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范文派>合同范本>买卖合同>煤炭买卖合同

煤炭买卖合同

时间:2024-07-16 13:29:26 买卖合同 我要投稿

[实用]煤炭买卖合同15篇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煤炭买卖合同,欢迎大家分享。

[实用]煤炭买卖合同15篇

煤炭买卖合同1

  合同编号:____

  出卖人: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年__月_日

  一、收货人名称、发到站、品种规格、质量、交(提)货时间、数量

  二、交(提)货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质量和数量验收标准及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煤炭单价及执行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货款、运杂费结算方式及结算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买受人

  出卖人名称(章买受人名称(章

  开户银行:____开户银行:____

  账号:____账号:____

  住所:____住所:____

  法定代表人:____法定代表人:____

  委托代理人:____委托代理人:____

  电话:____电话:____

  电报挂号:____电报挂号:____

煤炭买卖合同2

  卖方:合同号。以下内容:

  买方:签字地点:

  签名时间:

  一、收货人的名称、车站、规格、质量、交货时间和数量

  收货人姓名

  发射台

  到达车站

  品种规格

  质量

  交货时间和数量(吨)

  本年度总计

  一季度

  第二季度

  四分之三

  第四季度

  二、交付(交付)货物:

  1.甲方应将货物交付至濮阳火车站

  2.乙方从濮阳火车站提货

  三、质量和数量验收标准及方法

  1.质量验收标准:

  2.质量验收地点:

  3、质量验收方法:

  4、质量验收时间:

  5.质量异议期:

  6.数量验收标准:

  7、数量验收地点:

  8、数量验收方法:

  9、数量验收时间

  10.数量异议期:

  四、煤炭价格及实施期限:

  1.每吨人民币(包括货款和运费)应执行至_______(日期)

  2.任何一方如需变更价格,应在交货日期前_____天通知另一方,只有在与另一方达成一致意见后才能交货。

  五、货款、运费和杂费的结算及结算期限

  1.乙方应在甲方将货物交付至濮阳火车站当日付清所有货款和杂费(以运输部门出具的文件为准)

  2.如果乙方对货物的数量和质量有任何异议,应在货物到达濮阳火车站当天支付总额的95%(95%),其余部分应在3天内支付。

  六.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交货和乙方逾期付款均以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为准。

  2.因货物质量问题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3.乙方应赔偿甲方因逾期交货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七.解决合同争议的'方法:

  1.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的,原告应当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煤炭买卖合同3

  买方:

  卖方

  签订时间:

  一、煤炭品种,产地,发货港,船名,数量及供货时间:

  煤炭品种

  产地

  发货港

  船名

  数量(吨)

  港口平仓交货价

  交货时间

  大同优混

  山西

  秦皇岛

  元/吨

  年 月 日

  二、煤炭质量标准:

  收到基全水分

  mt(%)

  收到基低位发热量

  qnet,ar(kcal/kg)

  收到基挥发分

  var(%)

  收到基灰分

  aar(%)

  收到基全硫

  st,ar(%)

  灰软化温度

  st (℃)

  可磨系数

  hgi

  ≤12

  5000

  ≥23

  ≤20

  ≤1

  ≥1300

  ≥55

  三、交货地点:秦皇岛港平仓交货。

  四、验收:

  1.数量:以装船港港航交接数量(货票量)为准。

  2.质量:以装船港第三方国家承认的煤质检验机构取样化验结果为结算依据,买方电厂自动化采样化验结果为参考,差距过大时,协商解决。

  五、结算:

  1.质量符合本合同第二条款时,按合同价结算。

  2.当收到基低位发热量高于5000kcal/kg时,每上升1kcal/kg,单价相应上调0.15元/吨。

  当收到基低位发热量低于5000kcal/kg时,每降低1kcal/kg,单价相应下调0.15元/吨。

  3.当收到基挥发分低于合同标准时的扣款办法为:

  当23%var≥22%时煤炭单价下调1.5元/吨,当21%≤var22%时煤炭单价下调4.5元/吨。var21%时,每降低1个百分点煤炭单价下调8元/吨,不足1个百分点按1个百分点计算。

  4.当收到基全硫(st,ar)1%时,每增加0.1个百分点下调煤炭单价2元/吨,不足0.1个百分点按0.1个百分点计算。

  5.当灰熔融性温度st1300℃时,每降低50℃下调煤炭单价2元/吨,不足50℃按50℃计算。

  6.合同签订单位、港口发货人、结算单位必须一致。买方在装船后按合同价支付全额货款给秦皇岛海运交易市场,秦皇岛海运交易市场首先支付全额货款90%于卖方,待根据质量化验结果核价后,卖方开煤炭增值税发票,除水运费外一票结算。

  六、其它约定事项:

  1.买卖双方约定由于卖方不能及时为买方办理装船手续,导致船的延期,由卖方负责赔偿买方应付给船务公司的.船舶滞期费。

  2.卖方保证在装货港提供一个安全泊位进行装货。如需移泊,须经买方同意,且移泊所产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

  3.未经需方同意,卖方不得掺配其它煤种。在煤炭装,卸船过程中,买方有权进行抽检,一经发现有掺假现象,买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卖方负责。

