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承诺书四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需要使用承诺书的事情愈发增多,承诺书仅是一方的声明及义务性的认可,其法律效力与合同是不同的。写起承诺书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公司承诺书4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公司承诺书 篇1
我受 (简称公司)的委托,全权全面地负责为保证公司年度计划的全面落实,我将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工程建设和建筑业管理的有关法规,并对分公司管理工作做出如下承诺;如果违反下列条款并造成损失和不良社会影响,愿意承担全部经济及法律责任,并按受公司的处罚。
一、在公司的领导下按照“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谁投资、谁受益、谁承担经济风险”的原则进行经营管理活动,经营管理活动中发生的债务及一切经济纠纷均由本人负责,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因在施工过程不能支付的欠款,所引起的法律诉讼欠款,我同意按侵占公司公款论处)。
二、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公司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
三、严格履行公司与业主签定的施工合同,严格执行公司工程项目管理规定,负责工程项目施工全过程的计划、组织、协调和控制。解决工程施工中出现的问题,筹措所需全部资金。
四、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办法规定,确保工程保质、按期、安全的完成,做到文明施工。若发生质量或安全事故,均由本人承担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及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维护公司信誉。
五、严格执行公司劳务分包管理规定,保证不拖欠人工费,并及时缴纳与工程项目有关的所有保险费用。
六、按设计要求采购工程材料,及时文付材料款。负责工程项目所需机械设备的购置或租赁,及时支付设备款或租赁费。保证不拖欠材料费、设备款、租赁费。
七、按照工程合同价款的0.5%及时向公司上缴管理费用。
八、严格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交纳税费,如违反有关规定,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九、无条件执行公司《印章管理办法》和相关财务管理规定,进行印章管理和财务管理。
十、严格执行公司档案管理规定,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施工内容完成后,向公司提交一套完整的竣工资料原件,供资料存档。
十一、如在建筑工程施工中发生经济纠纷和经济犯罪事件,同意在公司住所地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和公安机关进行法律程序解决。
承诺人:
年 月 日
公司承诺书 篇2
人民政府:
我作为 (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和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根据《河北省深化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工作方案》的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定期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二、依法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确保本企业安全管理工作逐步实现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三项制度”(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实行安全生产责任保证金制度。
四、确保资金投入满足安全生产条件需要,持续具备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五、建立隐患自查自改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及时发现、治理和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六、依法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努力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杜绝“三违”现象发生。
七、保护职工合法权益,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职工足额缴纳保险费,为特殊岗位的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 防护用品。
八、对重大危险源和易发事故的重点部位实施有效监测、监控;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九、依法依规上报生产安全事故。
十、根据本承诺事项制定具体的承诺落实标准。
承诺期内,若违反上述承诺内容,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接受从严处罚,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按下例条款规定接受处罚:
1.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
(1)一般事故接受上一年年收入的30%罚款;
(2)较大事故接受上一年年收入的40%罚款;
(3)重大事故接受上一年年收入的60%罚款;
(4)特别重大事故接受上一年年收入的80%罚款;
(5)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的,接受终身不再担任本行业企业主要领导职务的处罚;
(6)同时接受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2、企业方面
(1)一般事故接受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2)较大事故接受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3)重大事故接受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罚款;
(4)特别重大事故接受2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罚款;
(5)同时接受有关部门作出的暂扣或吊销有关证照的处罚。
