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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合同

时间:2024-05-24 14:35:42 承包合同 我要投稿

承包合同范文锦集六篇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承包合同6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承包合同范文锦集六篇

承包合同 篇1

  发包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制定条款,双方务必遵守执行。

  我方承接挖土方外运工程,工程分项较多,为满足我方外运的需要,经双方友好协议,特与甲方达成土方外运承包协议书,由乙方完成土方装、外运工作,双方共同合作,完成此项工作任务。

  一、 工作任务概况:

  1、 承包行为:单价包干。

  2、 承包范围:土方装及外运。

  3、 承包外运数量:( )立方米。

  二、 承包形式:

  1、 单价承包()元/每立方炒房在正常情况不在调整;如出现泥,在无法清运的情况下,甲方必须调整价格。(按国家预算为准)。

  2、 本协议工作任务乙方不得转包,一旦发现转包,按违约处理,在此期间发生的损失一律由乙方自行负责。

  三、本协议自年月 日开工至年 月 日竣工。

  四、施工安全:

  1、 乙方必须制定安全措施,严格按照土方工程施工技术操作规程

  中的安全注意事项进行施工,保证施工安全。否则出现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负责。

  2、 遵守工地规章制度,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因甲方指挥不当造成的人身伤亡及安全事故,由甲方负全责。

  3、 在施工中现场以外城管交通环卫由乙方自行解决,现场以内由甲方解决。

  五、结算:

  1、 土方每月按实际出土方量数为准,并在每月30日至下月5日之前把本月结算款全部结清。

  2、 在施工中甲方没有按合同付款,给乙方造成停工,甲方应赔偿机械费,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

  六、协议附则:

  1、 本协议自双方共同签字之日起生效。

  2、 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签字日期: 年月日 签字日期: 月月日

承包合同 篇2

  甲方:东江乡卫生保洁管理所

  乙方: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一、保洁的形式的范围:

  1、保洁形式为日常保洁。

  2、保洁范围:

  二、承包时间及费用:

  1、保洁承包时间从年 月日起至 年 月 日。

  2、保洁费每月 元。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各相关岗位的劳动工具(六件套)及工作场所;

  2、甲方按月支付保洁费,承包协议生效后,甲方于每月月底前支付 乙方本月保洁费。如遇节假日特殊情况,付款时间可提前或延顺。但时间必须在7日之内。

  3、甲方对乙方保洁情况进行日常检查。如发现有不符合标准之处,应责令乙方保洁人员随时进行整改。若不及时整改,可以书面通知乙方并视情况对保洁人员给予经济处罚,直至终止合同。

  4、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乙方参加必要的业务知识培训。

  5、如果乙方不服从甲方的管理,甲方可随时解除合同,并可拒付当月的保洁费用。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和调度。协助甲方收取保洁范围内居民或农户的卫生保洁费。

  2、乙方每天对责任区范围内的道路、公共场所水沟、溪坑、垃圾池

  等范围内的垃圾,进行清扫保洁,做到日扫日清;墙上的牛皮癣应及时清理,对责任区的农户房前屋后环境卫生状况做好日常监督检查,发现严重脏、乱、差现象,及时向甲方汇报。

  3、在特殊情况下,如上级领导来乡视察指导工作时,乙方听众甲方的调度,随时做好卫生清扫工作并保证整洁。

  4、乙方必须身着清洁工的标志式服装和佩戴好帽子进行清洁工作,必须遵循安全生产规定,在保洁过程中,因个人原因所发生的人身事故和意外伤害、责任与费用由乙方承担 ,甲方不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5、保洁工具(六件套)由乙方妥善保管好,如有失窃、无故损坏等现象,乙方应负责赔偿。

  四、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均可随时解除或终止本协议,任何一方解除或终止本协议时,必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协助办理一切相关手续,否则需支付违约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未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务工的,应当支付该乙方当年一个月月平均工资的补偿金。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拒付乙方当月的工资。合同解除时,乙方必须将保洁工具(六件套)归还甲方。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交东江乡人民政 府备存。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承包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方在_________市决定设立分公司经营甲方所开展的各项业务。现乙方向甲方商议承包经营甲方在_________所设立的分公司,甲方对此表示同意接受。为了明确甲、乙双方责、权、利的关系,保障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为此,特制订本合同条款如下:

  一、乙方自然人承包经营甲方在_________所设立的分公司,在甲方领导下开展各项工作,乙方在经营期间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规定。

  二、乙方在承包经营_________分公司的全部资金由乙方自筹(含分公司申请执照时所需的费用、房租等等),乙方在分公司内所添置的各项设备、家具用具和所有财产属乙方所有。