  4.来船卸空后,若在煤场或在电厂运行过程中发现有掺假情况,买方有权暂不付煤款。并根据其对电厂安全的影响程度,由买方重新确定结算价格。

  5.来煤质量应符合本合同第二条款要求,且粒度小于300mm,因煤质问题或煤中杂物造成电厂设备损坏或其他损失,其直接损失由卖方赔偿。

  6.本合同将根据船舶具体卸货情况由江苏利港电力有限公司或江阴利港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执行。

  七、违约责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由违约方承担责任。

  八、解决合同纠纷方式:1.协商。 2.调解。 3.仲裁。

  合同发生争议时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请无锡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买 方

  单位名称:__港电力有限公司

  地 址:__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开 户 行:

  帐 号:

  税 号:

  电 话:

  传 真:

  卖 方

  单位名称:

  联系地址: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开 户 行:

  帐 号:

  税 号:

  电 话:

  传 真:

  有效期: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煤炭买卖合同4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20__年 月煤炭购销事宜达成以下一致意见:

  1.甲、乙双方同意通过秦皇岛海运煤炭交易市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市场”)完成煤炭交割,并遵守交易市场制定的《交易规则》和《交易商管理办法》。

  2.煤炭品种: 。

  3.交货期限:20__年 月 日~20__年 月 日。

  4.交货数量: 吨。

  5.交货方式:平仓交货;

  6.船名: ,航次:

  7.交货地点:秦皇岛港。

  8.乙方应根据甲方船舶抵港的通知按船期备妥货源,并在甲方船舶抵港前办好煤炭装船的一切手续。若船舶到达装船港天后,乙方仍未备齐货源,甲方有权提出撤船,并且由乙方负责赔偿船务公司的船舶滞期费。

  9.质量指标(收到基):

  质量项目 标准规格

  低位发热量(Qnet,ar) ≥ 大卡/千克

  全水份(Mt) ≤ %

  挥发份(Var) %

  全硫份(St,ar) ≤ %

  灰 份(Aar) ≤ %

  10.价格:

  10.1含税平仓价 元/吨(全额增值税发票一票结算)。

  10.2煤炭价格调整办法:

  序号 质量指标 质量标准 价格调整

  1 收到基低位

  发热量

  (Qnet,ar)

  ≥ > 大卡/千克,每升1大卡/千克加价 元/吨;< 大卡/千克,每降1大卡/千克减价 元/吨11.数量验收确认:双方在装船港经水尺公估后出具的.港航交接清单签数作为双方数量结算的依据。

  12.质量验收确认:双方在装船港委托 在装船过程中进行全过程采样并化验,以其化验结果为结算依据,甲方承担检测费用。

  选项:(①通标标准技术有限公司(SGS)秦皇岛分公司、②秦皇岛市煤炭检验中心、③华正煤检行、④秦皇岛市商检)。

  13.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在船舶平仓离港后均有权提出商检建议,将双方协商一致,请到达港口所在地商检机构复检水尺并计算实载数量,该商检结果即为交接验收数量。检测费用由提议方承担。

  14.结算及付款:甲乙双方 。

  选项:{①通过交易市场第三方结算帐户结算全部货款;②通过汇入交易市场帐户结算全部货款}

  14.1在本合同甲方、乙方和交易市场的《委托交易结算合同》签署完毕后,甲方按本合同第4条约定的数量和第10.1条约定的平仓价格,将全款汇入 。

  选项:(①交易市场帐户;②委托交易市场监管的第三方委托结算帐户)

  14.2煤炭验收完毕后,乙方以双方确认验收的重量、质量数据为依据开具发票(全额增值税平仓一票),双方根据实际结算货款多退少补。乙方应在日内开具专用增值税发票,并将增值税发票交送或邮寄给交易市场,由交易市场邮寄给甲方。

  15.履约权利和责任:

  15.1甲乙双方均有责任按照“第4条”规定购销数量的范围分别完成供货及货款的结算。

  15.2一旦双方就修改意见达成一致,应以补充协议形式并双方签字确认,视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

  16. 违约责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由违约方承担责任。

  17.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对执行合同的一切争议,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协商解决。若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可向装船港所在地有管辖权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8.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约代表签署盖章后,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9.其他: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交易市场一份备案。

  甲方: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煤炭买卖合同5

  甲方(委托方/买方):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

  乙方(居间方):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按以下条款签订本委托采购居间合同:

  1、委托事项及具体要求: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乙方受甲方委托为甲方如实报告订约机会与条件或为订约提供媒介服务,促成甲方与卖方(以下简称丙方):_______达成煤炭购销合同的成立,并履行居间人的义务,协助监督促使该煤炭购销合同的有效执行;

  1、2甲方与丙方订立煤炭购销合同且达成交易,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居间费用;

  1、3甲方无论有没有在当次洽谈中订立合同,但只要在签订居间协议后与丙方订立合同且达成交易的仍应向乙方支付居间费用;

  1、4乙方在居间期限内促成的甲、丙双方达成的购销关系长久存在时,甲、乙双方的.居间协议也随之长久生效,甲方需按照甲、丙双方的购销合同(主合同)执行情况向乙方继续支付居间费用,直至甲、丙双方的购销关系终止;

