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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合同

时间:2023-06-12 09:20:00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实用的签订合同范文集合6篇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签订合同7篇,欢迎大家分享。

实用的签订合同范文集合6篇

签订合同 篇1

  《收养法》 第十五条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以及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的,应当向民政部门登记。

  除前款规定外,收养应当由收养人、送养人依照本法规定的收养、送养条件订立书面协议,并可以办理收养公证;收养人或者送养人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第二十条 外国人依照本法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

  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应当提供收养人的年龄、婚姻、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该证明材料须经其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公证人公证,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该收养人应当与送养人订立书面协议,亲自向民政部门登记,并到指定的公证处办理收养公证。收养关系自公证证明之日起成立。

  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解除收养关系应当达成书面协议。收养关系是经民政部门登记成立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收养关系是经公证证明的,应当到公证处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公证证明。

  《婚姻法》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房地产管理法》

  第四十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

  《合同法》 第一百九十七条 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百一十五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二百三十八条 融资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名称、数量、规格、技术性能、检验方法、租赁期限、租金构成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币种、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的归属等条款。

  融资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百七十条 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百七十六条 建设工程实行监理的,发包人应当与监理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委托监理合同。发包人与监理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法律责任,应当依照本法委托合同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三百三十条 技术开发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

  技术开发合同包括委托开发合同和合作开发合同。

  技术开发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之间就具有产业应用价值的科技成果实施转化订立的合同,参照技术开发合同的规定。

  第三百四十二条 技术转让合同包括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技术秘密转让、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技术转让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担保法》 第十三条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

  第三十八条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第六十四条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

  第九十条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著作权法》 第二十五条 转让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应当订立书面合同。

  权利转让合同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作品的名称;

  (二)转让的权利种类、地域范围;

  (三)转让价金;

  (四)交付转让价金的日期和方式;

  (五)违约责任;

  (六)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二条 著作权转让合同未采取书面形式的,人民法院依据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审查合同是否成立。

  第二十三条 使用他人作品应当同著作权人订立许可使用合同,许可使用的权利是专有使用权的,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但是报社、期刊社刊登作品除外。

  《专利法》 第十条 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

  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必须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

  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他人专利的,应当与专利权人订立书面实施许可合同,向专利权人支付专利使用费。被许可人无权允许合同规定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该专利。

  《商标法》

  第三十九条 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第四十条 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当报商标局备案。

  《招投标法》 第四十六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劳动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

  (五)劳动纪律;

  (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

  《信托法》 第八条 设立信托,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书面形式包括信托合同、遗嘱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书面文件等。

  采取信托合同形式设立信托的,信托合同签订时,信托成立。采取其他书面形式设立信托的,受托人承诺信托时,信托成立。

  《合伙企业法》

  第三条 合伙协议应当依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

  《个人独资企业法》 第十九条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可以自行管理企业事务,也可以委托或者聘用其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负责企业的事务管理。

  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他人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应当与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的具体内容和授予的权利范围。

  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应当履行诚信、勤勉义务,按照与投资人签订的合同负责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

  投资人对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海商法》 第九条 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应当向船舶登记机关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船舶所有权的转让,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签订合同 篇2

  一、委托事务

  在委托合同中,应对委托事务的基本信息进行准确、详细约定,尤其是委托事务的具体要求,以确保受托人能够很好地完成委托事务,同时受托人必须在委托人授权范围内进行活动,如果受托人超越权限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或委托人减少其相应的报酬。没有经委托人指示,受托人不得擅自改变委托事务,更不能将办理委托事务所产生的利益据为己有。

  二、委托合同之期限

  在委托合同中,应对期限进行明确的约定,受托人应按约定时间保质保量完成委托事务。如果受托人因自己的过失不能按时完成,则构成违约,因此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损失。

  三、受托人损害赔偿

  委托合同若是有偿的,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但是,因委托人自己指示不当或其他过错致使受托人遭受不应有损失的,该损失由委托人自行承担。

  委托合同若是无偿的,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四、委托合同之报酬

  委托合同如果是有偿的',应在合同中对于报酬的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进行明确的约定。

  1、明确约定报酬的支付方式,以现金支付或是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

  2、明确约定报酬支付时间,在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后,委托人应支付约定的报酬给受托人。同时,委托人还应支付给受托人在处理委托事务中垫付的相关必要费用。

