全文明施工
承包人应按建设总承包单位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及发包人统一管理制度的规定,精心组织、文明安全施工;发包人、总承包单位对承包人任何违反现场管理制度的行为均有权予以制止,直至罚款和解除合同。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质量事故均有承包人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及相应的一切经济赔偿。
甲方: 乙方:
20xx年4月16日
施工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为确保宰能村扣香公路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公路建设路线及工期要求:
1、公路建设路线为宰勇大寨至扣香自然寨。
2、工期要求是XX年3月10日至XX年12月30日。
二、公路建设的内容:
公路路基开挖工程。
三、公路建设技术要求:
1、土石方开挖有效路基直线段为4.5米,弯道地段为6.1米;()每公里设置4个错车道,错车道有效宽度为6.1米。
2、线型要求满足行车顺适,特殊地段最大纵坡不得大于10%,纵坡长度不得大于80米,弯道最小半径不得小于15米。
3、土质边坡按1:0.5-1:0.75,坚石边坡按1:0.2,软石边坡按1:0.3的标准进行开挖。
四、工程验收及付款方式:
1、乙方全部完成公路路基开挖工程后,由乡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
2、工程承包经费为每公里2.75万元,乙方进场并完成500米的路基开挖后,甲方再按工程进度工程款的30%预付给乙方作工程建设费用;整个工程按时按按量完工,经乡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工程款。
五、施工安全责任:
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妥善处理好施工安全措施,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施工,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乙方无论任何时候发生安全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甲方概不负责。
六、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公路建设必须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一次开挖到位,未完成整条线路的工程或不按合同工期完工的,甲方拒绝支付费用,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甲方必须搞好公路经过的山林田土、房屋、坟墓等的协调和搬迁工作,如因未搞好协调和搬迁造成乙方工程误工的,从第3天算起,每天按1000元计支付乙方的误工费。
3、在施工过程中,乙方的机械燃油由乙方自行负责运输。
4、甲方必须派员协助乙方进行施工。
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乡人民政府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 代表:
乙方: 代表:
施工合同 篇6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方因工程项目施工任务的需要,现同意将本工程施工任务落实由乙方施工队进行施工,经双方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书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内容:根据设计图纸和双方已协商的内容进行施工,如遇实际原因需要,可在征得甲方同意后作微小变更施工方案。
二、施工项目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共7个自然日完成。
三、甲方负责工程的报建、报批相关手续,并为工程提供所需的PVC管、井框井盖、光缆、角铁、支架、钢绞线、电杆等材料给乙方施工。除上述材料外,乙方负责整个项目的其它材料和施工以及修复等全部任务。
四、乙方应严格按有关规范进行施工建设和施工现场邻里关系协调,做好各项防护措施,施工过程中如发生损坏邻近设施、人员伤亡、工程质量等事故,概乙方负责。如遇障碍无法开挖的,应及时通知甲方到场确认。
五、工程结算:按实际完成长度乘以承包单价计算:
1、管道部分:水泥路面及步道砖每米60元,土路路面每米20元,直埋光缆每米12元,包封每米10元,基座每个300元。
2、光缆部分:管道光缆(48芯以下)1.4元/米,96芯以上(含96芯)1.6元/米,五孔子管1.4元/米, 新设吊线3元/米,加挂光缆2元/米,安装引上钢管45元/根。
3、防雷地网:水泥路60元/米,土路20元/米,挂墙10元/米。
4、电力电缆布放:10元/米
工程施工期间,乙方可在完成总工程量并经甲方工程管理人员初验合格,申付至总工程量80%的进度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天内付清20%余款。
六、本合同书自签名之日起生效,工程款付清后自行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合同 篇7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婺源县香田小区新增施工便桥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了明确工程项目及双方责任,本着互相协作,确保施工项目顺利完成的原则,经过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地点:香田小区
(二)工程内容:贝雷架钢便桥
(三)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第二条 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19.91万元整
第三条 合同工期
1.双方商定总工期30天。
开工日期:20xx年06月 20 日,竣工日期:20xx年 07 月 20 日
2.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代表签证后,工期可以顺延。
①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台风、火灾、地震)等造成的停工。
②因设计图纸修改,增加了工程量,而受影响时。
③因停水、停电等情况达六小时以上时。
④甲方因财力不足或不按合同规定预付工程备料款和工程进度款,而受影响时。
⑤甲方不能按合同规定在开工前五天,交出施工场地和接通施工水源、电源时。
第四条 工程质量标准和保修期
(一) 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施工规范验收
(二) 工程保修按建设有关规定执行,保修自竣工验收签字之日起计算,
(三) 属乙方施工范围的工程项目,因施工质量问题造成损坏的,乙方应给予免费修补。
第五条 材料设备供应
(一) 工程所需材料由乙方按照甲方指定的品牌、型号采购。
(二) 材料设备附有出厂合格证明,材料设备有异议进行检验。
第六条 付款方式
完工后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第七条 责任范围
(一)甲方责任:
1、负责解决施工及生活用水、用电、道路畅通;
2、及时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3、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办理竣工验收并支付乙方工程款。
(二)乙方责任:
1、按施工安全规范保证施工质量,精心施工、按时完工、交付使用,凡施工期发生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① 承包人应加强对现场施工人员防火防盗安全教育,施工人员不得在施工现场违法乱纪,一旦发生问题,后果自负。
② 乙方现场施工人员应无条件服从遵守施工场内各项管理规定,无条件服从场地内保安的管理,妥善处理好相邻单位的关系,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③ 乙方施工期间损坏原有建筑物、消防设施应负责一切后果。
2、负责做好材料、设备的采购,保管工作:
3、负责及时清理建筑垃圾,工程施工结束后,负责清理完毕场内建筑垃圾。
第八条 其它事项
(一)合同签订后,甲方要求增加或变更工程项目,必须遵守下列原则:
1、经双方充分协商,发出“设计变更通知单”
2、待乙方提交设计图纸、报价或项目调整后,甲方须分别签字盖章认可;
3、增加或变更内容所需材料必须落实;
(二)乙方施工凡因乙方人员施工不当造成的损失乙方自负;
(三)甲方不具备施工条件造成停工或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停工的误工损失;
(四)合同未尽事项,经双方研究另立补充件,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合同执行中若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效,可提交有关仲裁机构裁决。
(五)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和结清工程款后失效。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 叁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负责人签字:甲方盖章:签订日期:
乙方负责人签字: 乙方盖章: 签订日期:
【关于施工合同锦集七篇】相关文章:
2.施工合同锦集七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