  1、5本合同中提及的煤炭购销合同是指甲方与丙方签订的煤炭买卖合同该合同的名称不限于“煤炭购销合同”字样;

  2、居间内容:委托采购动力煤;其他以双方购销合同为准。

  3、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与支付时间和方式

  甲方根据其与丙方在本居间期限内成立的煤炭购销合同税后实际应支付给乙方居间费用RMB_______元/吨,支付计算数量以丙方实际发运的数量为准。每列一支付。居间费用的受益人如下:

  受益人姓名_______开户行_______银行账号_______

  受益人姓名_______开户行_______银行账号_______

  4、责任条款:

  甲方作为居间费用支付人保证根据本协议相关条款支付居间费用,并确认以不可撤消的承诺在本合同的约定下支付此居间费用;一旦支付给乙方指定受益人后,甲方将不再承担任何责任。居间费用将根据相应的、预先设定的各个独立受益人的居间费用分配安排来分发。居间费用的支付方式将以双方同意的方式执行。此支付命令应当在相关合同期内保持有效性,本居间费用保护责任将从合同开始或执行之日起,在合同期及其更新期内保持有效性。

  5、违约责任:如甲方有延迟支付或拒绝支付的行为出现,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6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将由原告所在地法院裁决。本合同各方签章生效,电签与面签具有同样效力、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包括各居间)方各执1份。

  甲方(签章):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

  日期:_______日期:_______

煤炭买卖合同6

  甲方(卖方):法定代表人:乙方(买方):法定代表人: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签订下列合同:

  一、煤种、价格、交(提)货时间、数量煤种:________。价格:_____元。交(提)货时间:_____年____月_____日。数量:________。

  二、质量指针: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运输方式:铁路运输。发站:______。到站:______,收货人:买方,由卖方正式报排产车皮计划。

  四、煤炭价格:车板交货价格:每吨________元含铁路运费。

  五、交货地点、方式:发站车板交货。

  六、验收结算标准:煤炭数量以发站铁路部门轨道衡计量磅单为准。煤炭品质在发货站台,卖方提供化验单,双方共同抽样化验。以国家质检部门化验为准。低位发热量每低壹卡扣元。签订合同后,买方确认当月火车运输计划下达后,到卖方指定银行开户,并存入货款,由卖方验资后装车。

  七、结算方式:凭铁路大票按实际吨位一列一结算,货款两票结算,煤炭底价,中间差价,煤炭增值税发票。及火车运输发票、此合同为跨年合同,2加12个月,总量____万吨。如有市场价格浮动,参照______当月实际交易价格,按每季度上下浮动。

  八、违约责任:按有关规定执行。

  九、解决合同纠纷方式:如出现计量、化验等方面的重大分歧或经济纠纷,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原告所在地的法院诉讼解决。

  十、甲乙双方应遵守合同保密原则: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有关合同内容及信息。

  十一、本合同

  第一条款所列供货数量为固定数量,实际供货数量由甲乙双方在月初时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十二、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生效。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法定代表人: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法定代表人: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炭买卖合同7

  甲方(委托方):

  乙方 (居间方):

  为充分利用甲、乙双方的资源优势,建立长期合作关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煤炭销售合作事宜,一致同意按以下条款签订本合同。

  一、合作事项和具体要求

  1、甲方确保有稳定的煤炭销售资源和可操作的运输途径,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资料和需求为其寻找和提供与下游用户的订约机会与条件或为订约提供媒介服务,促成甲方与买方(以下简称丙方)达成煤炭购销合同的成立,并履行居间人的义务,协助监督促使该煤炭购销合同的有效执行。

  2、甲方与丙方订立煤炭购销合同且达成交易,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3、乙方在合作期限内促成的甲、丙双方达成的购销关系长久存在时,甲、乙双方的合作合同也随之长久生效,甲方需按照甲、丙双方的购销合同(主合同)执行情况向乙方继续支付服务费用,直至甲、丙双方的购销关系终止。

  4、本合同中提及的煤炭购销合同是指甲方与丙方签订的煤炭买卖合同,该合同的名称不限于“煤炭购销合同”字样。

  二、合作内容:

  商品名称: 电煤;

  商品质量指标: 详见甲丙双方的购销合同。

  商品数量: 吨,以甲丙双方的购销合同为准;

  商品价格: 以甲丙双方的购销合同为准;

  交货时间: 以甲丙双方的`购销合同为准;

  交货地点: 以甲丙双方的购销合同为准;

  交货方式: 以甲丙双方的供求合同为准

  三、费用与付款方式

  1、甲方须在与丙方签订了甲丙双方的煤炭购销合同5日内,以所签订合同的标的实际吨数为准,按照 1元/吨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费用的支付方式将以双方同意的方式执行。

  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公司名称:

  2、甲方在接到丙方的签约通知后,不论以何种原因拒绝与丙方签约,甲方仍应向乙方支付条款中的服务费用。

  3、甲乙双方同意长期合作下次所签订合同的吨数,可再协商服务费用标准。

  4、应甲方要求,乙方陪同甲方到丙方现场考察对接所发生的费用(如餐饮,住宿等),由甲方负责承担。具体费用的规格、标准由甲方确定。

  四、双方责任义务

  1、甲乙双方都有为对方所提供的资讯信息履行保密义务。任何一方未经同意泄露有责任承担对方损失,按照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