  三、乙方有独立经营自主权,但不得违反本合同的各项规定,不得超出工商管理部门和甲方的授权范围开展各项经营活动。

  四、乙方有人事聘用权,但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需经甲方法人签字盖章后为有效,乙方在与甲方的本合同期满前应妥善处理好员工的分流问题,否则造成不良后果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五、乙方的财务为非独立核算单位。必须由甲方认可的并持有上岗证的专职会计担任分公司会计职务,会计受甲方领导,乙方在经营期间不得违反税法和会计法强行要求会计不记实帐和虚开发票等违法行为,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交给甲方财务分析报告壹份。会计在聘用或辞退时应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六、乙方所开展的各项业务必须是与甲方相关的业务,其每笔业务都必须与甲方发生往来,不得与甲方有相同业务的单位发生往来合同;分公司成立后,甲方不直接与分公司区域内的客户发生销售关系,而只能帮助分公司解决技术上的问题和将客户交由分公司处理。分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只有乙方本人签字后方为有效。每份合同都必须报甲方备案。

  七、乙方为配合甲方在全国开展业务,可在甲方业务范围内进行联系。如果乙方能在某一区域开展工作,在经甲方同意后可单独授权交乙方经管,甲方只帮助乙方努力培育市场。

  八、甲方在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的前提下,为乙方做好各项服务指导工作,定期提供给乙方经营策略和分公司发展业务的新思路。

  九、甲方为了给乙方做好各项服务工作,甲方指定以下人员为工作联系人。

  财务:_________;业务:_________;技术_________。乙方在工作需要时与工作联系人联系咨询解决相关问题,如有变动甲方另行通知,以保证乙方的业务顺序开展。

  甲方只确认由乙方本人签字盖章后所提交的各项业务表单为有效表单。

  十、甲方有权不定期的检查乙方的财务帐目和业务合同执行情况,有权与乙方所聘的员工谈话了解分公司各项情况。

  十一、甲方在乙方的各项业务往来中的有关价格和完成时间均由双方根据当时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十二、乙方在对外宣传时应注意甲方公司形象,其组织的大型推广宣传计划需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甲方对乙方可行的宣传计划将全力支持,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三、乙方在与甲方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应预缴甲方保证金_______元整作为为税款保证金(乙方在本合同签字之日起一个月内交给甲方);合同期满或双方同意中止合同时退回。甲、乙双方按事先商定的价格购买上网卡和ip卡等,其它合作项目如有收益由双方商定另行分配。

  十四、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十五、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之任一条款,都视为违约,守约方有权随时终止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十六、本合同在招待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另签合同附件。该附件和本合同基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七、本合经甲、乙双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分公司注册成立后5天内应将分公司的全部资料复件给甲方备案。(包印章的样章)

  甲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合同范本

  发包方:

  承包方:身份证号:

  经公开竞标,发包方与承包方经协商一致,现将公司的经营权发包给承包方经营,特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标的

  发包方将公司的`生产、销售等发包给承包方经营,承包方根据本协议书约定享有经营管理权和承包受益权。

  承包经营期间,承包方必须在发包公司的法定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以发包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为准)。

  二、经营方式

  承包方承包经营期间,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主经营、自主用工。

  三、承包期限

  承包经营期限为年。从年月日止。

  四、承包费及支付方式

  1、承包方支付给发包方的承包费每年为万元(大。承包费采取先缴纳后使用原则,不得拖欠。

  2、承包方应按月向发包方缴纳承包费,考虑到春节及麦收对生产销售的影响,将全年分为11个自然月,每月应支付的承包费按照年承包费平均到11个月计,其中每年的春节期间和麦收期间各按半个月计算。每月7日前缴纳当月的承包费。

  五、保证金

  1、承包方在年月日分两次向发包方缴纳保证金

  2、承包方缴纳的保证金由发包方保管期间,不计收利息。

  六、发包方的权利义务

  1、发包方有权按约定收取承包金。

  2、有权维护公司利益不受损害。

  3、有权监督本公司的经营范围。

  4、对承包方有财务监督权以及资金使用监管权,并有权设置相关人员专人专员进行监督审计,实施随时的动态监控。

  5、发包方必须保障承包方能够健康持续经营。

  七、承包方的权利义务

  1、承包方应按约定及时足额缴纳承包金。

  2、承包方应当合法经营,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期如数缴纳各种税、费。

  3、承包方应健全财务制度,严格财务管理,每月如实向发包方上报财务报表。

  4、承包方承包经营期间的债权、债务由承包经营者自行承担。承包方对承担承包经营期间的财产安全和人身安全负责。在承包经营期内因执行承包合同而同其他公司、企业、个人等引起的纠纷由承包方负责处理和承担责任。