  3、明确约定委托事务因受托人的过失而未能完成,委托人可以不支付报酬或是就已经完成的部分支付相应的报酬。

  五、其他事项

  在订立合同,建议根据实际具体委托事项对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的方式、诉讼管辖地等约定清楚,以降低合同履行风险和保证合同顺利履行,并尽可能保障作为承租方的合法、合理利益。

  委托合同与代理关系委托合同与代理关系有密切的联系,但两者又有明显的不同:

  1、适用范围不同。就代理关系而言,代理包括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等多种类型,而委托合同仅仅是产生委托代理关系的基础,与法定代理、指定代理无关。同时,委托合同还适用于代理制度以外的不涉及第三人的经济行为和单纯的事务行为。

  2、效力范围不同。代理关系是存在于代理人、被代理人、第三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其法律效力涉及这三方面的当事人,代理人必须有代理权,基于代理行为而产生的法律后果——法律关系的建立、变更或消灭则对被代理人与第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而委托合同则与此不同,其法律约束力仅及于委托人和受托人,即使在委托代理中,委托合同也只是为被代理人向代理人授予代理权提供了法律前提,但其本身对第三人不产生法律约束力。

签订合同 篇3

  一、关于合同文件

  一个比较完整的家装合同除了工程预算、设计图纸以外,还应该包括关键施工项目的施工工艺、施工计划以及甲乙双方的材料采购单。

  施工工艺是一个约束施工方严格执行约定工艺做法、防止偷工减料的法宝。而在合同当中要有一个施工计划,主要是因为目前家庭装修拖延工期的现象比比皆是,而消费者又很难在施工方开始拖延工期的时候就发现问题,因此,一份比较严谨的施工计划就是消费者保护自己的必要武器。现在很多的家装合同对于合同甲乙双方的材料采购单都不太重视,尽管合同里作了一些规定,但是大多比较粗浅,主要反映在对于材料的品牌、采购的时间期限以及验收的办法、验收人员没有做出明确规定。因此,上述在家庭装修合同当中一般容易忽视的一些文件尽量不要遗漏。

  二、关于设计图纸

  很多家庭装修的纠纷都反映在对工程项目的理解上。比如对一些项目造型的理解,由于没有较为详细的图纸,可能设计师和消费者在理解上会有一些差距,有的项目由于图纸不明确,在具体尺寸上也会存在差距。因此,建议您在签合同的时候,尽量把图纸准备齐全,避免开工以后再进行这些方面的工作,出现不必要的麻烦。

  三、关于工程预算

  家庭装修的工程预算,目前正规装饰公司交给消费者的一般是比较完整的。一份根据目前使用的'《上海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相关表格做出来的工程预算,包括工程项目、数量、单价、参考材料等等在内的关键项目基本上不会有什么缺陷。

  但是,有的消费者反映,做工程结算的时候,结算金额与自己的预期时常有差距。其实除了在施工过程当中的工程变更所发生的费用变化以外,主要的原因在水电改造上。原来,在装饰公司和消费者签订家装合同的时候,由于现场一些情况在这个时候不是很清楚,所以报价里一般标注的是水电改造的项目单价,工程总费用里不包含水电改造的费用。而工程结算的时候,做的是所有工程项目的结算,出现差距就是必然的了。因此,在这里建议您,尽量要求装饰公司在工程报价里给您一个水电改造的参考报价。

  四、避免做不到的条款

  许多家庭装修的投诉都是由不切实际的合同条款带来的。有的合同条款规定了在相关的工程报价之下根本达不到的施工质量,有的合同条款规定了在任何条件下都不可能做到的室内空气环境条款。比如曾有一位业主在合同的附加条款中要求“装修完工以后,请专业监测机构对室内环境进行监测,要求室内绝对环保”。但什么是“绝对环保”?首先在概念上搞不清楚,更何况凡是装修过的住宅都会不同程度存在一定的环境污染问题,任何人或任何公司都做不到“绝对环保”。

签订合同 篇4

  装修工程书面文件齐全

  在签订装修合同前,首先要看一下该装修公司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其次,除了装修合同本身,装修公司还应该提供工程预算表,完整的设计图纸(房间的平面图,必要的立面图,必要的天花图、水电图,以及现场制作的家具图),并由双方确认并签字。所有装修文件要妥善保存,后期如果发现装修公司没有严格按照图纸施工,可以根据这些文件,要求返工。