  2、甲方有义务提供合同签约所需的企业资质证明,煤炭资源所在地,煤质质量检验报告等资料。

  3、乙方保证提供的丙方信息真实可靠属于合法的企业单位。由于乙方提供虚假信息造成甲方损失视为违约,按照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

  4、甲方与丙方合同签订后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与丙方沟通和协商,以保证丙方与甲方利益公平。

  5、具体买卖购销合同由甲方与丙方另行签订,乙方不参于合同签订。乙方不承担甲方与丙方在其双方签订的供求合同前后所产生的任何责任。

  6、甲方不承担乙方与丙方在其双方签订供求合同前后所产生的任何费用。

  五、违约责任:

  1、甲方不得主动或被动地与乙方提供的丙方直接联系并私下达成交易而拒绝支付服务费用,否则甲方将赔偿给乙方按本合同规定之双倍的服务费用。

  2、甲方延迟支付服务费,向乙方另行支付本合同之服务费用总额每天千分之三标准的违约金。

  3、本合同所有签署的版本,包括传真、电子邮件或数字传输,都应当视为合法约束文件,且被视为甲丙双方煤炭买卖/购销合同的一部分。

  六、保密条约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或执行完毕后,甲、乙双方应对此合同中的任何条款进行保密,合同中的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本合同中的任何内容。若有任何一方向第三方透露本合同中的有关内容,则将视为违约,保密方有权追究泄密方相关的违约责任。

  七、纠纷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将由原告选择的人民法院裁决。

  八、 免责条款

  甲乙双方应保证其具有合法签订及履行本协议的能力,若由于任何一方的原因而使本协议无效或无法执行,责任方应向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但由于自然灾害、国家政策等不可抗力事件,致使甲乙双方的无法履行义务,任何一方在履行通知义务后可以终止本协议。

  九、合同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传真件有效。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炭买卖合同8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为发挥双方优势,达到合作共赢的目的,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负责签订(购买方)的煤炭销售合同,由于乙方与购买方已有煤炭销售合同且购买方不愿更换合作公司,为了甲方顺利销售煤炭,所以仍然以乙方的公司作为出售方与购买方签订煤炭销售合同,注:煤炭实际的货权是甲方。

  二、销售煤炭的质量、价格、结算方式:

  1、乙方与购买方签订的煤炭销售合同作为本居间合同附件。甲方出售的煤炭质量、价格、结算方式均以附件为准。

  三、居间费用及支付方式:

  1、居间费用:乙方实际销售每吨煤提取差),即购买方结算单价扣除 元/吨,其余全部为甲方煤炭款。注:甲方开具低于购买方 元/吨的增值税发票,乙方负责 元/吨的'税差以全票增值开给购买方。

  2、支付方式:乙方收到购买方的煤款后,自行扣除/吨,其余部分1个工作日内及时转汇给甲方。

  四、乙方义务与权力:

  1、乙方必须保证按附件合同约定及时结清煤款。

  2、乙方必须保证收到购买方煤款后1个工作日内及时转汇甲方。

  五、甲方义务与权力:

  1、甲方必须保质、保量、准时发运煤炭。

  2、为了顺利交付,煤炭购方厂内锅炉工等小费均有甲方承担。

  3、若购买方未及时支付煤款,甲方有权停止供煤并追究购买方违约责任(按附件约定),此时乙方有支付煤款的责任。

  4、若购买方及时支付煤款并且乙方收到煤款后,乙方故意拖欠,未能及时转汇煤款,甲方有权停止供煤,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按附件约定),同时甲方有权凭本合同直接到购买方厂里结算押在购买方一个批次的煤款。

  六、本合同有效期:

  1、甲方与购买方只要发生煤炭销售交易,本合同一直有效。

  2、若甲方与购买方没有煤炭销售交易,本合同自动取消。

  七、其它事项:

  1、如发生合同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功,在合同签订地仲裁。

  2、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炭买卖合同9

  合同编号:

  出卖人: 签订日期:

  买受人: 签订地点:

  标的、数量、价款及税率

  物料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元/吨) 总金额(元) 产地 税率% 途耗% 运费 备注

  烟煤 吨 内蒙 17

  1、此价格为现金一票到厂价

  2、此储量为暂定量;

  3、市场如有变化,价格随行就市,双方另立补充协议。

  合计:(人民币):(具有结算金额以实际发货量为准);

  第二条、质量标准及结算办法:1、质量标准:灰份:≤9%、挥发份≤34%、s≤0.5%、H2O≤15%、发热量≥6800大卡。2、结算办法:①灰份>9%时,灰份以9%为基数,每高0.1个百分点,扣2元/吨;②、挥发份>34%时,挥发份以34%为基数,每高0.1个百分点,扣2元/吨;③、S>0.5%时,S以0.5%为基数,每高0.01个百分点,扣2元/吨;④、H2O>15%时,超出15%部分从总重量重扣除;⑤6600大卡≤发热量<6800大卡时,每降低1大卡扣0.3元/吨,加权平均。发热量<6400大卡时,每降低1大卡扣0.8元/吨,单独结算。