  5、承包方有权决定公司的机构设置,在不影响现有劳动关系的情况下有权统一调配人员管理,并承担工资、福利、保险等。

  6、承包方在经营中不得违反国家的政策和法律,否则后果与经济责任自负。承包方与第三方之间签订的任何协议由承包方负责,与发包方无关,涉及发包方的应事先征得发包方同意。

  7、在承包期间,承包方应保证公司各项资产的完好,未经发包方同意,不得擅自使用发包方财产对外提供担保。

  8、承包方不得以发包方公司名义对外进行融资、担保或从事与经营范围无关的经营活动,不得作出任何有损发包方利益的行为。

  9、承包方应当保守发包公司的商业秘密。

  八、特别约定

  1、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有义务互相帮助融资、还贷,双方之间是有偿拆借,等额等时间互相对抵,每年年终平衡。

  2、公章归发包方保管,承包方可报批登记使用。

  3、发包方提供截止到年及财务表,经双方确认后,承包方承包经营期间应努力提高公司资产质量,各项目之间达到动态平衡。

  4、承包经营期间,发包人对承包经营状况实施监管,对每月经营成果实施动态平衡考核。

  九、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

  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协议可以变更或解除:

  (1)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方利益;

  (2)一方违约,使协议无法履行的。

  2、承包方有下列(包括但不限于)情形之一的,发包方有权收回承包经营权:

  (1)不按期支付承包费的(特殊情况除外);

  (2)违法经营或者超许可经营以及进行掠夺式经营的;

  (3)侵害发包公司固定资产,损害公司名誉的;

  (4)其他违约行为。

  3、双方提出解除承包合同,应提前三十日通知对方。

  4、本合同期满三十日以前,承包方应接受发包方派出的审计机构对其承包情况进行审核,确定无误后,双方代表在审计意见书上签字。

  十、违约责任

  1、无正当理由单方变更和解除合同的,应向另一方当事人支付合同金额30%的违约金。

  2、承包方侵害发包公司利益的,应当赔偿发包公司损失;反之亦然。

  十一、附则

  1、承包经营合同正常履行期满后,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合同。

  2、本合同未尽事宜,若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其他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成文签字后可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3、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诉至人民法院。

  4、本合同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5、本合同一式四份,发包方与承包方各执两份。

  发包方:

  承包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身份证号: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合同 篇4

  第一条 合同当事人、签约时间和地点

  1.1 本合同当事人

  1.1.1 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1.1.2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浙江省东阳市横店影视产业实验区商务楼

  地址:

  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1.2 本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1.3 本合同签订地点: .

  第三条 标的房屋

  3.1 标的房屋为位于 市 路 号 的由发包人持有的“ ”项目地上第 层整层(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发包建筑面积约为 平方米。甲方同时将房产附属通道、楼梯、设施以及本合同约定的场地、位置等提供给乙方及其顾客使用。

  3.2标的房屋总租赁建筑面积及其各部分租赁建筑面积以双方共同书面确认,并经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平面图范围内的实测建筑面积(不含该平面图范围以外的任何面积)为准。

  第五条 承包人有权使用的公共条件

  5.1 共用条件及构成

  5.1.1 共用道路:标的房屋四周发包人、产权人或物业管理单位负有管理职责的通道由发包人负责地面硬化,承包人之车辆、人员及顾客有无障碍通行权。

  5.1.2 地下停车场:位于标的房屋所在建设项目 层,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发包人承诺地下停车场向承包人所属车辆免费提供 个室内停车位,对顾客停车费给予免费提供(详见物业管理合同)室内停车场由发包人负责管理。

  第八条 租赁用途和承包人经营使用权

  8.1 承包人承包标的房屋设立影视中心(以下简称商业项目)

  8.2 发包人发包标的房屋,可作为影城放映中心,且该项目的消防申批手续应经消防部门批准立项。

  8.3租赁期内,承包人对标的房屋有以自营、联营、合资、合作等各种合法商业经营形式使用的权利。承包人以影视为核心,可以经营咖啡店(含快餐服务)茶座、酒吧、网吧、电子游戏以及其他与电影相关的商业配套项目。但原则上不得经营 F~ F有冲突的经营品牌,经营项目明细以补充协议的方式明确。

  8.4 发包人承诺不向第三方提供别处发包人所有的房屋用于与承包人业务相竞争的品牌经营。

  8.5 因承包人以联营、合资、合作等形式使用标的房屋导致的第三人对标的房屋和辅助场地、公共条件及承包人使用范围内广告位的使用,视为承包人使用,该第三人不与发包人、产权人、物业管理企业直接发生合同法律关系;因上述第三人过错,给发包人和任何其他第三人造成损害,由承包人承担责任。

  第九条 租赁期限和计租日

  9.1 发包人于 年 月 日前向承包人交付该房屋。房屋租赁期限为二十年, 年 月 日为起租日。

  9.2 起租日以后每月或每年之相应日期为计租对应日。计租日至该日周年对应日为第一个计租年度,以后计租年度依此类推。除有特别说明外,本合同所称“年”(如上年、下年、年度等)均指计租年度。

  第十条 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10.1 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约定,该房屋在租赁期限内第一年至第五年的年租金为人民币 元(¥ ),第五年后

  10.2 承包人应于 内向发包人支付该 的租金, .