  装修材料要标注清楚

  对于装修公司提供的材料,一定要在合同中清楚地标明材料的品牌、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等。要求装修公司提供所有材料(包括主材和辅材)详细列表作为装修合同附件。所有材料进场必须由业主验收并签字。如发现假冒材料或不是合同中规定的.材料,必须返工。由此产生的人工费,材料费,误工费等均由装修公司承担。

  工期约定

  一般2居室100平米的房间,简单装修的话,工期在35天左右,装饰公司为了保险,一般会把工期约定到45—50天。如果业主急于入住,可以在签订时和装修方商榷此条款。装修合同必须严格约定工期,而且应该明确约定如果施工方延误工期,对业主的赔偿责任,最好是每延误一日,按照工程款的某比例赔付给业主。若再合同中只约定工期,却无注明违约责任,工期的约定等于一条空文。

  工程项目增减

  在施工过程中难免会有项目的调整,即通常所说的增减项目。比如多做个柜子,多改几米水电路等等。对于增减项,有两个注意点要落实到合同上:

  1、所有项目增减,必须由业主认可并签字才有效,否则可以拒绝支付。

  2、装修结束后,费用结算一般都会超出预算。对于超出预算的幅度要在合同中明确好。比如,除业主主动要求增加项目部分,实际费用总支出不得超过预算的10%。这个比例可以和装修公司协商,这样才能保证装修整体费用支出的可控。

  付款时间

  装修公司付款方式一般分三次付款:首付60%,木工验收合格后交纳35%,完工后交纳5%。如果按照这样的付款形式的话,在工期过了一半左右后,业主就已经向装饰公司交了95%左右的费用,如果装修的后期出了什么问题的话,就很难在钱上面制约装饰公司了。小编建议这样的支付节奏:首付30%,水电验收结束30%,油漆结束30%,全部验收合格后10%。

  室内空气质量要达标

  对于环保要求,一定要白纸黑字落实到合同里面,这样才能对装修公司进行有效地约束。装修完工后,要检测室内空气质量,如不合格,要求装修公司进行综合治理。因治理造成工程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每延误一日乙方支付甲方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2‰的违约金。

  明确保修期和保修范围

  一般免费保修期为一年,终身负责维修;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双方要签订“工程结算单”、“工程保修单”。比如,出了问题,装修公司是包工包料全全负责保修,还是只包工,不负责材料,或是还是有其他制约条款,这些都一定要在合同中写清楚。

  知识拓展:

  什么时候签订装修合同

  业主在选好认可的设计师后,会先交定金。设计师在完成设计稿以及工程预算后,会和业主确认,并做二次修改,直到业主满意。在所有设计以及工程预算都谈妥后,就可以和装修公司签合同了。

  装修合同由哪些部分组成

  装修合同,是装修工程中最主要的法律文件。目前,装修管理较为成熟的城市的建委或者工商局都制定有标准合同。一般地,装修合同主体内容大致包括:

  (1)工程主体:发包人和承包人信息,施工地址等。

  (2)工程项目:包括序号、项目名称、规格、计量单位、数量、单价、计价、合计、备注(主要用于注明一些特殊的工艺做法)等,这部分多数按附件形式写进程预算(报价)表中。

  (3)工程工期:包括工期为多少天、延期的违约金等。

  (4)付款方式:对款项支付手法的规定。

  (5)工程责任:对于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各种质量和安全责任作出规定。

  (6)双方签章:包括双方代表人签名和日期;作为公司一方,还应有公司章。

签订合同 篇5

  1、注意对货物的信息进行明确约定

  ——在销售合同中,作为供方,应注意对供货的基本信息进行准确、详细约定:

  1)名称(品名)、型号、品种等表述应完整规范,不要用简称。

  2)规格应明确相应的技术指标,如成分、含量、纯度、大小、长度、粗细。

  3)花色,如红、黄、白要表述清楚。

  4)供货的数量要清楚、准确;计量单位应当规范,一般采用公制计量。

  2、应注意对货物质量标准进行明确约定

  ——作为销售方,企业应根据自身情况及货物特性将质量标准与需方约定明确:

