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合同范文汇编七篇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签订合同7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签订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女士
甲乙双方就 区域日常保洁事宜,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双方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现将地址位于上海市 区域日常保洁工作委托给乙方。
第二条 乙方在约定期限内为甲方提供该区域全面清洁服务。
第三条 甲方责任
1.甲方应提供必要的水电供应。
2.协助乙方解决工作现场遇到的特殊问题。
第四条 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负责2903室所有办公室、 会议室及所有茶杯整理及清洗整理工作等 。
2.乙方人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甲方的`规章制度。
3.乙方人员严格按照操作规范、清洁标准进行工作。
4.负责提供清洁工作所用设备和物料。
5.乙方在工作中发生意外事故责任自负。
第五条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对乙方的服务及清洁质量不满意时有权提出异议和要求返工。
2.合同期间双方都有权利提出终止合同,但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否则视为违约。
3.甲方应按期支付给乙方每月的清洁费用。
4.双方都有义务遵守各项条款,在工作中提供必要的协助。
第六条 双方的违约责任
1.双方中途变更或终止合同未及时通知对方,应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并支付剩余月份1%的违约金。
2.逾期不付款,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过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第七条 付款方式及金额:
1.按月付款:甲方于每月底以现金或转账的形式支付清洁费用,乙方在收款后应开列发票。
2.每月的清洁费用共计: 元,人民币大写: 。
第八条 合同有效期为 壹 年,自 20xx 年 10 月 17 日至 20xx 年 10 月 17 日止。
第九条 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如地震、火灾、水灾、飓风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发生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 两 份, 甲乙双方各执 一 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________年 月日 _______年 月日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签订合同 篇2
注意一:思考是不是已经到达签合同的阶段
由于各方面的原因,很多消费者在家庭装修的谈判过程中签合同之前往往比较仔细,节奏也比较慢;但是一旦这个过程接近面临签合同时,消费者就开始急躁,希望尽快和装饰公司签合同,尽快进入施工阶段。这样的消费者一般都有这样的想法:用了这么多时间和精力,就是这个吧!这样多少给人有点撞大运的感觉。在此建议您,前期多用些时间,后期的烦恼才会少一些。所以这时一定要考虑清楚您与装饰公司之间有关价格、材料、施工方案等等,是不是还有没搞清楚的地方?心里是不是还有一些疑虑,但是又说不大清楚的地方?笔者建议您,先回家去,把装修的事情放在一旁,两天以后再和装饰公司的设计师探讨,到那时,大脑思路也许就会变得十分清晰。
提示:没有进入签订装修合同的阶段千万别着急,否则后面的麻烦比前面还会多!因为隐患都是自己留下的,到时候谁也解释不清楚。受损失吃亏,哪样也少不了!
注意二:检查装饰公司的手续是否齐全
一个合法经营的装饰公司,营业执照是必要的。现在很多公司都开设了分支机构,对这样的公司您还应该检查对方是否有法人委托书。至于人常说的资质证明,只要您的工程不是大得惊人,没有必要要求过高的.资质等级:一般家庭装修、装饰公司有四级资质足矣。
提示:千万不要和只有一张营业执照复印件的人谈家装工程,因为谁也不知道那是哪里来的。
注意三:检查装饰公司的设计方案资料是否齐全
可以开始进入签订装修合同的阶段了,首先,应该检查装饰公司提供的各种资料,无论这些资料是免费的还是收费的,应该尽可能齐全。那么,应该包括哪些资料呢?第一,一个完整的家庭装修设计方案,首先设计图纸应该齐全,它应该包括房间的平面图,必要的立面图,必要的天花图、水电图,以及现场制作的家具图,等等;可能有人会问,“必要”是什么意思?这里所说的“必要”就是,有设计的部位就需要设计师给消费者提供设计图纸,而没设计的部位就不需要图纸了;此外需要审查设计图纸的诸因素是否齐全,这几个因素包括图纸的尺寸、比例,选用的材料以及简单的工艺做法;如果有缺项应该要求设计师补齐。第二,审查工程预算是否已经按照双方约定的做好,把缺项漏项在合同签订之前做好。第三,检查甲乙双方的材料提供一览表,对于表中的材料、种类、数量、参考价格、送达时间、验收人应该十分明确。第四,为保证家庭装修的工程质量,合同当中施工工艺的说明应该占有重要位置,而不应该像目前一些消费者与装饰公司签订合同时那样,对材料重视,对工艺忽视。
提示:如果签订家庭装修合同时,需要的资料不齐全,需要开工以后再补齐,也许从这时起,您就给自己下套了。
注意四:预习装饰公司提供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合同”