  10.3 除不可抗力应外。承包人无正当理由违反本条约逾期60日不支付租金,发包人有权解除本合同,承包人应于发包人提出解除合同之日起 日内缴清应付之租金,同时按当年应缴租金总额的100%赔偿发包人的经济损失。

  10.4 承包人根据本合同约定向发包人支付定金、租金、能源使用费和其他本合同约定的费用,支付日期以承包人付款票据出票日为准,在承包人付款前,发包人应先向承包人出具合法有效的收款发票或当地税务部门认可的收据(定金和代收费用可开一般收据)如甲方未及时开具正式发票的,乙方付款期限顺延。

  第十一条 交房时间和交房条件

  11.1 在本合同签订以后,在发包人与承包人书面确认标的房屋设计更改方案后10天内发包人需完成具备承包人进场装修条件。按本合同附件二的房屋交付标准(见附件2)向承包人通知交房。

  11.2 发包人在具备房屋交付条件后,应书面通知承包人办理交接手续,承包人应在收到发包人书面通知后5天内派人现场办理交接。

  11.3 非因可以归责于承包人的事或不可抗力,发包人违反本条约定逾期通知交房,每逾期一天,按初始年租金的万分之五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逾期30日不能交房,承包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同时发包人应按初始年租金总额的100%赔偿承包人的经济损失。

  11.4 标的房屋具备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后,非因可以归责于发包人的事由或不可抗力,承包人没有在上述约定时间内与发包人办理标的房屋交接手续,每逾期一天,按初始年租金的万分之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逾期20天不办理移交手续,发包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同时承包人应按初始年租金总额的100%赔偿发包人的经济损失。

  第十三条 合同期内新增资产所有权归属

  13.1 合同期内,承包人以建设、装修、安装、购置、更换等各种形式投资形成的装修、设备、设施、不动产及其他附属物、附着物等各种形式的资产之所有权属承包人;由发包人以建设、装修、安装、购置、更换等各种形式投资形成的'装修、设备、设施、不动产及其他附属物、附着物等各种形式的资产形成的资产所有权属于发包人。

  13.2 如因承包人的违约行为而导致本合同解除,承包人新增固定资产中,不可移动的装修设备所有权归发包人所有,其余可移动的资产归承包人。

  第十四条 物业管理(包括标的房屋土建工程和安装工程维护、修理和设备、设施更换)

  14.1 发包人或其委托人的物业管理公司不得另向承包人收取物业管理费。发包人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负责与标的房屋使用相关的下列物业管理事项,并根据有关规定缴纳维修基金等款项:

  14.1.1 合同期内属发包人应完成的土建工程的维护、修理,包括大修、中修、急修等。

  14.1.2 发包人对其所投资形成的所有公共系统安装工程及设备、设施的维护、修理。

  14.1.3 合同期内标的房屋场内、场外由发包人投资的所有设备、设施的正常更换,并承担相应费用。

  14.1.4 发包人负责标的房屋所属建设项目内的公共广场的绿化、保安、清洁卫生和环境的建设、维护、管理及公共能源费、管理费等所有公共费用。

  14.2 发包人对其上述管理责任范围内的土建工程和公共系统设施设备的维护、修理,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并持续保持其正常的使用功能。

  14.2.1 出现一般常见故障维修在接到承包方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完成修复工作;如不能在24小时内派人修复,乙方可代为修复,费用由甲方负担。

  14.2.2 大修、中修、急修,在合理时间内按国家有关规定完成。

  14.2.3 标的房屋因承包人以外的任何原因比较严重损坏(注:本处“比较严重损坏”,指导致承包人停业或部分停业,或对承包人的商业经营利益造成明显的不利影响),发包人应在该事实发生后30日负责修复。承包人的合理损失应当在当年租金中予以扣除或减免。

  14.3 发包方对其负有更换责任的设备、设施,应当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后30日内更换完毕。

