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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狐外传》读后感

时间:2024-07-24 16:01:45 心得体会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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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狐外传》读后感

  读完一本经典名著后,你心中有什么感想呢?不妨坐下来好好写写读后感吧。千万不能认为读后感随便应付就可以,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飞狐外传》读后感,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飞狐外传》读后感

《飞狐外传》读后感1

  侠客胡斐初出江湖,武艺高超,侠肝义胆。路见不平,拔刀相助。

  然而刚出道的胡斐毕竟太年轻,顺从心意做了一些自以为正确的事情,反而害了一些人。这些年轻人容易犯的错误,读来令人心里悲伤。

  胡斐十几岁初出江湖,想要为父母报仇,不知道仇家下落,莽莽撞撞,走南闯北,救人杀人,一路惊险不断,然而又因为内心善良正义,多次得到帮助化险为夷。

  故事主线讲述胡斐寻找苗人凤,探究父母死亡原因。故事缓缓展开,胡斐遇到佛山恶霸凤天南,暗恋对象袁紫衣,勇猛无敌苗人凤,江湖前辈钟二哥,单纯少女程灵素,奸险小人田归农。按时间线苗若兰比胡斐小十岁,此时只有个位数的年纪。

  这个故事令我产生很多感想,可写的点挺多,暂且先写一下我很喜欢的角色程灵素。如书中所言,程灵素姓程,没有提到父母家族,但书中埋了包袱,似乎这个姓氏有些来头。灵素二字分别取自《灵枢》和《素问》两部古代医书的名字。书中胡斐说他们兄妹二人都是无父无母的苦命人,根据“人以类聚、物以群分”的规律,我猜程灵素的父母与胡一刀夫妇一样,都不是等闲之辈。

  我向来喜欢程灵素这个角色。她很真实很善良,既有小女人的嫉妒和聪颖,又有大女人的宽厚和包容。书中写程灵素外貌姿色平平,身材瘦弱仿佛有病,弱不禁风。程灵素明白自己没有值得炫耀的美貌,很是自卑,以至于她在遇到心上人胡斐的时候,只是一心一意帮助胡斐,却始终不敢表白吐露真情。作为药王的最小弟子,程灵素或许是当时世上最能得到药王真传的弟子,是世间罕见的医药圣手。然而她同样年纪太轻,涉事太浅,遇到了心上人胡斐,就想掏出心来助他成事。最可惜程灵素遭到师兄师姐暗算,胡斐为救灵素身中剧毒,灵素转而为胡斐吸毒疗毒,以命换命。

  从生理学的角度看,人体血液循环流速很快,有数据说三秒钟即可完成一大圈循环。如果胡斐真的中毒,血液有剧毒,那么仅需三秒钟,这毒液就会扩散到全身。作者设想的用嘴巴吸出毒液可以疗毒的方法,也就是把带毒的黑血吸出来,直到流出鲜红的.无毒血液,纯属天真幻想,现实里不可能实现解毒,而只会让吸毒者和被毒者两个人都被毒害。

  这本书里面有两次吸血疗毒的文字记录,一次是苗人凤中毒,他的未来妻子为他吸出毒液,一次就是程灵素为胡斐吸出毒液。胡一刀当年中毒之时,可惜书里面在场的人里似乎没有人懂得吸毒解毒的方法。哦,不对,苗人凤至少知道吸毒可以疗毒,他只是不肯为胡一刀以命换命罢了,如此看来苗人凤还是不介意让胡一刀死掉的,毕竟书中两人打斗直到胡一刀中毒身亡之时,苗人凤一直都以为胡一刀是杀他父亲的仇家。书中说苗人凤的老婆之所以会出轨田归农,有一个原因是苗人凤对胡一刀的老婆念念不忘,时常把这位女侠客挂在嘴边唠叨没完。这个细节似乎揭示苗人凤隐隐怀有嫉妒胡一刀的阴暗心理。

  侠之大者,为国为民。对比前面几代的大侠乔峰、郭靖,“打遍天下无敌手”的苗人凤实在不够看。

《飞狐外传》读后感2

  现实世界里乏味可陈,即可选择纵身江湖快意恩仇。

  金庸原名查良镛,写武侠小说后定笔名为“金庸”,自《书剑恩仇录》后,深受广大读者喜爱,而他自己最中意的是《神雕侠侣》、《笑傲江湖》之类感情激昂的。这一部《飞狐外传》谈不上多么鸿篇巨作,正是其中的儿女情长令我感动,良久不得释怀。

  小说从胡一刀与苗人凤的传说起笔,逐渐引出胡一刀之子,胡斐。且说胡斐年少英雄,依着父亲留下的刀法秘籍,年纪轻轻便是一身武艺在手,自当是要闯荡江湖的豪杰。金庸先生写胡斐,不仅想写“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还想写出“不为美色所动,不为哀恳所动,不为面子所动”。想来江湖人士,达成前面三句应是不难,难的是后面三句。