如果消费者不了解这份合同的内容,反而可能给自己留下隐患。所以,建议您在签合同之前,先把合同拿回家看一天,心里有了“谱”再回来与装饰公司签合同。
提示:您和这份家装合同如果是生面孔,签合同的时候就难以保证不出错。
注意五:与装饰公司共同填写装饰工程合同
曾经有一个装修过房子并且有被骗感觉的消费者说过,他在与装饰公司签合同的时候,被对方用某个理由支了出去。等他回来的时候,合同内容已经填好,就等他签字,等发现问题,一切都晚了。所以,这项注意特意把没有实际内容的“共同填写”拿出来,算是给还没有签装修合同的消费者一个小小提示。
注意六:合同中的几个关键项
对北京市通用的家装合同,作者认为有下面几个条款在填写时需要特别注意:第一,合同甲乙双方合同当事人的联系方式,一定要填写清楚。有的家装合同,在委托代理人、工程设计人以及施工队负责人的联系方式上都仅填写公司的电话,这是不够的,一旦工程发生问题时,找对方公司能够管事儿的人就成为大问题。第二,“合同第九条———质量标准”,大家都认为工程质量越高越理想,但是俗话说“一分钱一分货”,所以如果希望过低的报价选用过高的质量标准是不现实的,因此,北京市的“家庭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就足以满足我们大多数消费者的要求了。第三,关于分阶段验收的问题,由于家庭装修的特殊性,我们随着工程的进行对工程进行验收是十分必要的。大多数家装合同把验收阶段分为———隐蔽工程验收、饰面工程验收、工程竣工验收。阶段划分是正确的,各阶段具体到工程上应该有一个明确的解释,并且需要有一个时间表。第四,关于家庭装修付款方式中与支付二期工程款有关的一个概念“工程进度过半”。这个概念解释起来五花八门,有的说指工期过半,有的解释
签订合同 篇3
1.拒绝以不赚钱,打折优惠为名招揽业务的单位或个人。
2.家庭装修应有造价预算的程序:材料费、施工费、治理费、利润等都应该明确,而没有信誉、质量和服务保证的装修公司或施工队往往采取“低开高走”报价的做法承揽业务。
3.警惕所选择装饰企业或个人偷漏工程项目。他们往往利用客户不懂装修,因此在施工项目单上有意漏项,到施工期间再增项增加报价。
4.拒绝材料以次充好。报价单上的材料与实际使用的不符,特别是基层采用伪劣材料以降低本钱。或有意加大材料损耗,并借损耗之名加大工程量。
5.小心施工队减少施工程序、偷工减料以减少本钱。如本该刷六道油漆的只刷两道,水泥以次充好,木质基层不作牢固与防潮处理,全部变成钉子连接,乳胶漆加水等。
6.用流行的套餐报价法蒙骗客户,看似科学,实际项目含糊。
7.装修前竭力揄扬,承揽业务,装修竣工后,泛起质量题目便逃之夭夭,质量和维修成了大题目。
8.不能因贪图小便宜而抛却原则,当真选择有信誉有实力的装修公司或者个人,尊重其劳动所得的公道利润。
9.要在合同签订前弄清自己所需要的.材料、施工程序以及服务项目,检查报价单所列项目的名称、材料、数目、做法、单价、总价,并要求设计职员提供“材料合格证书”报表。
10.注明增减项目等有关事宜,在施工图上注明具体的施工做法和材料品名,作为合同附件。
11.一定注明非业主意愿增加项目所需款项的比例,一般不超过10%。
12.与施工企业签订合同前,一定谈及自己礼聘装饰监理的想法主意,假如施工方竭力抵触,业主就要格外当心。
13.不要依靠样板间,要以国家尺度验收工程质量。最好选择企业前先看看“劣质工程展览”。
14.签订合同确当时一定要注明负责工程的工长姓名、籍贯,避免企业临时雇佣施工队。
15.前期付款的比例一定要尽量压缩,最好执行3331制,以使自己把握主动。
16.向企业索要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实复印件,到建设主管部分或监理公司核查企业的正当性。
17.交纳设计押金时一定注明,“假如业主对设计方案不满足,应足额退还设计押金”。
18.最好采用几个设计方案由业主组合一套完整设计方案,有3~5个施工单位报价,业主自选。
签订合同 篇4
《劳动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但是,什么时间订立,如何订立,不订立有什么后果,未有涉及。导致劳动合同订立的普及率不高,尤其在私营企业、乡镇企业为甚,本应保护劳动者利益的劳动合同,其作用大打折扣。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法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首次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责任:支付双倍的工资、可能要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借此增强用人单位对订立劳动合同的重视,进一步提高订立劳动合同的普及率,有效维护劳动者的`利益,减少劳动争议案件的发生,维护劳资关系的和谐稳定。
但是有一个问题,需要出台相关的规定予以明确:劳动者不愿订立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没有办法强制劳动者来订立劳动合同,对此,不订立劳动合同的责任,由谁来承担?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公平,由劳动者承担,没有相关的规定。目前,一些中小企业的劳动者主要是农民工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的现象还是比较普遍的,他们对劳动合同的作用存在误解,认为其是束缚自己的,有劳动合同不如没有劳动合同,想走就走,来的方便。
这样,劳动者往往不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新应聘的劳动者,如果拒绝签订劳动合同,单位不聘用便可化解因不签订劳动合同带来的风险;但是对于已经工作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员工,明示拒签劳动合同,对于企业而言,存在两大风险:一种风险是不签劳动合同就与其解除劳动关系,但须支付经济补偿金(因为不签劳动合同很难纳入到劳动合同法39条关于员工过失解除劳动关系不给经济补偿金的范畴);第二种风险是维持劳动关系,但因未签订劳动合同,可能要支付劳动者双倍的工资。