  1)如参照国家、行业相关标准等应在中明确约定标准的名称。

  2)如果是参照企业标准,应注意该企业标准应为已依法备案。

  3)凭样品买卖的,双方应对样品进行封存,并可以对样品的质量予以说明。

  4)双方对货物质量有特殊要求的,也应在合同中予以明确。

  3、应注意对货款的支付方式进行明确约定

  作为供方,应特别注意在销售合同中对需方货款支付时间、金额(应明确是否为含税价)进行明确约定。建议在合同中约定要求需方支付一定金额预付款或定金(不能超过合同总金额的20%),供方才予以发货,或者在合同中约定供方收到需方支付的货款全款后发货。

  4、应注意对质量检验时限进行明确约定

  为保障供方的合理利益,一般应在销售合同中对需方进行产品检验的时间进行限制规定,即在限定时间内如需方未提出质量问题,则视为检验合格。同时,在机械设备的销售中,同时建议约定需方在质量检验(验收)合格之前,不得使用产品,否则,视为验收合格,供方对此后的质量问题不再承担责任。

  5、应注意对违约责任进行明确约定

  1)延期付款责任:作为供方,应在合同中明确需方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同时还应根据供货情况对需方货款的`支付进程、期限等进行必要的控制,如发生需方货款迟延支付、差额支付等情况,应视情况追究其违约责任,减低风险。

  2)违约金的数额不应过高亦不宜过低,过高可能会有被仲裁机构或法院变更的风险,过低则不利于约束买受人。

  6、其他事项

  企业可以根据货物实际情况对产品包装要求、包装物回收、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装卸货责任、商业秘密保守、诉讼管辖地等约定清楚,以降低合同履行风险,并尽可能保障作为销售方的合法、合理利益。

签订合同 篇6

  租房交纳押金是必不可少的,那么签订租房合同过程中关于押金的问题租房者应该注意哪些呢?

  1.押金的金额和支付方式

  所谓租房合同的押金,无非是房东为保证承租人能做到以下几点:

  (1)合理使用其房产,不做出损害其不动产的行为。

  (2)保证其租赁时间,在合同终结时掌握租金上的主动。

  (3)确保其租金的收益,防止承租人拖欠房租。

  因此,只要能通过其他方式解决房东的这几点顾虑,就能找到让双方互利的解决押金问题的方式。既让房东有安全感,又不需要质押太多的现金。例如,可以通过一次性支付多个月房租的方式来充当押金,这种方式的好处是随着房租的抵扣,所质押的现金会越来越少。或者也可以通过联名账户的形式提交押金,可以保证处置押金的主动权归合同双方共有。

  另外,如果最后确实需要提交押金,那押金的金额,支付方式,所保证的内容,应当在合同中明确。押金支付方式以支票或者银行转账为宜,如是现金支付,一定要房东开好收据。押金的退还条款也一定要明确。

  2.房租的增长问题

  房租合同中非常关键的一点,就是关于房租增长的约定。如果在租房合同签订时,合理利用好房东想要将不动产租出的心理,保证好下来几年,甚至是更长期限内的房租增长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内,是一个非常关键的问题。

  房租增长的控制,第一点应该要注意合同的有效期。租赁合同的有效期最长可以到达5年,如果房租合适,生意也有一定把握的话,最好是把合同期限签得久一些。因为在一份合同里,如果房租确定好了,在合同有效期内这个确定的房租都是有效力的,房东无权单方面增加房租。

  另外一个控制房租增长的手段,就在于合同的延续上。因为一般房租的增长,房东都会在租房合同到期,需要延续的时候提出。如果没有在合同上明确写明延续的'方式,会对承租人非常不利。涨房租的主动权也就都在房东那边了。

  最后,控制房租的还有一个小技巧,就是在合同中明确房租的增长需要在双方合意的基础上,并且增长的百分比不能超过当年的通货膨胀率。这条也是由不动产租赁法规定的。

  3.合同有效期和自动延续问题

  租房合同的有效期是由合同双方商定,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的。合同的期限应当根据具体的商业计划,店面地点,房租和期限的关系等来决定。一般来说,租房合同的期限在1年至5年不等。

  合同的自动延续,在不动产价格不下跌的前提下,对承租方式有利的。一般来说现在在葡萄牙开店的华人都比较倾向于签订自动延续的合同。有一点需要注意的是,即使是自动延续的合同,在合同到期后,也需要另外签订一份更新的合同,并不是因为所谓的”自动”延续就可以一劳永逸了。因为租赁合同的有效期最长为5年。自动延续的意思,只是有权利保持原合同条件不变,双方再签订一份由新有效期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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