  14.3.1 需进行法定检验(如电扶梯年检)的设备,经维修仍达不到合格标准,不能领取合格证或许可证。

  14.3.2 无需进行法定检验的设备,出现运行故障,经具备法定资格的检测机构检测建议报废。

  14.3.3 使用说明书标明有使用期限的设备,使用期限届满。

  14.3.4 存在无法修复的质量问题。

  14.4 合同期内,由于发包人未及时维护、修理房屋和维护、修理、更换其管理责任范围内的公共系统和设备、设施,给承包人或任何第三人造成损害,由发包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在发包人书面认可的情况下承包人同时有权自行维护、修理和更换同档次的设备、设施,所需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费、工程费、管理费等因此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通知发包人对存在的房屋和设施质量问题需要修复,发包人超过48小时不进行处理,或情况紧急不及时处理就会严重影响承包人经营的,承包人有权在未发包人书面认可情况下,自行维护、修理和更换同档次的设备、设施,所需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费、工程费、管理费等因此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发包人因此需承担的损害赔偿金、违约金和费用,经双方书面认可或法定程序认可后可直接冲抵承包人应付合同租金。造成乙方无法正常经营的,甲方还应当免收维修期间的租金。

  14.5 标的房屋场内除发包人投资的设备、设施的物业管理由承包人负责,具体为:

  14.5.1 标的房屋场内保安、保洁。

  14.5.2 标的房屋场内所有机电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和修理、运行;如承包人及承包人顾客使用不当造成的设备、设施、结构损坏,由承包人承担维修费用或更换费用,所造成的损失及后果由承包人承担。

  14.5.3 承包人在承包期间内自行投资的设备、设施、装修及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修理、更新。

  14.6 发包人根据本条约定应承担的物业管理责任,发包人、产权人或业主委员会(注:发包人、产权人参加业主委员会)可以委托物业管理企业管理,承包人不和物业管理企业发生物业管理法律关系,发包人和物业管理企业不得干预承包人根据本条约定行使相应的物业管理权利和义务。

  14.7 关于物业管理的责任划分及费用分摊,在双方办理交房手续时根据工程的实际状况和本条约定的原则,在与物业管理公司根据上述物管原则签定《物业管理合同》时明确。

  第十六条 投保责任划分

  16.1 所有权不属承包人的房屋和设备、设施,其保险责任归发包人。

  16.2 所有权属承包人的设备、商品和商业经营责任,其保险责任归承包人。

  第十八条 承包人保证事项

  18.1 保证其行为本合同签约人依法成立、在本合同期依法持续,具备签订本合同和持续履行本合同的主题资格。

  18.2 保证每年度,应向发包人协助提供相关证照和文件,以便发包人办理《房屋租赁许可证》续期,以维持租赁证照的有效性。

  18.3 保证具备装修工程设备工程、改造工程开工的全部合法批准手续,自行选定具有合法资质等级的施工队伍,安全施工,不得损害发包人标的房屋主体结构,并应在竣工后取得公安、消防、文化、卫生等有关部门的验收合格文件,且应向发包人报送全套装修竣工验收文件和图纸。发包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消防验收等手续。

  18.4 装修竣工验收后,承包人需进行任何设施、附着物、构筑物重大添附、拆改、保证在施工前六日内书面征得发包人同意。

  18.5 保证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标的房屋,并不得违法使用标的房屋,不能擅改变标的房屋的功能。

  18.6 保证按使用规范正常、合理使用标的房屋和设备,不得损坏标的房屋和各类设备及设施。

  18.7 保证在改造及装修过程中和租赁期限内,不得破坏标的房屋的基本结构或有危及基本结构安全的行为,任何与结构有关的改变必须书面报送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保证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得将标的房屋部分或整体使用权对与经营本合同约定业务无关的第三人转租(乙方投资或者参与经营的公司不受此限);在保证经营主体的前提下,承包人经营范围内的多种经营发包可以自主决定。

  18.8 如标的房屋发包人、产权人以本合同标的房地产设定转让、抵押或以之抵偿债务之事宜,未侵害承包人的承包权和使用权,承包人保证继续履行本合同。

  18.9 承包人违反上述承诺,由承包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如因此给发包人或其他第三人造成经济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如因此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发包人有权解除本合同,承包人同时应按当年应付租金的100%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18.10 承包人保证对其商业经营行为所引起的民事法律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包括且不限于产品质量责任、服务中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等。

  18.11 承包人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内交纳租金和缴付各类能源费用。

  18.12 以上承包人保证事项不能在60天内完成或改变,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视承包人违约。

  第二十条 合同变更和解除

  20.1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0.2 发生本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事由,取得解约权的一方有权在该事由发生后60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合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解约权。除本合同其他条款另有特别约定外,自通知依法送达之日起30日内,如双方没有就继续履行合同达成书面协议或受通知方没有提起请求继续履行合同的诉讼或仲裁,本合同解除。因一方违约导致守约方根据本合同约定解除合同,违约方应根据本合同相关约定对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守约方自动或书面承诺放弃解约权,除守约方当时另有书面声明或通知外,不免除违约方的违约赔偿责任。