签订合同 篇5
先生/女土:
你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将于 年 月 日到期,为了更好的维护你与公司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现将有关劳动合同续签事宜通知如下:一、请你于收到本通知之日起三日之内到公司人力资源部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文本由公司提供。二、如你不愿意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请在收到本通知书次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公司将终止与你的劳动关系,并为你结算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由于你拒签劳动合同所引起的一切不利后果,由你本人自行承担。三、如你在收到本通知后,既不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也不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公司将终止与你的劳动关系,并为你结算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四、请你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将本通知交回公司人力资源部。
康奈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
年 月 日
职工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签订合同 篇6
首先,在签订装潢合同之前,消费者应当验看装潢公司的营业执照,是否有“家庭装潢”这一经营项目,以确定该公司是否具备正规的企业资质;双方所使用的合同,应该是上海市工商局和上海市建委共同制定的示范合同。
在签订装潢合同的过程中,消费者要特别留心公司的名称,即合同上有关承包方的.名称应当与装潢公司营业执照上的名称一致,谨防一些不法经营者“借壳生蛋”;对于合同中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后填写的项目,尽量不要遗漏;合同签字之后,须加盖装潢公司的公章。
此外,双方对于装潢合同内容,包括施工期限、合同标的、施工项目等的变更,都应当以书面形式予以确定;对于作为合同附件的施工主材料报价单,应当尽可能的具体明确,列出装饰材料的规格、型号、品牌、数量、单价、总价等。
另外,装修后期维修与保养服务相关条例是否注明等。后期维修与保养是比不可少的一环,往往后期服务完善的公司正是它实力的重要标志。
签订合同 篇7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企业与员工没签劳动合同算谁的错?
没签合同这件事是企业和劳动者双方的事,要分成不同情况进行分析,一般以1个月为期限,分成以下3种情况看。
情况一:入职1个月以内,员工拒绝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如果遇到劳动者找各种理由拒绝与公司签订合同,这种情况下,一个月以内,企业可以随时辞退员工,无需承担任何责任,就是这么傲娇,不过HR要留存劳动者故意拖延不签合订劳动合同的证据,另外员工工作期间工资还是要发的.。
情况二:入职1个月内,企业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法》对企业不与劳动者签订这件事也不是特别斤斤计较啦,企业还是有1个月的缓冲期的,毕竟签合同这件大事也是很麻烦的,劳动合同又是拟定、又是确认盖章的,赶上大公司还得排队等公章,所以HR也不要着急。
情况三:入职超过1个月,员工还没签订劳动合同
如果说企业比较忙,没能立即的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还情有可原,如果一个月了还没与员工签订合同,劳动法大妈就忍不了了。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都1个月了还没签劳动合同,不好意思,友谊的小船翻了,无论是什么原因、什么理由,企业再如何的义正言辞、员工拒签的再如何的情深意切,统统都是企业的错!2个月的工资补偿妥妥的要付出了。
以上三种情况,都在直接或间接的针对企业,在劳动法面前,很多时候企业是弱势群体,所以HR宝宝们遇到劳动问题一定要慎之又慎!
补签劳动合同是否能规避法律风险?
员工都交离职申请了,才发现忘和员工签劳动合,怎么破?补签还来得及吗?
补签劳动合同是否能规避风险的问题,法律圈也是探讨激烈,但一直没有确切的说法,下面观点仅供大家参考!
观点一:企业补签合同也是亡羊补牢
虽然开始时用人单位没有及时签订或者续签合同,但在事后用人单位已经补签,而且将之前的期限予以了覆盖,劳动者也并未因此而遭受经济损失,合同已经补签,立法目的达到,再行双倍罚则过于严苛,且补签时劳动者未提出异议,应视为对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支付双倍工资权利的放弃。因此,用人单位不需再承担双倍工资的法律责任。
观点二:企业有错在先再怎么补都违法了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后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是既定的违法事实,事后的补签或追认行为只是使得用人单位不再受双倍工资的责难,但并不能豁免其之前违法行为所产生的责任。
案例中的员工可以算一算公司辞退是否发生在入职一个月以内,如果超过1个月,无论以何种理由辞退都会面临2个月的赔偿,其他劳动问题另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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