  第三条、包装标准:散装

  第四条、检验标准、方法及地点:以买受人过磅检斤、化验为准,出卖人人员与货物应同时到场,与买受人共同取样,如货物到时,出卖人无人到场,则以买受人单方取样检验为准,仅限取样一次。如出卖人对买受人检验结果有异议,应当在收到买受人检验结果出后48小时内提出质量复验,可以到双方认可的有资质的机构进行质量复验,以标样为复验依据,48小时内不提出复验的视为认可买受人的.检验结果。如单车煤中出现下部或中部劣质煤灰高于上部优质煤灰份6个百分点以上视为违约,出卖人应承担违约责任,按本合同第八条执行。

  第五条、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汽车运输,由出卖人承担到买受人公司内的一切运杂费用。

  第六条、结算方式、时间:批量加权平均结算,货到验收合格后,付款。

  第七条、交货地点及时间:出卖人按买受人通知的时间、地点交货。

  第八条、违约责任:违约方承担违约金1万元/车(按违约车辆计算)并退货,不能退货的按灰份高的进行结算。

  第九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应向买受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其它约定事项:批量加权平均结算,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日期:20xx年 月 日。双方无异议,合同延续生效。

  第十二条、此合同双方签字生效。传真件有效。

  出 卖 人

  出卖人(章):

  单 位 地 址:

  法 定代表人:

  委 托代理人:

  电 话:

  税 号:

  开 户 银 行:

  账 号:

  邮 政 编 码: 买 受 人

  买受人(章):

  单 位 地 址:

  法 定代表人:

  委 托代理人:

  电 话:

  税 号:

  开 户 银 行:

  账 号:

  邮 政 编 码: 签(公)证意见:

  经办人:

  签(公)证机关(章)

煤炭买卖合同10

  甲方:

  乙方:

  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对煤炭买卖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煤炭品名和数量

  1.1煤炭品名: 煤。

  1.2数量: 万吨

  第二条 交货方式

  2.1 到站交货

  2.2发站:

  2.3到站:

  2.4收货人:

  第三条 质量要求

  3.1煤炭的质量要求:乙方所提供的煤炭应当符合甲方提出的如下要求:

  收到基全水分 Mt ≤38.00%t

  收到基代位发热量 Qnet,ar ≥3300kcal/kg

  收到基挥发份 Var ≥20.00%

  收到基全硫 St,ar ≤1.00%

  3.2所供应煤炭中不得含有任何可能会对卸输煤设施和、煤炭制粉系统及燃煤设备造成意外损坏的物质。

  第四条 数量确定和质量检验

  4.1数量确定

  以 轨道衡检斤数量为准。

  4.2质量检验

  以煤炭到站时乌海煤炭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化验结果为结算依据。如乙方对化验结果有异议时,双方可以协商解决。

  第五条 煤炭价格

  5.1标准价格:指煤炭质量标准完全符合要求的全额含增值税一票价格。乙方向甲方销售煤炭的标准价格为元/吨。价格随行就市,具体价格由双方协商后双方签定的合同补充协议为准。

  5.2结算价格:指煤炭到港全额含增值税一票价格。

  5.3基本价格

  5.3.1当低位发热量Qnet,ar ≥3300kcal/kgjf ,按照下式计算:

  基本价格=(实际结算低位发热量×0.104元/兆卡)元/吨。

  5.3.2.当低位发热量Qnet,ar ≤3300kcal/kgjf,按照下式计算:基本价格=(实际结算低位发热量×0.102元/兆卡)元/吨。

  5.4质量调整价

  5.4.1当收到基挥发份 20。00%时,第降低1%减价钱元/吨。不足1%按比例计算。

  第六条 煤款结算方式和结算期限:

  以银行汇票、本票、支票、银行承兑汇票进行结算。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如甲乙双方在采、制样过程中弄虚作假,另一方有权对责任方做出任何制裁。

  第八条 不可抗力

  因地震、雷电、火灾、水灾、台风等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导致一方不能履行合同,受影响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当事人,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在受不可抗力影响的范围内,有关当事人可免除其责任。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9.1因对本合同条款解释不一致、违约、终止而引起的争议、纠份或索赔应能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红山区人民法院起诉。

  9.2争议解决期间除涉及争议的条款外,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的其它条款。

  第十条 生效与期限

  10.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有效期自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0日。

  10.2本合同履行地为乌海。

  10.3本合同一式两份,男乙双方各执一份。

  10.4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煤炭买卖合同11

  出卖人:签约地点:

  买受人:签约时间:

  一、收货人名称、煤种品种、基质基价、数量

  收货人名称煤种质量干基全硫St,d(%)含增值税基价(元/吨)交(提)货时间(月)、数量(吨)

  全水份Mt(%)收到基底位发热量合计一季度二季度三季度四季度

  MJ/Kg Kcal/Kg 1月2月3月4月5月6月7月8月9月10月11月12月

  二、交(提)或方式:销售方过衡交货。汽车短途运费由购买方承担。

  三、质量和数量验收标准及方法:商品煤的质量、数量以购销双方共同采样。并送呈当地合法的质检部门化验和以销售方开具的汽车过磅单为计价、结算依据。

  四、煤炭单价:无烟煤、沫煤,以本合同第二、三条款中表列发热量值和价格为基准质量和基准价格。

  五、货款、运杂费结算方式及结算期限:煤款以银行汇票、汇兑、支票、银行承兑汇票进行结算。

  六、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在履行合同中发生纠纷,买卖双方应及时沟通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出卖人所在地法院起诉。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省、市、县煤炭主管部门各留存一份。