  20.3 发生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双方均有权解除本合同或要求变更合同内容。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事实,包括地震、台风、火灾、战争、社会剧烈动乱、严重流行性传染疾病等灾害。

  20.4 本合同生效后,非依本合同上述约定或法定事由,双方均不得以其他事由为借口或无故单方解除合同,否则应按初始年租金标准的100%赔偿对方经济损失,如发包人尚未交房且承包人已支付相应款项或承包人因履行本合同已经发生投资,则还应承担如下责任:如发包人单方强制解除合同,应双倍返还承包人已经付定金,同时应返还承包人已付(垫付)任何款项,并按承包人投资原值(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费、工程费、设备费、筹备开办费、广告费、政府规费、税及为此支出的其他任何费用)赔偿承包人投资损失。如承包人单方面强制解除合同,应赔偿发包人因承包人对标的房屋提出改造要求而造成的发包人实际发生的改造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费、工程费、设备费、政府规费、税)赔偿完毕后,本合同解除。一方单方强制终止合同,另一方有权拒绝接受上述赔偿并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

  20.5本合同在依法或依约正式解除前,除本合同另有特别约定外,双方均应继续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

  20.6出现下述20.7、20.8、20.10的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亦可选择不予终止合同),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已付保证金。如出现下述20.9、20.11、

  20.12的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亦可选择不予终止合同),甲方应按年租金的百分之百赔偿给乙方。

  20.7租赁场地未按合同附件二的约定时间、用途和标准交付,延迟超过30日的;或租赁场地发生产权致使乙方不能正常对外营业达30日(含30日)以上的。

  20.8甲方负责的影城消防工程(由于承包人方案或装修影响除外)未能按时完成,或未能按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验收,延迟乙方开业超过30日的。

  20.9甲方对建筑和/或对最后竣工的租赁场地做改变,未及时通知乙方;租赁场地承重结构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由于承包人装修工程超过设计荷载除外)致使乙方不能正常对外营业,甲方在合理期限内不能解决的。

  20.10甲方未能按时提供乙方营业通道、其他配套设施服务、物业管理等服务的,延迟乙方影城开业超过30日。

  20.11甲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公共设施和设备使用服务出现中断,甲方未按约履行租赁场所维修,甲方在60日内不能给予修正并赔偿的。

  20.12其它因甲方严重违约造成合同无法履行,并且在60日内不能结束该种违约状态。

  20.13本合同签订后,如一方为另一方提供了任何形式的担保,在担保解除以前,作为被担保人的一方不得适用本合同任何条款或以其他任何理由要求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一条 租赁期满,合同解除或暂时停业善后处理

  21.1 合同租赁届满180天前,承包人应书面通知发包人是否续约。租赁期满承包人不再续租或合同解除后,承包人负有在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90日内将其拥有所有权的资产和商品撤出的权利和义务,发包人、产权人提供方便。如承包人转让该部分资产,同等条件下,发包人有优先购买权。除本合同系因发包人违约而解除的情形外,承包人将其拥有所有权的装修无偿转让给发包人,承包人不得拆除或毁坏,发包人、产权人也不得要求承包人拆除。由承包人使用,管理的所有权属发包人的设备,除正常报废、损耗和折旧外,承包人应如数归还发包人。

  21.2 合同期满,承包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续租权。

  第二十二条 保密条款

  第二十三条 关于违约责任的共同适用条款

  本合同任何一方根据本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违约方除承担本合同相关条款约定的责任外,还应赔偿守约方为追究违约方责任或追索债权所发生的实际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和聘请其他中介机构的费用、差旅费等所有因此发生的费用。因发包人违约而经有效司法文书确认的应向承包人支付的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根据本合同约定应承担的有关费用,可直接抵扣承包人应付合同租金。

  第二十四条 生效条款

  24.1 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双方法人印章后生效。

  第二十六条 争议解决办法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尽一切努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附件

  1.标的房屋平面图;

  2.《标的房屋交付标准》;

  3.现有装修,附属设施及设备状况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装修和增设附属设施及设备的约定。

  第三十条 补充协议

  下列形式的文件,作为本合同补充协议,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承包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安化县罗溪水电站土建工程承包一事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罗溪水电站土建工程

  2:工程地点:安化县长塘镇罗溪村

  3、工程造价:约万元(以实际结算为准)

  二、承包范围

  土建工程总承包。

  三,承包方式

  本工程以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图纸实际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的承包方式。

  四、开工和竣工日期

  1、开工日期20xx年____月____日。(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2、合同工期,依据国家工期规定,本项目有效工期300日。