  胡斐云游至广东某地时,偶遇钟阿四一家被恶霸凤天南压迫致死,遂发誓为其报仇雪恨,手刃凤天南。不为美色所动。胡斐所遇的美色,袁紫衣。此人不仅美若天仙,更是武功高强,与胡斐斗得不分高低,二人因机缘巧合争斗数次,竟是互生情愫,互相钦佩。英雄如他,义字当头,却也经不住袁紫衣软语相求,几次三番放走凤天南。不为哀恳所动。无论是在当地,还是在朝廷都雄霸一方的人物,低声下气,钱财、土地纷纷献上,哀求他放了自己,不要再为了毫不相干的人铤而走险。不为面子所动。江湖上叫得出名号来的人物,出面替凤天南求情,给足面子。

  凤天南终究被胡斐杀了。胡斐自然是英雄好汉大丈夫,旁人便不是了么?也许真正是所处境遇不同罢,有人身怀绝技却效力朝廷,被人戳着脊梁骨骂走狗;有人为了偷学一招半式,不惜心狠手辣排除障碍;有人终生只活在复仇这一条道路上。可是,他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事,倘若只因为不是大家所认可的“快意恩仇”便算不得大丈夫了么?仅凭自身眼光盲目地去批判他人未免太过狭隘。“人在江湖,身不由己”许是他们最好的'诠释。

  武侠小说,不仅要有恩仇,还得有情。陈灵素于胡斐的情,便让人心碎。二人自结识后,程便对胡心念往之,但程又是位十分可爱的姑娘,爱你在心口难开。如此,胡大少爷当然不明白程姑娘的心意,竟是以兄妹相处。每每读到程姑娘忸怩害羞态,脑海里总是遥想着,那个年纪的姑娘,那般情深呢喃,那婉转千回的眼波,忍不住捶胸顿足,胡大少爷怎就不明白呢。

  令人扼腕的是,金庸先生把她给写死了。她的一言一语,一颦一笑,当时漫不经意,当人不在了,才想起她的柔情蜜意。正如书中歌道:

  小妹子对情郎――恩情深,你莫负了妹子――一段情,你见了她面时――要待她好,你不见她面时――天天要十七八遍挂在心!

  我想,金庸先生肯定认为,程姑娘的情,胡斐消受不起。世间之事,大抵亦是如此。

《飞狐外传》读后感3

  枢终未得天枢,素问何曾问髯胡。烛泪滴残海棠冷,忍听山歌到晓无。

  再拿起书看到这个女子,依旧荡气回肠。金庸写她的“一双眼睛明亮之极,眼珠黑得像漆,这麽一抬头,登时精光四射。”这是个人淡如菊的女子,貌 不惊人,相反还有些肌肤枯黄,头发也是又黄又稀,与清新靓丽,风情万种的袁紫衣相比自然黯然失色了。胡斐第一次看到她,误以为她只是个家住洞庭湖旁的村 姑,不过继而便却对她那双亮的异乎寻常的眼睛而感到惊异。

  这也是个用情至深的女子,并且一直不动声色,澹澹的微笑,冲和的言语,轻微的试探,临死时依旧还欲言又止……唯一的失态却是胡斐提出结拜之 时。是啊,从幸福的颠峰跌至谷底,谁又还能控制得住呢,即便自控如程灵素。在进京城门前,她落下泪来,滴在地上溅起些许尘埃。那种无能为力的姿态,彷佛隐 喻了她的命运。

  她说过,什麽下场都无所谓。她的名字,异常别致文雅,选自两本医书《灵枢》《素问》。她住在洞庭湖畔,一大片蓝色的花旁边,夕阳落到山坳,金 光反照,辉煌灿烂。她精通医药毒经,心思缜密连胡斐都深深佩服。她所用的天下第一毒都有个很美很美的名字——七星海棠——海棠或者有心,然而却已经碎了, 就像她自己,很聪明,什麽都能算到,就是没有料到胡斐还是没遵照她的约法三章,在她危急之际,仍是出手和敌人动武,终致身中剧毒。这样危急,她也还是当机 立断打定主意用自己的生命去就胡斐的生命,甚至安排好了支持他活下去的理由。她的心思,无法指涉情这一个字,一步越情便失算。想起曾在一部电影中出现过的 话,One touch,I’m dead. 她的死便彷佛类似这样的绝然姿势:

  “很凄凉,很伤心,可是干净利落,一了百了,那正不愧为“毒手药王”的弟子,不愧为天下第一毒物“七心海棠的主人。”

  她的颜色,应该是暗澹的蓝,有点幽静也有些忧伤,看得久了恍惚有点伤感,但她是克制的',就像她养的那些兰花,即使没有人去踩踏,终究有一天会枯萎。那麽不如死在最肆意的姿态之下。不要拖沓,不要心存留恋,也不要苟延残喘。

  张爱玲说:没有一个女人是因为她的灵魂美丽而被爱的。信矣。

  依旧观望着一种发生的无可预料和无以为继。依旧是失望,依然内心凄楚。漂泊江湖,与世浮沉,自始至终都只是为了叫她二妹的人。江湖险恶如风浪席卷,她一样可以不惧不惊,然而她却对自己的失望却始终不可遁形,无可回避。

  有人说,如果有一个男人值得深爱,为他抵上命也是幸福的。那麽她也是幸福的吧。因为——如果你深深爱着的人,却深深的爱上了别人,这个问题,即使是包罗万有的可兰经上也没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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