  八、其它约定事项:双方未尽事宜,另行商定。

  出卖人买受人公正意见

  出卖人名称:(章)委托结算单位:(章)买受人名称:(章)委托结算单位:(章)

  地址:地址: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电话:电话:公证人

  传真:传真:传真:传真:(公章)

  邮编:邮编:邮编:邮编:年月日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账号:账号:

  纳税人登记号:纳税人登记号:纳税人登记号:纳税人登记号:

煤炭买卖合同12

  合同编号:

  甲方(出卖方):

  法定代表人:

  签订地址: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买受方):

  法定代表人:

  签订地址: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乙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煤炭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基本资料

  1.收货人名称:______________

  2.发站:______________到站:______________

  3.煤种:______________,数量:______________。

  4.单价:______________,总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

  5.交(提)货时间:______________,数量(万吨):______________。

  第二条质量标准

  1.Mar:

  2.灰分Aar:

  3.硫:

  4.挥发分Var:

  5.低位发热量:

  第三条交货方式

  交付地点:______________,方式:______________

  第四条风险承担

  甲方知悉本合同项下货物的最终使用方为公司,甲方货交第一承运人时,该批煤炭的所有权归乙方,该批煤炭的相关风险至最终使用方公司接受前,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价格调整

  1.质量调整价按照如下的方法进行:

  (1)当热值Qnet.ar在Kcal/kg-Kcal/kg区间,热值变化时按比例计算加价和减价,即结算价格=基本价格×(装船检验报告热值/基准热值)。

  (2)当热值高于Kcal/kg以上不再考核。

  (3)当热值低于kcal/kg时,买方拒收或价格另行商议。硫份St,ar超过本合同规定的,每超%,减价元/吨。

  2.最终使用方公司因市场价格变动向乙方提出价格上下浮动要求的,则本合同的价格即自动调整,且调整的比例与最终使用方公司提出的浮动幅度一致。

  第六条验收标准及方法

  1.质量由乙方委托煤炭检验行按国标进行进港到车检验,并以此质检结果作为按质计价的依据。

  2.数量以进港轨道衡计量结果作为交货数量的结算依据。

  第七条费用及其结算

  1.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先支付吨标的的车皮费用和吨煤炭总货款的%作为定金,煤炭上车板后,乙方再支付实际装车煤炭货款的%;货到指定目的站,检验质量达标后,乙方再支付余下的.%货款。

  2.甲方提供全额增值税一票结算。付款方式:。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乙方中途不完全履行合同或不履行合同的,视为乙方单方违约;乙方未按合同付款约定付款,视为乙方单方违约。乙方单方违约,乙方应赔偿甲方相应损失。

  2.甲方中途不完全履行合同或不履行合同的(包括但不限于未按规定时间内提供合同数量的),视为甲方单方违约,乙方有权收回已付货款,并保留索赔权利。

  3.甲方逾期交货、拒绝交货、交货不足、货物质量有瑕疵或其他违约行为,而导致最终使用方公司向乙方索赔的,则甲方除须无条件承担乙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外,还须承担乙方处理最终使用方公司的索赔及乙方向甲方进行索赔而按照国家有关机关的收费标准支付的诉讼费和律师费等费用。

  第九条保密条款

  未经对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有关法律、法规、政府部门、雇员除外)泄露本合同的条款的任何内容以及本合同的签订及履行情况,以及通过签订和履行本合同而获知的对方及对方关联公司的任何信息。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1.未经乙方同意,甲方未按照计划发货的,乙方有权选择拒收,或者双方协商后折价收货。

  2.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合同的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十二条变更与补充

  1.本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一致,签订书面补充协议,书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合同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合同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合同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三条不可抗力

  1.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因不可抗力导致活动终止或带来损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自己损失,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2.任何一方因遇到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的,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日内,将不可抗力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四条通知义务的相关内容

  1.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

  2.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合同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讯地址范围。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合同附件

  1.本合同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1)各方签署的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修改、补充、变更协议;

  (2)各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等各种法律文件。

  2.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附件的有关规定,应按照本合同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生效条件

  1.本合同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合同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2.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 授权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日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煤炭买卖合同13

  出卖人:______

  买受人:______

  一、收货人名称、发到站、品种规格、交(提)货时间、数量

  二、合同执行期:

  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年___月___日

  三、交(提)货方式:

  四、运费及其它费用负担:

  交货前一切费用和风险由出卖人承担,交货后一切费用和风险由买受人承担;运费按市场价格执行,由出卖人代垫代收;

  五、煤炭单价:

  六、计价标准:

  以公司验收结果(含过磅单、检验单、质量加、减)为准。

  1、4800千卡/千克收到基低位发热量≤5200千卡/千克,计价标准为:每1千卡/千克含税到站价:0.131元/吨(现汇价)、0.134元/吨(承兑价)