  五、工程质量和验收

  1、本工程按设计要求和验收规范达到合格。争取优良。

  2、承包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布的建筑工程规范和标准进行施工,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和操作规程,并接受发包方和监理方的监督。

  3、承包方采购的材料必须按有关规定提供质量合格证或进行检验合格方可用于工程,材料由乙方自行采购,甲方签字认可。

  4、工程竣工验收以国家颁发的《于基本建设项目验收暂行规定》、《工程竣工验收规范》及国家有关部分制定的竣工验收规定作为依据,工程验收时间由乙方提出书面报告,并提交完整、齐全的验收资料。甲方应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组织验收完毕。

  5、工程竣工移交甲方前,乙方负责对新建项目的一切设施进行保护。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或保护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出现返工或延误工期或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6、本工程如达到优良工程,甲方按工程总造价____%给予乙方奖励。

  六、结算方式

  1、本合同工程按实结算,结算执行《湖南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20xx预算定额》。湖南省如有新的水利水电预算定额执行新定额。

  2、人工工资和材料调差执行湖南省最新相关文件和安化县定额站季度文件。

  3、本合同工程结算按上述定额下浮%(人工工资不下浮)。

  七、工程款支付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发出书面进场通知,乙方进场三日内拨付开工项目造价%作为进场费。待乙方完善临时设施三日内,甲方拨付开工项目的造价%作为备料款,以后按月进度的75%拨付进度款。由此类推。完工验收合格结算时三十个工作日内付至施工项目总造价的%,余____%作为保修金,保修期按国规定执行。民工工资保证金、工伤保险金按湖南省有关规定执行。

  八、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负责组织乙方技术人员对本工程施工图纸等技术文件进行交底和会审工作;协助乙方选择工程建设的`临时设施场地;准确提供施工使用的水准点和标高控制点;提供施工地段的地质资料,图纸和施工时用的电源、水源;委派驻工地代表协助监理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及隐蔽工程进行检查,及时办理验收及技术签证,对施工过程中的变更及时向乙方下达变更通知;负责协调各方关系,办理报建、开工许可、场地临时设施拆除等相关手续,确保正常施工;负责解决乙方民工居住场地和施工材料存施地,做好安全工作;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

  2、乙方责任

  组织精干人员进行施工;按规定时间向甲方提交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编制施工方案、施工安全措施;按规定时间提交隐蔽工程验收通知、月进度报表、竣工验收报告,竣工结算书及有关资料;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施工、讲究文明施工、做好安全隐患,因承包方的原因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均由承包方承担;承包人不得将本工程整体转包他人;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施工任务。

  九、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后,因甲方原因致本工程不能按合同约定开工或履行合同义务,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承担违约责任。

  2、本合同签订后,因乙方原因致本工程不能如期开工、竣工、工程不能按约定质量标准完工或不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乙方应按((中华人民经济合同法》承担违约责任。

  十、附则:

  1、其它未尽事宜参照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2、本合同乙方向甲方交纳合同履行金一万元,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先交____万元生效,其余____万元乙方接到书面进场通知书后,七日内交清,此款在进场四个月退还,不计息。

  3、合同生效之后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具同等法律效力。

  4、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可协商调解,如协商不成可向安化县人民法院起诉。

  5、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合同 篇6

  兹有 浙江八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承建的 **市**区**堡外迁安置房一期11-18#楼工程 ,因工程建设的需要,甲方将本工程 脚手架搭、拆 分项工程,采取包工包料的形式发包给 李欠合 ,身份证号码: 3326211963060****3 (以下简称乙方)负责承包施工;双方在平等、互利、精诚合作的基础上共同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程名称: **市**区**堡外迁安置房一期11-18#楼工程

  二、工程地址: 永中街道新城村

  三、承包内容: 11-18#楼及地下室

  四、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五、承包合同的工作内容、单位价格、工程量计算办法

  (一)、承包方式工作内容:

  承包单价内容包含了所有木工支模架及外脚手架钢管、扣件、脚手片、安全网、油漆、铁丝卸料平台、槽钢、钢丝绳、悬挑架槽钢层外架分色踢脚板等材料由乙方提供,另应提供所有进场材料检测报告和出厂合格证及安全资料的安全防护用品购买材料,其中内承重只提供木工支模架的钢管、扣件(不包含人工安装,由木工自行搭设),施工现场所有防护棚、防护通道、防护栏杆、现场临时活动房钢管加固、电梯井道安全防护、电梯间及楼层预留洞口防护、施工升降机垂直运输和安全通道、砼输送泵管加固、室内超过3.5米的装饰修内架等搭设与拆除。确保材料供应满足木工模使用要求和本承包外架施工的进度需要,负责所有的扣件维修和保养;保证所提供的脚手架钢管、扣件处在可使用状态。