3.发生不依法报告或者妨碍、拒绝事故调查等严重行为的,单位接受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处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接受上一年年收入60%至100%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接受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承诺期限: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承诺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实际控制人签字:
年 月 日
公司承诺书 篇3
为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和证券市场交易秩序,促进证券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向投资者提供满意的服务,我们就证券公司经纪业务的合规经营和服务质量公开郑重承诺如下: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接受证券监管机构和自律组织的监督和管理,接受客户的监督和批评,诚实守信、规范自律、勤勉尽责、文明服务。
一、依法合规开展经纪业务
(一)市场营销
1、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规范开展营销活动。
2、明示办理相关业务的范围,公示佣金标准、工作人员基本信息。
3、确保营销宣传的真实、客观,不误导客户。
4、严禁不正当竞争行为,不诋毁同行或他人产品。
(二)开户受理
1、坚持账户实名制和实现客户资金的第三方存管。
2、依法执行现场开户的有关规定。
3、统一使用行业规范的开户协议。
4、积极落实投资者教育要求,做好了解客户和风险揭示工作。
(三)账户管理
1、按统一标准妥善保管客户资料。
2、确保合格账户已实现保证金的第三方存管。
3、遵守保密原则,保障客户信息安全。
4、保护客户资产,坚决不挪用客户证券和交易结算资金。
5、不违规开展融资融券业务。
(四)委托受理
1、不受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所规定的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人员直接或以化名或借他人名义委托买卖股票。
2、不受理法人(自然人)非法利用他人账户从事证券交易。
3、不在未经依法设立的营业场所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
4、不以任何方式对客户证券买卖的收益或赔偿证券买卖的损失作出承诺。
5、不接受客户的全权委托而决定证券买卖、选择证券种类、决定买卖数量或者买卖价格。
6、妥善保存委托记录、交易记录和与内部管理、业务经营有关的各项资料,不得遗失、隐匿、伪造、篡改或损毁。
(五)投资咨询
1、坚持“独立诚信、谨慎客观、勤勉尽职、公正公平”的原则,向投资者提供客观专业的投资咨询服务。
2、严格按照公开披露的信息资料和其他合法获得的信息为依据,科学分析证券价值、审慎发布市场观点,不利用市场传闻、虚假信息以及误导性陈述来诱导投资者,防止内幕交易。
3、以保护客户合法利益为前提提供预测和建议,并向投资者进行客观的风险揭示,不对可能出现的风险作不恰当的表述或作虚假承诺。
(六)员工管理
1、加强员工法制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2、加强员工职业教育,恪守职业道德,提升职业操守。
3、加强员工专业培训,提高员工证券专业服务的素养和水平。
4、加强员工执业行为考核,强化客户服务意识。
二、保障经纪业务服务质量
(一)经营服务
1、规范着装、仪表得体、持证从业、佩卡上岗。
2、服务热情、礼貌待客、用语规范、解答耐心。
3、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严格按规定程序规范办理业务。
4、熟悉业务操作流程,高效、准确、快捷办理各类业务。
5、营业场所显著位置悬挂《证券经营机构营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6、营业场所显著位置张贴证券交易的风险提示以及各种非法证券活动的风险提示,并公示证券营业部和公司总部的投诉电话、传真、电子信箱和其他相关信息。
7、在营业大厅的醒目地带进行员工的信息公示,公示的信息包括:营业部所有在编员工的姓名、彩色照片、工号、职务、已获得的证券从业资格等。
8、为客户在营业时间内查询本人账户信息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方便。
9、公告信息栏设置合理,确保发布的信息真实完整准确。
10 、建立和完善投资者教育园地,宣传证券法律法规、介绍证券投资知识、揭示证券投资风险。
(二)营业环境
1、营业部的对外招牌、标识保持统一、整洁、完好、醒目。消防通道畅通和有必要的消防设备。
2、营业部门前的户外环境落实专人负责管理,保持整洁有序。
3、营业场所及办公场所保持环境整洁。
(三)服务设施
1、信息系统安全稳定、交易设备完整良好。
2、营业部现场行情显示及柜面与自助交易系统性能良好、运行正常。
3、非现场交易和服务系统(电话、网络、客户服务中心)性能良好、运行正常。
4、照明、空调、通风、监控系统运行情况正常。
5、有服务设施发生故障的应急预案及应急措施。
(四)投诉(信访)处理
1、建立完善的客户投诉(信访)接待、处理制度。
公司承诺书 篇4
xx(公司或自然人全称)拟(入股增资)xx(小额贷款公司全称),现郑重承诺如下:
1.本(公司/人)
本次自愿出资xx万元,(入股增资)xx(小额贷款公司公司全称),出资完成后,总出资额xx万元,占股份总额xx%。保证自有资金入股,非借贷资金或他人委托资金,且资金来源真实合法,并按时足额交纳出资,不抽回资金。
2.本(公司/人)
严格按照《重庆市小额贷公司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等小额贷款公司审批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上报的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陈述或重大遗漏。
3.本(公司/人)
作为最大股东,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对关联关系的界定,本(公司/人)及本(公司/人)关联方的持股比例,没有超过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50%;作为一般股东,本(公司/人)及本(公司/人)关联方的持股比例,没有超过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10%,
最低没有低于注册资本总额的5‰。
4.本(公司/人)
成为xx(小额贷款公司公司全称)股东之后,将严格遵守《公司法》、《重庆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股东义务,完善公司治理。
以上承诺若有虚假,本(公司/人)愿承担相关责任。
法定代表人/承诺
人(签名):
(公司(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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