  2、4500千卡/千克收到基低位发热量≤4800千卡/千克,计价标准为:每1千卡/千克含税到站价:0.127元/吨(现汇价)、0.130元/吨(承兑价)

  3、4000千卡/千克收到基低位发热量≤4500千卡/千克,计价标准为:每1千卡/千克含税到站价:0.122元/吨(现汇价)、0.125元/吨(承兑价)

  4、收到基低位发热量4000千卡/千克,买受方有权拒收。若不拒收,以4000千卡/千克含税到站价为基准,每降低1千卡/千克煤炭含税到站价降低0、2元/吨结算;

  5、全硫以1%为基准:全硫1.00%,每提高0.10%扣10元/吨(不足0.10%按0.10%计算);全硫1.20%,买受人有权拒收,买受人如果使用,每升高0.10%扣20元/吨(不足0.10%按0.10%计算);

  6、挥发份20%—24.99%扣2元/吨;10%—20%买受人有权拒收,买受人如果使用,扣40元/吨;挥发份10.00%,买受人拒收;8,结算重量进行折吨计算;

  8、煤炭出现掺杂使假现象,一经发现,买受人有权终止合同、拒收或按零结算处理。

  七、验收标准、方法及异议处理:

  1、质量以货物到港建堆采样并以质检中心出具的质检单作为结算依据。若出现质量异议,煤样送至买受人、出卖人双方认可的仲裁机构,仲裁数据作为最终结算数据。买受人电告出卖人,出卖人24小时内作出明确答复,72小时内处理完毕,否则表示出卖人认可检验结果,买受方将根据情况对货物进行处理。

  2、数量:以公司汽车衡计量为准,双方同意不另加途耗;若出现重量异议,买受人电告出卖人,出卖人24小时内作出明确答复,72小时内处理完毕,否则表示出卖人认可计量结果,买受方将根据情况对货物进行处理。出卖人应严格按照合同签订的数量执行,买受人按照合同签订的数量进行考核:90%合同兑现率120%不考核,合同兑现率90%,按照合同签订数量为基准减去实际到货重量,不足的数量扣20元120%,按照实际到货重量扣10元/吨。

  八、结算依据及付款:

  货物平仓后,买受人凭秦皇岛港SGS出具的检验证书原件和装船港口、商检、船运方共同出具的水检尺计量单原件及货物所有权转移证书,加上出卖人开具预结70%煤款的'增值税发票付款,剩余款由买受人凭质检中心出具的质检单和公司汽车衡计量单、出卖人开具煤炭增值税发票及运输发票(不超过80元/吨)进行两票结算后付清;运输发票由煤炭承运人对公司开具,进项税抵扣方为买受人;南非进口煤炭运输船离开国际港口前三天定价(锁定当天汇率),根据秦皇岛当日挂牌价格下浮5-10元,但是江,海联运的费用根据当时市场价格计算,两个价格相加为最终付款价格,(电煤的卡数测试进口目的港的CIQ质检结果为准)每船一定价,确保双方利益。

  九、违约责任:

  根据《合同法》规定,由违约方承担责任,由于不可抗力原因,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十、合同变更及解除:

  合同如需变更、解除以买受方书面通知为准,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在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二、其他约定: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

  十三、本合同一式贰份,自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年___月___日

煤炭买卖合同14

  甲方(卖方)

  合同编号:

  乙方(买方

  签订地点:包头市

  一、煤种、价格、交(提)货时间、数量:签订时间:

  二、质量指针:

  三、运输方式:铁路运输。发站:包头。到站:柳村南,收货人:买方车板前的费用含煤价为煤炭销售价,由卖方正式报排产车皮计划。

  四、煤炭价格:车板交货价格:每吨5500卡695+10元含铁路运费。

  五、交货时间、地点、方式:发站车板交货。

  六、验收结算标准:煤炭数量以发站铁路部门轨道衡计量磅单为准。煤炭品质在发货站台,卖方提供化验单,双方共同抽样化验。以国家质检部门化验为准。低位发热量每低壹卡扣0.1元。签订合同后,买方确认当月火车运输计划下达后,到卖方指定银行开户,并存入货款,由卖方验资后装车。

  七、结算方式:凭铁路大票按实际吨位一列一结算,货款两票结算,煤炭底价,中间差价,煤炭增值税发票。及火车运输发票、此合同为跨年合同,加12个月,总量240万吨。如有市场价格浮动,参照秦皇岛当月实际交易价格,按每季度上下浮动

  八、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九、解决合同纠纷方式:如出现计量、化验等方面的.重大分歧或经济纠纷,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原告所在地的法院诉讼解决。

  十、甲乙双方应遵守合同保密原则: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有关合同内容及信息。

  十一、本合同第一条款所列供货数量为固定数量,实际供货数量由甲乙双方在月初时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生效。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煤炭买卖合同15

  出卖人:

  签订地点:

  买受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一、买受人名称、发到站、品种规格、交(提)货时间、数量:

  出卖人供应的煤炭要达到以下要求:Qnet,ar≥㎏。未达到质量要求的煤炭,买受人有权拒收,相应费用由出卖人承担;若未达到质量要求的煤炭买受人已经接收,执行本合同相应计价条款。