  (二)、乙方脚手架搭设范围

  地下室周边的基坑安全防护,地下室上、下通道,地下室外墙防水脚手架,地下室剪力墙钢筋固定架子,地下室塔吊不能运输到的地方砖胎模施工时手推车跑道架子搭设,地下室积水井、排水沟周圈安全防护,所有商品砼泵管架加固搭设及浇砼前泵管加固和砼浇捣过程中加固架松动的加固,工地所有安全防护棚及安全通道、升降机口的垂直运输架、塔吊护臂安装架子的搭设,地上部分所有外架搭设,安全网挂网,竹篱板铺设,安全防护标识警示牌的悬挂、电梯井道内标化工地要求采用硬防护,电梯门洞防护由甲方制作钢筋防护门,乙方负责安装,施工升降机垂直运输架子由乙方搭设,()通道木板由甲方安排木工铺设,悬挑槽钢底站全封闭"7"字板由甲方安排木工铺设,悬挑槽钢由甲方提供,由甲方安排钢筋工制作,乙方负责安装,所有后续固定钢筋割除由甲方负责;凡乙方搭设的所有架子均由乙方负责拆除。

  (三)单们价格及工程量计算

  单位价格按建筑面积计算,本工程总建筑面积67000㎡,单价:59元/㎡,总计:3953000元(总计大写:叁佰玖拾伍万叁仟元整)总结算以实际面积为准。

  六、合同约定工期

  本工程双方约定工期为19个月,即从地下底板浇筑完成后木工开始使用地下室顶板梁柱脚手架钢管,乙方按木工要求运到施工现场开始计算工期,由乙方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则甲方按每天向乙方罚款壹仟元,处罚金从当月工程款中扣除。

  七、约定付款方式

  每个月底结算当月完成的实际工程量,由项目部负责人签字支付,地下室主体结构完成后按30元/㎡结算,主体结构完成后地下室付至总金额的80%,上部主体结构每月完成后按30元/㎡结算,主体结构完成后地下室付至总金额的.80%,上部主体结构每月完成部分按完成总金额的80%支付,外架拆除后支付累计支付至90%,余款10%待甩的架子拆除,所有钢管、材料全部退场工程竣工验收后二个月结清、付清, 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工资册,造册人员单必须真实,与三级教育必须相符,乙方工资必须发放在职工手中,如乙方没有造册后未经三级安全教育的工人工资,甲方有权暂不支付工资款(月完成量以木工内架拆面积除为准)。

  八、约定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负责提供乙方住宿房间 间,提供现场仓库一间,负责提供架子搭设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提供夜间施工照明负责脚手架的验收,审核乙方完成的实际工程量,负责做好班组之间的协调工作。

  2、乙方责任:乙方根据甲方施工进度准备足够的钢管、扣件、竹篱板、安全网、铁丝等材料,材料质量必须符合规范要求,除满足本施工进度要求外必须给木工模板安装足够的钢管、扣件,并保证扣件能够正常使用,对锈蚀扣件及时维修确保满足施工使用要求,安排足够施工人员,现场另安排一名专业人员现场指挥和联系,并负责对本班组的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和现场安全管理,及时做好安全教育记录,并上报项目部存档,必须要教育到人,被教育人员签字真实完整,及时向甲方提供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书,钢管、扣件、安全网的检测报告和合格证书并提供材料购买,负责脚手架拆除后的钢管运输到地面堆放整齐,无条件的配合上级有关部门的安全检查。

  九、约定的质量要求和质量验收标准:所有的脚手架搭设必须按照市级标准化的标准要求施工,本工程确保市标化工地,并严格按照规范有关规定来操作,要确保脚手架的安全使用,凡验收达不到标准的乙方无条件返工至验收合格为准,否则甲方要求乙方退场,工程款按乙方完成工程量50%结算,并保留追究损失的权利。

  十、约定其它事项:

  1、本工程承包为一次性包干,今后不得以任何借口变更单价,如乙方出现终止合同现象,甲方则按乙方完成工程量的60%结算,其余40%作为下一个班组进场补偿费;

  2、进场施工人员必须遵守工地规章制度,双方签订"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协议书;

  3、外来务工人员必须自觉办理暂住证、务工证、计划证明、甲方协助办理费用自负;

  4、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后果及相关责任;

  十二、补充条款

  1、乙方必须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如不听从指挥,否则不结工程款支付。

  2、乙方如有发生工伤事故时,费用由乙方自负。

  3、安全网必须符合国家验收规范标准的规定。

  十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报甲方公司备案,合同自签订之日上进心生效,合同内容完成后款项结清后合同自行失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章) (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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