  三、运输及交(提)货方式:

  散装,敞车火车运输。交货地点:四川广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电厂卸煤铁路专用线)。

  四、质量和数量验收标准及方法:

  1、以买受人轨道衡过磅计量为供煤到货数量,%(含)以内的运输损耗由买受人承担,其余在途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2、质量由买受人按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进行质量验收,以此化验结果为结算依据;出卖人同意所供煤炭到达交货地点后,由买受人接卸、采样、制样、化验并出具化验结果,出卖人认可此方式下买受人所化验煤样即为出卖人所供煤炭的煤样,出卖人可以到验收现场对采样、制样过程进行监督。

  3、出卖人须在该批供煤到厂之日起10日内向买受人进行该批煤炭质量查询,10日到期后,出卖人不来查询的,也视为知道检验结果。出卖人如对检验结果有异议,须在知道或者视为知道结果 5 日内书面向买受人提出复核,否则视为出卖人对检验结果无异议;若出卖人在约定的时间内未向买受人查询,也未提出书面复核检验申请,则视为出卖人认可买受人的检验结果。复核检验由买受人执行;出卖人在提交复核检验申请后 5 日内须向买受人查询复核检验结果,5日到期后,出卖人不来查询的,视为知道复核检验结果。如果出卖人对复核检验结果仍有异议,则须在知道或者视为知道复核检验结果5 日内向买受人书面提出,否则视为接受复核检验结果。针对双方的煤质争议,出卖人应与买受人共同将留存备份的煤样提交双方认可的国家授权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化验费用由责任方承担(即化验结果在国家允许的误差范围内由出卖人承担,否则由买受人承担)。

  五、煤炭数量、单价及执行期:

  1、按质计价,含税(增值税17%),详见本合同第六款(计价标准)。

  2、结算数量以买受人轨道衡过磅计量为准;以上价格执行期限为20xx年12月17日至20xx年12月31日。

  3、出卖人应根据本合同约定组织煤炭均衡发运;买受人可以根据生产需要提前5日书面函告出卖人调整计划发煤的时间和煤量,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对方损失。

  六、计价标准(以下计价价格均为到厂含税价,发运地点仅限上述约定发站):

  1、当Qnet,ar≥ MJ/kg(4000大卡/kg),执行到厂含税价每 MJ/kg 为元/吨(即分/大卡.吨);当Qnet,ar< MJ/kg(4000大卡/kg),执行到厂含税价每 MJ/kg为元/吨(即分/大卡.吨)。

  2、煤价浮动按质量指标比例进行计算。 七、货款、运杂费结算方式及结算期限:

  1、按买受人验收质量全月(当月)加权平均结算。结算时间为20xx年12月17日至20xx年12月31日,以出卖人火车运输大票托运时间为准。

  2、两票制结算,发票由出卖人出具给收货人,货款由买受人统一支付。出卖人代办铁路运输、并代收代付铁路运杂费,发票由出卖人出具给买受人,因出卖人原因导致支付延迟的责任由出卖人自行承担。

  3、煤款按月结算,次月内结清上月煤款。

  八、煤炭掺杂、使假的处理:

  1、煤炭分层装车质量差值Qnet,ar≥,按掺杂、使假处理。

  2、出卖人供应的煤炭掺杂、使假,买受人有权拒收,相应的费用由出卖人承担,同时对出卖人给予书面通知;若发生第二次掺杂、使假现象,买受人在拒收的同时有权终止合同,相应的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3、出卖人供应煤炭掺杂、使假,若买受人同意接受,即按最低质量数据作为该批次煤炭的结算依据,该批次煤炭的质量不进入当月全月加权平均结算。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买受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出起诉。

  十、其他约定事项:

  1、拒收条件及处理办法:

  (1)出卖人需委托交付的,应当提前向买受人提供合法的煤炭代为交付授权委托书和代为交付企业(公司)的相应资质,并得到买受人的认可,否则买受人有权拒收,相应的费用由出卖人承担,买受人并有权追究出卖人延迟交付的违约责任。

  (2)出卖人供应的煤炭来自非合同约定的`矿点、非合同约定的发站或非合同煤种品种时,买受人有权拒收,相应的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2、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3、特别声明:

  本合同签章处甲、乙双方的地址、传真为双方联系的唯一固定通讯地址,若在履行本合同中双方有任何争议,发送往来的函件、传真,甚至涉及诉讼时,该地址为双方法定地址,若其中一方通讯地址发生变化,应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如按照上述通讯地址以特快专递的形式通知对方,寄发特快专递的一方在邮局寄发通知或告知内容时的相关凭证可以作为履行通知义务的依据,在广安市内,寄发特快专递后的第5日视为送达日;在 市以外的,寄发特快专递后的第7日视为送达日。

  4、本合同所有条款均为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乙方:

  日期:

【煤炭买卖合同】相关文章:

(精选)煤炭买卖合同06-14

煤炭的买卖合同03-02

煤炭买卖合同02-20

煤炭买卖合同12-08

煤炭买卖合同(精品)08-03

煤炭买卖合同【优】06-14

煤炭买卖合同[精]05-20

煤炭买卖合同【必备】05-20

[热]煤炭买卖合同05-20

(合集)煤炭买卖合同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